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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我真的不能接受你的爱情 ...

  •   学校的后山有一棵树,据书上所钉的铭牌显示,这棵树是樟树,已有大约两百年的历史了。枝繁叶茂,笔直参天。

      我和林晨发现这棵树是在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那天傍晚,林晨和一群初中同学去打篮球,我在一旁的双杠上坐着,手里摆弄着那架生日时爸爸送我的富士相机。偶尔对着天空的落日余晖拍一些照片。
      我看向球场,将镜头对准在带球奔跑的林晨,焦距调好了许久,我的手指贴在快门上,却没有按下去。这是我第一次在镜头里看见林晨,头发微乱。我想,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在《悸动青春》里,嘉树用镜头对准斋藤的心情了。只是,他有勇气记录下那个人的瞬间,而我,却发现镜头背后的那个人似有很陌生,完全与平日里自己所熟知的那个人不同。
      我的手一直僵在那里,忘记了放下。知道林晨走到我的边上,拍了拍我,我失措间按下了快门,完全反应过来时,我发现镜头里所有记录下的,只有篮网随风摆动的样子,背后的橙黄阳光,淡淡地衬在那里,显出一副很落寂的样子。
      我从双杠上跳下来,把相机放进书包里。林晨则从他的挎包的最底层翻出一沓照片来,递给我。我接过,从头看到尾,异常兴奋。不单是因为照片拍得特别好,而且十分佩服作者的构思:一颗大树。整组照片里,只有一个物体,只是拍摄的季节不同。
      “这组照片我是在学校的论坛里找到的,是一个学长在几年前拍的。据说这棵树在学校的后山。”
      “嗯,那我们去看看?”
      林晨点点头,转身向后山的方向走去。我手上捏着那组照片,迈开步子向林晨的方向走去。

      我叫陈曦,和林晨是从小到大的朋友,林晨比我大几个月,所以同为好朋友的双方父母,就要求我要叫林晨哥哥。在我十岁那年,我喜欢上了摄影,常常拿着家中的破相机拍来拍去。而因为相机过于陈旧,拍出的底片常会曝光。每次,我都在阳台上拉出一条线,把弄坏的照片挂在上面。
      林晨喜欢打篮球,经常和小区里的男生一起在小区的球场里打球。我则跟在他后面,站在球场边,手里拿着冰激凌等他。那些年长些的哥哥总是开玩笑说我是林家的小媳妇。
      听到这些我很生气,不过林晨一开始只是脸红,后来不做计较,我也不好说些什么。
      从小开始,我们就在同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初三那年,城区改造,我们住了十多年的房子要拆了。搬家的前一天晚上,林晨哭得死去活来,林叔叔和林阿姨费了好大劲才把他带走。我拎着我的相机站在楼下,一层一层往上看,然后拿起相机拍下了自家的窗台。
      我一直使用的是那架旧式傻瓜机。最后,我唯一拍过的自家的照片也曝光了。
      从暗房里出来,手里拿着那张只有一个小窗户还看得见的照片,我下意识地想要再抓起相机拍过一张,最后才想起来,小区已经拆了好几个星期了。
      搬家后,我和林晨的家中间隔了一条马路,不在同一个小区,他每个周末都会到我家小区的篮球场打球,和这边的男生混得很熟。我依旧站在球场边上,但已经不再吃着冰激凌了,而是拿着新相机在开始拍,球场边的场景。
      高中,我们又分到了同一个学校。或者说,我考上了那个学校,而林晨,则因为林叔叔的财大气粗而获得了进入这所学校的机会。

      “你要试着拍一拍吗?小曦的拍摄技术可一点都不比这个学长的差哦!”站在那棵樟树下,林晨一手撑着树干,一边问我。
      我摇摇头,说:“没意义。我不想做一些别人已经做得很成功的事情。相比之下,我更希望可以联系上那个学长。我想他的才华不止于此。”
      “那我去找找看。”林晨扯了扯他的挎包带,说,“我们回家吧!已经不早了。”
      我点点头,说:“谢谢。”然后同他一起走回家。
      一路上,林晨在和我讲述他和他的球队的事。我对这些不太感兴趣,又不好惹她不高兴,于是答得很敷衍。有事我会想,为什么林晨对我那么好,而我却没有办法对他好一点呢?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一直找不到答案。
      忽然间,我停了下来,伸出手去遮挡夕阳刺入眼睛的光线。瞬间看到条条明暗相间的幻想,如同时光的流逝。我在想,或许时间最珍贵的教会我们的,是解开所有结的方法。千头万绪,终会因一条时间主轴而变得明朗。
      “怎么了?”林晨停下来,回过头来问我。
      “没有。”我赶上去,“我只是在想,如果你不对我那么好,我会怎样?”
      我看到林晨失笑的样子,说:“我也不知道啊!只是从一生下来开始,我妈都一直对我说‘小曦是你妹妹,你要好好对待她’,然后,这种思想对我是根深蒂固了。”
      “嗯,知道了。”

