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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生若只如初见,物是人非事事休(二) ...

  •   玲珑阁地处北方,正是冰天雪地之际,江南却还逢暖阳和风。沈昌珉为了赶早逼自己起了个大早,不想到屋外的时候金俊秀已经在凉亭里和金在中一块儿用餐,桂花糕吃得满嘴都是,黎光在一旁浅笑倩兮。看他阳光普照之时方才出门,猴儿精的金俊秀不禁调侃,“三阁主今儿个起了个大早啊,这眼看着才到正午。”
      沈昌珉也不恼,优哉游哉的漫步过去捻起米糕就往嘴里送,鄙夷的看着金俊秀的浅绿色长衫,“啧啧,刚才隔太远没看清,原来是金护法啊,我就说嘛,浅绿色儿长衫,正常人肯定穿不出这么个味儿。”
      从始至终都是月白色长衫的金在中也乐得看他们争斗,他的生活里自从多了沈昌珉和金俊秀,竟也多了几分欢脱。两人都是江湖人的泼皮性子,平时口无遮拦无拘无束惯了,不想自来规矩的金在中看着甚是新奇,他们也乐得自由自在现场发挥。古往今来,为博美人一笑烽,古有烽火戏诸侯的一国之君,今有自毁形象的沈昌珉和金俊秀。
      大清早刚准备不辞而别就遇到给他送药的夏青瑶,虽然知晓自是朴有天的命令,却也心头不免一热。在夏青瑶离开时,看到一开门就倒进来的金俊秀和黎光更是没了以往的美丽冻人,整个人不由得温暖起来。从小受惯了别人冷眼才把原先温润的性格隐藏起来,平日里自己冷眼示人,性子淡薄,不想还能有几人陪着自己去拼命,比起朴有天带来的温暖里杂糅着的疼痛,虽不及它强烈,也有几分真诚的感动。
      在马背上颠簸了一整天,灯火初上之时终于赶到了镇上,金在中率先下马把缰绳交与小厮走进客栈。
      “黎光,俊秀,明天一早你们从这里上濯剑山庄,观察他们的动向,随时做出应对,暗中帮助阁主,一定要确保阁主安全到达。”吃过饭搁置了筷子,金在中就拉着沈昌珉上了楼,意指剩下两人随意,“我和昌珉留下就够了。如果路上遇到夏家的爪牙,一个不留,必须把濯剑山庄和夏家的关系断了。还有,看见阁主之时,俊秀你必须寸步不离的守着,不能让他单独呆着。”
      金俊秀和黎光面面相觑愣了半晌,再次看向楼梯口的时候,已经不见那两人的身影。
      挂在房梁上平躺着枕在双手上,沈昌珉翻来覆去睡不着,趴在梁上看着侧躺在床上的金在中,“在中,我们算是什么关系,上下属?或者是朋友?”
      “你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我没有把你当下属看。”翻了个身面朝上,披散着的黑色长发散落在身下,紧致的脸暴露在空气里,掩映在牡丹锦绣的床被中,倾国倾城的气质一览无余,白色亵衣衬托出一种禁欲的傲然。
      “我把你当做唯一的朋友。”心跳突兀地漏了一拍,沈昌珉一眨眼就掠到了床边,居高临下的望着他。
      “我没有朋友。”
      “我做你的朋友,我们做一辈子的生死之交。”执拗地注视着他有些闪躲的眼睛,沈昌珉咄咄逼人地逼着金在中软化。
      “你不是有你从小就芳心暗许的美丽儿了吗?还不够?”
