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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One ...

  •   什么是普通,什么是平凡?
      弗洛妮卡会告诉你,当你不再刻意隐藏自己,周围的人依然觉得你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时,那便是普通;当生活因习惯而变得简单,一切刻意皆化作自然,那便是平凡。
      她,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普通人。

      现年26岁的弗洛妮卡•简•戴维斯是个长相一般的女人。
      167的身长,在白种人中不算高,也不算矮;54公斤的体重,曲线优美,但离时下标准的“魔鬼身材”尚有距离;琥珀色的眼睛,栗色的及肩卷发,白皙的肌肤因为每日坚持户外锻炼而呈现被阳光亲吻过的健康色泽……这样的女人在欧美国家随手一抓就是一把。
      好吧,这么说或许有欠公平。弗洛妮卡实际上是美丽的,某个她曾经交往过的哲学系研究生曾用“标准”来形容她——黄金比例的身材,对称的五官,完全符合古典派的审美观。当然这种美在当今崇尚个性与张扬的时代,也最容易被忽视。对此,她深感庆幸——她喜欢普通,并一直朝平凡努力着。

      请不要误会,弗洛妮卡从来不曾刻意掩饰自己。她不是那种戴大大的眼镜遮住自己的容颜,穿过于宽松的服饰掩饰自己的身材,有朝一日若被某个青年才俊看中,只需稍加改造,立即丑小鸭变天鹅,演绎一段现代灰姑娘的浪漫传奇的女子……不不不不,她的一切穿着、装扮、举止都是合宜的,恰到好处的。只是,她天生缺乏存在感,又正巧奉行中庸之道,并崇尚自然与平衡而已。
      所以,弗洛妮卡•简•戴维斯的成长过程一路平静、顺遂,而她的家庭背景则和她的人一样——普通。

      出生于美国康乃狄克州某城郊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戴维斯先生是名小有成就的牙医,戴维斯夫人则是一名传统的家庭妇女,弗洛妮卡是家中的次女,上有一个大两岁的姐姐,下有一个小四岁的弟弟。
      自小,她便是那种典型的优等生:学习认真、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种公益、社团活动;偶尔代表学校参加比赛,会拿个不错的名次;有几个自小玩到大的朋友,不是最具号召力的学生,但大家都会喜欢她;保守、乖巧,每个周日和父母一起去教堂做礼拜,从不缺席;高中时交第一个男朋友,是那种父母认可的未来雅痞,两人牵手、接吻,参加校际年度舞会,但不会越雷池半步,高中毕业后自然而然地分手……
      听话又懂事的孩子一向让父母放心,排行中间的孩子则容易被忽视,而当你有一个青春期严重叛逆的姐姐和一个精力超级充沛的弟弟,生活对弗洛妮卡而言是无比自由的。只要她不刻意表现自己,没有人会注意到她那些超乎寻常的天赋: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媲美顶尖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以及对“人”极端敏锐的解读能力。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一个观察者,她的眼睛能够看穿他人急欲隐藏的秘密、脑中一闪而过的心思,乃至本人都不曾察觉的欲望……而观察者最痛恨的便是被别人观察。这就是为何她从来都不愿让自己引人注目。
      不,弗洛妮卡不是天才,却是情报机构的理想选择——她具备一切必要的能力,并能够自然地融入人群中。事实上,她极有可能在大学毕业后,被FBI甚至CIA延揽,如果她没有在那之前便开始那份暑期打工的话……

      ——————————————

      “抓紧每一个学习的机会,尽可能地完善自己,以面对未来愈加激烈的竞争。”
      “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才会让你快乐;但是如果你不擅长的话,再理想的职业也会变得痛苦。”
      这两句话,是戴维斯先生一直用来教导孩子的,而弗洛妮卡将此铭记于心。戴维斯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正是那样的信条,间接地将自己的女儿领入了一个和他所生活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一个很多人称为“灰色地带”的地方。
      而对弗洛妮卡来说,一切发生得再自然不过了。

