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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记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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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夜里莫名惊醒,由于是生理期,小腹部缓缓作痛,我裹紧了被子捂着肚子,辗转反侧,依旧难以入眠。伸手从床头柜上捞起手机,才三点钟。套了件厚外套,我踱下楼去,想倒杯热水暖暖肚子。
在楼梯角开了灯,还未拐进厨房,我先被吧台上坐着的人影吓了一条。
沈希孟见亮了灯,转过头来看我。他纤长的手指摇晃着装着玫瑰红色液体的酒杯,幽深的眸子蒙上了一层雾霭般的水雾,目光涣散,似乎有些朦胧的醉意,一旁红酒瓶已倒出大半,看来他大半夜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也有些时候了。
“来一杯吗?”他抬了抬手中的酒杯,声音倒还算温和。
我摇摇头,从他身边走过,到厨房取了只玻璃杯,从饮水器里接了杯热水,问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待我走近,沈希孟心性大发地拿酒杯跟我双手攥着的水杯碰了一下,声响清脆,他嘴角露出一抹幼稚无害的笑容,这笑颜如四月灼灼海棠,摇曳生姿,身上浅浅的醉意似能传染,我一瞬有些失神。
他自顾自地浅酌一口,嘴角轻抿,眼神因恍惚遮蔽了平日里冷冽的气息,带点醺暖的温柔,“我睡不着,你呢?”
我收回在他脸庞上徘徊的视线,耸耸肩膀,“我睡眠很好,就是口渴了,想下来喝杯水。”下楼呆的时间一长,残存的睡意烟消云散,见他神情倦怠,似是心情不佳,便好心说道,“要我陪你说会儿话吗?”
沈希孟没吭声,过了良久才开口问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愣了愣,大半夜不睡觉自我反省实在太自虐了吧。不过念及最近发生的事情,他有如此烦恼倒也可以理解。
这些天财经新闻的头条便是沈德明病重辞职,奥美执行董事操刀宏昇。消息一经证实,小道消息纷纷深挖沈希孟的身份背景:一说他是名副其实的沈家老三,只是多年留学定居海外,创办奥美后行事低调,从不显山露水,因而少有人将其与沈家联系起来;一说他是沈老太太的私生子,沈老先生病故后,她拿钱资助沈希孟开办投资公司,而事实上奥美注册也正是在沈老先生离世后不久。这两种还勉强看得过去,最可笑的是还有可靠人士称,沈希孟是沈德明的私生子,异母同胞变私生父子,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不知为何,我脑袋里灵光一闪,不得不感慨笨蛋八卦媒体,怎么没发觉沈清欣的身份呢,不然根据两人的绯闻,就会再有一种可能——沈希孟作为女婿入赘沈家执掌宏昇,气焰正盛的女明星跟名声鼎沸的商界人士double话题,专门轰炸观众的眼球。
我收起越跑越远虚无缥缈的思绪,双手摩挲着温度渐失的水杯,定了定神,“你……”,跟他迷离中带点期待的双眸对视一晌,沈希孟微微倾身,脖颈处白皙的皮肤泛着红色的光泽,那姿态总让我觉得他是在引诱我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我硬着头皮组织语词,顿了半晌才道,“……很优秀啊……”
沈希孟嘴角轻勾,懒洋洋地左手支颐,毫不掩饰地审视我,胶着直露得似是想以眼神为笔勾勒出我的侧脸,最终停在我上齿咬着的下唇上。
余光瞥到他这与平时相比略显炽热的目光,一股热流在周身蔓延,被他盯视的部位又热又痒。时间一分一秒过,沈希孟依旧保持着这副姿态,不厌其烦,似乎还自得其乐,我却觉针芒在背,坐如针毡。
我想他这副自得的姿态大概是想让我再多夸他一点,便喝了口水润了润燥热的嘴唇,为表诚意又瞅了他两眼,郑重其事地说道,“我是说你年轻有为,事业有成。财经杂志上说你杀伐决断,手段老辣,颇有商界领袖凌厉之风,还说你是……”我在脑子里搜索着当初简滢用来形容他的那两个触目惊心的词,“哦,说你是投资界第一美男,美男界第一资本家。还有,听说奥美也并不是顺风顺水,前些年领导班子大换血,当时虽然有些人说你意气用事,不晓世故,不过从那开始,奥美也平步青云,直追先前独占鳌头的远望投资。”从方文茜那里听来的商业八卦被我运用得炉火纯青,我长吁了一口气。
沈希孟眼底绽出一抹若有若无的浅笑,低头倒酒,琥珀色的液体注入玻璃酒杯,发出异于大厅座钟指针嗒嗒的清畅声响,他缓缓开口,“没了?我就这点优点?”
