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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我想曾经想过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如果说每个女人都是一个男人的肋骨做的话,那么只要有一个男人就一定有那个配他的女人。可惜现实就是,男人女人都是爹妈生的而不是普罗米修斯捏出来的。因为现实残酷,所以我们有了宗教。

      黄濑君的书评最后还是我帮他写的。总的来说,我觉得我有个毛病就是太好说话,每次别人拜托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总是卯足了劲答应下来,然后把自己逼得快死了。但实际上,我还是会拒绝什么人的,或者说,我唯一完全拒绝不了的只有一个。
      一脸微笑的黄濑君,我彻头彻尾的死穴,以至于为了帮他写作业我得重新把那本我已经不想再去看一遍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再看一遍。
      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
      一想到这件事我就觉得很讽刺,我想我不懂爱情,却不得不帮着我可能喜欢着的男孩子写这本书的书评。

      “你有本事就一个字也别写啊,写了就别给我抱怨。”羽子女王看着我在她面前对着笔记本电脑不停地敲字然后再“啪啪啪”地删除。她嘴里咬着果汁的吸管,在瞥了我两眼之后就把目光转向窗外,而我则抬起头绕过竖起的笔记本屏幕看着她那杯颜色可疑的果汁。
      我觉得我有义务告诉笠松前辈羽子女王又吃了奇怪的东西,所以我拿出了手机,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和跑过来训斥羽子女王的笠松前辈比起来,我似乎会因为告密这件事死得更快。

      比起笠松前辈他们来说,我们大概算是赢得阶段性胜利了吧。因为不用参加国体大会冬季又没有比赛,所以我们这段时间也算是可以稍微松懈一下了,或者说我只能说是在棒球上作了一些小小的松懈因为我妈非常愉快地给我报了代代木补习教室。
      “十五万一科,除了英语我妈都给我报了。”我这么跟羽子女王说着,心不在焉地打着字。
      “那你妈还真舍得花钱。”她这么说着,完全忽略了我要跟她说这句话的重点。

      我放弃了接着跟她对话的意图,只好跟她谈谈关于手臂的事情,顺便把注意力拉回到我打的东西上。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似乎我刚才没有意识地劈里啪啦摁了点乱七八糟的东西,以至于屏幕上这时候的景象让我简直就想打人。

      比如一屏幕的Kise Ryota,让我一时间根本想不起来我原来想要打的是什么。
      没错,是阿里萨的话,但是是哪一句我已经想不起来了。所以我皱着眉头把电脑合上,开始专心地试着消灭自己面前那盆大得可以顶我一顿饭的松饼,然后顺手把羽子女王捏在手里的那本书夺过来。
      “吃东西的时候别看书啊。”我总是很在意这种事。
      “我看你是小气,”羽子女王悻悻地说,“不过话说回来,黄濑那家伙的态度,要我拜托幸男君问问吗?”
      羽子女王大概是极少数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人,还有一个大概就是笠松前辈了。
      我告诉她还是别去问了,一则是觉得笠松前辈绝对问不出这种问题,二是觉得其实有的事情还是永远也不知道的好。

      不知道对方的态度总比被人严词拒绝来得体面得多。
      所以我到底在害怕些什么?我也不知道。

      我随便翻了一页书,然后看到上面写着这样的句子:“找到一朵开着五瓣的丁香花,你就会找到幸福。”我想说,真是瞎扯。书里面的青春无忧无虑,即使忧愁也无忧无虑。所以那种青春的魅力,在于相信永远有一朵可以带来幸福的花,只要寻找,就能找到。前面的幸福,可望可及而无穷无尽,时光无穷无尽。所以很多人都相信永远不变的爱情,无穷无尽。所以这种人从很多意义上来说不懂爱情,当然我也包括在内。

      我的本意是帮黄濑君写作业,现在反倒抽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你确定喜欢,呃,喜欢黄濑不是因为颜?”羽子女王问着,举着叉子用一个非常不雅观的姿势吃掉了松饼上的奶油,真高兴她放过了我的芒果。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只好看着她,然后喝了一大口那个甜得让我有些受不了的饮料,并且逼迫自己不要去想卡路里的事情。
      “那这么说好了,”她转了一下身体,“如果,我是说如果啊,你们俩在一起了,然后你发现黄濑君四十岁以后长得丑了你会怎么办?”
      我挑起一根眉毛看着她,她的脸色也纠结起来,事实上我并不是想为难她,只是连我自己也想不出那句话的答案来。

      总的来说我是个谨慎的人,因此我并不喜欢随随便便就作下什么承诺,可是如果说出口了,那就是赌上性命也要做到的事情了。

      “嘛比如,比如四十岁的黄濑长成武内老师那样了。”
      “武内老师不丑好吗。”我赌一个月的零花钱武内老师年轻的时候一定也是池面。
      “马屁话可以留着当着老师面说,”她敲了一下我的头,“现在回答问题。”

      几千年对爱情最美好的祝福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是“白头偕老”;《天方夜谭》里,国王与公主终于结婚,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直到白发千古。简单的真理更真实。如此简单如此众所周知的真理,有时候却要用一生去懂得。

      在我所爱的人最美最好的时候认识他,爱上他,相依为命,携手度过一生的沟坎,只有死亡才能把他们分开。我想不出比这个更幸运的人生了。
      即使他变老变丑变糟糕也无所谓?
      只要是这个人的话,怎样都没关系。
      但必须是这个人。
      我脑袋里突然浮现出变成武内老师那样身材的黄濑君,忍不住捂着脸笑起来。

      “总之,这个答案是给你自己的,如果你的想法是变老变丑变糟糕也没关系的话,那就去告诉他吧。”羽子女王这么说着,相当豪迈地把果汁全部都喝完了。
      去告诉他吧去告诉他吧去告诉他吧。我的脑袋里一个声音这样响着,然后我“腾”地跳起来开始收拾电脑手忙脚乱地拔着插头理着电线,提起包就往马路外面冲。
      去告诉他去告诉他去告诉他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我告诉我自己,我跑得是那样快以至于我几乎还没来得及看马路上有没有转弯的车。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在我耳边响了起来,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自己已经从站立的姿势变成了趴在地上的姿势。
      身体很多地方传来的不受控制的疼痛。每一个骨节都发出了干涩的痛感,我觉得有什么液体正从我的身体里涌出来。
      声音也不见了。
      时间也好像不动了。
      我努力地调整着身体的角度,才看到站在马路另一头的羽子女王,她正捂着嘴,看着我这里,满脸惨白。
      混乱的人群朝我这里涌了过来,我却整个人忽然平静下来,疼痛感也消失了。我忽然想起了之前我想写的那句话,阿里萨说的那句话。
      他说:生命,而不是死亡,才是永恒的。

      我感到一阵白色的光芒正在渐渐地包围我。
      我想,我最后想说的话,黄濑君早晚会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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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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