      上高中后,课业繁重了很多,我无法再像初中那样优秀。只是每次靠后,站在中游的自己,看着顶端的那些人,我很难有那种一定要赶上去的念头。自己感慨过无数次:堕落了。但依旧只怀有罪恶感,却无半点悔改心。
      林晨初中的成绩就不怎么好,上高中后就更差了。他很多次在我面前说自己要发奋,要努力,但成绩依旧上不去。之后,他也就放弃了“一定要赶上去”的念头。整天在书堆后面玩他的笔记本电脑。我告诉他,如果他继续玩,我一定把他的电脑给砸了。他一脸无所谓地说砸了就再拿啊!反正自己家就是做这个的,除了电脑什么都不多。
      “林晨,你就打算一直这样吗?”我和他坐在学校的舞蹈教室里,我们是逃了体育课过来的。二楼的高度并不高,我们顺着水管往上爬,跳进窗子里,然后背靠着墙壁坐下。
      他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小曦你知道的,我喜欢打篮球,可我妈说那是不务正业。”
      我看着他然后别开头,把头抵在墙上,说:“哥,从小到大我都帮你瞒着你妈让你出去打球,出去比赛。可是我的初衷并不是这个。”我觉得自己有些虚伪,自己心里其实和林晨一个样,而我却在这里说教他。
      “我知道,”他点点头,说“不说这些了,你要找的那个学长我找到了。他现在在我爸的公司里上班,周六我带你去见他。”
      他告诉我他知道,而不是理解、支持,只是单纯的知道。可是知道以后要怎么做,也只能是他自己的事。我可以劝、可以说,但依然只存在他“知道”的范围之内。
      “哥。”我闭上眼睛叫他,“林晨。”
      他没有回答,可我猜测他在看着我。于是我继续往下说:“哥,我好累。我的生活很忙碌,但却很空虚。我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走。其实,我有的时候会想,也行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不用去争什么。”
      我的话讲得语无伦次,林晨也没有回答什么。那天,我们一直在那里呆到了晚上,直到有一个特长生到那里练习时,我们才离开,回到班上,匆匆收了书包,随着晚自习放学的人潮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重复,唯一不同的是林晨学会了抽烟。我一直认为抽烟是那些不良少年和中年大叔的专利,然而不会念书和不良少年是不能画上等号的。所以林晨抽烟时,我总是躲得很远。出不去的,是他身上残余的味道。于是,他不知道是从哪里弄到了另一套校服,抽完烟后换上另一套衣服回家。换下的衣服,他自然有办法让其他人帮他洗好带回来。
      “哥,我没办法理解你。”我手上摇着相机,坐在他家临街的阳台上。
      “我也没办法理解我自己。”林晨同样坐在地上,双手撑在身体两侧,“我会戒掉的。过一个星期吧!”
      “现在戒掉和过一个星期戒掉有区别吗?”我一边拍着街景,一边问他。林晨家阳台外的风景很漂亮,不是喧闹的马路,而是安静的林荫古道。
      “没有区别。”我看见他笑了笑,“那明天开始就不抽了吧!”
      我点点头,站起来,双手交叉放在阳台的栏杆上,说:“我以后想去边远地区支教一次。看着那边的学生在我的教导下长大,考大学,成家立业。”
      “那我就努力赚钱,给你提供经济保障,怎样?”
      “只要嫂子不会反对就好,毕竟那边的孩子的确需要很多钱来帮他们放眼天下。”我回过身,看着他,“我喜欢用‘天下’而不是‘世界’,因为我觉得‘天下’来的霸气和广阔,比较适合我们这些以为了解的人。”
      “你想说什么?”
      “你知道的,林晨。”我盘腿坐下,与他面对面,“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表面那么简单,而又有些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深。就像上周末我们见过的那个学长,他已经完全没有了那种才气。和我们的交谈中,相信你也听出来了,他太想成功了,并且为此十分焦虑。他放弃了他热爱的摄影,所有的与他所谓成功无关的东西,他都放弃了。就像他拍的那些树,他拿着电锯一点一点地锯掉自己的枝枝蔓蔓,最后只剩下一根主干。很显然,那并不好看。
      在我们的一生中,总有太多牵绊着我们的东西。。然而我想趁着我还年轻,没有羁绊的时候,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或许现在谈这个还太早一些,但我认为,如果不好好想想未来的路,那我会失去很多。”
      “所以?”林晨表情严肃,没有平日里不恭的态度,“所以,其实你是明白我的心意的,不是吗?如果你不愿意接受我,我可以当做你不知道,你没有必要说出来的。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我可以只是单纯地呆在你身边。可是现在呢?我想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林晨是了解我的,我既然会说出来,言下之意,就是让他远离我的生活。他已经讲的那么白了,我反倒不好再说什么了。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你把兄妹之情…我是说,你没有意识到,其实你对我……”
      还未等林晨说完,我就摇摇头,说:“哥,你知道我最讨厌哪首诗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看到林晨愣了一下,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高二文理分科,林晨选理,我选文。我们隔了一层楼的距离,而且自从那次以后,我们就很少在一起,平时父母出差频繁,倒也看不出什么来。只是林阿姨依然让我去她家吃饭,我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在林家父母看来,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林晨已经开始读书了,虽然成绩依旧不怎么好。我也还是处在中游的位置。少了林晨在身边,那些势利的老师也开始对我爱理不理。我无奈地听着班主任看似苦口婆心的劝说——发奋一些。可我心里清楚地知道,若不是林叔叔背后的关照,我想他连有我这个学生都不知道。毕竟,我成绩不优秀,样貌一般,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才能。
      接下来的日子每天照旧:吃饭、上课、睡觉。原本晚自习下课后一起回家的我和林晨,也没有再一起走,我总是一放学便收拾好书包走了。
      “陈曦!”
      那天,我依旧是敲完钟就打算走人,却听到有人在班门口叫了我一声我的名字。我寻声看去,虽然看不大清楚,但我依然可以确定,我不认识他。但他却好似有些着急。我备好书包走到他面前,看着他。
      “你是林晨的妹妹吗?”他见我点点头,就继续往下说,“他和人打架,现在在保卫科,你快点过去。”
      说完,也不看我跟上没,他自己就先向保卫科的方向跑过去。我也来不及想些别的什么,跟着跑着过去。
      走进保卫科,我看见林晨的额角在渗血,之前顺着脸颊流下的血凝固在那里,蜿蜒缠绵。另一边的那个男生我认识,是我们班上的,他也被打得挺惨的。而且他的父母也来了,趾高气扬地坐在那里。一旁的教导主任也看上去是帮着他们那边的。
      我走到林晨旁边,对着教导主任说:“老师,我哥哥受伤了。我想带他先去医院里上药,而且也那么晚了,是否明天再追究这件事?”我知道林晨的父母出差去了,我爸爸妈妈也去外地的外婆家了。不过我相信,即使他们都在,林晨也不会把他们叫来的。
      我没想到,教导主任“啪”地拍了一下桌子,我登时吓了一跳,然后听到他开始破口大骂:“你以为你是谁啊?!敢跟我平起平坐谈条件!像他那样的学生,没有被打死就算是便宜他了!还想去上药?我看直接挂火葬场电话算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林晨猛地抬起头,指着教导主任说:“你他妈不想下岗就别对我妹大吼大叫!”
      说完就拉着我离开了保卫科。
      我忽然想起来,林晨的小姨是市教育局主管人事的。而且身为女强人的她,没有结婚也也自然没有孩子。对林晨视如己出。
      “哥,我们先去医院吧!你长得那么好看,留了疤可不好了。”
      虽然这么说,可到底还是留了一条疤。而那次打架的起因,林晨没说,我也没有问。不过一些流言还是传到我的耳朵里,反正各种版本都有,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教导主任到底是调走了,据说是调到了一个小山村里当普通教师,我班上那个和林晨打架的男生也转校走了。
      生活终归平静。

