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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韶光》 ...

  •   这一世做不成夫妻,当朋友也蛮好。
      这是某个傍晚在刚刚和朋友通过一番电话之后,韶歆想到的一句话。
      她所说的那个人,便是阿光。有时玩笑间,她也叫他许先生。

      最近一次他们二人见面,该是刚刚过完年,韶歆从繁冗的聚会餐宴间隙逃出来,拨了手机里能找到陪她聊天还在这个城市过年的人,她想到的第一个,便是阿光。
      站在餐厅门口抽烟的朋友凑过来看她手机屏幕上的名字,闪过一脸不可思议。
      你怎么还有这家伙的联络方式,不是听说已经订婚要移民了吗?
      韶歆撇撇嘴,固执地按了拨号键。于她而言,这个枯燥乏味的夜晚需要一些慰藉,在觥筹交错衣光鬓影的都市男女背后,她只看到自己落寞孤单的影子,毫无希望而言。
      踩在黑色大理石地面上,她把零碎浮躁的头发披了一脸,对着电梯间发呆,望着楼层数字在一格格跳动,她想到就是阿光。

      那一次他们在比赛,同时从楼梯间出发,她在五层按了下行键,他矫健的奔向楼梯间,然后她气定神闲地等来了电梯,在一层大堂等待着气喘吁吁跑下来的阿光。
      他鼻尖上冒出的汗,还有他眼角细小的笑起来的纹路,韶歆都觉得异常可爱。
      我赢了!她于是说。
      阿光点点头,称是,然后又补充一句,永远会让你赢的。

      这当然是一句玩笑话,韶歆并未当真过,但是在她和阿光很多次很多次的比赛中,他确实永远让着她。她第一个吃完十个球儿的冰激凌,她第一个用卫生纸把自己打扮成女僵尸,她第一个倒着把一首长诗从尾到头读了一遍。
      而每次她赢了之后,便得意地对阿光说,我赢了。
      阿光也是一样的笑,眼睛偶尔眯起来,假装生气和不服气。
      她会忍不住去揉揉阿光硬得扎手的短发,发自内心地开心起来。

      韶歆不否认,自己是很喜欢阿光的,甚至已经超过了喜欢的地步。
      但是她没有接受他,在他三次问她作自己女朋友的时候,她都拒绝了。
      因为她比他大六岁。
      她觉得,那六年的光景,便是她和阿光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
      所以在她眼里,阿光永远是一个小弟弟,一个她有些心疼,有些爱恋,有些不舍的男孩子。

      电话只响了两声,阿光就接了起来,那一头听起来并不安静,但是他的声音却异常清晰。
      喂?音音?
      嗯,是我。
      最近好吗?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
      问你过年在做什么,忙不忙,最近好不好。
      还能忙什么,不就是饭局再饭局,聚餐再聚餐。阿光在那一端笑了笑。你还没告诉我最近你好吗,他又问。
      还好,有些无聊。韶歆闷闷的回答,站在不远处的朋友吞吐着烟雾,三三两两地说着话,只她一个人站在冬末的街道边上,哈着冷冷的空气,等待着电话里的声音。有空一起吃个饭吧?她问阿光。
      好呀!他毫不犹豫答应了,你在哪呢?
      路边,刚刚和朋友吃饭。韶歆跺了跺有些冰冷发麻的双脚。
      穿大衣了吗?阿光问。
      穿了……韶歆支吾……其实没有……
      那快回去吧,我随时都有空,你定时间,都听你的。阿光像是在哄一个孩子。
      那好。韶歆准备结束对话,又好像想到什么,马上问:你什么时候去澳洲?
      还有几周吧,阿光答,还有很多时间见面。
      那好,你挂吧!韶歆状似轻快地要求,那一边的阿光笑,说好,但却没有挂断短话。
      他们同时举着手机静默了几秒钟,又几乎不约而同的笑,然后不约而同的切断了通话。

      街道还是那样的,过了午夜,柏油路面好像铺着一层水,光亮地似乎能倒出自己的影子。韶歆盯着自己的脚尖,真的太冷了,冷得已经感觉不到十个脚趾的存在,但又有一种暖融融的感觉,由内而外的。
      让她忽而觉得无聊的聚会,朋友的豪饮笑谈不过是一场可有可无的背景音乐。那个沉稳的,微微带着笑意的,清晰的男孩的声音才是最重要的。
      她很庆幸阿光还没有离开,还可以一个电话打到他的手机上。
      还可以在这样的深夜,跟他短短的交谈。

      他们第一次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也是这样一个冬天末尾的夜晚。两个人在路边走了一整夜,直到天亮,走不动了,他陪她坐在路边商店的台阶上,她靠着他的肩。他们聊各自的家庭,各自的感情经历,各自上学时的糗事,各自的梦想。
      然后她揉着困倦的眼皮,侧头看着阿光。
      路灯柔和的光晕在阿光轮廓上勾勒出一道线,他的眼睛望着某个遥远的地方,又会忽而转回她脸上,好像懂她,好像能看穿她。
      她下意识地,用手掌盖住了他的眼睛。
      他没有制止,只嘴角勾起一个笑容。
      那时候他们就知道彼此是有些喜欢的,但是还不算了解,连年纪这些都不知道。

