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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我父亲在外贩货几年,满世界地兜圈子,也算是跑了一回江湖。按照他的说法,“跑”江湖是一回事,“混”江湖是一回事,“走”江湖是另一回事。跑江湖的人忙于生计,总为下一顿饭奔走,几年下来虽然什么地方都去过,对去过的地方了无印象,对那些地方的人和事,亦毫不关心。
      混江湖的人则不一样,他们并非时时都忙。遇到有趣的事儿,可以立即停下来手中的活儿,去赶一番热闹。在各种江湖故事中,他们以帮闲的身份露面,往往没有全名,如“王某”、“姓蔡”之类,显见地位低下,只是混混。离出头露脸,差着好大一截。
      “走”江湖的人多半是镖师和名门正派的子弟。长期以此为业,擅长与各色人等打交道,又不怎么缺衣少食,大家就算不买他们的面子,也要看在镖局或帮主的份上,让他们来去自如。所以他们走得频繁,走得从容,走得得心应手。可惜他们仍要依赖招牌才能成事,遇到不肯买账的人,若是功夫不够,也有性命之忧。
      据我父亲说,在江湖上最幸福、最风光的是那些“行”江湖的人。所谓行,就是“畅行无阻”、“就你能行”的意思。他们当然是大人物,多少有点趾高气扬。白道见他纷纷拱手,□□见他纷纷逃走。出了大事请他做主,无他盛宴不能开席。换句话说,江湖就是他的家、他的客厅、他的后花园。不过“行”江湖的人并不轻松,铁肩上既然担着道义,一双妙手就要替人消灾。他们几乎没有自己的时间,不停地被人请去主持正义,运气若是不好,便在众人无助而期盼的目光中,堂而皇之地牺牲了。时间久了,他们也深得其中三昧,变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任你烧多高的香也找他们不着。于是,他们开始“游”江湖。只有真正知道江湖深浅的人,方能游戏其中,自娱娱人。
      人在江湖,就是一个从“跑”到“游”的过程。只看你最后停在哪一步。比如我父亲和我,就都只停在了第一步,年纪所限,家财所限,资质所限,运气所限,没有办法。
      回到家里,父亲不停地给我们讲各种江湖故事。从他口里听过的“小李飞刀”和“陆小凤”,比茶馆里说书先生讲的还全。父亲识字有限,却勤于思考,万事都有自己的事法。小李飞刀盛名天下,他却不喜欢李寻欢。说李探花也算个聪明人,怎么就分不清男女之爱与兄弟之爱是两码事呢?白白耽误了一个女人。他也不喜欢西门吹雪,说西门吹雪不能算是大侠。——他喜欢杀人,又怕人家说他不是人,只好千里迢迢地去杀不认得的坏人。然后认真警告我:“西门吹雪这个人万万学不得。这人无论和谁在一起,干了怎样惊天动地的大事,到头来都是故事归别人,故事里的剑归他。他就等于一把剑。”我父亲说,人就是人,人不能等于一把剑。所以虽然他什么也不是,却极端地看不起西门吹雪。
      那时我还很小,在父亲的眼里,已充满了天分。他不停地给我讲这些故事,说明他对我寄予了厚望。幸好他死得早,可以不用看到厚望是如何变成了失望,失望又是如何变成了幻想。我就像他手中掷出的一把飞刀,没飞多远,什么也没击中,就落了下来。
      “你晓得,像我们这样的人要在江湖上成名,最好四五岁就开始习武,十岁拜师,十八岁出道,游走江湖,寻求对手,将他们一一击败。”
      “江湖上的各种赛事,你最好都要有份,这样才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挤进名人榜。”
      “二十岁时,你终于被某个门派相中,在举足轻重的人物手下当差。二十五岁你成了副当家,三十岁时已是继承人的不二之选。在此同时,你还得结交名贵,与新崛起的才俊称兄道弟,不断扩大自己的友情和势力。此外你还不能错过江湖上的种种大事,大到千里救急、打抱不平、消灾解难、除奸去恶,小到替人担保、调解纠纷、疏通关节、清理门户——一切都要恰到好处:完全没有梁子说明谁也想不起你,你没前途;梁子太多意味着麻烦也多,你更没前途。最好所有的事情都与你有关,但每一件事都不能让你丢命。道行深厚方能成功在望。……在江湖这池潜龙多的地方,三十岁前若还没有出头,这辈子都休想出头。说到底习武这行吃的是年轻饭,干的是体力活,一日三餐还没着落,就要去卖命。四十岁以后,人的精力和体力都开始走下坡路,就算再要强再挣扎也没了资本。”
