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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   当我被他明目张胆地抱着下了三十八层的电梯,象丢物件一样把我扔进一辆超豪华的敞篷车的副座上,然后无视掉所有人探询的目光,在约有三几十人的注目礼下,利落地发动车子后,迅速用120的速度在闹市里横冲直转的闯红灯,抢斑马线,占盲道!我紧抓着把手,看着本是规律有序的街道因为他的‘杰作’,瞬间瘫痪,也不知道身后有无人伤亡,刺耳的刹车声、惊叫声、哨子声、哭喊声等等仿若看电影一样,就那么几秒后就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

      原来是上来高速,我盯着他那个枣红色的公鸡头看得有些傻眼;速度太快,风速太猛,吹得我的眼睛又酸又痛,还是不想把眼睛闭上,哪怕心里呼天喊地的想尖叫,我也忍住了;实在是对于他的这种做法,我十二万分的想鄙视,可又觉得我没那个资格去鄙视,直到身后一大堆警车呼啸着追来,我才醒悟过来:丫的!这斯太过嚣张的行事作风,要坏我大事!

      范易那边费劲心思的为我隐藏行踪,转个身来我就被这个公鸡头的学生连累要上新闻!绿着小脸我本不想翻的,忍无可忍!翻了!放了把手,闪手就扫了他那把正跟风较劲的那撮枣红色头发:“你脑残还是神经搭错?!充什么帅!看我不顺眼,你TM的就别趟这混水!懂不懂规矩?!”

      公鸡头貌似平日嚣张习惯了,不想突然被我拍了脑袋,还被骂了一通,本是一副惟我是人的姿态,利马就又惊又怒,但也没朝我撒气过来,使劲摁了几下喇叭后,怒红着脸拍打了前面几个按纽,敞蓬终于被盖上了顶,我才觉得暖和了些,撮揉着有些酸麻的指节,对于刚才不太文明的用语,因着这分钟他的忍耐,我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只是身后一直没追上来但又不放弃的警车,我有点无奈。似乎是看出了我的担忧,公鸡头本来有点怒红了的额头,现在看来还满正常的,口气也难得听出那么一点担忧我的感觉来,润着嘴唇看着前方说道:“不用担心,我现在就换车牌,他们不会追了。”

      对于他的解释,我楞了三秒后,才算弄明白了,对于这种结果我有些庆幸又有点愧疚;他那撮脑袋上一直站立着的头发现下有些凌乱,我那一拍,实在是怒得有些没涵养,却也不想道歉,又不想让好不容易有些暖场的气氛由于我的不表态而再度进入僵局,轻咳两声后我说的话有点牵强:“还真是一个特权横行的国度。”

      我这几个字所表达的意思貌似尖锐了一点,公鸡头终于扭头朝我看了两眼,又忙着看前方绕过一辆同样急行而前的车,见前方没车了,才又朝我看了两眼,那感觉就是我金小麦在他眼里不是地球人一样。

      介于对这个穿着昂贵面料做的校服,背着名牌书包,梳着前卫公鸡头,开豪车不算,还能在闯出那么大祸后,只自动换上牌照,就能让那干吃皇粮的利马不追的人,我有点摸不透,难怪程萍能在那个圈子里世界排名第九!只这个初级中的初级小菜鸟一只,就敢派他带我去闯阿里雾镇!于是我闭上了嘴巴,是好是歹我都不想说话浪费力气。微微的合上眼睛,想要小眯一会,只这只背景强硬的公鸡象是自说自话又象是在问我的说道:“阿里雾镇?G市有这个镇吗?”

      搞了半天,原来这只菜鸟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地方啊!我翻着白眼,正要说话,人家已经一手开车,一手噼里啪啦的按着高科技的平板,一边迅速查看内容,一边超越着前面的车,约莫过了三分钟,这只公鸡微皱着眉头说话了:“别盯着哥看,哥对你这种排骨妹不感冒。”

      我继续翻着白眼,直接把身子侧纽向车窗,看路两边的的树木山头在我眼角唰啦唰啦的消失。身后,公鸡头有点急切又怨愤的声音似乎是朝谁吼道:“姐!那里有个隐藏的军事基地!您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省略,我继续省略他一声比一声还大的电话内容,正想靠着睡一会,这只公鸡一个急刹车,害得我差点点就把鼻子撞歪的时候,他已经掰着我的肩膀,满眼红血丝的怒瞪着我:“下车!”

