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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出去的三十束“此情不渝” ...

  •   我拿着数码相机正要按下去的一霎间,章茜大喝一声,“慢着。”
      “又怎么了?”我愕然站在屋角,一副不解的神情。
      她走近大理石桌,理了理桌上那束鲜花,把两枝多头香水百合向上提了提,使得四朵百合在十朵粉色玫瑰与一簇黄莺中白得分外耀眼。
      “这样就对了,要突出百合。”章茜退居一旁,“现在可以照了。”
      我稍稍按下照相键,等液晶屏前绿灯亮起后,再使足劲按下去,一簇盛开的鲜花就显现在液晶屏上。
      “怎么样,给我看看。”章茜一把抓过数码相机,脸几乎贴在相机的液晶屏上,睁大眼睛仔细看。她是深度近视,因为爱美,不肯戴眼镜,用博视伦又经常眼角膜发炎。
      “香水百合还是不够突出。”她摇摇头,不甚满意。
      “要不要把黄莺换成满天星?”这方面我是外行,只能提建议。
      她揉了揉眼,不屑道,“你好像只知道满天星。”
      的确如此,所有花中,我独爱只作陪衬的满天星。
      “也罢,更新到网上去吧。”她挥挥手,有些无可奈何。天知道,为了给这束花造型,已经浪费掉我们一个早上的光阴。
      来到电脑前,通过数据线读出相机里照好的照片,用制图软件稍作处理,然后上传。
      “取什么名字呢?”我问章茜。
      “这是你的工作。”她头也不抬,蹲在地上,整理一个花篮。
      章茜与我是相交多年的老友,在同一公司工作两年后,我们一起离职,开了这间名为“海上花开”的花店。由于花店地理位置不佳,多半的生意,都是从网站上接洽。
      www.seaflower.com是花店的网站,上面有个留言本与聊天室,供访客留言与交流。
      不用一会儿,网站更新,那幅刚从数码相机内上传的图片,显示在网站首页最显眼的位置,我为这束花取名为“此情不渝”。
      明天就是七夕情人节,这束花,算我们送给天下有情人的礼物,售价仅为一百五十元。
      “看看怎么样?”我拉起蹲在地上插花的章茜。
      她拿着鼠标左右点点,“嗯,不错,你的网页设计还会有错?”
      “主要是因为你插的花很美。”
      说完,彼此相视一笑。我们经常这样,非常臭美的恭维彼此,从而得到更强的信心。

      中午在花店旁的小餐厅内用餐,我喜欢这里的清炒黄瓜片,章茜喜欢油淋茄子。
      “明天轮到你送花了。”章茜向我眨眨眼。
      “为何每次送花的旺日,都由我当差。”我拈一片黄瓜放在嘴里,不忘抱怨。
      “因为你运气不佳。”章茜非常得意的说。
      我的运气向来不佳,高考差一分上本科线,工作不到一年却被老板娘误以为是勾引她老公的狐狸精。
      当时很沮丧,问章茜,“你说我哪里像狐狸精。”
      她回答,“你对狐狸精的印象还停留在聊斋志异的年代,现下狐狸精都饱读诗书,一身书卷气,要么任办公室文员,要么当助理,就是你这模样。”
      真真被她的回答气死。
      由于老板娘拒绝给我道歉,第二天,章茜与我一同辞职。
      “其实你勿须与我一同请辞。”走出公司大门,我对她说。
      “这种公司,何必留恋?说不定你前脚刚走,狐狸精这名号就落到我头上。”
      想想也是,那个胖胖的老板娘一天到晚瞪着一双死鱼眼,像个摄录机,仿佛全公司女人都要勾引她那同样又胖且秃的老公。
      只不过月余之前的事,现在回忆起来,恍如隔世。
      如今,花店多如牛毛,再加上地理位置的劣势,所接的只不过是零星小生意,交了房租水电,除去工商税收,赚钱免谈,最多只能维持生计。
      “你会后悔吗?”我问章茜。
      “后悔什么?”
      “后悔当初辞职开花店。”
      “这是平生所做之事中,最不让我后悔的一件。不用处理复杂人事关系,只跟花草树木与你打交道,夫复何求?”
      “我也不后悔,所以明天再忙也无所谓。”

      这天晚上,留言本里有一条新留言:
      “从明日起,欲订一月‘此情不渝’,请于午夜十二时在贵站聊天室详谈。”
      落款为苏启天。
      订购一月的“此情不渝”,这对我们来说,是笔大生意,我与章茜的脸上恨不能笑出一朵花来。
      “一起坚持到十二点,迎接我们这笔大买卖。”我笑着对章茜说。
      “嗯。”她坚定的点点头。
      约莫十一时,章茜一脸倦意。
      “我不行了,要睡觉。”她打了个呵欠。
      “都等了这么久,再坚持一会儿又何妨。”
      “谁知是不是戏耍我们,真诚心要谈,何必等到深夜十二时。”
      “万一所言是真,岂不白白丢失一个赚钱的机会。”
      “你慢慢等,我先去睡。”
      她伸伸懒腰,上了二楼,余下我独自等那位名叫苏启天的人。
      这是本城一条孤清冷寂的街,将至十二时,街上寂寥得没有几个行人,昏暗的街灯无法驱走无边的黑暗。偶尔有脚步声从远方传来,合着自己固有的节拍,近了,然后又远去。
      租下这间店面,完全是因为租金便宜,更因为楼上的二居室,可供我与章茜安身立命。
      墙上的钟一格格缓慢行走,终于停在十二时整。
      他应该来了吧,我刷新在线列表,空空的聊天室里,仍旧只有牟星一个。
      在网上,我叫牟星,这也是我的真名。据父亲回忆,在母亲生我的那一刻,他在医院长廊的窗前,看见一颗流星自空中划过。
      听老人们说,一颗流星坠下,就表示一个人死亡。而我,却在那一刻降生。
      生死轮回的事,谁又说得清?
      五分钟后,仍旧没有动静,是否真被章茜言中,那条留言,只不过是一个无聊人的戏耍?可是,我却像有预感,觉得这绝对不是。
      女人的第六感,通常很灵。
      关上店门,打扫完玻璃花屋,再回到电脑前,发现在线列表上多了一个叫苏启天的人。
      “嗨!”我向他打招呼。
      “对不起,我来晚了,因为一个控制应用突然出错,修改时花去不少时间。”他向我道歉。
      “你不用向我解释,晚一点没关系。”
      “可是有的事,晚一点时间,就会错过一生。”
      “幸好我会等你,不用错过。你决定订一月的‘此情不渝’?”我乘机谈生意。
      “嗯。”
      “送到什么地方?”
      “金樟花园C座802室,从明天开始送,把花放在门外即可。”
      对金樟花园,我有些印象,是位于本市黄金地段的一栋高级公寓。
      “其实我们可以敲开门,把花亲手送到顾客手里。”
      “谢谢,不用。”
      “还有什么额外要求吗?”
