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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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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个人,整天坐在屋子里是办不到的,就像整天把自己困在心牢里,世界不会为你微笑一样。
第二天一早,令狐推门而出,见院子淡微晨曦中,站着一个笔直人影。
打过招呼,他问:“站这儿干吗?”
朝阳沿着远处青色山壁慢慢上爬,看着那处,司马静静道:“等你。”
令狐愣一下。
“我饿了。”
“我这就去准备早点。”
司马回头:“不用,我自己准备。”
令狐笑了,问得直白,“你会?”
司马答得坦白,“不会。”但他又道:“我可以学。”
令狐摸了摸下巴,这状况有些出乎意料,但他相信,再怎么诡异的状况,他都有办法摸清。
带人进灶房,起灶烧水,问司马:“烧火你会吗?”
司马摇头。
令狐取了柴禾,混入少许麦秸,蹲下身,塞进灶堂,把一截中空的木竿子交给他:“吹火。”
令狐拨弄柴禾,在灶堂里铺平,身边却没半点动静。
抬头,只见司马拿着木竿子,直愣愣站在那里。
令狐到底是懂他的,认真道:“你看我这样趴着像狗熊?”
话说得太直白,白到一字不差,把司马心里的话全勾出来。
司马涨红了脸。
令狐叹口气,往地上一坐,看着他道:“英雄也是人,是人都要吃饭,要吃饭便要有人煮,有人煮便要有人趴着当狗熊。”
司马恼羞成怒:“我知道。”
令狐道:“你不知道。”
司马瞪着他。
令狐道:“你知道怎么当英雄,却从不知道怎么当狗熊。因为从来都有人替你当了。”
“只有没本事的人,才甘心当狗熊。”
“你觉得你很有本事?你甚至连起火都不会。”
“是,我不会,可是我会的东西,烧火的人却未必会。”
令狐却道:“你现在饿了不是吗?”
是的,司马饿了,若令狐不烧饭,他便只好饿着。这种时候,即使你畅思琴谱练到三十重,仍弹不出一碗热腾腾的米饭来的。
这个道理,司马绝对懂,他跨不过去的,只是他的骄傲。
可真正的骄傲是什么呢?
忍一时饥饿很容易,一时低头也不难,难的是忍别人的轻视。
你不能让别人看不起你,这便是真正的骄傲。
可幸,司马虽然养尊处优,骨子里,却是个真正骄傲的人。
于是,他什么都不再说,像令狐一样坐下来,双脚跪地,拿木竿子去吹火。
英雄也是人,是人都要吃饭,要吃饭便要有人煮,有人煮便要有人趴着当狗熊。而一个知道怎么当狗熊的英雄,远比自以为是的那种,更让人尊敬。
火光渐起,微小的火苗逐渐壮大,燃着一片又一片柴禾,不一会儿,整个灶堂明亮起来。
令狐看着司马侧脸,在跳跃的火星与渐起的白烟下,染上了桔色的红晕,那是十丈软红的颜色,他忽然觉得,这难道不比昨晚白瓷般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神,更令人心醉神往吗?
覆上司马撑在地上的手,他情不自禁道:“我保证,你当一天狗熊,我便陪你当一天,你若当英雄,我……。”
司马呛口烟,回头看他。
“……我便永远只当你一个人的狗熊。”
令狐这话,在司马听来实在贫得可以。
被烟呛,他不停咳嗽,令狐忙起身为他倒水润喉。
打岔间,话溜过耳,心底自不会落下什么痕迹。
司马怎会料到,便是这句毫无美感他压根没放在心上的话,在两人未来的因缘际会中,将支撑他经历一场怎样的惊涛骇浪,而充分显示出它承载的厚重分量。
司马预料不到。
令狐也预料不到。
他们能做的,只是在当下能够把握的平和时光中,伸出心灵的触角,撑开感情的羽翼,去试探,去撞击,去捕捉,去慰藉,去包容彼此!
