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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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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立场不一样,我还能说什么呢?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立场谁还会替我立场的角度奔波不成?想了想,不过是一场笑话而已。
那么耳饰打点的奢望也破灭得那么不堪一问,自然都有各自的立场,我这薄凉的性格也就不想假兮兮的再去维护什么人性的付出,丁点熟络的情绪都不想费八十劲的去装一上一装。
把脚移到床边,轻轻的滑了下来,碰着冰凉的地板,又是一阵哆嗦。叶凡要过来拦,我一眼杀过去,并怔在那了。
正在这时门被人推开,一穿着白大褂的眼镜男见我赤着双脚站在床边,皱起眉头就朝我怒呵:“金小麦!麻烦你珍爱自己一点!你这是要当妈的人吗?!”
拽起我右手就往床上使劲推。脑懵了一圈——这么大的拉扯动作貌似跟我有仇来着?
抬头往他胸前的那张金边拉银的工作牌一看,腾出左手按着太阳穴我有些无语,我这辈子估计是专门来作孽和还债的;苦笑了下我说:“当年石浩淼的跟屁虫原来也可以爬到副院长一职的哦?”
细细的端详了下这张几年不见的脸,完全不见了当年那身胖嘟嘟的肥肉。嘴角处却淤青了一大块,粘了些紫药水在上面;刚才听着门外的争吵声难道是这位?我呵呵了。
沉浸在关于他的过去的记忆里,眼镜男后来又说了什么我都没听见。突然他翘着兰花指就朝我额头指来,似乎又要斥责一番,翘到一半就被叶凡给拦了。
对于那几分钟的走神,我觉得不太礼貌,瞄了下门口,已被一堆抱着记录本的白衣天使们堵了个严实,那些个纯纯的星星眼盯着叶凡是上看下看的打量了又打量。这是个以貌取人的时代,无可厚非。
拉回思绪示意叶凡松手,反着人家手背,痛得这副院长扭曲着身子不停的碎碎念,我顿觉时光回流。只这副院长大人握着被捏得不轻的手拍着胸口说道:“金小麦!之前你欠他的种种,浩淼不让我插手!之后的我只给你一个建议:请自爱!否则母子都不保!”这话才朝我吼完,就自顾转身朝门口的天使们催去,把门关上才回身看着我。
然他这状似关心的话语还是让我心头一紧,就又有些窒息;我假装没听见,没听见而已。
再次从床上滑下来,把脚胡乱的塞进鞋里,洁白的鞋尖上不知什么时候粘上了一点黄土,看上去有些不完美,弯腰用手搓了两下,依旧顽固的黄在那里。
提起鞋子对着鞋尖我就猛吹,吹得眼睛酸涩,终还是粘在那了,如同关于我的过往,很不堪,有扛不动的生命之重。
见我对那抹黄尘过于执着,叶凡满眼担忧的说道:“小麦,不喜欢就拿了吧?!对谁都好。”
我怒红着眼看着他嘶哑着声音控诉:“对谁好?对叶青梅?对范易?拿我的骨肉化成灰去成全他们的高贵?叶凡先生!目前我有没有做过任何不利于他们的言行?还是觉得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障碍?”
副院长刚要开口,我瞪了他一眼,继续朝叶凡开炮:“是你的建议?还是她的意思?”
伸手拉了个枕头按在怀里,把头轻轻的往墙上靠,静等着他的下文,却只听到副院长开的口:“小麦,浩淼也让我那么做,我没那个权力,但对于你现在的状况,确是不要的好。”
紧闭着嘴沉默了三秒。用尽力气把枕头朝他们扔去:“都觉得我可恶?都觉得我好欺负?我至今也没弄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让一个很普通的离婚事件搞得我是白骨精转世!人人都觉得我该死!该被唾弃了又唾弃!”
还想继续扔,胡乱中抓到皮包,却举不起来,看着满包的赏心悦目的红,渐渐冷静下来。把胡乱散在前胸后背的头发在后脑勺处挽了个髻,踢开跟了我半个月的那双白鞋子,赤着脚走到这位曾经的学长,如今的副院长面前,摸了一下那工作牌我说:“学长?院长?你的立场让我有点尴尬,因为我的错,也连带的更改了你的梦想,恨着我的吧?”
皱着眉我想了想后继续说道:“石浩淼?也活该你们都恨我。”把包放在叶凡手里,转身朝门口走去。不想呆在这些人面前,无颜。
拉开门,一水儿天使们居然还堵在门口,我很羡慕,稚气的脸盘上可以毫无顾忌的写满情绪,笑着示意他们让开,有个个子稍矮的女生看了我的双脚后,忙跑回柜台,捧了一双全新的板鞋朝我递了过来。
伸手接了之后朝她笑笑,一边系着鞋带一边想:给钱吧,恐又抹杀了这份纯真的美好,不给吧又觉得让她破费了相当不好。
抬起头我微笑着问她:“实习多久了?还多久毕业?”
她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满眼崇拜的看着我,红润的脸颊像极了刚熟的苹果,颤抖的声音估计有些激动:“还半年就毕业了。我很喜欢姐姐你,比电视上报纸上的还要好看!”被她同伴扯了扯袖子,察觉自己说了些多余的话,立马底着头跟在其他人后边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了。
回头望了一眼正瞪着天花板皱着眉头的院长,我不知道该拿哪个面孔去面对这些计划外的相遇。
拉着叶凡的手就朝医院大门走去。就要走到路边拦车,被我拽着的那只手挣了挣,只得放开,叶凡挤眉弄眼的让我往后看,院长大人正挥着手朝我们跑来。
我低声朝叶凡交代:“住院费是吧?别给他!太坏!坏透了!读书时看我的眼神从来都是仇人型!好似我抢了他什么东西似的!忒小气!若是能吃人,只怕要被他咬上N百回了!”
刚合上嘴,院长大人已到了跟前,似乎对叶凡一副想笑又憋得辛苦的摸样有些意外,瞪着眼就喊:“笑什么笑?!笑什么笑?中奖了?”
这家伙明是追着我来的,却对一个不相干的人一通牢骚,相当的主次不分,只得提醒这位有为的年轻院长:“送我啊?”
听了我这不咸不淡的话,他也不恼,双手叉腰,满眼疑虑的问我:“金小麦,最近几年是不是有经常吃点什么或是喝点什么的喜好?”
垂下眼帘,对着他真诚的眼睛说谎我做不到,反正这儿我不想多呆一秒,抬起下巴我说:“有啊,早上喝杯温水,中午米饭,晚上汤。”
看着他板起脸不说话的样子,原来人不可貌相是真的存在的,小时候的鼻涕虫是可以蜕变成这样年轻有为的,时间果然是个好东西。漠视掉他一脸的担忧,钻进叶凡不知道哪弄来的的车,报了地名给他,直奔那个叫‘家’的地方去。任凭副院长在后头又是追又是喊的跺脚,直接无视。
绕过一座座绿意葱葱的山腰,看大雁成群成群的从头顶飘过,我说:“你姐姐很漂亮。”
他双眼注视着前方说道:“前段时间为了跟范易在一起,不想背着政治名头站在他身边,跟老头闹得很不愉快。”
把手缩回车里揣衣服里汲取暖意,我说:“其实,人一到衣食无忧,地位超常后,想要的东西都很飘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