      我继续坐着不动,没道理他想吼谁就吼谁,再说又不是我求着他来!这只公鸡见我没有动PP的意思,自己下车后相当不客气的甩上车门,手揣裤包里完全就是校园流氓的神态,朝路边卖烤洋芋烧鸡蛋的邻家婶子的人问着什么。连续问了几个,都朝他摇头后,这只公鸡抓了几下光秃秃的后脑勺,继续问年岁稍长一点的一个正抽旱烟的老头,见他们比画了好久后,公鸡头终于面色红润的回来了。

      只见他一手把门甩上后,往我手里塞了一小竹篮的烧包谷,烧洋芋和烧鸡蛋,连带的还有几串葡萄;我就在想,这只公鸡一秒一个人格的德行,我金小麦让他带我去取那两坛子酒究竟是对是错?

      本是超速高手的公鸡,随着越来越窄的山路,再好的技术也快不起来,颠簸了约莫两个小时后,公鸡脸变得越来越绿;最终,我们只得弃车步行,当我踩着高跟鞋站在石头间,看着眼前这些不算太高的山丘,还是头疼了;若是土路我还能挪几步,但是眼下全是狰狞如刺刀的石块,我不自觉的就抖索了几下小腿。

      此时绿脸的公鸡正把他那个鼓胀的学生包往身后背着,回过头来看我不动,眉头一紧,直瞄我的鞋子后,嘟着嘴朝他额头上那几屡不羁的头发吹着气,那意思就是摊上这趟事相当不爽。

      只是既然是一个镇,这个年代,没道理交通闭塞到这个地步;再又想半年前在G市另一个地方一睡就是两年,只住了一晚的范易的那栋小型别墅竹楼,那几百个火腿,突然就想到答应那里的孩子们的事,我头皮一麻:M的,居然把这事放给冷瑞元就再没过问,一疏忽就让那个承诺飘摇起来。一跺脚,准备硬爬的时候,公鸡已经从他的车备箱里拎出了一个原色牛皮大包!一双白鹿皮鞋!就是之前一直奔波被我遗失了的物件!

      急奔两步把那包使劲抢过来后,一阵乱翻,终于见着自己的那张身份证,那张有些稚气的脸盘是我过去曾经平凡的生活过的唯一见证,这是我死也不愿意舍弃的两个当中的一个,本以为再也寻不回,最后还是原封不动的回到我手中,热泪转啊转,公鸡一边给我解着那双白鹿皮鞋的鞋带,一边揶揄的说道:“你那个大前夫想的挺周全的,车子豪华,配备齐全,之前我看有备用的车牌,也吓了一跳,还真唬住了那般子平时耀武扬威惯了的条子。”

      我一听,弄半天原来并不是他背景硬,也不是他有多大能耐,而是碰了范易抛出的橄榄枝!只是这个范大前夫这么安排,图的究竟是什么!!我不止一百次的思过虑过,至今也猜不出他半点心思,本以为他多少有那么点情分给我的时候,转个头就取了别人;后死心了,突然又那么柔肠百结的望着我,似乎他的痛比我重上千倍万倍不止。刚要柔化在他的眼神里,这斯立刻又把我扔给别人,究竟是为什么!

      问N百个为什么,我也理不出头绪,怒从心起,恨自己不中用!拽了白鹿皮鞋胡乱的给自己那双白到几近透明的双脚套上,擦了下眼角的湿润,我问公鸡:“天就快黑了,若没有个住宿处,我这躯壳指不定半夜就罢工不动了,请问公鸡头的弟弟,您那个程萍姐,派你带我去那个小镇,您个人认为这个安排可有纰漏?”