………………
饭端上桌,已是日上三杆,艳阳高照。
院子里却云山影交,树荫下毫无半点暑气。
绿柳迎风下,一台小桌,两乘竹椅。
桌上,米饭青菜紫瓜炒蛋。
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在令狐眼里,世上却再没比它们更珍贵的东西。
他舍不得吃。
对着似笑非笑,不知作何解的表情,司马不得不放下筷子:“你到底在笑什么?”
盘子里黄的黄,绿的绿,颜色分明,鲜艳娇嫩,令狐瞧得痴了,慢慢摇头,“你不明白的。”
既然他说你不明白,司马便也不想明白,他继续吃饭。
静谧小院里,过半晌,却听令狐有些不好意思,喃喃道:“六年?不……应该七年……我好像已快七年……没吃过别人为我煮的饭菜。”
司马停筷,冷冷道:“我有说过这顿饭是为你煮的?”
令狐伤感地瞧他一眼,低头轻声道:“我知道。”
司马不语了。
一个意气奋发谈笑风生惯了的人,一个无论讲理使坏总是稳操胜券的人,忽然现出此等落寞颜色,谁能不诧异?
偏那轻声一句“我知道”,在司马听了,竟头一遭暗道自己是否太铁石心肠了些?
令狐眨眼间又是赖皮模样,嬉笑道:“虽然并非为我而煮,但我吃还是要吃的。”
说着夹口炒蛋,细细品尝一番,“咸淡适宜……只是火候过了点,记得下次油温六成熟便可下锅。”
司马有听没记,盯着他瞧。
令狐又道:“还有,打蛋的时候加一匙温水搅匀,保准不会炒老……。”
司马深思般看着他。
令狐豪爽道:“来,吃饭吃饭,饿死我也。”说着夹一块紫瓜到司马碗里,自埋头大吃起来。
他吃得很快乐,好似吃在他嘴里的压根不是饭食,而是快乐本身。
司马想去了解令狐,却发现,他似乎从一开头便没懂过他。
他不明白,其实这世上并不存在白纸般快乐的人,因为若人人都是白纸,世上便不存在快乐。
令狐天生就很快乐,只因他天生注定,经历的比别人多一些,承受的比别人重一些,所以他才明白快乐究竟为何。
只是令狐珍惜的东西,司马不懂。
一个是危峦洪波红尘拂面里生长的草根,一个是玉树风前瑶台月下呵护出来的精英。
虽然没人能否认他们的优秀,但一个水路,一个旱道,要至水乳交融的境界,岂是容易的事?
可这道理,不正因为不了解,所以要去了解;不正因为不容易,所以更容易挑起人的好奇心吗?
令狐这座小院,最舒心的是傍晚时分。
太阳要落未落,天色将暗未暗。
摒弃白日喧嚣,拒绝黑夜消沉。
一切都在静思,一切都在放开。
让人不自禁静下心,去盘点一天所得所失。
小院尽头,卧着一块大石,小黄毛满足地趴在石头上。
今天,它不仅分享到心上人亲手做的饭菜,还在最令人动情的夕阳里,依偎在他身旁。
它心满意足。
抬头看看他,是否和自己一样心满意足呢?
他今天学会洗碗,浇田,劈柴,应该很累也很满足,可为何他眼望小院,凝望天际,却那么悠远,那么缥缈?
他在想什么?
小黄毛不知道。
小黄毛不知道,令狐也不知道。
他唯一知道的是,今天司马说的话很少。
虽然平时他的话便不多,但今天,他特别沉默。
对自己的爱人,你宁愿他发脾气骂你,也不希望他沉默。
因为他一沉默,你便摸不着头脑。
你摸不着头脑,就开始胡思乱想。
再坚定的男人,只要一沾上“爱情”两字,胡思乱想便和他结了伴,甩都甩不掉。
幸运的是,令狐虽然也是一恋爱就会胡思乱想的男人,但他从不把话藏在心里。
他会去问个明白。
石头很大,大到足够容下一只狗,两个人,两坛酒。
酒是陈年的青山狮子红,很醇,也很烈。
令狐喝不惯温良的竹叶青。他要喝,便要喝到醉;醉,便要醉到死。
司马呢?