      “能不能把黄莺换成满天星?”顿了一会儿,他问我。
      “当然可以。”
      其实刚开始“此情不渝”这个创意时,我就提出用满天星,只是章茜坚持要用黄莺。这方面,她比我专业,建议搁浅,只能作罢。想不到如今,却遇见一知己。
      “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付帐的时间能否晚几日,因为现在我不在大陆,付帐不便,而在本城的朋友,却又暂时联系不上。”
      “可以。”我回答果断,没有丝毫犹豫,就像相信他在留言本上那条留言没有丝毫戏耍成份那样坚定。
      “谢谢你,可我用什么方法付帐给你?”
      “网站上有我们的银行帐号以及开户行。”
      “那就这样,晚几天,我会把款转到你们的帐上。”

      七夕情人节,我起了个大早,一般情况下,章茜会早睡早起,而我,正好相反。
      当章茜看见我呆在玻璃屋内劳作时,露出不相信的神情。
      “这么勤劳,很少见。”
      “今天会很忙碌,我帮你多插几束‘此情不渝’。”
      平日不忙时,插花一直是章茜的事。她对插花要求很高,而我又做不到完美。
      章茜洗涮后,搬一个小板凳,坐在我身旁,与我一起插花。忽然,她注意到我手上快要完工的一束“此情不渝”。
      “怎么会是满天星?应该用黄莺。”
      “这是顾客的要求。”我舞了舞手里那束花,得意的说。
      “什么顾客,这么没品味。你看看,用满天星效果真是很差。”
      打量怀里的花束,比昨天章茜插好的那束,的确要逊色三分。心里明白,嘴上却不服输。
      “顾客是上帝,他认为美就美。”
      章茜想想,点了点头,“也对。他们付帐,理应是上帝。”顿了一会儿,又道,“订金呢?付了没有?”
      “会晚几天付。”
      “什么时候送花?”章茜紧张的问。
      “今天开始。”
      “星儿,你应该知道先付帐后送花的道理。”
      “我知道。”
      “那为何还插一束用满天星配的‘此情不愉’。”
      “昨日已应承他,岂能言而无信。”我一如既往相信那个叫苏启天的男人,“如果他真是戏耍,让我赔偿花店的损失。”
      “真拿你没办法。”章茜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望向我,“你知道为何你总会运气不佳?”
      “不明白。”
      “因为你太容易相信人。 ”
      我摇摇头,表示不赞成她的观点,低头继续整理那束“此情不渝”。
      “不听我的也罢,你这样下去总是要吃亏的。”
      章茜喜欢这样,不失时机倚大卖大教训我,而她,只不过比我大月份而已。
      “好了,你看漂亮吗?”我把插好的“此情不渝”举到章茜面前,乘机叉开话题,“我都已经弄了一早上。”
      “一点儿也不漂亮,看来你今天早起,并不是为了替我插花,而是为了插这束非常别扭的‘此情不渝’。”
      我挤了挤眼,背着包,拿起准备好的几束花放在车篮里,然后推车出门,向守店的章茜挥挥手道,“今天路线颇长,一直到金樟花园,中午吃饭不用等我。”
      骑上车后,听见章茜在背后咕哝一声,“自讨苦吃。”

      直到送最后一束花时,我才理解自讨苦吃的含义。前几束花,都是送至本区,而金樟花园,却要过江至另一区,离我所在位置最近的那座桥,刚好遇上塞车,只有绕道从郊区一座小桥过去。
      烈日下,我披散长发,蹬着单车,行在人迹罕至的路上,过了许久,才绕进市区。
      来到金樟花园,已是下午三时。
      进得C座,来不及擦汗,就抱着花向电梯里冲去。
      早一点把花送到有情人怀里,就可让她拥有多一刻的快乐。
      因为跑得太快,猛得一下,与电梯里走出来的人撞了个满怀,分开后,怀里的花哗拉拉落了满地。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看着满地零落的鲜花,冲口而出。
      “好像是小姐你不小心,跑得太快撞进我怀里。”
      我寻声望去,面前是一位高大挺拨的男子,着一身灰色T恤,顶着一头愤怒的黑发,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男人,一点风度也无。
      如果有风度,即便是我的错,也应该连声说Sorry,然后蹲下身子,与我一起拾起地上的鲜花。
      可他却站在那里,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我狠狠瞪他一眼,独自蹲下身子拾起残花。
      除了几枝满天星,其它的玫瑰百合,经这一碰撞,都已经凋零败落。我抱着一簇残枝,神色惨淡,喃喃自语,“怎么办,都不能要了。”
      “算了,我赔给你。”男人从牛仔裤里掏出钱夹,抽了三张一百元,弯下腰,递到我面前,“这样的一束花,应该只值这个价。”
      我昂起头,一言不发,再一次狠狠瞪向他。
      “怎么了,我赔给你还不行?”
      “不行,除非你赔我一束一模一样的花。”
      他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摇摇头,把钱放回钱夹,转身欲走。
      “喂。”我在身后喊他。
      他顿住脚,转过身,眉头微蹙道,“小姐,你究竟要怎么样?明明是你跑得太快,撞在我身上。我自认倒霉,赔你钱,你又不要。”
      “我对这一区不熟,想问问你,什么地方有花店。”我小声道。冷静后,自知理亏,只求寻一处花店,买几枝新鲜玫瑰与百合充数。
      “走吧,我带你去。”
      男人一转身,就出了大厦大门。他腿长,步子迈得很大,我一路小跑跟在后面,不免气喘吁吁,很是吃力。
      男人带着我走进附近一间鲜花超市,马上有穿制服的店员踱过来,带着温和的笑容问道,“先生,是要为小姐买一束花吗?”
      店员误会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也并不否认,分别指了指双头百合与粉色玫瑰,道,“这个要两枝,这个要十枝,配满天星。”
      他的记性很好,居然记住散掉的那束花,百合与玫瑰的数量。
      “好的。”店员应了一声,转过身忙着插花去。
      “你居然不问价钱。”我小声问他,“七夕的玫瑰特别贵,谁知这家鲜花超市会不会漫天要价。”
      “是不是价钱贵,你就不要呢?”他反问我。
      “当然要。”怎么能不要,若是不能按时把花送至金樟花园,对顾客就是失信。
      “那就对了,何必多此一问。”他别过头去,打算不再理我。
      稍后,店员捧着一束花来到我面前,把花递到我怀里,然后转身面向他道,“谢谢,三百块。”
      “三百块!”我禁不住叫出声来,“卖一百五都可以赚几十元,你们居然要三百块。”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花的价格,从花农那里买鲜花,即便是卖花的旺季,玫瑰只需五元,双头百合也只要六元,算上满天星与运费门面,再怎么也不会超过一百。
      店员一副诧异的神情望着失态的我。
      “不用理她。”他从钱夹里掏出三百元,放在店员手里,抓住我的手,向门外走去。
      “你干嘛?”来到街上,我甩开他的手,“付三百元给这家店,我们被骗了。”
      “不是我们,是你。三百元是我替你垫付的。”他伸出手,冷冷的道,“现在把钱还给我。”
      “可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我翻遍全身,只找出一百多元揉得皱巴巴的钱。
      “没带钱,还这么有发言权?”他忽然笑了。
      我冷哼一声,“钱我会还给你。”
      “你怎么知道这束花的本钱是多少?”一阵默然后,他问我。
      “因为我是开花店的,刚刚去金樟花园,就是去送花。”
      “原来这束花不是你男友送给你的,瞧你紧张的神情,我还以为是因为碰坏了男友送给你的鲜花。”他作了一个夸张的表情,然后问道,“既然你是开花店的,何不回去重拿一束?”