      10年级的暑假,她和所有向名牌大学努力的学生一样,开始寻找一份能令大学招生处印象深刻的工作,最后她被纽黑文的一家信息服务公司聘用。
      “黑日技术”(Black Sun Technologies, Inc.)实际上是“暗夜蝴蝶”的情报部门属下的一个掩护公司。资历尚浅的弗洛妮卡尚未精通中庸之道,她的能力很快得到了“暗夜”的注意。

      一开始,他们邀请她作为信息分析员加盟,自此对弗洛妮卡开启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窗口。拥有了各种渠道与资源的她开始接受各式各样的“特别训练”。这无关于需要刺激或者渴望力量,甚至不是对一个陌生世界的好奇,在弗洛妮卡的想法中,那纯粹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让她在不被注意的情况下挖掘自己的潜能。就像其父亲所说的,“抓紧每一个学习的机会”;而她,喜欢学习。
      于是,接下来的三年中,她的课外活动、暑期工作都成了名目繁多的“兴趣研究班”、“专题讲座”、“青少年技术培训”、“科技夏令营”等等,家中无人起疑。一向是优等生的弗洛妮卡自然在那些培训中获得“优良”成绩,够好,但不是顶尖。
      在报考大学时,她毫无意外地被属意的几家名校录取,但最终遵照父母的心愿,拿全额奖学金去了一所历史悠久、离家较近的文科学院。在那里,她选择主修人类学和心理学。
      同时,她开始了自己的“工读”生涯,雇主自然是“暗夜蝴蝶”。

      这对弗洛妮卡来说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决定——她根据自己的特长寻找适合的职业,然后根据酬劳、风险以及自己的喜好找出最适宜者。
      在面对条件相当的选择时,大多数公司、企业为了避免风险,会倾向于雇佣已经有过相处经验、自己训练的前实习生,而一般实习生也会倾向于留在已有所了解、已发展出人脉的原公司。“暗夜”之于她是一样的道理。
      是的,对弗洛妮卡而言,这只是一种工作而已;高酬劳,高风险,无保险,如同所有的自由职业。至于道德问题,她从没有为此困扰过。只要有人需要,必然有人提供服务——“供需关系”,市场经济的根本。何况,哪个推销员不是谎话连篇;哪个企业分析师、市场策划不是绞尽脑汁为公司、为大股东牟利;哪个律师不是颠黑倒白只求为自己的客户脱罪;哪个政客不是将自己的前途与野心放在第一位?顾客、小股票民、事实、国人都是随时可以牺牲的。
      能取人命的不只刀枪,不曾严格测试过的药物、交通工具,充斥各种有害营养成分的垃圾食品,那些不断污染自然的工业……人们每天都被那些致命的物质所包围。每年,与酒精相关的死亡达10万起,平均一天270起;而烟草公司则每天必须为1200人的死亡负责;相比之下,“暗夜”的成绩少得可怜。说到底大家只不过都有房屋贷款要支付,有退休计划要实现。更何况,弗洛妮卡只打算当一名中级雇员而已,优秀的中级雇员,出色,但不是顶尖的。

      基本上,她并不喜欢“杀手”这个称号,尤其那根本不能概括“暗夜蝴蝶”这个集团的性质;她也不喜欢“蝴蝶”,总觉得那过于矫揉造作。所以她总是称自己为“特派员”,称雇主为“暗夜”,就像一个正常的职员与公司一样。那么
      做,让她得以维持一种“普通”的心理感受。
      “普通”是追求“平凡”的必要途径,更重要的是,保持普通、简单能让她在这个行当里混得安稳、舒适。越是刺激的东西,往往结束的越快;越是复杂的过程,往往越容易失败。所以,“(信息)详细充分、(手法)简单直接、(后援)以防万一”一直是弗洛妮卡职业生涯中的“神圣三一”。她连在为自己决定代号时,都只是选择了入眼的第一件物品——一瓶清洁剂,然后键入“T. C. (The Cleaner)”。

