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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窗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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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生活有的时候就像戏剧,你做梦梦到白马王子带着他的水晶鞋来接你了,结果他真的就好像从魔法阵中走了出来站在你对面。可惜的是,水晶鞋并不是为你而准备的。
我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颜颜脸上跌宕起伏的表情——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不过起起落落的情绪还是能看得出来的。她看中的Mr.Right只扫了全场一眼便向舞池边最大的卡包走了过去,不知为何那男人散发出来的气息给人的感觉就是来捉女朋友的。显然颜颜和我的看法一样,我们两个都像街道居委会大妈一般紧盯着那边的事态发展生怕错过了好戏,只不过颜颜拧着眉毛看起来愤愤然,我则是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我觉得我们俩周身已经被不明烟雾笼罩了,大概还显现出了某种诡异的颜色。就在演员们都进入状况的时候,凛忽然冷不丁地从身后冒出来一句:“好男人,大概还是有的吧。”我吊着眼睛剜了他一眼,听到他低声笑。
那边正上演的剧情看起来就像我所写的小说一样狗血。卡包里不情不愿地走出了戏剧女主,扎着高高的马尾,宝蓝色眼影晶亮亮的一片。应该是美女级别的吧,如果依照芒果台选女主的标准来说。虽然我和颜颜还曾经抱着零食毫无形象地窝在沙发上吐槽芒果台现在的新人们:你说她长得漂亮吧,可是又没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你说她长得丑吧,那自然是与居高不下的收视率不相符合的。所以只能总结一句,‘但凡你转过身,就想不起来她长什么样子’、的美貌。——说起来网上盛传明星卸了妆都比平民还不如,所以我俩就很好奇这类说不上是美是丑的人卸了妆、那得是什么模样的呢?
话题稍微扯远了些,现在回来现场直播。
我的跑神很快就被突如其来的剧情发展拉了回来,眼看一个清脆响亮的巴掌毫不犹豫地落在了Right先生脸上,意料之中的安静很快便以那卡包为中心扩散开来。就算是我也愣了一下,而颜颜已经站起身。在我看来Right先生还是很具有绅士风度的,从头至尾他都没有要阻拦那女孩的意思,也没有想要解释什么的样子。他站在那,站得笔直,就像学生时代被老师罚了站一样的侧影。应该是有些落寞伤感的,但是回想起身材娇小的女孩儿恨不能跳起来抽他的那个画面,我还是极不厚道地笑了出来。——其实我很注意形象的,所以就算笑我坚信也没发出什么会引人注意的声响。可是Right先生却似乎因为默默承受了一巴掌而听觉敏锐起来,他望向我,我淡定地侧过脸,将干了的细脚杯递给凛。
“我果然只喜欢你的Bloodmary哦,凛。One more drink,please——”掩饰的小动作完全被看穿,我朝凛吐舌头,他就只是摇头笑,也不揭穿我。
看吧,所以我说凛才是真正的好男人啊。可惜好男人通常都是别人的。我正想摊手对颜颜这么感慨一句,转过头她已经不在了。随着满场的口哨声扇呼声响起,我看到颜颜踩着骄傲充满信心的步子走到Right先生面前。我知道她看中的王子开始散发出了Gucci限量版包包般的耀眼光芒,虽然只是针对她一个人的眼光,但是被水晶鞋的鞋跟砸中的女人是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鬼魅一般的镭射灯光下我看到她仰起美丽的颈项,侧脸散发出熠熠生辉的光彩。然后她直接拉起了男人的手,歪着头用恰到好处的音量说道:“你怎么在这里,我可是等你很久了。”
……
有谁想要知道后面的事吗?这么狗血的故事你还要看下去我真是服了你。
酒吧的风铃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真正的女主已经带着她的白马王子走了。——对的,如你所想,我才是被抛弃的那一个。门关上的瞬间我确实感觉到好像有一阵轻风,就这么从我身边刮过去了。凉飕飕的,连空气里弥留的chance的香水味儿都没有留给我反应的时间,就这么散去了。事态发展太快,我没能跟上脚步的惩罚就是接受凛‘拼命忍耐’的嘲笑。他抬起手放在嘴边假装咳嗽地掩饰,殊不知经常干这种事的人对这种动作早就了如指掌了。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我让你笑你笑你再笑我就不付酒钱了!”
他强忍着笑意将新调的酒推给我:“我请你就是了。”我仍嫌不够地咬着杯沿翻着眼睛看他:“真是世风日下,世态炎凉,人心不古,人走茶凉……”玻璃杯上不断发出呲啦嗞啦的响声,就像正啃着人的骨头一样。
“……没那么严重吧。”他的声音就像飞机迫降一般。
“我说严重就是严重!反正我不高兴!很不高兴!”我闭上眼睛趴在吧台上,任由他揉我的头发,不再出声。
恍惚间终于回想起来为何会喜欢上凛的手,他的手掌很薄,手心微凉,那种淡淡的温柔的触感,令我觉得舒服和怀念。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温柔的人。
颜颜直到清晨才回来,哼着歌心情很好的样子。在我彻夜更文的早上她如此好的心情无疑令我感到非常不爽。我穿着家居服揉着乱糟糟的头发靠在玄关墙沿,酸溜溜地说道:“你还知道回来——快做早饭去,我该上班了。”她甩掉鞋子光着脚蹦跶了一下,倾身向我做了个鬼脸:“是是是,奴家这就去为娘娘您做早膳啦!稍等片刻哦——”拖得不能再长的尾缀带着种贱贱的味道,我面无表情地眯起眼睛看她,她便立刻灰溜溜地钻进了厨房。
因为我不要她房租所以颜颜就主动承担了做饭的义务,说到这你可别以为她是什么人品不错的家伙,因为这只猪虽然是白领,但是工作日只有早上会在家吃饭,晚上不是加班就是去玩,周末也很少在家——综上所述,一个月不会做二十次饭的这家伙跟来混住的流氓基本没什么两样。而且那种简单的只需要微波炉面包机的早餐也着实让人没什么想吃的欲望。尽管如此我还是很给面子的吃了两片荞麦面包加煎蛋,之后换过衣服拾掇一下就拎着包包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