      然后,韶歆便不经意地问了阿光的年纪,那些她好奇的东西。
      当那个数字从他嘴里蹦出来的时候,她心里小小地惊异了一下,又了然地似乎无所谓一样,继续靠着他的肩,只是忽而觉得有点乏,提不起先前谈话的兴致。
      阿光反问她,她并不介意让人知道自己的年纪,便告诉他了,告诉完了,又把脸从他肩头一点点挪开,她想看看阿光的表情。
      他没说什么,只是望着她笑了笑,好像那不过是个数字而已,对他毫无它意。

      但是因为这道横亘的时光距离,韶歆对阿光说了不。
      一连说了三次。

      阿光并不恨她,甚至连半句不开心的抱怨都没有。
      他做了很多年音乐,嘴角偶尔习惯性的抽动,像是半个笑容,即便他并不开心。韶歆觉得,他多少是惋惜地,只是不愿意把那种感受描述出来。不说也是好的,省得大家过分尴尬。
      他们还是好朋友。
      阿光的小号吹得极好,在管乐团里能算得上首席。他曾经在韶歆家楼下的草坪上为她吹了一个小时各种她喜欢的,叫得上名字和叫不上名字的歌,韶歆坐在满溢着青草气息的夜幕里,注视着阿光和他手里的小号,那一刻好像是可以停驻的,定格在时间的画面里。
      韶歆喜欢晦明晦暗的傍晚,深夜,喜欢阿光的陪伴。即便是多年后她再见不到阿光的面,她也已经把那些有他的记忆都妥帖地留存了起来。

      她对他说了三次不,他点点头没有多问。
      他们照旧见面,和朋友们吃饭聊天,照旧在逛街时下意识地拉拉手,分别时给彼此一个温暖的拥抱。
      好像心照不宣地两个人,知道要走近,又不可以走得太近。
      到阿光有了新的女友,韶歆都是开心的,为阿光开心,为他获得的幸福心满意足。
      但是当阿光订婚并准备和女友移居他国时,韶歆内心深处的平静与淡定却起了波澜,于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某些失落和彷徨。
      好像落在水面上的一片叶子,掀起了涟漪,一圈圈地荡开。
      韶歆知道那不是失恋,也不是思念,是一种她叫不上名字的东西。

      人是会渐行渐远的,这一世做不成夫妻,当朋友也好。
      韶歆这样告诉自己。

      阿光有了另一份生活,另一个空间,他们的联系少了,彼此的名字还在手机联络簿的最上面,也或者不在最上面了,韶歆不知道,她从没再看过阿光的手机。
      偶尔阿光会在朋友圈里更新发布一些图片,有和女友去国外旅游的,有他参加的演出。每次他写点发点什么,韶歆都点一个赞,却从不评论。
      她觉得词穷,不知道如何表达对他的祝愿,更重要是,她不想干扰他的生活。

      再然后,她身边停停走走的有了一个伴,说不上好坏,只是没有那么喜欢,痴迷不起来。
      除了相熟的几个女性朋友,她其实很想和一个人念叨念叨,那个人本应该是阿光,只是他这时都在国外。
      她每次拿出手机搜到他的名字,或者看着他发布的笑意满盈的图片,都劝慰自己,不要去打扰他的生活了。

      这一世做不成夫妻,当朋友也蛮好。
      当初说了三个不的,是她,并不是阿光。

      阿光的婚礼很简单,是在澳洲的夏天,婚纱照是在市政厅拍的,简单,质朴,自然。
      那正是北方最冷的时候,韶歆赶完书稿,打开邮箱,提笔给阿光写了长长的一封邮件。
      在那个散步的夜晚之后,阿光也给她写过一封信,信的末尾,他说,音音,其实那72个月并不算什么,我比你高,比你壮,比你坚强,比你幽默,小号比你吹得好,为什么不比比这些呢,非要去比较时间。你确实比我早早来了这个世界,但也许是来等我,因为你比我有耐心。
      韶歆对这样柔软温暖的文字没有抵抗力,但对现实的距离,她永远保持着清醒。

      韶歆经历过恋爱,成功的,失败的,最后都成了一段记忆,那些人,她再没见过,只记得他们的名字,她和他们的过往。
      于她,婚姻可有可无,不是良人,倒也无需勉强,自己过得开心就好。
      她太了解自己,性子里的阴暗,纠结,混沌与开朗。她是矛盾而无法梳理好情绪的人,而阿光,他太年轻,太阳光,太简单,太让人渴望。
      但越是这样的渴望,越可能被碎屑的生活消弭掉。
      韶歆不希望和阿光恋爱,因为恋爱不是一辈子的事。
      韶歆希望是阿光的朋友,一辈子的朋友,无需因为琐碎的事情拌嘴吵架,在彼此需要的时候远隔万里也可以送上祝福,可以久久的期盼一次见面,可以默契的陪伴在彼此的记忆里,作一种永远不会消失的精神依赖。