我顿了顿,耸耸肩坦诚道,“什么杀伐决断手段老辣,那都是杂志上说的,要我说,你其实也挺面慈心软的。”
沈希孟猝然抬头,嘴角噙着自嘲嘲人的笑,怕是感觉自己跟我说的“心软”这个形容词根本不在一个次元。
我解释道,“当然你肯代理昭明慈善基金并不是单纯的助人为乐,但客观上确实起到了这个作用。B大图书馆门前举办杨艾的病重募捐,不久昭明慈善就主动接收了师姐的项目,穿针引线的肯定是你吧。还有,”我微微垂头,攥着杯子的双手交触,拇指一下碰合一下分开,良久才接着说,“不管怎么说,你也帮了我……我还要……感谢你。”越往后声音越发细微,可即使若蜜蜂飞舞的嗡嗡声一般模糊不清,在这空寂冷静的深夜里,依旧响彻耳畔。
沈希孟低垂下头,并不吭声,修长的睫毛贴合在下眼皮上,神情倦态,怕不是喝醉了就是想睡了。
我只好做总结一般收尾道,“总之先睡吧,明天一早头条就换人了。”
之前还表情恹恹的沈希孟蓦地睁开眼睛,阴岑岑地望着我,暗笑一声生冷问道,“你是在安慰我?”
他瞳孔中那点滴的光亮像是被凛冽冻成了带着尖锐棱角的寒冰,这么一对视就扎入了别人的眼睛,刺得生疼,冰得火辣。在这冰冷眼神的逼仄下,我四肢僵硬,万缕思绪却如同冲开阀门的汹涌洪水浩荡而下,想说他色厉内荏,谁都有懦弱的时候,要人安慰并不可耻,何必不肯示弱一味逞强呢。可千言万语却都哽噎在喉咙里,张了张嘴,我发现自己竟发不出任何回应。
就在这像被施了定身咒的一瞬,沈希孟猛地凑上脸来,我垂下眼帘看到他的鼻尖与我的只隔几毫,若即若离,他带着浓重酒味的气息吹拂到我唇间,我呼出的气体被他吸进肺底。他气息平稳,而我喘气越来越急躁,几不可查的间距随着呼吸微调,我努力平复心跳,并了并干燥的嘴唇,方才抬起眼来与他相视。
这个沈希孟近在咫尺般相熟,却又远隔日月般疏离,他清隽俊朗的脸庞是我相熟的,可他眼神里的眷恋与痴缠却又是我从未见过的。他以往也曾专注地看着我,比如不几分钟之前,可那些时候或落拓调笑,或温润礼貌,或冷峻威严,而现在他眼神透着一股不死的炙热的欲^望,干柴烈火像是要吞噬全世界,可倏尔又让人觉得这种激^情和热挚像烧透了骨骼洒落的红色灰烬,静静躺落在地上,纯粹得无关肌肤之亲。这股专注的视线陶醉入迷却又清淡疏离,像对待一件珍贵易碎的陶瓷,想碰触却又收回手,似乎,似乎像是穿透了我的眼睛、我的躯壳,看到了别的东西。对的,这眼神绝对不是在看我!
又是一股浓重的酒气,我神思一动,猛然弄懂了什么。
沈希孟是在纠结自虐,不过并非为了媒体牛头马面大张旗鼓的扭曲宣传,而是恋情失落,受了情伤。
我想起不久之前,在庄苑听沈清欣说沈希孟一贯喜欢一个人呆着清净,把我放在身边实属难得。而我了解,他不是一贯喜欢一个人,而是一个人习惯了。他需要一个人来陪伴生活,一个他不怎么需要、也不怎么需要他的人。阴差阳错的,那个人恰好是我,或者说那些人中的一个恰好是我。那时候我就猜想沈希孟或许受过太重的情伤,伤到他封闭起内心,再也不愿争取,不愿付出,不愿接受。现在猜想得到证明,我心里如同一块石头落地,不沉不重,只觉得闷闷的。
思绪理清,眼见离沈希孟如此之近,我立马往后退了退身子。
沈希孟清冷的眸子闪过一丝幽怨,脸色阴郁,涩声问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我应该记得你吗?”此话斩钉截铁地脱口而出,我才觉得自己真是傻了。干嘛跟发酒疯的疯子对话,他眼中的我还不知是哪个女人的音容笑貌。我想起来电视剧中最狗血的桥段,虽然我看过的电视剧并不多,但此桥段却屡试不爽——小明喝醉了酒老眼昏花把小花看成了小红,虽然小明勇攀高峰时喊的是小红的名字,泪眼婆娑的小花却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两人最终暖帐温床共度春宵,生米煮成熟饭。
再回味这种故事,我打了个寒颤,浑身起了层细密的鸡皮疙瘩。沈希孟眼里的怒火烧得越来越旺,像是张嘴便能吐出个火球来将我吞没,见他眉目晦暗,神态阴鸷,我赶忙说,“你……你看清楚了,我是郑晓芒!”
话音未落,一团黑影迅捷驰来,我眼睛应激性闭起,额头眉梢一股湿润的液体蠕动着,痒痒的,直至嘴唇沾到苦涩的汁液,我才从呆若木鸡的状态恢复了神智。
吧台上的酒杯空荡荡的,方才那一瞬,沈希孟执起酒杯潇洒扬手,琥珀色的液体悉数泼到了我脸上……
很多年后,我终于明白,“你觉得我怎么样”并不等于“你觉得我是怎么样的人”。
沈希孟要的并不是我对他的主观评价,而是我对他的情感态度。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斯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