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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狐(一) ...

  •   大漠上的红柳又红了,滚滚的风沙拂过,沙山上的沙子一泻千万里,又是一年春。

      我又一次离开了家乡,听着熟悉的驼铃声,那早已经伴我入梦三年的驼铃声。
      一只三角头的沙蜥疾驰而过,掠过长着稀疏沙蓬和苦艾的沙丘。一团火红色的东西正追着它而去,只在莽莽黄沙上留下细小的脚印。沙丘上一个个晃动的小黑点连成一条线。

      我的商队浩浩荡荡的从洛阳经过长安,渡过黄河流经的洛水,沿着亘古的丝路,一路西行,翻过苍翠的群山峻岭,踏过一马平川的高原,行过千万个绿洲古镇,穿过边关的戈壁浅滩。遥望前方,满目尽是一望无际的大漠。

      我骑在不停摇晃着的驼背上,头顶的艳阳令我有些目眩,连吹来的风沙都是滚烫的。汗水滴落在隆起的驼背上,最后变成一点点斑白的盐花。春天的风沙肆虐,我把脸上的锦丝青头巾又缠绕了几圈,我的眼睛再也承受不了那无孔不入的风和沙,每到春冬,总是干涩难忍。

      穿过这片荒漠,便是河西走廊西端的历史悠久的沙州(敦煌),那是连接丝绸之路上西域和汉土的重镇,也是通往鄯善、于阗那些西域国家必经的关口。

      骆驼宽阔的四蹄卷起一层层的沙浪,一只只庞然大物的影子倒影在沙地上,化成一片琉璃光年。我从坡上往西北看去,沙坡底下还有几只骆驼和驼队拉开了一段距离。队伍最后的那头是整个驼队中最瘦小的,驼夫正在驱赶它,它悠哉的吃着长在沙地上的红柳芽,一到春天,红柳便会吐露鹅黄色的嫩芽。

      我把手衔在口中,吹了个响哨,只听得“叮当当”,它脖颈间的铜铃铛骤响,它才执拗的回首前行,它不听驼夫的话,却只听我的话。

      当我真的涉足这片无垠的大漠时,我才发现大漠除了细若米粒的沙漠外,还有铺满碎石的戈壁、布满春草的广袤的土漠以及荒凉的卤地如雪的盐漠。但在这大漠戈壁中,随处可见矮小的红柳。每到暮春,桃之夭夭的小花迎风摇曳,它们不会被风沙掩埋。即便暴露出扎根在沙海下的根系,只要春归之日又可萌发出许多新枝条。它们的种子细小如尘,随风飞扬,四海为家。

      那年我经过刮过沙尘暴的胡杨林,那凌乱的树干被拦腰齐齐切断,沙丘里躺着一头干涩的死去的幼骆。沙尘暴会造成窒息和失明,强烈的风暴可以卷起一头骆驼,也可以拔起一片扎根在沙海几丈深的胡杨林,甚至可以夷平一座城。

      一切归于天地,有一日却又回归于天地,这就是沙漠的生存法则。
      它就躺在那堆干硬的白骨上,我以为他死了,用脚踢了踢它,它紧闭着的眼睛睁了开来,想要挣扎着抖落埋在身上的那堆沙丘,却是徒劳。沙丘就像一头野兽,等待着时机吞噬这头猎物,越是挣扎,越是痛苦。

      漆黑的大眼珠上有一层浓密的长睫毛,它的眼中倒映着我,它是在求我。
      几天后我从城内买了一头刚产崽的单峰驼,连同它的几只幼驼。这头产自西域迦毕试国的单峰驼,体型高大,双腿长而有力,它的行进速度惊人,比起适合在粗糙的沙砾上行走的双峰驼,它更适合在细软的沙子上行走。它载着我只有一天就到了。

      等我回到那片胡杨林时,我还以为它咽气了。当我用铁镐挖出幼骆的尸体时,它动了一下,它是爬着滚到那头母驼身子底下的。

      莫七说它是一头野骆驼,因为它的脖子上没有任何商号的标志。即使在同类中,它的四肢又细又短,那双脚也小得可怜,就是汴京城内那些名媛仕女的三寸金莲也不为过,它的又短又硬的毛就像中山狼一样晦暗无光,用莫七的话它就是一头“秃驴驼”。莫七还曾想要宰杀了这无用之物做下酒菜,可我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所以它也只负重一些我们的衣物和商队沿路收购的药材。