      “我最喜欢的人是美丽儿,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是你金在中。”虽然已经二十有三,可是现在的沈昌珉看起来倒有那么几分情窦初开天真浪漫的滋味。
      “你一直叫我陪着你找的美丽儿到底是谁?”干脆再转个九十度,金在中黑曜石般的眸子透过微弱的灯光看着梁上。
      “是孩童时期流浪街头饿晕之时,给过我一个包子和一碗豆汁的漂亮孩子。”
      一向不懂得郁卒的金在中差点生生喷出一口血来,就这么一点线索,他就要天涯海角陪着沈昌珉去寻找那不切实际的梦。
      “虽然不靠谱,听起来像个梦,但是总比你和朴有天好。”
      “沈昌珉!”从床上猛地起身,金在中定定的望着沈昌珉的眼眸,想要看通透,却只是徒然。
      “夏家也好,濯剑山庄也罢,周全了玲珑阁,我陪你去闯荡,你陪我找人。”毫不退缩的直视着眼前美到沦丧性别的径直脸庞,已然不会如前般晃神,“你的恨我知晓,所以不要用对待朴有天那套对我。我本就是漂泊寂寞之人,生命就像一口枯井,了无生趣,遇见美丽儿是我毕生的奇迹,遇见你是意料之外。你是除了美丽儿以外,第一个对我好的人,虽有试探隐瞒却真心为我着想的人,我沈昌珉别的没有,一条命还是有的,我说过,我只替你卖命,不是玩笑,是我给你的承诺,作为把生命都交托在你手中的挚友的许诺……”
      “沈昌珉,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我金在中这辈子没有朋友,什么都没有!”
      拂袖而立,被戳中痛楚的金在中就像一只受惊的刺猬,敏感的竖起全身的刺防备,也不管自己是否会刺伤自己或是在乎的人。
      “不要对我好,我给不了你什么。你也什么都不懂。生来被寄养在别人家里,身边没有一个拥有血缘关系的人,即使得到温暖也是充满了距离感,好不容易跟村子里的人打成一片,终于盼到了亲生父亲,当我以为可以得到父母的呵护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的时候,整个村子和我所谓的幸福化为灰烬。一夜间让我以为自己得到了全世界,却在睁眼的时候訇然崩塌。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失去了才会痛苦;因为有了痴心的希望,得不到才会寂寞。我是个复仇者,我是为复仇而生的,为了复仇我可以放弃一切。为了复仇我早已闭上了双眼,我的目的只在于黑暗之中,我不需要任何感情和羁绊,我的目的只是复仇,我的价值也只是复仇。”
      金在中双眼通红,瘦弱的身躯颤抖不已,但是还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美丽的瞳孔里布满了血丝,白皙的双颊由于激动染上了一层嫩嫩的粉色,若远观不参与事件本身来看,煞是可人。而此时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强烈情绪的金在中,却深深地攫紧了沈昌珉的心脏,他手忙脚乱的从梁上跳下来站在床边。他自诩聪明试图采用强硬的手段逼金在中放弃原先固有的防守,去接纳别人,自由的追求自己想要的。可他终是忽略了这个男人有他不知道的过去,也始终没料到,那个看似不堪一击地较弱的男人,身上背负着一座山的压力,温润的心脏早已被人情世俗和仇恨腐蚀得斑驳陆离。刻骨铭心的伤痕,不是一朝一夕便能治愈的,即使有朝一日有幸痊愈,却也不得不以留下丑陋的伤痕为代价。
      伸手将眼前颤抖不已的男人拥进怀里,学着他见到过的安慰人的动作,笨拙的轻抚着金在中的背脊,尴尬到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好好好,我不懂。在中别气了。我知道错了。”
      终于费尽心机把小孩哄上床榻睡着,沈昌珉突然睡意全消,他不禁思忖起比金在中还要可怕的朴有天来。沈昌珉原以为朴有天不过是温和的翩翩贵公子一个,专注诗书礼仪,对江湖之事不过抱着嗑瓜子儿看戏的心态,由今推知他对待金在中的手段来讲,已经高明到了一个不易察觉的高度,不过,太过聪明就会忽略他所保护人本身的感情。一味的在当事人的感知之外付诸努力,在当事人面前却顾及了自己所谓的自尊心而平生了距离感,窗户纸永远没有捅破的那一天,迟早有一天碰到导火索,一触即发,会烧得他们本身和身边的人全都体无完肤。而金在中这个病秧子,却是让他半点琢磨不透。神秘到连朴有天都查不清的过往,莫测得无法捉摸的内心,再加上这一身的仇恨。渐渐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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