      我问的还算婉转,只是口气有那么点不客气,表示着我有那么一点不满,对他有那么一些看不惯;这只公鸡呆望了我两眼,再抬头看了下蓝得有点变态的天空,只是渐渐朝西滑去的太阳已经漫漫散出了些黄红色的光;公鸡头扭头看了眼那辆已粘满灰尘的豪车,双手一摊,背起我就朝山头走,我紧抓着皮包,不想扶他的肩,冰凉的身体一碰到他健壮的后背,有说不出的温暖的感觉。PIA了自己脑袋一巴掌——我怎就贪恋上一个毛头孩子的温度了!这个一PIA的动作有点大,害他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站稳后他用拐子使劲勒紧我怒吼道:“不想死你就TM的抓紧我,你范大前夫是把大部分的暗杀势力吸了过去,但也不代表全部,若有那么一两条道上的不上你前夫的道,我们两个就有得死上几回了。”

      我立刻回嘴:“知道这样,你还敢明目张胆地在几十号人的眼皮下把我丢进车里!还敢在市里横冲直撞的飙车!若不是那个车牌!托你这只公鸡的‘福’,我恐怕正坐在警局里被人扯着嗓子问话呢!”

      这只公鸡倒不象我这么激动,只淡淡的解释道:“托你啊哥的福,你暂时不会被您前夫的卫星追上,只是这个时间究竟会有多长,我们也不确定,所以你若还有什么事在这个国家没做完的,我奉劝你速度的做了,之后该去哪就去哪,听程姐的意思,好象你还有自己的打算,人活着就是一场接着一场的打算,既然知道自己命不长了,就该比我们还要珍惜时间;自从接了这个任务起,我就没看出你怎么认真对待过一秒钟!就你那态度,还想我象对待公主一样待你?我脑袋生锈了?一个对自己都认真不起来的人,别指望别人认真待你。”

      我愣了几分钟后,他继续补充道:“当然,迷恋你的那群傻子做的,比你为你自己做的要多出好多了,我就一直好奇,你也就脸蛋绝世了些,身材比列也算完美,身份不说高贵,也是地球上唯一的一个特列;可是都命悬一线了,他们还倾尽所有的为你与死神抢着本不属于你的每一分、每一秒!要是我是你,直接自裁,让爱你的人都省省心得了!”

      咬着牙关我硬是把他这几句听起来特别难听的话,给嚼碎了,一字一字的烙在心底;趴在他背上尽情的吸收着他给的温度,吹着徐徐而来的清风我平静了下心绪,交心交底的问他:“您贵姓?怎么称呼?这身校服满合适你的,书生气被你穿成流氓气质,这个能耐我很佩服。”
      他微微扭了扭头,嘿嘿笑道:“免贵,没姓,孤儿一枚罢了,目前读书的地方取名叫罗旺。”

      我本是闭上的眼睛,一听他确实还在读书,突的就睁开了!我可不想一个未成年的为我卖命。拍打着他的肩膀表示要商谈一下,他却不理我,继续说道:“好好趴着,要睡就睡一会吧,这里是一个军事基地,我们早就在人家眼皮下了,你就别表现得跟我太生疏,我不介意演一回你的情夫。”

      我S!正要发飙,眼皮就渐渐沉重起来,一脱离那杯续命水,我还真是不堪一击啊,咬着嘴唇,借着那点几乎麻木的痛感,硬是没昏睡过去,我不想让这个性格怪异的孩子一个人承担我该走的这段路,哪怕我能做的也就是啪在他背上吸他的温度。

      不知道走了多久,每每要昏睡过去,我就狠狠一咬,又精神几分钟,这样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直到再咬也没痛的感觉了,我才微微地抬起头,借着黄昏的那点光线,看到他背部好大一块血迹,把那件价值不菲的蓝黑色衣服染成一大块黑色印迹。

      想说些什么,又没力气;用着所有的精神没睡过去,终于看到前面有灯光了,我才安心。

      等罗旺把我轻轻地放在床塌上后,我看到一个洁白色胡须快要拖地的精烁老人炯炯有神地看着我,看着他清透的双眼,那是我见过的唯一一双比孩子的眼睛还要干净的眼眸,万分地安详。发自内心地朝他笑笑,我知道我笑得无比的灿烂,因为他就是我的梦,我永远都得不来的梦。

      固然我这辈子得不到了,但终究是有人是真实的过在我的梦里的;说明我做的不是梦,是真实的有的,那种与世无争的淡然、从容、睿智,我没福气拥有,但有人是拥有了,我也就满足了。

      我可以放下这个一直不甘的愿望,全身心的去争去斗了。
      老人为我擦去我眼角的泪水后,慈祥万分的说道:“孩子,早该来了,何苦放不下那些五光十色的幻影?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摸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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