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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意外礼物 ...

  •   十月二日。
      早早地就醒了,尚未入秋,天还是亮得很早。但是吴天天比我醒的还早。床上睡意朦胧的我就听到了他轻快地脚步声,这脚步声也能听出一个人的心情,今天吴天天心情不错。
      我的心情也不错。
      早上匆匆忙忙扒了几口粥,就准备出发了。吴天天坐在办公室里,用着我的电脑,正在看电影。和他示了一下意,让他起身出发了。
      他也是满脸的认真,不知道他是和我一样当成了“约会”,又或者是一次“秋游”呢?
      “你来工地也是坐的二号线么?”我问吴天天。
      “不是的,我是和表哥一起出来的。”从浙江驱车到上海估摸要近三个小时,但如今交通方便了,这点距离也不算什么了,有时候,在上海坐个地铁,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也要花上两三个小时。如果是坐公交车遇上堵车,两三个小时更是不在话下了。
      二号线的冷气开得不一般,不是一般的凉爽。我们两个都只穿了个短袖。不一会,我们两个人都已经瑟瑟发抖了。
      不一会,身边的小可爱似乎就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大概是因为吴天天起得比较早,加之地铁里冷气过足的缘故,他已经开始微微打盹了。他睡着的样子让我又回忆起了那一晚,他睡得安详,脸上还是那种涉世未深的可爱和不谙世事。这家伙估计在工地这一个月的日子也是憋坏了,整天不是在烈日下暴晒就是在烈日下暴晒,风里来雨里去的,看了怎能不叫人心疼怜惜?不过,我想,对于如今更多的民工而言,工地可能会产生的孤独感不止来自于其地理环境上的孤立,可能更多的是来自社交、交际上的范围狭隘,他们没有能够倾诉心中苦闷和寂寞的对象,也没有能够释放孤独感的适当途径,更不要提在很多都市人看来都过腻了的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我一直都很喜欢辨证地看待这个世界,有时候,纸醉金迷也并不一定是一件坏事,起码,它能让人暂时忘却现实的残酷和冷漠。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古往今来,人们所追求的极乐也莫过于此了吧。)。吴天天是很多八零后、甚至九零后民工的缩影,不管如何隐藏,他身上总会有或多或少的自卑感,卑微于这个社会新的阶级形态,卑微于这个社会造就的命运区别,卑微于这个社会所酿造的优胜劣汰。其实,这种自卑感在很多城市中的白领身上也能依稀找到,有时候他们只能自叹自嘲,“吃的是草,挤出来的却是奶。”他们自命“屌丝”,这种卑微感放在他们身上很贴切,因为社会就是这样,如果哪一天没有了阶级,那可能共chan主义就真的来临了。但恰如我之前提到的,这样的阶级存在一定是有理由的,也是有价值的,只要不同于封建时代的阶级观念,我们尽可以多往一些积极作用上看待,看待它可能存在着的正面价值和积极意义。
      不一会,吴天天便已经不自觉地往我身上靠了。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不过我倒是乐意得很。那情景,让我猛地抽了,想起了梁朝伟和张国荣的《春光乍泄》:公交车上,何宝荣枕在黎耀辉的肩上,车厢摇摇晃晃,何宝荣沉沉地睡着。这个画面曾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两个男人,在一个对的时间对的地点,留下了彼此刻骨铭心的爱和记忆。
      这个时候,时间却过得快了些。
      不一会,我们就到了南京东路站。
      出了站,放眼便是南京路一如往昔的人潮汹涌。依然能看到很多人在由江□□亲笔题写“南京东路步行街”的暗红色大理石屏前前合影留念。南京路改造也已经有十余年了,当年还看着它重新铺上瓷砖,如今已是焕然一新了。但是看到人山人海的景象,我却始终提不起兴致来。
      吴天天却是兴致不减。他一看到那块暗红色的屏,就要求在这前面留影。我用手机帮他拍了照,带着相机跑来跑去太累了,手机的像素也挺高的,足够用了。就这样,他留下了“到此一游”的相片与记忆。我之后也一直把他的这张照片保留在手机里,那时的他无邪,未经世事漂洗。每次不经意间翻看到这张照片,我总是想起最初认识他的样子,也是他让我着迷的样子。
      有时候,人希望时光倒转,因为人会眷恋往昔,因为人怀念当初的自己和当初的周遭。
      南京路就是名牌多,但对于像我和吴天天这样刚刚上班的人来说,基本上是消费不起的。
      “要么我们先去伟邦。”吴天天提议。薇邦是一家浙江的本土服装企业,吴天天自然是更熟悉、更亲切了。
      “那行啊,不过说不定没有你们那边价格低呢。毕竟你们那边才是总部啊。”
      说着,已经进了伟邦的大楼。伟邦一共有五层,一二层是女装,三四层是男装,五层是特价,就是量贩区。我们径直往五层先走,吴天天很乐呵呵的,“没想到还有专门的打折的!”