      “因为花店在另一个区,离这里太远,而我希望顾客早一点收到花。”
      “鲜花速递,只要在当天送到即可。”
      “可是早一刻收到花,就会多一份开心。”
      “看不出来你的心肠还不错。”他斜睨着我。
      “本来就是。”
      他看着我,摇摇头,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
      来到金樟花园大门口,他向我作别。
      “钱怎么还给你?”走远后,我大声问他。
      “算了。”他摆摆手,“就当是我撞倒你,向你赔礼道歉。”
      “是我自己撞到你的。”我急着说。
      “满天星配百合与玫瑰,真的很丑。”他突然没头脑的冒出一句,而后转过身,大步离去。
      我站在原地,只看见那头黑发,在烈日下愤怒。
      看着他走远,才转身进入C座,乘电梯至八楼。802室,在靠右手的一边。
      记得苏启天曾叮嘱过,只要把花放在门边即可。我把花放在门口,敲了敲门,然后打算离开。
      不敲门,屋里的主人怎么会知道有爱的鲜花速递到来?
      突然,对收花的女人产生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苏启天不让我亲手把花送至她手上呢?是因为想让她在无意间开门后,得到一个意外的惊喜,还是因为,为小事而争执后,用躺在门外的花,默默的道歉?
      不论何种猜测,屋内的女人,都是幸福的,有一个对她此情不渝的男人,远隔重洋,订花送给她。
      也许因为羡慕,我驻住脚步,留在楼梯口,想看看屋里走出的女人会有怎样幸福的面容。可是,十分钟过去,802的大门仍旧紧闭。
      这位女主人,也许碰巧出去。真是不幸的女人,不能在第一时间,收到爱的誓言。
      下楼时,没有乘电梯,一层一层扶着扶手走下去。手里没了花,忽然感觉到空荡荡的。

      街上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偶尔会经过一位手里捧花面带幸福笑容的女孩。难怪刚才的男人会误认那束花是男友送给我的,七夕,本就是女孩子收获的季节。
      推着车,乍然感觉到先前的苍凉。在七夕这一天,手里捧着几大束花,却没有一束,真正属于自己。
      我忽然调过头,骑车向那间鲜花超市行去。
      “小姐,怎么又是你?”刚才的那位店员,对我记忆深刻。
      “我要一束满天星。”
      “满天星?”她笑着摇摇头,“这种花几乎像草一样,只是陪衬,没有零卖过。”
      “可我就是想要。”
      顾客是上帝,她只得转过身去,包一束满天星给我。
      “谢谢,八十元。”
      我掏出八十元放在她手里,捧着一大束满天星欣然出门。
      “牟星。”取车的路上,忽然听见有人叫我。
      转过身去,看见一个似曾相似的面孔。
      见我一脸茫然,她非常沮丧,“你认不出我了吗?我是陆晶晶。”
      陆晶晶?我开始有点印象,就是读中学时,邻班那位超级大美女。同级甚至同校的学生,无一不认识她。记得当时,我们班的男生,喜欢坐在靠后门的座位上,拿着廉价的望远镜,悄悄望向昂首阔步的她。
      仔细打量,现在的她,变化很大,一身的名牌,却掩饰不住面容的憔悴。比读中学时,更清瘦些,但曾经美丽的轮廓,依然凸显。
      “我当然认识你,可是,你怎么会认识我?”中学时的我,应该没出众到被她注意的地步。
      “当然认得,并且记忆深刻。”她走在我身旁,悠悠的说,“那个时候,你有个男朋友,叫覃泽臣。”
      “你怎么知道。”我很惊异。
      覃泽臣,那个被我锁在记忆死角中的人物,又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被释放出来。那个时候,他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而我又有许多问题不懂去问他。本来,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可渐渐的,班上同学都喜欢拿我们开玩笑,说牟星喜欢覃泽臣,说着说着,就成真的了。
      “记得那个时候,我很羡慕你呢!”陆晶晶浅笑着对我说。
      “羡慕我什么?”那个时候,应该是我羡慕她,羡慕她成绩优秀,羡慕她的美丽,更羡慕有那么多男生喜欢她。
      “你不觉得吗?覃泽臣那时对你特别好,每次你鞋带松了,都是他弯腰下去帮你系。在校园里,你们俩形影不离,羡煞旁人。”
      有这件事情吗?我搜寻自己的记忆,好像有过几次吧。那时喜欢穿旅游鞋,那种鞋子的鞋带特别宽特别长,也特别难系,我的力气很小,每次都系不紧,总是系一次,走几步路又松了,每到这个时候,覃泽臣就会弯下腰去帮我系。只不过为数不多的几次,偏偏被陆晶晶收在眼底。
      “如果你需要,随时有一大队男生等着为你系鞋带。”
      “那些男生,只不过中意这副皮囊罢了。”她有些伤感。
      突然,我看见路边有一间快餐店,肚子又在这个时候不失时机的叫出声来,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时。从早晨到现在,我滴米未沾。
      “我们一起吃饭好吗?”
      “嗯。”她点点头。
      走进快餐店,我们点了一大堆美食,将坐下时,她才发现一直捧在我怀里的满天星。
      “你的这束花很奇怪,怎么全是满天星?”她问我。
      “我喜欢满天星,在别人眼里总是陪衬,却在插花时必不可少。”
      我想,我的爱好,不会被人理解,特别像她这样,一直作为玫瑰,被人注视的女人。
      未料,她笑着点点头,“我也喜欢。”顿了一顿,又问道,“是他送给你的吗?”
      “谁?”我忽然被一口汤呛住,不停的咳嗽。
      “覃泽臣啊!”
