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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2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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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桐木性实、楚丝音韵清,调慢弹且缓、夜深十数声,入耳淡无味、惬心潜有情,自弄还自罢、亦不要人听。
简单来说,夜琴就是不能用于表演的东西,偶然有心情才拨弄几下,基本上不成调子,纯属自娱。
花臻的琴是镶玉五弦琴,并非知名的古代款式,而是元氏传家的样式之一,可上溯一千两百多年。她小时候是同时学的琴和书,而画,是后来的事。
元谟敲门时,花臻刚放开琴,准备磨墨。
“我没听见琴声。”元谟看了尚未放进匣子中琴片刻。
“我在这间房间用了隔音材料。”花臻磨墨,“你那套房子的窗也是隔音的,不过没有贴隔音墙纸。下次我们一起在这里练琴吧!很久没有跟你合奏了。”
元家年轻的两代人,能够上台弹古琴的也只有他们两个,也所以在第三代中外公对她特别爱宠,他只感慨,如果外孙女有兴致学围棋,那就是琴棋书画皆通的才女了——可惜花臻对挣钱最感兴趣,没好处的事才懒得去做!
“我看你写字。”元谟也算练过大字,但与花臻相比,几乎称不上书法。两人各有长短,比如古琴,花臻的琴除非针对个别曲子认真练过,其他方面则太过随意、不讲究细节技法,属于上不了正式舞台的那种。
琅然,清圆,谁弹,响空山,无言,惟翁醉中知其天,月明风露娟娟,人未眠。荷蒉过山前,曰有心也哉此贤,醉翁啸咏,声和流泉。醉翁去后,空有朝吟夜怨,山有时而童巅,水有时而回川。思翁无岁年,翁今为飞仙,此意在人间,试听徽外三两弦。
花臻最喜欢宋词,将爷爷在她小学三年级时送的厚厚一大本宋词鉴赏全部背下,而且统统写过,六七百幅字,所费宣纸无数,但毛笔字就这样练出来了。后来为了题画,才转到诗上面,却只背与花相关的诗,练的字也以花氏草书为主——题画专用。
“你的书法水平比油画好多了。”元谟自己写不出好字,但不等于不会赏鉴。“我被系里拖去弄文艺周的事,你就字画各一幅来投稿吧,让我也有面子。”
“行。我这里的字随便拿,”花臻打开一个柜子,半边的三层全部是写了字的宣纸,另半边只有白纸,等着填满的那种,联想到两面半墙壁上与这个一模一样的柜子,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光砚台颜料就要多少啊,而且这还是经常筛选再筛选的,不怎么好的全部都被塞进角落的碎纸机粉碎了。“需要装裱的话你自己搞定。”
花臻随手打开一大张,突然看见其中有几个字写得不好。“你觉得这个‘潭’是不是不对劲?”
元谟认真看了会儿,不明白哪里不对劲,“嗯,其他的都是瘦长的,这个……好像有点斜过来了。”
花臻点头,纸头对折了两下,走到角落,开电源、塞纸——那幅书法字就成了一堆废纸屑。
元谟愣了下,然后无奈笑着摇头。
***
文艺周,花臻只投了一幅作品。字,画各半。咏兰花十首、三百多字,以及嶙峋石间的兰花一丛。岩石笔画寥寥却极狰狞,兰花摇曳生姿却太清冷,而连贯飘逸的草书字迹填满了画的空档。
一大张画纸没有装裱,淡漠地占据一小片角落,却是少有的几件让很多观众驻足半晌但不知道该说什么的作品:有争议但算得上优秀,一下子跟各色的女体油画和水墨粉彩拉开距离。
“花臻,你这幅字不错,配的画也好。幸亏不是画展,不然肯定被批喧宾夺主了。”周院长鉴赏了好几分钟。“……这字确实不错,你可以拿回去让你爷爷评价一下。”
花臻微笑了下,但没搭腔。今天天气偏暖,她一身印花毛料连衣裙,同款花色的长风衣,配黑色中筒绣花布靴,古典但丝毫不古板。
为了不厚此薄彼,副院长大人移步去看别的自家学院学生的展出作品。可没有哪个创作者学生能清清淡淡地站在他旁边。
花臻转身去看其他作品,准确地说去摄影展区。
花,人。
她只看这两样。
“这个是高山杜鹃。”
眼前一张放大后依然无懈可击的照片的拍摄者向她讲解——相当漂亮男生,可能在哪里见过?虽然没有照片中的杜鹃那样完美、可也差得不多了,尤其是这年头美女满街跑的年月,美男实在少见。不过花臻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仅仅一眼就判定他太瘦削、破坏了美感,于是也只礼貌得点个头,注意力又回到真正美丽的花儿上。
“我亲眼看见过。不过那时拍的好几百张照片,只是把花本身的形态拍下来。”她思索了下,“看来有必要再去一趟贵州。”
高山、峡谷,凄清的几株粉黄杜鹃。与她这次画的岩兰有异曲同工之处——可惜只有单张图画或照片的价值,似乎没多大商业用处……
花臻又认真低头看了看衣服上的花样,同样是她的作品,但是设计师把她的用色和线条发挥到了极致,从围巾靴子保暖衣、到靠垫雨伞床单被套,甚至贴牌生产的瓷砖……能做的全部做足,于是显得买断她系列画作的价格太低了。
不过,她很知足,因为自己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其实已处于中等偏上……
“你也喜欢摄影啊?!”勉强算是美少年的男生打断了她的思路。
“我拍照是为了把颜色和形态记录下来,作为画画的素材。”花臻失了攀谈的兴趣。
“你是把照片画出来?”
“如果一模一样就不叫美术创作了。”花臻笑得极淡。“现实中的任何一朵花都不可能绝对完美,但是画的花可以做到。”
对了!绝对的、极致的完美……是不可能存在的……花臻无法克制地伤感了片刻,扔下两三圈好奇的人,继续看别的作品,彻底撇下本来还想聊几句的“同好”。
“姐!”忙得不成人形的元谟终于卸下重担,第一件就是跑去看花臻的作品前有多少观众,第二件就是向她报告。
元谟的发型衣服鞋子都搭配得恰到好处,虽然没有像上舞台表演时那样化妆,但毕竟人要衣装——在经过多年的训练和经验教训之后,他到哪都是公认的帅哥。
“你没有作品投稿?”
“那当然。难道还拍一段视频让大家看?要演也得给我像样搭个台子和坐席。”对这一点,元谟有绝对的资格耍大牌。他的酬劳可不低。
“你干脆去拍电视剧得了。”拽得什么似的。
“我可能真的会去演电视剧呢。”元谟漫不经心道。“看过剧本还行,是个不重要的配角,没几句台词,也简单的。”
“哦,记得发给我看那一段毛片。”
“有好几段呢!”
元谟今天穿的立领外套很现代,跟改良古典风的花臻站一起,有种诡异的协调。幸亏两人长相都不错,视觉效果还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