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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十七 闯祸 ...

  •   萧四和宋玉到来的时候,日正当午。

      时令刚入盛夏,阳光越来越骄纵,只是阵阵拂面而来的海风却把它的势头削弱了不少,站在码头上,倒也不觉得炎热。
      码头上就我和几个保镖,莫天那个人从早忙到晚,刚下飞机就开始工作,出来接船这种“麻烦小事”,自然又落到了我头上。好在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个不能用俗规常习去约束的霸王,他不来迎接客人,正常,他若来了,才叫人惊奇。
      萧四他们的船按时抵达,看着两个人亲亲热热地从快艇上下来,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忌妒得不得了。不要误会,我不忌妒他们的感情,让我忌妒的,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不远处的那两个人,一副刚从夏威夷回来的样子,宽松的休闲短裤上套了件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衣,裸露在衣衫外的皮肤是如假包换的小麦颜色,最好笑的是两个人脚上的鞋子,居然都是踢踢蹋蹋的拖鞋,再看看眉眼外貌,永远不变的二十几岁,简直让人怀疑是不是修成了精……

      老天,人和人的差别怎会这么大?同样是天之骄子,同样握有生杀大权,为何他们两个可以活得如此逍遥自在,而莫天却把我改造成了个三天不工作就头痛一周不工作就要得病的“工作狂”?搞不懂为啥那么多人都说他上辈子欠了我的,我看我才是欠帐的那一个,说不定欠的还不只一辈子!

      看到我,宋玉放开萧四快步走过来,在我作出任何反应之前一把抱住我,接下来是非常夸张的惊呼:“我的dear小凯文,你这是怎么啦,咋瘦成这副模样?快跟哥哥说,是不是你家暴君虐待你啦……”
      我哭笑不得,我是比以前瘦了一点,但也不至于“瘦成这副模样”吧?这个混蛋,和小霍克是一路货,就想占便宜──小霍克占的是嘴上便宜,还算个君子,这位一上来就动手,连小霍克都不如。
      我连忙打断他:“宋哥啊,你该不会是眼神出问题了吧?”
      话说完,人也从魔爪下挣开,迎过去扶住萧四──码头上有些潮湿,可别把他给滑倒了,虽然他滑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齐大哥,谢谢你能来!”这句话绝对发自肺腑,对他能够如约而至,我可说是感激涕零--现在这个时候,他是稻草是基督是救苦救难的观士音!
      对萧四我一直如此称呼,因为第一次见面时他自称齐茗,后来虽然知道了齐茗就是萧四,也懒得改。
      他拍拍我的手臂:“Kevin,既然答应了你,我怎会言而无信?”
      “齐大哥,你已经有了解咒的法子,对不对?”客人刚下船连房门的影子都还没有见到,我就忙不跌地问开了,不是我不懂礼貌,实在是管不住自己这张嘴。
      萧四笑了,笑意恬淡幽香拂面:“别怕Kevin,他不会有事的。”
      旁边的宋玉这时冷不丁地也插上一嘴:“好人命不长恶人活千年,那个人姥姥不亲爷爷不爱阎王见了都发愁,他能有什么事?”
      此话一出,不只我笑了,就连正在一旁偷看他的几个侍卫,也是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侍卫里边有几张生面孔,大慨他们是第一次见宋玉,也是第一次领会到“绝代佳人”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锦绣园四公子”的视觉冲激力有多可怕,我在八年前第一次见到阮三的时候,已经深有体会。

      码头距住所还有一段距离,萧四坚持要步行,估计是想要熟悉一下环境,于是一行人弃了车陪着他缓缓而行。好在路径紧临大海,一边是轻柔海浪,一边是如茵绿草,又有海风徐徐而来,这一路行来,完全没有夏天的潮热,不知不觉间,谈笑声中已到得他们下榻的小院。

      长岛这边的宅子非常大,我至今搞不清楚它的面程,有好些地方更是从来不曾涉足,只知道光是分散在四下里的小楼就多达七栋──说是小楼,其实最小的一栋都是楼高三层、每层十来个房间。这还不包括散落在宅子里的几个院落,以及保镖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住所。
      因为喜欢从四楼望出去海天一色的广阔壮观,我和莫天从来都住主楼,莫天向来不喜欢与别人同住,加之萧四偏爱平房、而他的随行人员又人数众多,于是把他们一行人安排进了与主楼相距不远的一个院落里边。
      小院掩在一片青翠之中,院子里花木扶疏布局大气,看得出来,萧四虽然不在意,宋美人却是非常喜欢。
      安顿好他们之后,我告辞出来,约好晚饭时间我和莫天为他们接风洗尘。