      关于高三,我不存有太多的记忆,只有那种昏天暗地的背书、做题。林晨的成绩也从下游升到了中游。高考完后,林叔叔拿了一笔钱,让林晨带我去旅行。
      我们从北往南走,绕了一圈。先是去了天津码头,到了石家庄、济南、苏州、杭州、武汉、成都、西安、银川、呼伦贝尔,最后回到北京。接着是填志愿,等通知。
      我填了华东师范大学,录取了。林晨去了南京理工大学,去了那个我们旅行时绕开了的六朝古都。
      “哥,等毕业以后,我要去西部支教。”我手里捧着好久没拿的相机,站在他家的阳台拍街景。那么久了,这阳台下的风景依然没有变。
      “你之前有说过。”林晨手里捧着一块西瓜在吃,“我以后会好好赚钱的,然后你支教的学生就会有很多的教学材料了,有很多的书,很多的体育器材。”
      “哥,其实没有必要的。”真的没有必要,你这样做,只有让我心存愧疚的。你那么喜欢我,而我却什么也不能给你。
      他看着我,说:“没有什么必要不必要的,反正我家的钱那么多。我这样做,也只是做慈善。再者,给你的工作提供帮助了,有什么不好呢?你不必有什么负担,你既然喊我一声 ‘哥’,我也自然会把你当成妹妹的。”
      我叹了一口气,看见他额发下那条淡淡的疤。

