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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八嘚儿 ...

  •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只是这后福单单应照在了我身上,我不知是喜是哀。我自崖上掉下来,除了额头破了点皮,全身多处擦伤,没有伤筋动骨,竟然仅躺了一天便能下地了;可驸马自崖上掉下来,断了两根肋骨,一条胳膊,浑身上下,像自血泊中捞出来的一样,昏迷了三天三夜,才终于醒转。

      驸马的这些伤势是猎户祝阿狗告诉我的。这位猎户大哥可算得上是我们的救命恩人了。据说他发现我们的时候,钟玉还把我紧紧护在心口,大约是生怕磕到我了,他觉得我们夫妻俩真是感情深厚,不像他家那口子,家里已屯了年货,还赶他冬日里进山打猎,不得闲。

      我冲他笑笑,不知该怎么解释我俩的身份,可祝大哥绝对是个聪明的猎户,直接就看出我俩是一对行商被人劫了扔进山里的夫妇。

      ——可不是么?大冷天我只穿了中衣,驸马比我好不了多少,甚至还光着脚。

      我随口应承下来,思索着该怎么去和官家联络。我心想这里虽是山里,但离京城却还不远,知道我被刺,官府的人一定早已把这一带给查遍了。

      然而我旁敲侧击地问祝大哥,却半点没有听到类似公主遇刺的消息。这让我踌躇不决,心想是否该把驸马撇下,我先回京城再说。幸好我犹豫的时候,驸马终于醒了。

      “公主,您一人孤身上路,太危险了。”他依旧气息不稳,我只能扶他缓缓坐起。

      “我也觉得。”我点点头,“况且,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也不放心。”这句倒是真心的,虽然那祝大哥瞧去是个可靠的,但归根结底我无法抛下他这么个断了两根肋骨还断了一条胳膊的人独自在这荒山野岭。

      “微臣……拼死护着公主……”他又开始变成兔子眼睛,“果然是值得的……”

      “驸马,你现在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他既然已有力气装腔作势,一时半会估计是死不了了。

      果然他闻言一紧张,“公主请问,微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第一个问题,你怎么会穿上那套侍卫官服的?你先前是不是想着一看情势不对自个儿就先逃命再说了啊?!”

      “微臣……”他刚开口,我便厉声打断他,“说实话!”

      他一愣,果然从善如流,“公主猜想不错,微臣当初,确然想过独自逃生去……那套官服,是微臣私下藏着,以备不时之需的。”

      “好啊你!”我瞪他一眼,“说下去!”

      “不过瞧见公主危急,微臣便想不了那么多了。”

      ——所以他那时在林间还是冲过来救了我。

      至于他为什么竟然一开始想要撇下我自己逃走,我想了想自己曾对他的所作所为,突然觉得这个问题有些沉重,不太适合他现下的身体状况,决定还是不问了。

      “第二个问题,你究竟是怎么摔成这样的?掉下来的时候你是不是还带着我走了很久?”其实这问题已不必他回答,他既然还有时间把自己的士官服和官靴都脱了,答案自然是肯定的了。

      “那时微臣尽力抓着藤蔓,沿着陡峭的山壁上滚下来,尽量护着公主,不想还是让公主受伤了……”他似乎很惭愧的模样,丝毫不提自己身上的重伤,“微臣心想,以微臣与公主的情状,确实需要寻人救助,暴露身份太也危险,顺道儿也将那些官服给藏了。只是微臣那时已不辨来路,不知走向何处,竟似是越走越远了……”

      ——看来我猜得没错。

      “该到第三个问题了,”我咳了两声,尽量做出无所谓的语气,“驸马,你究竟会不会武功?”

      他兴许是没想到我竟有此一问,竟难得一见地呆了一下,而后便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那般,忍不住笑道,“公主,微臣若是会武,当日宴会之上岂会被人重伤?”

      “可是我怎么也想不通,一个重伤刚愈的人,伤口再次被牵动的情况下,抱着一个人,从山崖上跌落,不只没死……”说到这里我有些心虚——这么说似乎有些伤感情,仿佛我是盼他死似的——但这犹豫不过一瞬,我还是接着说了下去,“而且还赤着脚,大冷天走了那么些路,到了林中腹地,直至被人救起,方才不支昏厥,这恐怕一个普通人——不,即便仅仅一个稍懂武功的人,都是办不到的吧。”

      他倒是不觉生气,反而罕见地认真听我说完,却咳了两声,才郑重道,“公主殿下,微臣武功高强,但为了救公主摔下山崖,因为抱着公主反而被压断了两根肋骨和一条胳膊;或者微臣不会武,单凭一时之能,爱护之心,勇救公主坠崖而受重伤,您认为这两种说法,那种比较合理?”