      我跳下骆驼,脚下是滚烫的黄沙,细小的沙粒灌入我的长靴,我弯下身子将那缚腿的绑带紧了紧,拍掉积在头巾里的沙子。

      “赵政,那是什么?”莫七指着不远处,他快步往前走,沙丘里露出一截光滑的马鞍子。他嫌它那头蠢笨的骆驼把他的把屁股摩得青肿难捱,正想要配一皮鞍子,可是,到沙州城还有十几里的路。我扒开沙子,露出一个埋在沙子中的人,我把他的身子翻过来,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的头颅早就被蛀空了,散发出一股腐败的恶臭,只留下一滩黑色的血肉黏着细小的沙子,在他那个黑洞洞的眼窝里露出一只毒螫。他的身上还有好几个血窟窿,他被风沙风干了。

      莫七拍着手中的红皮鞍子,妖艳的红在烈阳下犹如鬼魅。他把视线转到那具风干的尸体身上,用手探了探他僵硬干瘪的身子。那几个血窟窿里涌满了流沙。他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晦暗,一股莫名的阴霾掩盖住了他那总是熠熠生辉的眼。
      “这些血窟窿不像是刀、枪、戟、箭伤,这只有可能是旋风炮造成的,人被击中的话就像薄如蚕翼的纸,片刻千疮百孔、粉身碎骨。大哥和三哥就是死在这纵石如拳的旋风炮下。”

      大宋西北与西夏边境散布着许多羌族部族﹐莫七是宋夏接壤地区的羌人,因为靠近我宋土,所以被我们称为“熟户”,他们是我大宋的子民。而在西夏境内的边民则被我们称为“生户”,他们为西夏所管辖,这些边境的羌人各自为政。由这些少数名族组成的蕃兵成为我宋军的精锐部队,他们骁勇善战,战斗力极强。

      莫七的爹是过境屯戍守军。自古子承父业。可是,莫家的四个儿子全部战死沙场了,莫七排行第七,莫老爹不想断了家中的香火,所以让他去铁匠铺打铁。可是,莫七性情豪放又不喜拘束,他不爱枯燥的打铁生活,这每日“叮叮当当”的日复一日早就消磨掉他的激情。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着一件粗糙的布衣,却掩盖不了他魁梧健壮的身形。他的眼眸里还闪烁着一种熠熠的光芒,只是,他的手中还握着一把泛着红光的铁刃。
      他看见我的商队从他的铺子前经过,便尾随我们进入了客栈,与其说他想加入我们商队,不如说是威胁恐吓我。
      “我要加入你的商队,我们五五分成。”
      他一把把我桌子前的一壶兰生酒泼在那铁刃上,冒出一股子白烟,褪去了红光,发出一阵声响。
      “你三我七,若想五五分成,除非你死的那一天。你死后,我会把你应得的那份给你的家人。”我摇晃着手中的酒杯,从酒杯中的倒影观察着这个鲁莽却有趣的人,他看上去怒火中烧,就像天师钟馗,他的瞳仁本就大,这一瞪就只露出那白眼仁。
      “兔崽子,你是在诅咒我吗?你知道考验老子耐心的后果吗?我、说、五、五、分、成。”他放慢了语气,一字一顿。
      他把那兵刃架在我的脖子上,热气袭到我的脖颈间,我感到一阵灼热,白色的铁灰掉在肩膀上,将衣服灼出几个小洞,我不依不饶的盯着他:“你、三、我、七。”
      他用力把刀刃又往前移了一寸,他进一寸,我依旧死守,他进一寸,我依旧执意,冷冷的仰着脖子,将酒杯中的酒灌入口中,直到脖子被刀刃抵住,我早已经无路可逃,我感到脖子被灼伤了,自古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把手中的酒杯用力一摔,那杯底的酒溅了出来,洒落在他的兵刃,随着兵刃一滴滴落在桌上,积成一滩水。铜酒杯兀自在桌子上不停旋转,客栈外的木门被西北风吹的呜呜作响。
      “自太祖驾崩后,我大宋已经割让夏、绥、银、宥(陕西靖边)、静(陕西米脂)给西夏,灵州自古都是兵家必争之地,西夏不仅攻下了灵州,又攻下了 “畜牧甲天下”的凉州(武威),西夏虽臣服于大宋,却缕缕侵犯我大宋,弄的宋夏边境的子民名不聊生。若是我大宋的男儿,应该用刀对付那些蹂躏我国土的西夏军,而不是用刀对着我大宋。”
      我用手握住滚烫的刀锋,用力一挡,狠狠的道:“还未开锋的刀是没法用来杀人的。”
      我看着莫七远去的背影,我知道他还会回来,从他那双不甘平淡的茶色眼珠中可以窥见,他想去西域,决不是一时兴起,他会是一个好帮手。
      我看着手指被烫伤的水泡,把手浸没在酒坛中,十指连心,疼痛席卷全身,我还未来得及拭干手,他就回来了。