      每一年放假回家,林晨都急着到林叔叔的公司里帮忙,美其名曰:社会实践。林阿姨看着这样的林晨,就笑得合不拢嘴,还时不时催促我也去多帮忙。我向来不是个勤劳的人,林阿姨每次提起,林晨就反驳说:“妈,我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小曦是个女孩子,放假在家好好休息就是,不要老催她出去做事。”
      林阿姨笑嘻嘻地说林晨护着我,不过两三次以后这件事也不再被提起,我也乐得天天窝在家里上上网。我经常在网上号召一些人把自己的旧衣服、旧书籍捐给山区的孩子们,所有的邮费由我负担。林晨知道了以后,便在每次与客户洽谈之后,送上一张宣传资料,希望他们也能做一些事情。
      林晨告诉我,最让他感动的是一个加拿大人,他得知了这些孩子的难处以后,购买了十万册的中外名著,无偿地赠给了那些贫苦地区的孩子。自然,我平日里替人垫付的邮费,林晨也一并承担。
      我有时会想,任何一个遇上林晨的女生,都会是幸福的。只是,我太早进入了他的世界,以至于他的目光无法分散到其他人身上,这让我很忐忑。我有时觉得,即使他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我都会义无反顾地同他站在一边,可我却依然接受不了他的心意。
      大四了,我实习的地方是一所省重点高中。高中时代的我成绩并不太好,所有在看到这里恐怖的成绩以后,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做他们的老师。
      还好,这里的孩子并不是只会读书,否则我想我呆不到实习期满就会落荒而逃。
      在这期间,林晨来找过我一次,和我同期的一个女生喜欢上了林晨,成天追着我问他的消息。而我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也不想告诉她。因为这件事,那个女生还在背地里说我“假清高”、“想□□”。反正极尽所能来贬低我。为此,那个高中的校长还来找了我一遍,我只能重复一句话:我哥哥有喜欢的人了,我只是不想让她当第三者插足而已。
      没错,我并没有说谎,林晨的确有喜欢的人了,是我,而我跟他,也不是亲兄妹。当然,这些我都没有告诉他们。没必要不是吗?解释这种东西,了解你的人不需要,不了解你的人更不需要。
      离开时,板上的那群小朋友们写了一本同学录给我,还邀请我拍了一张全班照,把我加进了他们的班群里,也跟我要了地址,好寄给我。原本,发邮件也可以的,但他们说,在纸上写下的文字有一种生命力,是冰冷的打印字无法代替的,这让我很感动。

      我去那个山村时,是林晨开着他家的迈巴赫送我去的。所以上到村支书,下到那个小娃娃,都认为我一定在那个呆不长,因为我是皇城里来的大小姐。
      我也没有计划特定呆的时间,林晨的小姨告诉我,如果哪天想回家了,给她挂个电话,她一纸调令就可以把我调回去。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在这个呆到我不想呆的时候。
      这个村子很落后很穷,但风景很漂亮。没课的时候我会去山里拍照,再把这些照片发到博客里。那群高中的孩子,嚷着高考完了马上到我这里报道。
      这里的师资严重匮乏,我一个人教了三门课程:语文、英语、历史。好在也只是初中课程,虽没系统学过,但也应该应付得过来。
      林晨果然没有食言,我才到这里一个星期,便有一支施工队来建新的教学楼,还建了一个小型图书馆,添置了近十万册的图书。这对这个不足两百人的小学校来说,无疑是飞来的财富。校长和村支书连忙道我家——我来之前林晨花钱建好的一幢复式小洋楼,来拜访我。
      其实他们应该谢的是林晨。
      再也没有人说我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他们都期望我可以多留一些时间。因为这里的孩子的确需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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