      可以这么说,关于江湖的事,我父亲是外行,却看出了不少门道。所以他很早就送我去习武,拜的也是本地的名师。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未来看似不可限量。不料师傅突然去世,加上娶了小玉,生活便迅速滑向另一个轨道。我沉浸在与小玉的欢爱之中,不独耽误了每日的练功,与同门兄弟亦日渐疏远。一切变得停滞不前。过了很久我才恍然了悟,一个人若想在江湖上出头,二十五岁之前不要结婚,三十岁之前不要有孩子。我父亲显然明白这一点,却忘记了向我交待。或者说他认为娶老婆生孩子与跑江湖可以两不误。他就是这样把一切都扔给了我母亲,出门数年不归。导致我从小便生活在母亲喜怒无常的脸色之下,眼睁睁地看着她由一个温柔可亲的贤女变成了面目狰狞的悍妇。母亲的这种改变父亲始料未及,回家之后他突然怕极了这个老婆,对她言听计从,毕恭毕敬,到死不敢出远门一步。
      我从没有想过放弃我的梦想。可是我喜欢小玉,小玉喜欢孩子。我选择了小玉,同时也就选择了小玉的梦想。为了小玉和孩子,我只得马不停蹄地劳作,将与生计无关的江湖抛在脑后。晃眼间我已四十有二,二十年间我不曾参加过任何赛事,不曾名列榜首,不曾被名门大派网罗,更不曾做过掌门。学得的功夫还剩多少,我实在是不敢想。
      父亲辛苦攒下的钱,白花了。我的梦想,破灭了。
      日复一日蹲在街头卖菜,我的痔疮一年比一年严重。坐久了直起腰板,小腿肚子一阵发软。喝多了水去一趟茅厕,便觉小腹酸涩,淋漓不断,半天不能了事。在坑边的木板愁苦良久,只看得别人进进出出,若是不幸遇到小毕,还要挨他一顿讥笑:“才四十岁就得了这种老人病,真是有苦难言啊。”
      小毕就是那个每天在我菜摊旁边卖黄瓜的小个子。有一天他悄悄告诉我:“这病能治,就是药贵。”他说他认得一位大夫,是远亲,如果我能给他半两银子,便能将药配齐。
      我哪里有半两银子?
      过了两天,他又劝我:“我替你问了,人家说这里肝郁气滞,湿热下注,不能耽误,严重了会很麻烦。莫要弄得小玉也不要你了。”说罢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使了个鬼脸。
      小毕比我还穷,四十岁了还打着光棍,尖嘴猴腮,苍白的脸上满是麻皮。每天这时来卖黄瓜,到了晌午便吃半根黄瓜作午饭。每次他都问我,今天你吃什么。我便从腰后掏出一个漆盒,打开一看,一碗米饭,两样小菜,一小瓶黄酒。运气好的时候还有花生和葱油饼。当着他的面,我自斟自饮,得意洋洋。这便是我最自豪的时刻。小玉不仅做得一手好菜,在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她还能变魔术,能把任何一种几乎不能吃的东西变成午饭。所以我永远也不知道每天中午打开漆盒时会看见什么,无论是什么都是那么香美可口。这时小毕就会双眼圆睁,大嘴洞开,露出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然后夺过我的酒杯,一干而尽,长叹一声道:“老李哇!再莫要叫穷,再莫说你什么都没有,好不好?——你至少还有一个老婆。”
      是啊,我至少还有一个老婆。
      我们便是在这个时候有了第四个女儿,小葱。

      我成了地地道道的菜贩子。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割菜,然后和小玉各挑一个担子,带着女儿们走五里山路,到白果铺去赶集。在菜贩子这一行里我也感到羞愧。我可以在一眨眼的功夫里打出一套二十四式如意金钢掌,却休想在同样的时间内卖出二十四把韭菜。小玉却不难做到。她梦想有一天,能通过卖菜发家,开一间菜馆。就像她父亲采了几十年的茶叶,终于开起了茶馆一样。
      虽然她整天唠叨着开饭馆的事,我却很难对她的梦想产生兴趣。除非哪一天我在地上捡了金子,不然找谁借给我们开店的本钱?但女人有梦想终归比没有梦想要强。何况我的下坡路已让她走得够累了。
      生了三个孩子之后小玉变得很厉害。我不知道女人是不是都这样。大多数时间她看上去极度憔悴,两眼发黑。有好长一段时间,她并不关心自己的容貌,因为常年在昏黄的灯光下缝补,她的眼神渐渐有些不好,看什么都不清楚。待到终于认真地照了一回镜子,便吓了一跳,几乎不认得自己。她和所有的少妇一样,知道青春已逝便开始涂脂抹粉。把所有的零花钱都花在胭脂和白粉上,每日都要打扮良久方敢出门。可惜眼神不佳,略施粉黛便状若鬼神。每当此时我便在心中暗暗祈祷,愿上苍赐予我更坏的眼神。尽管如此,我却没有勇气直言相告,反而送给她更多的胭脂。她喜欢美,认为那种样子更美,就随她去罢。