      “是啊。肯定会不虚此行的。”
      “对呀,不虚此行!”
      他挑了一件T恤和衬衫,在试衣间试了起来。
      吴天天身材很好,一米七五的他显得很高挑。他穿上了一件以功夫熊猫为主题的蓝色T恤。很配他。准确地说,什么都很配他。这件衣服不松不紧,恰到好处地显出了健硕的胸肌和肱二头肌。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干活的原因,自然而然的,他也有着令人称羡的肌肉。工作了以后,他跑动得更多了,整天工地上没停歇过,身材不健硕就更难了。
      我啧啧称赞,“你穿着很帅,很合身。”
      接着,他又换上了另外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
      在工地上,从未见过吴天天穿这样的正装。一直觉得穿着正装的男人特别帅气,特别精神。他这一换上衬衫,让我着实眼前一亮,甚至是两眼放光。幻想着他如果换上一整套西服,必定会迷倒一大片的。我只能悻悻地感叹,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有时候,看惯了吴天天风尘仆仆,整天穿这个T恤的样子,如今换了个角度,倒也是别具风格的清新。
      吴天天看了一下两件衣服的标签,觉得有点贵。
      “不贵呀,还打了五折呢。而且这衣服合你身,穿着又显身材,很合适你,就买下来吧。要不,我送你吧。”当时说这话也没经过大脑,只是一股脑儿的想法蹦了出了,却在不经意间伤了吴天天的自尊心。等到意识到的时候,却已经是覆水难收了。不过我当时是真心实意地想送他,不为我喜欢他,也为了我那夜的鲁莽无状。
      他脸上浮现出了意思的尴尬。
      “你送什么呀,自己也和我一样刚刚挣钱,你又没什么积蓄的。”
      推脱了半天,他还是执意要自己买。
      “暴光,我觉得你穿衬衫也挺好看的,我上次看你穿过,你要没也买一件衬衫吧。”
      “呵呵,难不成你要和我穿情侣装?”我调侃他。
      他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上次你都没让我负责,这次我一定要送你一件!”吴天天语气充满着肯定和执着。我不想让他破费,他对自己如此节约,甚至有些“抠”,但对我却如此大方,没有皱一丝眉,我当时感动得都想哭了。但是我又很想要,因为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件礼物,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甚至有可能是唯一的机会。我一直觉得,一段感情,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应该或多或少留下些什么,即使是一丝模糊的记忆,因为那些留下的就值得被记住。
      我最后还是犯了私心,我收下了。
      那一刻的那种幸福感,不亚于我曾经遭遇过的任何幸运。
      我人生的很多幸福感,很多都来自于吴天天闯入了我的生活之后。
      我挑了一件淡粉色的衬衫,和他的衬衫是一样的样式。这绝对就是情侣装了,两个男人都穿着这样的情侣装逛街,那是多么帅气、多么温馨的场面!我的遐思已经径直飘向了未来。希望这种企盼会变成现实。
      买完了单,下了楼,又四处瞎逛了一会,已经是中午了。
      “你送了我衣服,那我这顿中饭肯定是‘逃’不掉了!”
      “那我也不客气了。那我们中午吃什么?”
      “你想吃点什么呢,天天?”
      “都可以啊,我反正也不挑的。”
      “要么我们去吃西餐吧。我知道这边有一家西餐厅挺好吃的。”
      他立马打断我,“西餐啊,那是不是很贵啊?”
      “也不是很贵的,是一家很亲民的西餐厅,有披萨啊什么的,价格不是很贵的,你放心吧。贵的我现在也请不起,你先将就着吃吧,哈哈。”我和他半开玩笑着说,但其实我当时心里就像好好请他吃上一顿大餐,享受我们的两人世界。我想,肯定会有那么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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