      我仔细思忖了一下这两种情况,突然发觉驸马他果然是不会武功的啊!

      ---

      既然驸马的伤势较重,不宜挪动,我和他讨论下来,还是决定暂时留在这里养伤。祝大哥人很好,给我们找了一些冬日里的必需品。这山村不大,大约也就十几户人家。我和驸马待在村子边沿靠近山林的小屋里,这里原本是巡山看林的人歇息的地方,但马上便要大雪了,也便无人进山了。

      祝大哥的妻子祝大嫂曾经带我进县里面去为钟玉取药。——顺带一提,为了掩饰身份,我与他在人前都开始直称名字了,我叫赵珠,他叫钟予——我觉得这化名化了也像没化一样,不过是意思意思,但他为自己想出的名字很是得意,我不好拂他雅兴,只能讪讪答应。

      我进得县里,才发现此地已然是京兆邻府渠安州了。经过那县衙门口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没有跨进去。那儿也没有半分公主就在隔壁山里被刺杀的消息,转眼腊月,反倒到处一派祥和的气氛。

      我哀叹一声,只盼着钟玉的伤能快些好起来,这样我兴许还能赶在年前回去——但想到那老大夫跟我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不禁就泄了气。

      不仅是思乡情切,很快我还发现了一个问题。是人都要吃喝拉撒的,而病人,还需要旁人伺候。

      刚被救下那几天,他一身血水,我那时候虽然没有伤筋动骨,瞧去也伤得不轻,所以大都是祝大哥忙里忙外帮他料理——他真是一个大好人。

      但祝大哥是个好人,不代表我可以一直占他便宜。我觉得祝大嫂一定也是这样想的,那天她瞧见我盯着钟玉换下的一堆衣服犯难,便嚷嚷着要跟我一同去洗衣服,“大妹子这身子骨好呀,一瞧就是个能吃苦的!”

      ——我是公主好不好!“能吃苦”看上去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

      那次之后,我不好意思再装柔弱了。只因大夫都当着祝大哥祝大嫂的面说我身体好得很,让钟玉放心。

      历来是能者多劳,我当真不想那么“能吃苦”的。后来我开始伺候起钟玉了,对,不错,就是“伺候”。身为驸马,竟然要我堂堂长公主伺候,简直失职!但我每次帮他端屎端尿的时候,他总是一脸愧疚得恨不得去死的表情,我又突然觉得能忍了。

      不过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总觉得他有时候又太难伺候了些。我烧的水,他有时候嫌烫,有时候嫌凉,半夜里还要爬起来喝水。他不能挪动,又是重伤,床自然让给他,我大冷天只能找些草褥睡在地下。

      有一次他又烧了,不停开始说胡话,我半夜爬起来去找祝大哥,祝大哥再去县里找那老大夫。我被祝大嫂用眼刀剜了大约三十六刀,幸好他最后终究没事,不然我一定要杀了他。

      后来我问祝大嫂再借衣服的时候,她终于承认我是个大家闺秀了,“大妹子果然是啥都不会的千金小姐呢,衣服都能给我洗破了!”

      驸马后来安慰我,这从另一方面证实了我天赋卓然,力大无穷。但我丝毫高兴不起来,“钟玉,你说我烧的菜好吃么?”

      “好吃。”他一脸信誓旦旦,“天下独此一味。”

      “这就好。”我心想,若是连区区饭菜都做不好,我也不用当这长公主了。伺候人这桩事虽然我不拿手——原本我也不应该拿手,但要是认真做起来,又怎么会难倒本公主呢?

      但是后来老大夫来瞧他的时候,却把我吓了一跳,“你是怎么照顾自家相公的?他都要生褥疮了!”自我失忆以来,似乎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骂过,简直如雷贯耳,振聋发聩。

      在祝大哥惊讶的眼神和祝大嫂鄙夷的眼神中,我醒悟过来一桩事,虽然是冬天,但人都要洗澡的;虽然钟玉是男人,但男人也是要洗澡的;虽然他病了,但病了尤其要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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