      在一个理想的世界中,弗洛妮卡会游荡于“暗夜”的B级和C级任务间,偶尔失败一两个无关紧要的案子,确保自己的名誉度在85-90%间徘徊,永远不用介入那些必须杀人的使命。
      她会是情报收集和保安方面的专家,做到一定时间,情报部会将她召回,到时候她会是部门的中、高级主管。没有勾心斗角,只要兢兢业业便能安安稳稳地混到退休,和所有普通公司一模一样,报酬却要高出数倍。如果需要,她在40岁之前便能在巴哈马的某座岛屿上享受人生。
      更重要的是,无论她的实地成绩如何,上面的老板们都很清楚,在某些领域她是顶尖的,他们需要她。因此,她更可作为特邀顾问,在“暗夜” 享受丰厚的薪水,待到不能待为止。

      然而,现实与理想是有很大距离的。
      “任何可能出错的事,真的会出错。” 摩菲定理说得很明白。

      ——————————————

      那时,刚完成大学三年级的弗洛妮卡已经在B级做了一年半,得心应手。
      当人保镖真是再容易不过的工作了。那些目标物及其周围任何可疑人物的一举一动根本逃不出她的眼睛;一个眼神的变化,她便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打算做什么,甚至做过了什么。可怜了那些前来阻击的杀手,尚未找到目标便已成为猎物,往往连自己怎么栽了的都不明白,便被当地警方活捉,证据确凿、锒铛入狱——对从事这种职业的人而言,那是比死亡更加悲惨的命运。
      即便如此,情报收集对弗洛妮卡来说依然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因此降级接任务之事屡见不鲜。

      原本,那只是一项C级任务:从俄罗斯黑手党在芝加哥的一个据点盗取他们最近的行动计划。
      一开始,任务进行得很顺利,她轻易地潜入目的地——百老汇街上一幢老旧住宅楼的地下室。在锁定坐标后的2分钟内,她切入目标电脑,下载了所有的档案。但就在她准备离开的刹那,电脑显示刚收到一份邮件。
      发信人的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那是一个伊朗盗贼集团常用来联系的化名之一,而正是那个组织因盗窃了欧洲某皇室的珠宝而受到“暗夜”的通缉。目前,那个酬劳500万的“特殊任务”尚无人接手,只因他们躲在中东。当时正值海湾战争,巴以冲突更是从未停过,要找几个当地人难如大海捞针……直到这一刻。
      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正好有一个“暗夜”的成员在他们试图联系买家时,坐在买家的电脑前代为收信!

      金钱果然有令人迷失自我的魔力,暑假一开始便有大笔钞票入账的想法令人难以抗拒。
      弗洛妮卡违背了自己更为理性的判断,再次迅速切入黑手党的电脑,从那里追踪邮件的来处。运气很好,对方没有立即下线,在网上多逗留了5分钟,而就是那5分钟,足够她沿着多个代理服务器,顺藤摸瓜,从亚洲绕了一圈,突破重重防火墙,一路追踪至强盗的家门口。
      这么做的代价则是险些被黑手党人抓住。由于原本的时间表被全盘打乱,她在离开的途中被发现行踪。所幸的是,她在前来追击的喽罗们逮住她前离开了那幢大楼,进入人群。而在人群中,除非她愿意,谁也别想找到她。

      那件“特殊任务”分两部份。前半段,要求特派员寻回失窃的珠宝;后半段则要求该盗贼集团从地球表面彻底消失。弗洛妮卡知道自己若要赚那笔钱就必须找一个搭档,一个善于杀人的搭档,一个A级以上的同僚。
      她找上了“红衣人”,一个刚成为A级杀手不久的16岁女孩,以杀人无形无血著名。
      一个用毒的高手,配合T. C. 对目标行为模式的解读、预测能力,能保证一切进行得,神不知,鬼不觉。而那笔丰厚的酬劳则确保了两人合作的可能。