      韶歆觉得,这比身边触手可及的那个人,要来的重要。

      冬末的凌晨天是黑透的,韶歆坐在出租车里,回家的一路都是行道树,因为落光了叶子,显得孤苦落寞。路灯把那些影子拉得很长,投射在路面上。
      年马上就要过完了,开春以后,她有新的工作项目,要出一次远门,而阿光的移民申请,大致也要下来了,这一次的见面,也许确实还有很多时间,但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次了。

      重聚的时间地点照旧是韶歆选的,是他们第一次和朋友吃饭的地方。
      阿光从来准时,或者他已经等了一段时间,因为他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有了几段烟蒂。
      韶歆走近桌边时,阿光正低头看着手机,然后感应到身边的人影,便抬起头。
      有好久不见了,他蓄了胡子,腮边到下巴上,暗青的一片,他似乎晒黑了,也瘦了或者结实了一点。
      他放下手机,接过她的大衣,身体向座位的一边移动,留出了一个人的位置。
      韶歆没有扭捏,就自然挨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等得久吗?她问。
      不久,久点也没有关系。阿光笑。想吃什么。
      无所谓,聊聊天就好。韶歆托着下巴,侧头望着阿光。
      餐厅的灯光被幔账一样的装饰调成了凌乱却清淡的色彩,打在阿光脸上的,像是那个冬末夜晚的一束月光。
      你好吗?阿光问。
      好呀!傻子!韶歆抬手要去揉阿光的短发,手臂却在半空中顿了一下,划了一道不怎么流畅的曲线,落在餐台的小摆设上。
      阿光眯起眼睛,深棕色的眸子里有好奇以外的东西。那就说说吧!
      嗯……就是都还好,生活,工作,感情,一切一切都很好!韶歆孩子气地回答着,把小小的胡椒瓶子推远又拉近。余光里,阿光还是眯着眼睛在等她的故事,她只好放开手上的东西,坐正身子。其实……也不是都好,偶尔觉得无聊。
      为什么?阿光问。
      因为……想要的太多!得到的太少!
      谁又不是这样呢?阿光说,太贪心了不好。简单轻松点就可以了,别让自己那么累。他用手拍了拍韶歆的头顶,像是一个长者安慰一个不怎么开心的小女孩,然后便轻轻拍着她的背,并不拘束,如同那个冬日夜晚陪伴在韶歆身边的男人一样。

      韶歆看他另一只手上的婚戒,沉默了一会儿。
      结婚的感觉好吗?她认真问。
      还好,不要期待太多,就不会失落。阿光回答。
      这答案并不像是一个充满新婚幸福男人嘴里的话,但是听到阿光这么说,韶歆还是放心。阿光心里是坦荡的,永远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并不强求,也不会让自己纠结于苦楚。

      他们点了菜,点了酒。吃的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在聊天。
      饭后,阿光提议去散步,韶歆同意了,这也是她想要的。
      在节后稍显清冷的街道上,他们一前一后的走着,阿光在前,韶歆在后。
      他每走几步就停下来等她,或者干脆转过身欣赏她漫不经心的样子。
      韶歆是那种貌似漫不经心的女人,实则心里已经打翻了五味杂陈的瓶瓶罐罐。她轻快地跳着步子,像一只流浪的猫,却又小心,总和阿光保持着一点点前后的距离。

      然后在她落下很长一段的时候,他走了回来,停在她面前。
      握住了她没戴手套已经凉得发麻的手指,搓了搓,然后连同自己的手一起放进外衣的口袋里。
      一直这么走下去怎么样?阿光问韶歆。
      韶歆盯着自己的鞋尖,想了一下,点头。她能感到那只在口袋里握着自己的手,紧紧收拢了五根手指,那是没戴婚戒的那只手。
      她垂着头,眼角有些酸涩,又说不出是开心还是什么。
      阿光牵起她向前,这一次她不能再与他错开,便跟在他身边,亦步亦趋,行行走走,停在一盏路灯下面,或者被行道树的影子遮得看不清彼此的眼睛。

      男女间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友谊,所谓男女之间的友谊,不外是爱情的开端或残余,或者就是爱情本身。
      韶歆在书中读到这段话时并不认同,现在,她有些相信了。

      阿光在过马路的地方停下来,他走下台阶,韶歆站在上面,两人便沉默了,等灯变成绿色,他们也没有走。
      他手臂轻轻一带,韶歆便向前倾过去,额头抵在他肩膀上。
      你要好好的,开心起来,知道吗!阿光在她耳边说。
      她不置可否,闭起眼睛,努力记忆着这个拥抱。
      我会想你的,音音。阿光如是说,揽过她的肩膀,在她的额头上郑重印下一个吻。
      韶歆知道他会的,她抬手摸着他满是胡渣的脸颊,耳语般地回答他,好的。

      灯是红,是绿,生活是停,是走。
      有时变化莫测间,可能错过了路口,错过了一个对的人。
      韶光荏苒,再无法回头。

      好在还是惦念的,也或如韶歆想的那样,这一世做不成夫妻,当朋友也蛮好。
      因为他们会永远留存在彼此内心深处的一个微小的角落里,弥久如新。
      这样,便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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