      “怎么会是他?他在高中毕业后,就去了英国。”
      “你们分开了?”陆晶晶一副惋惜的神情。
      我点点头,没有太多感触。
      “你们,曾是我的楷模。我曾以为,你们会一生一世。”
      “感情的事,谁又说得清楚。”我淡然道。
      记得覃泽臣飞往英国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一个人闷在家里,哭得死去活来。他在留给我的信里,告诉我,他会在完成学业的那天,回来找我,要我们一直保持联络。
      刚分别的那段日子,我们几乎每天写一封信给彼此,渐渐的,变成每周,然后每月,到最后竟失去联络。
      感情就这样淡去,毫无声息,谁说距离不是问题?
      “你呢,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看我的样子就知道,不怎么样。”她苦笑着道,“在大公司,拿高薪,曾有一份真挚的感情,却被我任性的抛弃。”
      “为何会这样?”
      “因为吃醋。”
      “他与别的女人有染?”
      “不。”陆晶摇了摇头,“他是一个好男人,断不会这样。”
      “那是为何?”
      “工作,他忙于工作,而我却希望他多花些时间陪我。”她自嘲一笑,“吃男人事业的醋,并且离开,你说好笑吗?”
      我伸出手来,与她相握,却不知说什么好。唯一不能被安慰的,是感情上的伤痛,那是需要时间为药引,才能自愈的。
      “所幸最难熬的那段时间过去了。”她忽而笑了,“你呢?过得怎么样?”
      “我与好友在百汇区翰林街开了一间花店,勉强把生活过走,但贵在自在。”
      “我真羡慕你。”她由衷的说。
      用完餐后,我与她告别,分手时,留下彼此的手机号码。
      “什么时候有空,去我的花店玩儿。”
      “嗯。”她点点头。

      回到花店所在的那条街,已经是华灯初上,走近花店,铁门已经上了锁。今天是七夕,张茜居然这么早就关门闭户。
      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答,猛然开窍,既然是七夕,她当然要与周长川一起度过。
      周长川是我与章茜曾经在安利公司的同事,更是章茜的男友。那次离职时,章茜邀他一起离开,但他却牢牢守着那份有前途的职业。果然,未足半年,他便升上公司副理的位置。
      停好车,来到铁门前,掏遍全身,才发现大门钥匙被我落在昨天的上衣荷包里。
      只有等章茜回来,为我开门。一个人坐在石梯上,捧着那束素白的满天星,有一阵久违的孤单感。
      是因为今天是七夕吗?还是因为,陆晶晶向我提及覃泽臣。
      读中学的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情人节,也不会刻意去过七夕,但却仿佛每天都在甜蜜中度过。周末的时候,覃泽臣会带我去爬山,然后摘一束狗尾巴草送给我。
      也许我喜欢满天星,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像草的花吧!我望着怀里的花思量。
      算起来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但这一刻,却又像回到我身边,那么的鲜活生动。我甩了甩头,想甩掉对往事的记忆。
      对往事念念不忘,会让人沉沦。
      去附近走走吧,我对自己说,然后直起身来,走在翰林路孤清的街上。
      经过一家美容店,外面的招牌上写着:七夕酬宾,本店所有服务均打八折。
      七夕,最应该酬宾的,应该是咖啡屋、茶馆或是酒店的蜜月套房,最不应该酬宾的,就是美容院。喜欢去美容院的,都是寂寞或失意的女人。
      因为寂寞,才肯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这里。
      我的发梢有些分叉,是不是应该去理一理?
      走进美容院内,里面开着空调,让人感觉到阵阵凉意。
      “欢迎光临,有什么需要服务的吗?”一位笑得很甜的女孩走上前来。
      “请问剪发是不是也打八折。”
      “当然。”
      “你是今天晚上第二个问剪发是不是打八折的女人。”洗发的时候,女孩告诉我。
      “前一个呢?”
      “刚走不久。”
      洗完发,我在一面大镜子前坐下,发现脚底是一大堆长长的黑发。
      “这么好的头发,为什么不留着呢?”我感叹。这么长的头发,应该花了几年的时间才蓄起来。章茜也有这样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足足留了三年,整天爱惜得要命。
      “是啊。”女孩一边为我剪去分叉的发梢边说,“这么好的头发,我都狠不下心去剪,可她却坚持。”
      “即便是剪下,你们也可留着卖去做假发,为何乱糟糟的堆成一团?”
      “我也想呀,可是客人坚持要弄乱,不愿意让我们购买。”
      “真是个糟糕的客人。”
      “看她的神情,心情不怎么好。”
      “也许是失恋了吧。”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只有失恋的女人,才有这么糟糕的脾气,何况还是在七夕。”
      “经你一说,还真有点像。”
      半个钟头后,女孩为我剪好发,看看镜中的自己,并无太大的改变,粗心的人,根本看不出我剪过发。
      付钱后,走出美容院,乍然从极冷的地方出来,感觉外面像一个大蒸笼,到处散着热气。
      慢慢踱回花店,发现二楼透着光亮,章茜应该已经回来。我伸出手,打算敲门,却发现铁门是虚掩着的。粗心的章茜,一定是被幸福冲昏了头。
      关好门,走上二楼,却听见章茜房里传出隐隐的啜泣声。
      “章茜,你怎么了?”放好花,我轻敲她的门。
      里面仍旧是低泣声,并没有应我。
      我使足劲敲了几下门,大声的喊:“章茜,章茜。”
      忽然,门被打开,章茜满脸泪花的站在我面前,她的长发已然不见,只剩下齐耳的短发,规规矩矩的披在脑门上。难道美容院里,那个坏脾气的女人就是她?
      “你怎么了?”我扶她坐回床上,着急的问。
      “长川他要与我分手。”话未说完,声音却先哽咽了。
      “你们又吵架了?”他们俩个,曾经经常吵架闹分手。
      “不是,这次不是。”章茜猛得摇头,“今天下午出去的时候,我们还好好的,他还买了十二朵玫瑰送给我,一直到晚上送我回来的时候,却突然就说要分手。”
      “他没告诉你原因吗?”
      “告诉了,他说我不思进取,感觉到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
      “什么差距?他不就只是个小公司副理!”
