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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依然在为我的爱付出 ...

  •   接到小曦支教的村子村支书挂来的电话时,我正在开会。平时开会的时候,我都会关机,可今天却没有。好似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但我没想到会那么坏。
      听到我电话响了,正在报告上个季度利润收益的一个部长停了下来。我看着号码有些怪,但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我是林晨,您哪位?”我手里玩着小曦送我的那支钢笔。
      “是陈老师的哥哥吗?我是小石村的村支书。”电话那头的人很着急,也未听我回答,自顾自地往下说,“陈老师上课的时候突然晕倒了。现在正送往县医院。我找不到她爸爸妈妈的电话,通讯录上只有你一个人的电话。你现在快去医院吧!”
      村支书语无伦次,而我却只听到“陈老师上课的时候突然晕倒了”,我把钢笔放进口袋里,拿着手机往外走:“会议取消。”
      我等不及电梯从一楼再升上二十八楼,往楼梯口跑去,一层一层地往下跑,脑子里乱七八糟地。忽然间,我掏出电话,拨出一个号码:“张医师,我是林晨,麻烦你派一辆救护车去县医院。对,我要给一个人转院。”
      边跑边说话,气喘得很大,但我还是把话说完了。我跑到停车场,开出那两本来打算送个小曦的宝马×6.
      我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到那所医院的。我赶到的时候,小曦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她醒着,躺在床上输液。旁边站着校长和一些小孩子。
      “校长,你带着同学们先回去吧!我会给小曦转院,回去好好检查一下,可能比较长时间没法上课了。“我站在校长面前说,”但我会试着找一个老师去代课的。“
      “哥,不要,我没事。“
      看着小曦苍白的脸我很心痛,心里也已经决定了,一定要把小曦调回去,不管它乐不乐意,“病人没资格说不,给我躺好了。”
      那些孩子一个个依依不舍地向小曦告别,让她好好养病,快些好起来。
      “小曦好好睡一觉,醒了我们就到家了。”
      “嗯。”
      看了小曦是真的累了,很快就睡着了。

      张医师派来的小医生帮我把一切的手续都办好了,县医院的人帮忙把小曦送上了救护车,我们就要回去了。我挂了一个电话让秘书去哪个小村把小曦的东西搬回来,让他去找一个可以去那个地方代课的老师,不管月薪多少都由我来付,尽最快的速度找到。
      “林先生,这个人是你很重要的人吧!”小医生问我。我同他们一起坐救护车回去,因为我实在不放心小曦一个人,至于开来的车,等有时间了再来开回去吧。
      我点点头,手轻轻地抚着小曦的头发,说:“她对我来说很重要。”是的,我和小曦从小到大,我甚至忘了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再是什么时候爱上她了。我从小读书就不怎么好,但似乎挺有经商的天分。帮着爸爸打理分公司也是仅仅有条,或许也是为了帮助小曦,好让她在完成理想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我才会那么努力吧!
      记得高中的同桌很喜欢一首叫《越人歌》的词,其中有一句是“心悦君惜君不知”,他说读起来很辛酸。我想,如果他知道了“心悦君惜君不受”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他又会有什么反映?毕竟,据他所言,我的仰慕者很多,但我从来不要。
      小曦,你究竟什么时候愿意接受我?
      然而,我最害怕的并不是这个,而是一个时空的阻隔。时间像流沙一样逝去,小曦的生命力会出现更多的男子,我不知道哪一个能让她心动。或许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小曦牵着她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站在我面前对我说:“哥,请你祝福我。”我相信小曦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只是,我无法想象自己到那个时候该有怎样的表情。因为这些事,光是想就让我痛彻心扉。

      到了市里的医院,小曦还没有醒,我让小医生安排给小曦做一个全套检查。我坐在医院走廊的长凳上,跟着小曦一个一个科室地去检查。小曦的父母去国外旅游了,和自己的父母一同去的。现在的他们已经很习惯地把一切问题丢给我做了。小曦的父母,我想他们早就把我当成他们家的女婿了,只是,当小曦同另一个人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会怎么?同样的,还有早把小曦当成我的妻子来疼的我的父母呢?
      我自嘲地笑了笑,无奈地发现自己最近特别喜欢自虐,老喜欢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最后,小医生陪着小曦到病房里,注意负责小曦的那个医生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林先生,令妹的情况现在虽然还不知道,结果要后天才出来,不过我还是希望您有心理准备。”
      “最糟糕的情况是什么?”很明显,医生估计是第一次碰上这样问的人,他愣了一下。我也不知道自己这么问的意义,只是希望先给自己一个准备罢了。
      “很难说,您知道的,有时候连检查的结果也会有误。”
      我点点头出去了。

      结果出来之前小曦一直很乖,也没有再说要回去之类的话。估计她也是看出我真的生气了。结果拿到的那天,是一个雨天。这个城市的这个季节很少下雨。窗外事一片灰蒙蒙的天,压得很低很低,让我想到了中学课本里的一句诗:黑云压城城欲摧。忽然意识到,自己表白之初,小曦也是用了一句诗来打破我所有的希望。
      听到那个复杂的医学名称是,我很不解地看着医生。医生抚了抚眼睛,轻叹一口气,说:“这个病,说的最简单就是一种失忆症。但又和传统的失忆症不同,这种病,她会逐渐地失去自己的记忆,慢慢地,她第二天早上醒来甚至会忘记前一天的事。”
      我手里捏着那张薄薄的纸,有一种很空虚的感觉。我以为我会很悲伤、很痛苦。但我所想的那些都没有出现。我想到学生时代,自己不知道在哪里看到过的一段话:据说鱼儿的记忆只有七秒,所以在小小的鱼缸里它才不会寂寞。因为七秒过后,小小的鱼缸对它来说又是一片新的天地。
      这个结果,或许来说并不算太坏。

