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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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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答案,末儿上上下下打量了安王一番,内心很想上去打声招呼,就用大哥教她的那套,“久仰大名,有缘相见,不胜欣喜。”
但阿嫣显然不打算给她练习见面礼节的机会,上前一步,挡在了两人中间,“奴婢给王爷请安。外面酒席正热闹,王爷怎么到这里来了?”
“小阿嫣,你一向聪明,今天怎么这么不懂事?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你真不知道?”
这话虽是对阿嫣说的,他的视线却一直落在末儿身上。他一步步走到末儿面前,脸上似喜似悲,似怨似嗔,又温柔深沉如海,“看来,我那天不去东宫是对的。雪意,你穿吉服的样子,真是美得让人想为你谋逆也无妨。”
这应该是末儿第一次在别人的眼睛中看到这样深沉又复杂的情绪,衬着安王兰初精致的面孔,这样的情绪仿佛如水一般流泄了出来,能感染周遭所有人。明明是夸她好看吧?怎么夸得这么悲伤呢?末儿认真道:“你也很好看啊。”
只此一句,安王的柔情与悲伤瞬即收起,目光一顿,问阿嫣,“这是谁?”
“奴婢知道,就算瞒得过所有人,也瞒不过王爷。”阿嫣叹了口气,“除了王爷,小姐不会嫁给任何人。这是小姐给王爷的承诺,小姐已经做到了。小姐为了王爷性命垂危,根本无法成亲,此时正在京郊杨柳别院养病,这位是小姐的替——”
她没有机会说完,被末儿一把捂住了嘴,拖着她就走,“这丫头喝多了,胡说八道,我这就带她去醒醒酒,王爷,您自便,自便……”
末儿一面赔笑,一面退走,脑后忽然听得风声响,凭本能旋身一避,手腕上却多了一只手,四根白玉般的手指,不偏不倚,搭在脉门上。
这安王竟然会武功,而且还不赖。能在一招之间搭住峨眉弟子的脉门,光是这份轻功就足以笑傲江湖。
“避得不错啊,雪意。”安王的声音听上去闲闲的,“什么时候学的武功?”
佛祖,对不起,弟子又要犯戒了。末儿在肚子默默忏悔,然后尽量用最无辜最茫然的神情面对安王,“武功?什么武功?”
安王打量着末儿,末儿只觉得那眼神就像两道秋水把她从里到外淌了一遍,把她看了个透心凉。人和人和对峙和动物之间极其相似,一种名为“气势”的东西很容易就能把人和人分出高下,末儿虽然努力地站得笔直,努力地扮着无辜,手却已经在袖子里发颤了。
阿嫣从她手里挣扎了出来,先喘了一口气,“末儿,别撑了,王爷是自己人,不装没关系的。”
“真、真的吗?”
安王看着两人,忽然微微一笑,“这是谁想出来的法子?以为这样就能骗过我吗?”
已经决定坦白从宽的末儿一呆,安王手上一使力,将她拉进了怀里,“只有这归宁之日,你才会离开东宫。今天一过,你就要一直留在沐华殿。在那里,东宫率卫相护,我的好三哥寸步不离,我再想见你的面,就难如登天。杜明泽怕我去找你,所以想出这一招倒情有可愿,可是,雪意,你也怕我吗?”
阿嫣叫道:“王爷,不是骗你的,她真的不是小姐!”
“这一次,我不会放手了。”安王看着末儿,目光深深,声音轻柔,“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法子,用什么样的理由,我都不会放手了……杜家长女又如何?东宫太子妃又如何?杜雪意永远都是杜雪意,我凤兰初的杜雪意。”
末儿思量一下,道:“不错,我就是杜雪意。不过,不是你凤兰初,是凤兰德的。””
“凤兰德”三个字,让安王微微眯了眯眼。
“杜雪意已经嫁给了凤兰德,有句话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当然兰德既不是鸡也不是狗……好吧这不重要,总之,”末儿神情严肃,“杜雪意这辈子生是凤兰德的人,死是凤兰德的鬼,不管从前你们交情有多好,这种搂搂抱抱的事情就不要再干了,麻烦你松开我。”
“生是凤兰德的人,死是凤兰德的鬼?”
兰初玩味着这一句,秀致的眼睛眯了起来,重新将末儿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明亮。
和兰德漆黑如墨的眸子不同,他的眸子色泽比较淡,带着一点浅浅的褐色,映着雪光很是美丽。但再美丽的眼睛这样打量别人,别人心里也会发毛,末儿只觉得他这种眼睛根本就像小孩看见了什么新鲜的玩具,想要拿来玩一玩。
她尝试着挣扎了一下,奈何脉门被制,无奈道:“话我已经说清楚了,安王,就此别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兰初“哧”地一笑,语气温柔,“一阵子不见,哪儿来这么些江湖口气?”
“王爷,她真的不是小姐啊,”这是什么世道?让人相信假的是真的,轻而易举,让人相信假的是假的,却怎么都做不到。阿嫣头疼地道,“王爷你看,她的左耳耳坠上有颗小痣,小姐是没有的,王爷你看啊。”
眼前人的耳坠上确实有一颗不属于杜雪意的小痣,更衬得肌肤如雪。兰初看见了,语气却仍然轻柔,低声道,“你确实不再是杜雪意了,你是,我的三嫂……”
这声“三嫂”,真是唤得缠绵。不过这缠绵情致做给末儿看,实在是白瞎。她只是欢喜地发现了一个事实: 这兰初真的很好骗,好像比兰德还要好骗啊!
然而她还没有高兴完,兰初忽然含住了她的耳垂。
这辈子都没有和人如此亲密过,末儿的反应是鸡皮疙瘩掉了满地,也顾不得脉门尚在人手,一把推开他。兰初顺势松开,薄而嫣红的唇间,多了一枚八宝点翠的宝塔耳环,手工精致,华丽非常,被他噙在唇间,衬得雪肤红颜,更是美得异样。
“喂,还我!”末儿急道。这耳环和她颈上的项链、头上的八宝大凤钗、十二支小尾钗,以及手上的一对金凤手镯是一套的,名曰“守凤”,是礼部下聘时所送的三宝之一,由太子妃代代相传,将来也要传给下一任太子妃,万万不能遗失。
不单单是首饰,而是礼器,阿嫣为她梳妆的时候手指都比平时轻了三分,生怕会损失一丝一毫。这样的传世珍品,也只有在这样的大日子会拿出来戴一戴,平时都是躺在缎盒里的被细心收藏的。
“唔,要还你也行。”兰初取下唇间的耳环,眼角眉梢,笑意如晕如染,“过来抢啊。”
抢?
末儿看着他那付“来抢啊,快来抢啊”的笑脸,有点发怔。
这王爷莫不是脑子有问题?他是个男人,又没耳洞,要耳环干什么?还只是一枚,根本不成对,也没法儿送人啊!而且为一样东西抢来抢去什么的,她五岁后就没和师姐妹们玩过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