司马喝不喝这种酒呢?
在令狐的注视下,他拍开封泥,倒头便是一口,不见半点平日里的斯文,甚至比令狐还要男人。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大浪淘沙也好,细水长流也罢,酒,却总能不停喝下去的。
令狐问:“在想什么?”
司马朝对面举了举酒壶,“你的天罡八卦阵。”
夕阳下,闲田,茅屋,组成一个巨大“目”字。
司马道:“这是你的阵眼?”
令狐道:“还在想那晚的事?”
司马笑了,笑得特别随意。
人喝了酒,总比平时更加随意些的。
他道:“被人吊在树上,这辈子我还是第一次。”
“这些天,你似乎做了很多从未做过的事。”
“这些天?今日才第四天吧。”
令狐叹气:“你的酒量没我想象中好。”
“你敢说我酒量不好?”
“今天才第三天。”
司马想想,低头一笑:“对,才第三天。”
令狐看着他,平了平嘴里的酒精味道,认真问:“你可是生了我三天的气?”
司马灌口酒,“我那么小气?”
“那你今天下午为何不说话?”
司马顺口道:“我在想……。”
令狐等他的答案。只可惜,司马的酒量比他想象中好点。
转头迎上他的视线,司马顿了顿道:“我在想,究竟有何法子,能让一个人在江湖上打了四千五百场架,却没人认识他。”
令狐放下心,若是这个问题,他自然有办法回答,于是问:“你想知道?”
司马点头。
令狐放下酒坛:“你等着。”
他飞身进了茅屋。
司马百无聊赖往石上一靠。
太阳已经下山,夕阳也要下山了,太阳是夕阳的前生,夕阳是太阳的后世!
有何差别呢?
没差别,从来就没有差别!
只是如今,在司马眼里却有了差别!
手里一坛青山狮子红,这天宽地广处便不再是玉蟾清冷桂花孤的畅思渊,不知不觉间,今夜清光胜往年。
在这云渡山上,在这不是他独自一人的云渡山上。
司马微微一笑,意兴举酒,对天敬了一杯。
他对天喝第五口酒时,眼角一转,诧异地差点把酒喷出来。
院里不知何时站了一个陌生人。
一个长得很丑陋的陌生人,一身艳丽短打,背插一柄五花钢叉。
细看,这人满脸麻子,简直比星星还要密集;脸色阴恻,简直可以把鬼魂吓活。
司马虽然讨厌丑人,不得已见到一个,还不至于如此失态。
但见到一个正在号啕大哭的丑男人,他也会忍不住,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丑男人一面哭,一面对着司马破口大骂:“辣块妈妈!我的孩儿,你竟然杀了我的孩儿,还命啊,还我的孩儿来!”
他举袖拭泪,忽然飞掠而起,原本背后安安稳稳的钢叉,鬼使神差般从衣袖后戳出,直取司马面门。
钢叉携劲风,来势甚急,司马头一避,两指往叉柄上捏,钢叉立时被定在空中。
司马道:“好个平川阴哭麻四郎!”