      “星儿,你说像我们这样,是不思进取吗?”章茜垂着泪,可怜兮兮的问我。
      “当然不是。”我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男人想与女人分手,可以找任何理由。”
      我忽然很瞧不起那位名叫周长川的男人,不爱就是不爱,还说什么不思进取,谈什么差距。世界上最大的差距,就是爱与不爱之间的差距。
      看着章茜梨花带雨,凄楚的模样,我不禁有些内疚。
      “也许当初不与我一起离开安利,情况就不是这样。”
      章茜摇摇头,“你刚才不是说过,男人与女人分手,可以找任何理由。”
      “你好些了吗?”我问她。
      “哭出来,好多了。”她强挤出一个笑容,“你去睡吧,我也要休息了。”
      我拍拍她的肩,嘱咐她睡个好觉,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却听见房内又传来压低的哭泣声。
      爱情,真是女人的致命伤,若要不为她哭泣,只能永远不恋爱。

      第二天刻意早起,去敲章茜的门,里面却没有应答。匆匆下楼,发现章茜背对着我蹲在玻璃花房里,身边堆着花农送来的鲜花。
      “这么早啊。”我从花堆里抽出几枝情人草送到她面前。
      “对了,我怎么没想到情人草,用情人草作陪衬,一定不错。”她从我手里抓过情人草,插在面前的花蓝里。稍后得意的问我,“你看怎么样。”
      她插花的技术,一向让我折服。
      “非常美丽。”我由衷的说。
      “当然美丽。”她叹了一口气道,“只是别人不知道,插花也是一种技术,摆弄这些花花草草,也是学问。”
      我明白,她口中的别人,是指周长川,她无法不介意自己心爱的男人说自己不进取。
      看着她略带倦容的脸,我有些心痛,怕聊起这个话题平添伤感,只能装作没听懂。
      “你说给这篮花取什么名字?”
      “这是你的事,我只管插花。”章茜拿了一个空篮子,开始插第二篮。
      “就叫‘情人无泪’好吗?我新看的一本小说,就是这个名字。”
      章茜怔了怔,然后笑道,“做情人,又怎能不流下眼泪?”
      “这一月,让我来送花吧。”看着她的憔悴,不忍让她再去烈日下劳作。
      “是不是昨天送花时,遇见一帅哥?”她开玩笑似的问。
      “帅哥没有,衰哥到有一个。”我想起那个拥有一头愤怒黑发的男人。
      “既然没帅哥,何必与我抢着做事。”
      “因为你的新发型实在太难看,怕你出去,坏了我们海上花开的形象。”
      “真有这么丑吗?”她抚了抚头发问。
      “真的。”
      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花,向单车走去,把花放进车篓里,推车出来时,发现章茜站在门口,神情怪怪的看着我。
      “你不会是舍不得我吧。”我笑侃。
      “星儿,谢谢你。”
      “真心谢我,就好好在家里休息,不要胡思乱想。”
      “嗯。”她点点头。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把“情人无泪”的照片,更新到网站上去,在主页上,写下一行字:“愿天下有情人,永远不流泪。”
      我知道,这只是个祝福,或者说是个梦想。仅此而已。
      这天打开电脑,发现留言本上多了一行字。
      “你的愿望很美。帐已转入,请查收。”
      落款是苏启天。
      苏启天,就是那个在网上订购一月“此情不渝”,要我送去金樟花园的男人。

      翌日中午,照例送花篓里的最后一束花去金樟花园,至八楼,把花轻轻放在门外时,802的房门却正好打开,站在门口的,居然是那个有着一头愤怒黑发,被我称作“衰哥”的男人。此刻的他,好像刚起床不久,穿一件宽大的白色浴袍,脸上沾满剃须膏。
      “今天送花还比较及时。”他非常自然的从地上拿起花。
      “怎么会是你。”我惊异的问。
      “为什么不能是我?”
      “这是你的家?”我指了指门上的门牌。
      “嗯。”他点点头。
      “你认识苏启天吗?”
      “不认识。”
      “那你凭什么收这些花。”我忽然瞥见屋内的桌上,电视上,几乎所有能放花甚至不能放花的地方,都摆满了“此情不渝”。
      “卡片上写明送给802室,而我,不正是住在802?”他振振有词。
      “可你并不认识送花的人。”
      “难道我就不能拥有一、两个仰慕者。”
      “没听说过男人会仰慕男人,并且还送花。”我气呼呼的说。
      “小丫头,你没听过的事太多了。”他捧着那束花转身进屋,连连摇头,“这么多花,真不知插在哪里好,看来只有插在卫生间的马桶上了。”
      听他的话,简直可以把人气疯,我抢过他手里的花,冲进屋内,把所有的“此情不渝”全摘下来,抱在怀里,大声道,“你不该拥有这些花。”
      “一个女孩子,居然这么蛮横,简直叹为观止。”他瘪瘪嘴,作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是你自己不讲道理。”我抱着花,来到屋外,把花重新放在过道上,“客人的东西,我当然要保护好,不让小偷偷走。”
      “你做事也太认真了吧,按客人的意思,把花送到就好,干嘛要管这么多。”他倚在门口,脸上流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不需要你管。”我理好那一堆花,然后站起身来,狠狠的叮嘱道,“记住,不要再碰这些花。”
      “收到。”他懒洋洋的回答。
      我不放心的瞧了一眼那堆花,接着颇有威严的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入电梯。心里一直无法释怀的是,那位名叫苏启天的男人,难道不知道802室已经易换主人了吗?我该怎么通知他呢?

      回到店里时,章茜正对着电脑看一些有关插花知识的网站。这些天,她除了早上插花外,就是反反复复点击查看这类网站,仿佛要从中找出人生的乐趣。
      看见我回来,她转过身问我,“到帐了吗?”
      “到了,四千五百元,刚好三十天的此情不渝,一分不少,一分也不多。”我从包里掏出钱,在手里舞了舞,高兴的说。
      一直以来,章茜都不相信苏启天会真正转帐给我,一直向我说教人性的丑恶。在她的怀疑下,我也开始有些忐忑。然而今天,终于拿到沉甸甸的钱,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也许,使我如此兴奋的,并不是收到一大笔钱,而是这笔钱向我证实,原来靠直觉去信任一个人,也是对的。
      “这次算你运气好。”
      “也许我开始转运。”我吐了吐舌头。
      “也许是你把霉运转到我身上。”章茜故作轻松与我说笑。
      “周长川找过你吗?”我突然问她。
      “没有。”她摇摇头,茫然点击着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怅然道,“也许他再不会找我了吧。”
      “你不打算去找他吗?”我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身旁。
      “我已经把他的电话号码从手机里删除。”
      “可那个号码已经印在你心里。”
      “所以我要学会忘却。”
      记得《倚天屠龙记》里,张三丰教张无忌太极剑,教会他招式,又让他忘掉,最后才能真正学会太极剑。爱情是不是也一样,我们也要经历相爱至遗忘的过程,才能真正了解爱的真谛?