      一出来我就打发掉几个保镖,然后风风火火地跑去找莫天,没想到刚进他的办公楼就被秘书挡了架,讲他正在开一个电话会议。
      我也是高兴得昏了头,忘了他公私分明得很,就算是在最无法无天的那几年,也不敢踏进他的办公地点。长大后虽然不至于如此拘束,但来之前都会先打个电话,今天得意忘形,想想手上什么确切消息也没有,只凭萧四一句“他不会有事的”就这么昏头昏脑地跑了过来,被人拦下,纯属自找!
      真真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去,颇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好在他办公的地方与主楼不远,十分钟就可以回去,准备一回去就把自己扔进游泳池里面清醒清醒,附带把身上也晒出点颜色来。

      只不过,变化永远跟不上计划。
      走到半路,看见萧四他们院子后边的小树林中,十来个人正在上蹿下跳又是吆喝又是口哨,好不热闹。
      我看得大奇,好奇心立即涌了上来,前进路线就此改变。这个不能怪我,家里向来安静得出奇,如此热闹法,记忆中,好象自从我过了上房揭瓦的年龄就再也不曾发生。
      走到近前才发现这群人的领军正是那位大美人,这会子,他正打着手式让其他人噤声,然后轻手轻脚地摸到一棵大树的旁边。
      我连忙找了个自认为不碍眼的位置站好,满心疑虑地等着看他的下一步行动。
      林子中很快静得来可以听见树叶着地的声音。就在这一片静谧安宁之中,宋玉到得树前蹲下身子,然后……然后他对着大树轻声吹起了口哨,而且吹的还是一只曲子,曲子名字说不上来,不过调子满好听的,直听得我眼睛大睁──看不出来,美人还有这一手!
      他蹲那儿吹了半天,就连林子里那些个受了惊吓的肠肥脑满的圆滚滚的小松鼠也给他“吹”得安静了下来,纷纷偏起小脑袋看他,他面前的那棵大树却是纹丝不动──到此时,我也渐渐看出点门道:那树下有个树洞,多半是黄鼠狼的窝,不知道宋玉的什么宝贝疙瘩躲进了那个树洞里边,他正在费尽心机地想要在把它唤出来。
      又过了老长一阵子,长到我的好奇心几乎支撑不住我的耐性,洞里面总算有了响动:先是一只尖尖的红耳朵从洞中探了出来,然后是另外一只尖耳朵,再然后,是毛耸耸的红脑门儿。红脑门儿连同脑门儿下的两只细长眼睛,四下里转动望了望,目光最后定在了蹲在树前的宋玉身上,似乎正在作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我现在总算认出了那个东西,虽然只看得见半个脑袋,但可以肯定是只狐狸──宋玉居然会花心思养狐狸,这事儿……越来越有趣了!
      又过了一阵子,红狐狸好象还是决定暂时信任面前这位美人,终于把整个脑袋慢慢伸了出来──老天,它原来还衔着一只小猫……
      嘴里叼着小猫的漂亮狐狸,最终在一双双躲在四周的人眼以及藏身树枝间的松鼠眼的殷殷期盼下,离开树洞一步三摇地向宋玉走去。它走得极慢,走一步停两分钟,四下里观望一番,然后才是下一步,警惕得不得了,一副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再看宋玉,口中曲子没停下,脸上更是笑逐颜开,好似见了他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一般,向狐狸伸出右手……
      ──好漂亮的一只狐狸,个子不大,大慨刚刚成年,通身上下毛色红亮,看不到一丝杂色……真是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狐狸!
      正自感叹,上衣口袋里突然一阵震动,暗叫声不妙连忙伸手进去,却还是慢了一拍,一阵乐声自我的衣袋里传了出来,乐声不大,甚至还颇为悦耳,可惜此时此刻,就算是听在我自己的耳朵里面,也如同轰隆隆的炸雷从头顶响过。
      平心而论,我的行动绝对够快,不过在三、五秒之间,乐声已被彻底切断。只不过,我快,狐狸比我更快,也就在这三、五秒之间,红狐狸连同它嘴上的小猫平空消失转眼没了踪影,只剩下四下里寒光闪闪的人眼和松鼠眼,当然还有杀得死席凯文的宋玉眼!

      揉揉鼻子,点个头,挣扎出丝笑容,估计比哭还是要好看那么一点点:“那个……宋哥,你的狐狸啊?”
      没有回答。
      继续没话找话:“它叼只小猫干什么?”
      那边终于暴跳:“小猫?那是它儿子!”
      倒吸一口凉气,一半是被狐狸生出只小猫吓的,一半是给张牙舞爪的美人吓的:“那个……宋哥,对不起……我接个电话……”
      一溜烟从林子里面逃将出来,今天真是诸事不宜──刚刚在莫天那儿吃了闭门羹,这会子又吓跑美人的狐狸儿子,我是不是应该回去翻翻黄历?
      这个时候,一直握在手里边的手机再次响起,与刚才的乐声一样,很优美的小提琴声,优美到根本不适合作手机铃声──Air in G.
      心里面一声长叹:莫天啊莫天,你真是会挑时间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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