      三年前我的商队可以躲过马贼的毒手,就是因为他,他不但勇力过人也极具勇气。同时,他是一个机警不乏风趣的人。他并不如初见时粗暴,他是一个说干就干、雷厉风行的人。只是不善于表达,很容易将喜怒哀乐写在脸上的人而已。

      那沙丘底下的几个小黑点也越来越近,掉队的骆驼在驼夫的驱策下,迎头赶上了。王伯拄着一根歪脖子的胡杨枝,他的双腿越来越肿。莫七让他换头骆驼骑,而久坐的他宁愿腿痛,也不想忍受颠簸的驼背了。
      我们爬上丘顶,脚下是不停塌陷的沙子,从沙山上滑落下来,流向茫茫无边的沙海。眺望远方,天空变成黄色,云层越来越厚,如同一条灰黄色的大毯子,覆盖着这片浩渺的死漠,让人辨不清方向。连绵起伏的沙丘一个接一个,却看不到头。风沙劈头盖脸的打在暴露在外的眼睑上,我眯着眼,隔着头巾大声命令道:“风沙越来越大,风和沙会淹没我们的足迹,我们所有途中的认路标记都会片刻间消失。我们必须尽快走出这片死漠,至少要赶在沙暴来之前入城。”
      忽然,一团火红色从我双脚下迅速穿过,在沙地上留下一串小小的梅花脚印,只来一阵风就被滚滚的风沙给淹没了。
      “今晚吃肉,每日吃干馕饼,我全身都是那股臊味。”莫七雄赳赳跨马上弓,他的箭指向那团疾驰的火红色,一张弓拉的满满的。风中传来一阵逆风的破空声, “嗖”地一声,箭扎入了沙地。莫七本想策马奔腾,追击猎物。可是,我们商队的那几匹马进入大漠,就有些病怏怏,中原的马无法很好的适应西北恶劣的气候。为了早日入城,这几日晓行夜宿,粮草快要耗尽了。

      “没有用的,沙漠里的沙狐跑的比马还快。想要在沙漠中活下来,不要和它对着干,而是要适应它。” 向导用略微生涩的汉语向我们诉说着关于这片沙漠的生存法则,他把蒙着脸的褐色头巾揭开,解下腰间的牛皮水囊,他的茂密的卷曲的连鬓胡子里嵌满了沙粒,依稀掺杂着几缕花白的胡子,风沙会令一个人苍老,但会能让人豁达。

      当我说起三年前他曾经做过我们的向导时,他显然有些错愕,他用力搜肠刮肚一番。
      “时间过的真快,三年前你们大概只有十几头骆驼,如今你们的驼队已经从沙坡顶一直蔓延到坡底下的那几个小黑点。我数数,一头、两头、……,我想我年纪太大了,那远的也看不见了。“鹿衣卫商”字号我听着总觉得有些熟悉,可是就是想不起来。”

      红色的旗幡上写着金黄色的“鹿衣卫商” 字,那是我的商号,随风招展,发出猎猎风声。
      “三年前你还比现在要消瘦,你现在到有几分像你爹了,你爹呢?”
      “他死了。”我淡淡的道,他的手在我手中渐渐冰冷,我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手中还留有他在病榻前去世时留下的最后一滴泪,紧紧攥着,不曾消失。
      鹿意寓福禄,衣意寓锦衣玉食,这是爹经营一辈子的心血。爹是洛阳城的绸缎商,我自从继承家业后,由王伯替我打点日常,一路又由莫七护送商号的货物。
      从去年起我们除了收购丝绸外,也从龙泉窑的制瓷艺人那里收购了一批青瓷,到了沙州城找到了一个来自大秦(古罗马)的大买主,成交了一笔好买卖。
      这些用土烧结而成,外表施以彩釉的器物的价值远远超乎我的想象。一直以来,在我眼中只是稀松平常的土制成,哪比得上历经春蚕吐丝、结茧化蛹、千丝万缕的凝丝、织女日夜机杼织成的锦绣宋锦。当看到那金发、浅色瞳仁的大秦买主惊叹的目光时,我才懂得瓷器的真正价值。
      我换得了许多宝石:翡翠、玛瑙、珊瑚、琉璃、绿松石、孔雀石、琥珀。除了摊派给商队众人的银两,今年我又收购了一些汴京城的茶叶和香料,这些货物不如瓷器那般易碎,山高水长、轻松易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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