平川阴哭麻四郎,蜀中□□上出名的腕儿。
他天生满脸大麻,据说因为唯一的娃儿被人宰了,性格大变,阴馊到极点。见到欲杀之人,都是平地一声哭孩儿,乘别人骤出不意,钢叉不知不觉取人性命。
所以在江湖上得了个“平川阴哭”的名号。
麻四郎收回钢叉,竟哭得变本加厉,简直泪水四溅,惊天动地。
司马为他捏把冷汗,一声“够了”正要出口,他却突然不哭了,眼泪收得比翻书还快,一个跟头回茅屋去了。
一闹一静间,到底逗得司马笑出声来。
期待地看着茅屋,果不一会儿,屋门又开,这回走出个身形瘦削却不失风流的书生。
这书生凤眼琼鼻,脸色苍白如洗,穿着一袭粉色长袍,一手执扇,一手弄玉,偶尔两声咳嗽,风吹便倒似的。
慢条斯理走到司马面前,他深深一揖,出口的话,也似飘在风里的轻:“小生今日西湖赏花,有幸遇见佳人,不知美人可愿过船一絮,共饮薄酒一杯,共享暖锦一床?”
司马眼睛一亮:“西湖半风流萧三公子!”
萧三公子欲开口,忽然一手捂胸咳嗽起来,直咳到面色惨变直不起身。
一般人,要落得如此狼狈,必定灰溜溜走了。
可这公子却是出名的风流,江湖上人尽皆知他的口头禅——人不风流枉为人,狗不轻狂枉做狗。
所以这人即使咳去半条命,也要留下另半条来耍风流的。
果然,等咳完了,没事人样,仍翩翩风度,潇洒地从左袖拿出一块雪白的绢帕,擦了擦嘴,再小心翼翼收好,走近一步,提扇尖,在司马下颚上一挑,轻佻道:“小美人,还不点头。”
司马疾手如电,往扇柄上弹,萧三公子的手立时向左偏去,却慢一步,手腕颤两下,骤然脱力,不及回撤间,身边的小黄毛跳将起来,对他一阵乱吼。
他也不睬狗,收扇对司马一揖,笑道:“美人,今日无缘,就此告别,来日若再天涯偶遇,可真真是咱们的缘分了。”说着啪啦一声响扇,伴着两声咳嗽,踱着纨绔子弟的步子走了。
再见到令狐,司马首次打心眼里觉得,其实这人长得并不难看。
起码比适才两位养眼得多。
令狐笑问:“怎样?”
司马沉吟地点头。
现在他总算明白,为何一个人打赢四千五百场架,江湖上却没人认识他。
若这人打一次架换个模样,就算他打赢四万五千次,也不会有人认出他的。
但这易容功夫,也分档次。
年轻化成年老,姑娘装成小伙,有套易容工具,衣服鞋帽一配,含糊过去并非难事。
此乃入门级别。
第二级,模仿。
精髓乃七字真言:水仙不开花——装蒜。
水仙和蒜苗原本就像。
但水仙装得成蒜苗,却长不成豆芽
套在易容上,便是胖子仿不了瘦子,身高九尺的很难变成六尺。
无疑,这比无的放矢的入门级上一筹,却远未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这便有了易容最高境界——伤筋动骨型。
即无论你自身条件如何,昂藏男儿照样能化成弱质女子;七十老翁照样能变成十岁孩童。嗓音身骨皆可变,随意游走在性别年龄身高性格间,此乃易容最高境界。
在司马看来,令狐这易容工夫,岂止达到最高境界,他压根已在化外境界了!
因为上述三个级别,是易容给人看的。
人眼好骗,难道狗鼻也好骗?
令狐的易容,连小黄毛都认不出,冲他一顿狂吼,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他骗不过去的?
此刻,黄毛安安静静趴在令狐怀里,吐着舌添他掌心。
司马知道,有一种药水叫“踏雪无痕”,只需一滴,便可改变人身上特定味道,即使灵敏如狗鼻,也极难辨别出来。
司马也知道,有一种药水叫“落地无声”,也只需一滴,便可消除“踏雪无痕”的效果,瞬间恢复原来模样。
一个易容造诣至化外境界的人,必定是一个极其耐心,极其细致,极其善于观察,极其擅长解决问题的人。
司马终于有了一个结论。
可惜在令狐身上,一个新的结论总能引出一个新的问题。
于是司马问:“你为何要费那么多精力,让别人认不出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