      如同资料显示的,红衣人小姐很好相处。虽然对弗洛妮卡来说夸张、爱现了一点,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事方式,那并不是她可以置评的地方。尤其,替红衣人收尾并不是很麻烦的事,她不会留下自己不想留下的踪迹,不同于T. C. 后来的那些“工作”。
      总之,一切按照计划顺利地进行着。他们在神灯与一千零一夜之乡,一度神秘、梦幻,如今却只余战乱与恐怖的巴格达附近找到了那群目标,很快便锁定了他们藏匿珠宝的地点。然而,待到红衣人开始执行她那部分工作时,意外发生了。四架美军轰炸机对该地进行了攻击。她们虽然及时抢下了珠宝,却让4名目标乘乱脱逃。
      两人很清楚,如果这次失去他们的踪迹,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将无法找到这几个目标,任务等同失败。问题是,红衣人并不擅长远程狙击,更准确地讲是很烂。
      弗洛妮卡别无选择。

      那是一把改良过的1894年“点30-30”温彻斯特□□,第一百万件成品,于1927年被赠与美国总统卡尔文•柯立芝,1984年从总统纪念馆中失窃。
      举肘敲碎玻璃陈列柜,她如同在训练场中一般,从容不迫地取枪、上膛、瞄准、扣动扳机、再瞄准……四发子弹,依次射入4名逃亡者的后脑勺,任务完成。
      就是在她前去处理尸体,掩盖踪迹时,弗洛妮卡对自己有了全新的认识——她什么感觉都没有!
      没有同行中公认的“第一次”所带来的震撼,没有良心不安,即便在她用随身的军刀挖出尸体中的弹头时都没有,整个过程自然、流畅得令人难以置信。从那一刻起,她确信这个行业是从头到尾为她量身打造的。而“从事自己擅长的、不讨厌的、有前途的、能让自己支付房屋贷款,甚至提前退休的职业”,正是每一个普通人会做的事情。

      在大三暑假结束的那一天,弗洛妮卡•简•戴维斯成为了“暗夜”集团的A级特派员。
      不同于她的大多数同僚,她不是黑暗世界的产物,更没有任何不幸的经历。恰恰相反,她来自于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家庭,有着幸福美满的童年,在她与“暗夜”扯上关系之前,她的经历甚至填不满半张白纸。走上这条特殊的职业道路纯粹因为她有天赋,以及她毕生的目标——退休,当个平凡的普通人。
      她依然不喜欢“杀手”这个词,太原始了。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中国唐代诗人李白在他的《侠客行》中如此写到。
      在弗洛妮卡的概念中,“杀手”的形象就应该如诗中所描绘的那般。

      然而,时代不一样了,如今的杀手一个比一个喜欢招摇过市,就像辍学创业、绯闻造势、真人秀节目一样,这也是一种潮流,更是一种宣传、促销的手段。
      过去在晚餐时,戴维斯先生就常抱怨说,如今的各行各业,做什么都离不开自我推销;连当医生都要学会不遗余力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招揽客户。
      杀手界,也是这样。各式各样的排行榜,往往看得人眼花缭乱。业界中老一辈则会感叹:哎,真当那些执法部门和情报局是吃软饭的了,也不看看每年有多少人被抓,然后坐在律师身边,试图说服陪审团自己是无辜的;真是,尊严扫地,可笑至极。
      那些人被判刑的可能达90%,运气好的话会在手臂上得到一针,一切就此结束;运气差点就是电椅,忍一下也就过去了;最糟糕的,却也最常发生的,是被关到天荒地老,届时若不能凭一己之力对抗那成群结队的大块头,下场就不是凄惨可以形容了,无论男女监狱,“母狗”这种职位永远都在招人。
      于是,会有“杀手”与执法部门达成某些出卖雇主、同僚、中介人的协议以换取减刑。这样的人在“暗夜”不是没有,光看“清道夫”由一个人逐年扩张成一整个部门就知道了。