      章茜入睡后,我一个人对着电脑呆在空荡荡的聊天室里。
      从苏启天两次在留言本上留言的时间上看,他也是一个习惯深夜上网的人。真希望今天能遇见他,让我有机会告诉他802室已经物是人非,问他是否还需要继续送去剩下的“此情不渝”。
      就在思想处于神游状态时,聊天室里忽然有人向我招呼,是苏启天。
      “你真的来了。”我高兴的说。
      “你刻意在等我吗?”他问。
      “是的,我想告诉你,金樟花园C座802室现在住着的人,也许并不是你要送花给她的那个。”我急急的打了一大串字。
      “你收到汇款了吗?”他问我。
      “收到了,不过,你若是决定不要再继续送花,我会把该退的钱还给你。”
      “继续送。”
      “可802室住着的是一个男人。”我提醒他。
      “没关系,继续送,只要把花放在门外即可。”
      虽然我有些不明所以,但客人的需求要放在第一位,我只得打了一个“嗯”字传过去。等到再要与他说话时,发现他已经离开,空空的聊天室,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已经是倒数第二次送花至金樟花园,这样拉长距离送花的日子,终于快结束。
      过道里的花,再也没被那位衰哥拿走,看来是上次的威胁,已经生效。但是,一束束花摆放在过道里,无人欣赏,独自凋零,却让人无端端生出一番怅然的心情。
      也许让802室的男人把花抱进去,并不是什么坏事。
      花开,是要有人欣赏的。
      从金樟花园出来时,已是正午时分,路过附近一家餐厅,忽然发现玻璃窗内,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周长川。他的对座,坐着一个女人,俩人正在亲密交谈,看样子,关系非同一般。
      停好车,走进那家餐厅。周长川并没有看见我,继续与女人说笑,两人的手在桌子上,交叉握在一起。
      男人真是薄情,这么快就另觅新欢。不过,看他们的模样,并不像相识才一月的样子,也许在他与章茜提出分手前,就早已相识。
      原来一段旧的感情消亡,是因为有新的感情介入。这世间的男子,总是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HI!”我理了理长发,走过去,娇滴滴向周长川打招呼。
      “牟星。”周长川看见我,条件反射似的手一缩,抽回握着女人的那支手。这样的失态,被其旁的女人收在眼底。
      我坐在他旁边,拉着他的手,撒娇道,“这几天怎么不去找我。”
      周长川显然被我的暖昧态度吓着,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应对。
      对面的女人却已经反应过来,脸色微变,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我忽然笑了,“问问他屁股上那颗红痣就知道我是谁了。”
      章茜曾告诉过我,周长川的屁股上有颗巨大的红痣,在他们第一次□□时,差点把她吓死。本是与章茜的闺中密语,想不到此刻,却派上作用。
      女人的脸忽得变得青白,直瞪瞪的瞧着周长川,大声道,“想不到你除了章茜,还有这个女人,周长川,我看错你了!”
      周长川像木瓜一样愣了半晌,然后连连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只不过是我以前的一个同事。”
      “同事?同事会知道你屁股上那颗痣?”
      女人说完抓起桌上的包包,愤怒的离去,剩下周长川在那里空喊几声,无济于事。
      “牟星。”稍顿之后,他颓然道,“你为何要这般害我。”
      “我怎么害你了?你本就是个脚踏两只船的男人,我只不过告诉别人你的真面目而已。”我冷然道。
      “我知道你是为了章茜,可是我与她,已经没有感情了。”
      “你对他,当然没有感情,因为你已经爱上别的女人。”
      “感情的事,谁也控制不了。”他抬起头告诉我。
      “但分手的时候,你为何不坦坦白白告诉她,你爱上另一个女人?你知不知道?告诉她你们之间有差距,这对她的伤害会更大。”
      “我以为这样分手,她心里会好受些。”他苦笑道。
      “自以为是!”我冷哼一声。
      “她现在还好吗?”周长川忽然问我。
      “你希望她终日以泪洗面,对你念念不忘,是吗?”我冷笑一声,“可惜,她现在过得很好,只是我咽不下这口气。”
      他脸上现出些微的失望,后又笑道,“她过得好就好,我也就放心了。”然后站起来,向我欠欠身,“对不起,我要去追我的女友。”

      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餐厅门口,我的心里无来由的升出一阵怅惘。本希望他对我的所做所为驳然大怒,谁知他却这么平静。若这是一场战争,那么这一仗,无疑是我输了。
      “HI!”
      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转过头去,眼前出现一头愤怒的黑发。那位被我称为“衰哥”的男人坐在我身后的座位上,面前堆了一大桌美食。
      “你在这里多久了?”看见他,我感到惊异。
      “不久,刚好看完整场演出。”他耸耸肩道。
      他话里的演出,是指我故意使周长川的新任女友误会我与周长川的关系。
      “你经常偷听别人的谈话吗?”我没好气的问他。
      “这么大的声音,想不听见也难。”他懒洋洋的回答。
      我回过头去,不再理他。
      “你既不吃饭,又不喝酒,呆在这里干什么?”他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对面。
      “你管得宽!”我狠狠瞪他一眼。
      “不知是谁管得宽。”他瘪瘪嘴道。
      我冷哼一声,看着窗外,不去理他。
      “你刚才做的事,根本毫无意义,最多只不过让那个男人,费几番口舌去解释。”半晌后,他忽然开口。
      “我知道结果只能如此。”我转过脸,轻叹一口气道,“可是有什么办法?他对我的朋友始乱终弃,我就是看他不顺眼。”
      “我怎么感觉你像是被甩掉的那个。”他笑了笑道。
      “很像吗?”我摸摸脸问他。
      “嗯,特别像。”他点点头,很少见的认真,“报复男人,有很多种方式,唯有这一种是最无效的。”
      “哪种方式?比如呢?”我仰起头问他。
      “比如活得更好。”
      活得更好?我想起成天毫无生气,呆在家里瞪着一双近视眼浏览网页的章茜,她能做到吗?
      “如果真能活得更好,就用不着去报复了。”
      “对,就是这个道理。”
      “其实你这人也不算坏。”我由衷的说。
      “本来就是个大好人。”他理了理衣服,调整坐姿,很正式的伸出手,“让我们重新认识彼此吧,我叫申贤仁,男,二十八岁。”
      我伸出手,与他相握,浅笑道,“我叫牟星,非男,年龄保密。”
      “看你的样子,最多也就二十三岁,用不着保密。”
      “你怎么知道?”
      “猜的。”他眨眼一笑,“不过现在已经得到证实。”
      “你很狡猾。”
      “非也,非也,应该是聪明。”
      临别的时候,申贤仁问我,“明天你还会送花过来吗?”
      “明天是最后一天。”
      “那一定要记得敲响我的门,让我请你吃饭。”
      “为什么?”
      “如果一定需要个理由,就算是以前我乱动你的花,道歉。”
      “其实花放在你的房里,比放在过道里要好。”我抿了抿嘴道,“那天我是不是凶了点?”
      “岂止凶了一点点,是很凶。”他习惯性的耸耸肩,“不过我喜欢。”

      回到店里,发现章茜已经出去,托旁边小超市的老板替我们看着店铺。
      “知道她去哪儿了吗?”我担心的问超市老板。
      “不清楚,她说她一会儿就回来。”
      我搬过一把椅子,坐在门口等章茜,担心她因为情绪失常出什么事。再坚强的女人,面对感情的挫败,同样会是弱者。
      五分钟后,章茜春风满面的回来。
      “你去哪里了?”我问她。
      “刚刚有个客人来订花,要我们送至临街的潮汐寓所,我瞧着很近,也就没等你回来,自己去送了。”
      “哦。”我应了一声,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下来。
      “我这发型是不是真的很丑?”章茜忽然问我。
      “的确不怎么好看。”我与她之间,通常实话实说。
      “早知道就不该剪短发,现在想起来真后悔。”她叹了一口气,“你说怎么样才能让头发变好看一点?”