      一周以后小曦出院了。我在市郊买了一幢三层楼的小别墅,把小曦安置在那里,我也搬到那里住。小曦给房子取了一个名字,叫“黎明”,她说,凌晨和晨曦之间的,就是黎明。
      小曦在家里写东西,把自己的经历一点一点地写出来,再发到她的博客上。她的那群小朋友跟帖、回复的兴趣极高,她看着他们的回复,常常捧腹大笑。
      我隐约感受到了,小曦有感觉到她的记忆在衰退,她常常拿着她实习时的全班照问我,上面的谁是谁。我已经记下了所有的人,便一个一个告诉她。她会一脸茫然地问我,我怎么不记得了。
      我便告诉她,不是不记得了,只是不小心忘记了而已。
      “哪有什么区别呢?”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小曦会这么问,想了想,说:“不记得就是说明你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从离别之初,你们便不再有瓜葛。而忘记,说明你记得过才会忘记。至于忘记的原因,会因为各种外界因素而不同。如果小曦怕忘记什么,你就在你记得的时候告诉我,我帮你记着。”
      “我怕我会忘记你。”
      “没关系,既然忘记了,那再重新认识不久好了吗?”我并不介意这个,抚了抚小曦的头发。
      “不一样,那不一样。”小曦摇了摇头,“我不希望你背负那么多。从小就这样,长大了还这样,我很难受。”
      “没事的,说不定你会记住我呢?”
      “嗯,那我努力记住你。”
      那天以后,小曦便拿着照相机拍我,那么多年了,她还是第一次把我定格在画面上。“吃饭的林晨”、“看书的林晨”、“加班的林晨”、“喝水的林晨”、“开会时骂人的林晨”……我无奈地看着她在照片后写上这些字,再把照片挂得全家都是。
      不过,却很满足。

      爸爸妈妈还是知道了这件事,从欧洲挂了电话过来问我的意思,我说我要照顾小曦一辈子,不管以什么身份。我们僵持了很久,最后他们还是妥协了。我想,应该是时候问问小曦的意思了。
      那天天气很好,我们坐在落地窗前喝她刚学会做的焦糖奶昔。
      “小曦,我们结婚吧!”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但交叉握住的双手还是微微颤抖,我看着她。
      “哥。”
      只此一字,我便知晓了结果。十年前已经被她拒绝了,现在仍然如此。我摇了摇头,笑道:“对不起,这件事我以后再也不提了。”我知道她不会因为自己的病而拒绝我,这只能说明,她依旧不喜欢我。
      小曦的记性越来越差,她常常手上拿着东西不知道要干嘛。有一次她手上拿着一本原版的《傲慢与偏见》打开一看,居然发现自己没几个单词认识。她急忙拿字典来翻,可刚一合上,她又忘了那个单词的意思了。她一个人蜷缩在那里哭,我并没有过去安慰她,一是小曦有自尊心,她既然一个人在书房里哭,就是不想让我看到;二来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再说,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过一会儿,她就忘记自己为什么哭了。
      我担心她会在我去上班的时候跑出而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在门口贴了一张纸:林晨不在家,陈曦不可以出门,不然林晨会生气。
      然后我却忽略了,她开始连我也不认得了。虽然家里到处都是可以看见我的照片。

      警局挂电话来的时候秘书正在交待我关于下个月的出差情况。电话那头的民警让我快点赶到派出所去领回小曦。
      “林先生,实在不好意思。”小曦坐在会议室的椅子上,一个民警给我倒了一杯水,“因为这位小姐实在无法说出自身的相关信息,所以我们的一位女警冒昧地搜了这位小姐的口袋,发现只有一只手机,而且里面只有‘林晨’的电话,所以我们便让您过来了。”
      “没事。”我摆摆手,说:“谢谢警官了,我现在可以带她回去了吗?”
      “当然可以。”他点点头,:“希望您家人下次照顾好她,再这样可以不好。”
      “谢谢您的提醒。”

      时间真的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小曦大大小小的状况层出不穷,我不得不延长在家的时间。有时候,我会想,自己是不是真的就这样照顾她一辈子?从28岁开始同一个永远不会爱上自己的人。或者她前一天是爱你的,然而第二天又忘了的人生活在一起?这是一种求而不得的爱情,我又不是一个圣人,也从来不向往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所以我有时也会想放弃。可是那样,我应该会后悔吧!
      我不想给家里找个保姆,不是每个人都有耐心来对待一个像小曦这样的病人的。
      “哥,如果从明天开始我不记得你了,你会不会不要我了?你知道的,我从来不相信有那种永不放手的感情的。如果你不要我了,我就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吧!”
      “好。”我点头答应。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坚持多久,但小曦要的不是我的承诺,而是我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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