      让弗洛妮卡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现在的杀手都喜欢留下自己的个人签名,从独特的记号、通告,到特殊的操作手法。虽然那是自我推销的手段,但也是通往自毁前程的直达车票。
      在资讯发达的时代,任何发达国家的探员只要道地一点都会从各个犯罪资料档案中搜索,给国际刑警一个电话就能把搜索国际化,到时所有与某个“签名”有关的罪案全部会被罗列出来。高明的罪犯分析师甚至能够由此了解该杀手的轮廓特征与心理特点。
      无论对方获取的信息有多么不值一提,由猎人成为猎物的事实不可改变,那会是一种心理负担,而一个杀手最不需要的便是那种东西。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无所觉的人,不是太过鲁莽,便是根本不在乎。那是从没在黑暗中生活过的弗洛妮卡所无法理解的,也是她和大多数同事们最大的区别——他们将此当作一种生存方式,她则将此当作一份工作,一份高薪的工作,一份可以支付房屋贷款的工作。而她自己,只是一个认真工作、盼望退休的普通人。
      当然,其中不得不排除那些真正的高手,如“红衣人”和某只代号“鱼肠”的吸血鬼。前者,从未犯下不可弥补的失误,不代表永远不会,但可能性必经微小;后者,则没人愿意承认其存在,除了某些神秘事件的研究者。
      可是,正像所有其他行业一样,人们永远只看得到那成功的1%的神话,却看不到其余的真实的失败者,送命、锒铛入狱、亡命天涯甚至生不如死。因此,每年依然有无数同道中人前赴后继地栽在这种愚蠢的错误上。

      她依然记得一个叫喀麦隆•伍兹的杀手。那家伙喜欢在自己目标物的尸体上烙上十字标记。结果警方就是在他租用的保险箱中发现了用来烙印的钱夹和打火机,进而证明他的罪行,同时扯出过去的六桩旧案。20岁出道,正值壮年的喀麦隆在道上混了十几年,经手的委托在全世界不下百件,如今却栽在康乃狄克的郊区小镇上,不禁令人掬一把同情泪。
      喀麦隆的律师相当不错,以“搜查不当”及《宪法第四修正案》为由,禁止检方将钱夹和打火机列入证物中。可是,当检方列出所有被害者的照片,加上一个见过钱夹的目击证人信誓旦旦的证词,一切便成定局。
      当时大学二年级的弗洛妮卡正巧在陪审团中。她原本是可以帮他一把的,只要她坚持投“无罪”票导致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喀麦隆便会被无罪释放。于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她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投“有罪”票。
      啊,赞美普通法和第五修正案,可怜的男人被判15年乘以7,还不包括其它警方没有发觉的案件。他的人生至此就算完蛋了。
      弗洛妮卡则非常认真地从前辈那里汲取了教训,选择与潮流背道而驰,努力地确定T. C. 只是一个默默无闻、幽灵般的存在。

      在大学最后的一年间,她开始致力于学习掩盖自己的踪迹与特征。
      她让自己精通尽可能多的武器种类,避免使用任何特殊的工具,从不使用特定的手法,远程狙击时她会确定起码十个以上的杀手使用同类枪支,所有武器使用过后一定被销毁,决不再用第二次。她甚至和一个FBI行为分析师交往过一段时间,以了解他们的思考方式和办案过程。而她最擅长的则是将谋杀现场伪装成意外。
      练习使之完美,在她的杀手生涯进入第5个年头之后,她的技巧已几近无可挑剔。偶尔,她所制造的意外会导致尸体面目全非、难以辨认,甚至什么都没剩下,造成某些多疑客户的不满。而正是这种小小的任性,将她的业绩控制在良好的标准上,却被排除在王牌的行列之外。

      总之,弗洛妮卡•简•戴维斯的事业可谓一帆风顺,但她的私人生活却离她所预期的尚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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