      “也许烫成小卷毛,会好些。”
      “真的吗?那一会儿你就陪我去烫个发。”
      “你怎么了?”我觉察出她有点不对劲。
      “没怎么,只是忽然想开了。”
      “究竟怎么回事?你没有顿悟的聪明。”我追问她。
      她笑了笑,道,“刚才要我送花的客人,其实是一位失明几年的病人,她送花给他的主治医生,感谢他治好了她的病。”
      “那又如何。”
      “送花去的时候,我看见那位林医生,很温文儒雅的模样,他说我的近视也可治好。”
      “这很稀奇吗?以前也有医生说用准分子激光可以把近视治好。”
      “那不一样。”章茜肯定的说,“林亦辉能把盲人医好,在这方面才是权威。”
      我不置可否的看着章茜,与其说那位林医生是眼科界的权威,倒不如说,他在章茜的心里,是权威。
      “我已经预约好周末去看眼睛,所以在这之前,要把这可恶的头发打理一下。”章茜对着镜子,不住的用五根手指理那头短发。
      “看来你已经找到第二春了,早知如此,我今天也就不用跟周长川呕气。”
      “周长川是谁?”章茜故作失忆问我。
      “你不可能已把他忘却。”
      “不忘记他,怎么开始我的第二春。”章茜嫣然一笑。
      “想不到女人比男人还薄幸,周长川至少还记得你。”
      “他记得我,只是因为他选择了另一个女人,觉得有负于我。”
      原来章茜早就知道,周长川有了另一个女人。
      “你知道这件事?”我问她。
      章茜点点头,“试问哪个女人感觉不出与其日夜相守的男人是否爱他?我不说,只是一直不敢面对而已。”
      “现在呢?”
      “现在是雨过天晴,我要有新追求,开始新生活。”章茜伸了个懒腰,一副睡狮猛醒的模样。
      “看来我低估你了,你比我要坚强。”
      “那是因为,我比你多一次失恋。”章茜拍拍我的肩道。
      周长川是章茜的初恋,那是她的第一次恋爱,亦是她第一次失恋。突然,我想到覃泽臣,他算不算我的初恋呢?如果算是,那我们的分离,也应该是一次失恋。可那算是失恋吗?我们只不过在时间的长河中淡然了彼此。
      也许,不敢承认那是失恋,是因为,我始终放不下一个不曾与我说过“分手”二字的初恋情人。

      早上拥着一大抱花出门,今日的订单特别多,有好几束花都要送至德宁区。
      德宁区,就是金樟花园所在地,是本市最繁华的一区,要过一条江,才能抵达。
      “这么多花不知要送到什么时候。”章茜替我把花放进车篓里,“我已经休息够了,什么创伤都已痊愈,从明天开始,我也要送花。”
      “订单多,不就表示生意越来越好?应该高兴。”我把单车推出门,回过头道,“至于送花,还是等你把近视治好后再说。”
      “林亦辉说,治疗近视只需三十秒,下周我就可以帮你分担。”
      昨天晚上,章茜用了几乎一个小时的时间在电话里向林亦辉医生咨询有关治疗的问题,婆婆妈妈问了一大串,幸亏对方是个好脾气的医生,有问必答,很是礼貌。
      “那就下周再说,这几天你把眼睛养好,才能以最佳的状态接受治疗。”
      我向章茜挥挥手,正要骑上单车,却看见一辆车驶过来,停在花店门口。
      “请问这里是‘海上花开’吗?”车里的男人摇低车窗问我。
      “是啊,先生是否要订花。”我把单车停在一边,准备接待这位大客户。
      男人打开车门,从车内走下,直起身子,理了理身上的深色西装。他脸上的轮廓很刚毅,却拥有一双忧郁的眼。这双眼注目之处,让人不觉心神一颤。刚毅与柔和,在他身上完美融合,而这样的气质,让我感觉似曾相识。
      “请问你是牟星吗?”男人问我。
      我点点头,有些惊异,“你怎么知道?”
      “我是苏启天。”他笑了笑,向我微微颔首。
      苏启天,就是那个在网上订购一月“此情不渝”的男人,因为他对送花的要求不太合常理,我曾在电脑前勾勒过他的模样,但从未想到,他是气质如此儒雅高贵的男士。
      “苏先生,欢迎光临,我正要出去送花。”
      “如果我没记错,今天是最后一天。”
      “对,刚巧是第三十天。”
      从订“此情不渝”开始,今天已经是第三十天,亦表示,我与苏启天已相识一月。
      “这最后一束,就让我自己去送。”
      “好的。”我很费力的从一大堆花里挑出那束用满天星替代黄莺的特制“此情不愉”送至他怀里。
      他接过花,放在副驾上,将要上车离开时,忽然转过头。
      “你一个人送这么多花?”
      “是啊,今天订花的人特别多,也许因为,今天是个美丽的日子。”我吃力的推转车子。
      “我送你去吧。”
      “会不会麻烦?”有人送我,当然求之不得,何况是一位印象不错,风度翩翩的男士,只是礼节上不允许我一口答应。
      “没关系,反正我也要去金樟花园。”
      他走过来,与我一起把车篓里的花放进车后座上。
      我坐上副驾,捧了那束“此情不渝”在手里。
      “谢谢你。”
      “顺路而已。”他淡然道。
      平日悠长的道路,在这一天显得特别短暂。在每一处送花的位置,他都停好车,耐心等我送完花,然后开车离开。一路上都沉默,我们之间,并无太多言语。
      “剩下的几束需要过江去德宁区。”
      他点点头,仍旧专心开车。
      我从侧面偷偷打量他,他的鼻子挺直,眉头微皱,虽然神色专注的开车,却似乎有无尽的忧郁萦绕着他。
      是什么,使他无法舒展?会不会是曾经住在802室,让他送花表达此情不渝的女人?
      车子驶进金樟花园,他对此地非常熟悉,没几分钟的时间,我们在停车场下了车。
      我把手里的“此情不渝”递还给他。
      “你知道C座在哪里吗,是否要我带你过去?”
      “我怎么会忘记呢?”他抚摸着怀里那束花中的满天星,那样的深情,像抚着一位久违的爱人。
      是啊,他怎么会忘记,曾经有位他心爱的女人住在这里。不知有多少次,他在楼下等她,不知有多少次,他们走过其旁这条林荫小道,亦不知有多少次,他们在这里吻别。
      “那……再见。”我艰难的说,竟有些不舍。
      “这就是在网站首页上看到的‘情人无泪’?”在我将要转身离去时,他突然指了指我手里的花篮问我。
      “嗯。”我举起那篮缀满情人草的花道,“‘情人无泪’是一个美好的祝福。”
      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对,这个祝福像梦一样美好。”
      我无言以对,不知他的原意是,这个祝福像梦一样美好,还是像梦一样不真实?从那双弥散出隐隐忧郁的眼中,我感觉到他为他的情人,曾经泪下过泪水。即便不在眼中,也在心里。
      “你是否也喜欢满天星?”他忽然问我。
      “喜欢,你怎么知道?”
      “那天我要你把黄莺换成满天星,你很爽快就答应。”
      “其实,用黄莺配这束花更美,只不过我喜欢满天星。”
      “有的时候,明知道另一种搭配要更美,但因为喜欢,所以不肯舍去,即便是这种执着会破坏美丽的气氛。”他悠然道。
      是啊,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这份执着,特别是面对爱情,你明明知道一个男人要比另一个男人优秀,但你却会爱上那个不算优秀的男人,即便是结局并不如人意,你也无怨无悔。
      我仰视面前这个男人,在他的心里,是不是有一段无怨无悔的爱呢,如满天星配成的“此情不渝”,虽然并不完美,但却无悔?
      看着他转身离去,背影因为孤独显得萧索寂寞,我有冲上前去陪伴他的冲动。然而,还是努力按住自己的脚,让它牢牢钉在地上。
      他的孤独不是为我而生,所以,我拯救不了什么。

      送完手中的几束花,看看表,时间尚早,离与苏启天分开的时间也仅一个钟头。
      他会不会还在金樟花园凭吊一段失去的感情呢?
      可是,即便他还在,我又能怎样,最多不过远远见他一面,或是淡淡打个招呼。若是他问起为什么又回来,我如何应答?
      忽然想起昨天与申贤仁的约定,他约我今天送花时敲响他的门,虽然花没送成,约定还在,我不能做个爽约的人。
      我用充足的理由说服自己再去一次金樟花园C楼八座,明知道没有人会问我为何而去,但为自己找个理由,才算安心,才能大步流星往那个地方赶去。
      乘电梯至八楼,发现过道里空空如也,靠墙的那堆“此情不渝”被人细心整理过,规规矩矩摆放着。今日新鲜的一束,放在最中间,灿然夺目。
      走近那堆花,蹲下身子。中间的那束,曾经躺在他的怀里,留有他的余味。
      我正沉寂在花香里时,身侧传来开门声。
      “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来了。”是申贤仁的声音。
      “答应过你的事,怎会不来。”我站直身子,向他走去。
      “刚刚怎么是一个男人来送花?”
      “你看见过他?”我脸上的欣喜一隐而过,“他什么时候离去的?”
      “才走没多久,也许在窗前向下望,还能看见他离开。”
      我迅速转过身伏在过道的玻璃窗上,正巧看见那辆载我来的车子驶过。为什么刚才我没遇上他呢?难道他走的是楼梯?为什么他会放着电梯不乘,而从楼梯走下去?
      “你怎么了。”看着我在窗前发呆,申贤仁忍不住问我。
      “没什么。”我发觉自己的失态,轻声一笑。
      “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进来坐坐?”
      “也好。”
      他微侧身子,把我让进屋,关上门,转身去厨房倒了一杯白开水放在我手里,然后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刚才那个男人也不知是谁,居然握着那束花敲我的门,说要进来看看。”
      “你让他进来了吗?”
      “像我这样与人为善,当然放他进来,看看又不损失什么。”
      “而后呢?”我追问。
      “他转了一圈后,居然提出要买这套房子,并且还多出一成的价钱。”
      “你答应卖给他吗?”
      “当然没有。”他摇了摇头,颇为自豪的说,“你看我像为三斗米折腰的人吗?我非常喜欢这套房子,不仅交通方便,周遭繁华,而且天天有人免费送花。”
      “明天就不会有花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我怅然道,这最后一次送花,割断了与许多人的联系,包括眼前的申贤仁,更包括已经离开的苏启天。
      “至少曾经拥有过,这里有我的回忆。”申贤仁嬉皮笑脸。
      是啊,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会有不同人的不同回忆。苏启天在这里,也遗有回忆,他走进802室,欲用高价买下房子,是为了找回那段属于他的记忆吗?在眼前,似乎又重叠隐现着那双忧郁的眼,孤独的背影,他的回忆,一定凄苦。
      那样的回忆,寻回徒添伤感,何不忘掉?
      “并不是每段回忆都美好。”我感由心发。
      “但我的回忆,一定是最美的。”他坚定的说。
      “见仁见智。”我咕哝咕哝,喝完一大杯水。
      “你喝水的样子可真豪爽。”他啧啧道。
      我习惯性的瞪他一眼,并不搭腔。
      “我承诺过今天请你吃饭。”他忽然站起身道。
      “对,我正牵肠挂肚呢!”本不是为这餐饭而来,但,既来之,则安之。
      “我去换件衣服。”
      说完他转身走进卧室,再出来时,衬衣西裤,还打了一条领带,甚是正规。
      “怎么穿成这样?”前两次遇见他,都是T恤牛仔,现下如此正经八百,虽帅气惊人,却着实让我不习惯。
      “穿成这样与你用餐,才能表达出我对你的尊敬与在乎。”
      他理了理头发,与我一同出门。
      “为什么不再套件西服,这样更好。”
      “套件西服,不错的建议,可是今天穿西服,会稍觉有些热。”
      “刚才那位男人不是也穿着一套西服。”我念念不忘苏启天。
      “也许那套西服,是他女友送给他的,命令他天天穿着,不许脱下。”申贤仁说着,自己也笑开去。
      我一点也不觉好笑,也许那身西服,真是曾住在802室的女人为他买的,不同的或许是,他穿上这套西服,并不是因为她逼他,而是因为他思念她。
      电梯正从一楼慢慢上来,隔壁801室恰好走出一对青年男女。两人穿着一身情侣装,看样子正处于热恋中。
      “电梯还在一楼,怎么办?”女人问男人。
      “不如我们慢慢走楼梯下去。”男人建议。
      “好的,不过你要背我。”女人说。
      “可以。”
      接着男人把女人背在肩上,大步往下跑,女人不断发出快乐的惊叫声。
      “是不是相恋的人,比较喜欢走楼梯,压马路,在咖啡屋喝咖啡,做一切吃力无意义又浪费时间的事?”我若有所思的问申贤仁。
      “有可能吧,恋爱中的人认为那是浪漫。”他耸耸肩说。
      应该是吧,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苏启天会选择走楼梯。也许在几年前,这里也曾经上演刚才那一幕,他走楼梯下去,只不过为了找到更完整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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