      小玉是我的小玉。在我的心中,小玉永远是最美的。
      虽然都在石桥镇,我和小玉却不常在一处。小玉在集东,我在集西。小玉说,为了卖更多的韭菜,我们俩不能坐在一起。我当然知道她的意思。小玉能卖更多的韭菜,是因为她嘴甜。她和走过她菜摊的每一位客人调情,不论男女。有我在身边,自然不方便。小玉的伶牙俐齿是在茶馆里练出来的。那时她还是个小丫头,已经不怎么知道羞涩,成天提着铜壶乱跑,和客人打情骂俏。嫁给我后,有好长一段时间都相信自己会做帮主夫人,更将这些技能遗忘殆尽。直到开始卖韭菜,才终于恢复了记忆。小玉选中的位置叫作白果后街,其实就是商家大院的后门。十几年来她几乎每日都坐在那里,面对商家的朱漆大门和绿墙红瓦,扯着嗓门吆喝卖菜。我常常想象她这样做会是什么心情,心不在焉?神情恍惚?人人都知道商家二少喜欢她,可惜门不当户不对,最后娶了别人。在石桥这样地小人多的镇子里,没有谣言都要生出一些来,难道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笑?景琨自然知道,也偶尔出来买把韭菜。像他这样的大户公子,从来不近庖厨,出门向来跟着几个小厮,亲自买菜羞耻难为。可小玉收下他的钱,总要塞给他一大把韭菜,好像非这样不能了事。他们只是对视片刻,几乎不说话。有什么好说呢。万种风情尽在眼底,千般往事涌上心头。景琨并不忌讳看见我,有时还抱抱小葱,和我聊上几句,问庄稼的收成,问节气的好坏。毕竟大伙儿小时候都一起玩过,我还帮他打过架,谁不知道谁的屁股上有几个疤?可惜各有爹娘,走的路便不同,有什么法子呢。我没能给小玉想要的生活,还不许她有半分后悔,这厚道么。所以我见到景琨,反而亲切,毕竟他和我一样地喜欢着小玉,无奈自己做不得主,大家都是苦命人。我从来不向小玉提起景琨,若是远远地看见她们在一起,便悄悄躲开,只当没看见。而小玉却说她这样和他搭讪,不过是为了多卖几把韭菜,好给三个女儿攒些嫁妆。她说我们要早些为她们考虑,不要像小芹出嫁时那样,钱不凑手,让她委委曲曲地过了门,到了夫家倍受欺凌。眼见着小韭十一岁,小金十岁,又到了要出嫁的年纪,若是一年嫁一个,便是中等人家也折腾不起。我倒没有小玉这样乐观。我们这样穷,且一天比一天更穷,有口饭吃就不错了,能不能活到出嫁的那一天,倒要瞧她们的运气。
      我一边这样想,头顶上的蝉声一声递着一声,叫个不停。三伏早过了,天却还热得够呛。在烈日之下,连话最多的小毕也没了聊天的兴致。我懒洋洋地盯着路上的人群,人人都从我面前走过,没人多看我一眼。这个夏天与往日没什么不同,漫长的白日,漫长的炎热,再鲜亮的菜在烈日之下也会打蔫。打了蔫的菜,便卖不出好价钱。这就是我最关心的事情。正在这时,街头忽然传来一声惨叫,远远地听见女人的哭声。又不知是哪个喝醉了的小子,在那里打老婆。小贩子们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依旧守着摊子,各卖各的东西。直到那哭声由远而近,越来越大,我这才抬起头。
      我从没见过小玉这样放声哭过。难怪直到她走到近前我才认出她来。
      见她满脸通红,披头散发,我还当是被人欺负了,顿时一脚踢开挑子,翻出一把牛耳尖刀,大步向她走去。
      “怎么啦小玉?出了什么事?”
      她已哭得满手是泪,仍在不停地抹眼泪,呜呜咽咽地道:“小葱……不见了!”
      我的头皮猛地一炸,仿佛一盆冰水迎头浇落。这白果镇就在大江旁边,自古就是交通要道。生意兴隆,人烟阜盛,人贩子常来光顾。当下牵着她,问道:“先莫哭,小葱怎么丢了?”
      她哽哽咽咽语无伦次,说来半晌,我才弄清前因后果。
      她说她带着小葱卖菜,小葱哭闹不休,当着大街便不好意思喂奶。正巧有位老汉来卖蜂蜜,说那蜂蜜非同寻常,是罕见的灵药,延年益寿,包治百病,尤益小儿。见小葱大声哭闹,便用木勺沾着蜂蜜放到嘴里给她吮。片时功夫小娃儿便安静下来,眨眼间竟沉沉地睡了。她将小葱放回竹篮,掏出二十文钱,便要向老汉买碗蜂蜜。老汉数了钱,用一只木杯将蜂蜜盛了交给她。那木杯不知何木所制,又黑又沉,眼见着不是俗物。她一时没有空碗,便想找人借个小瓶将蜂蜜倒出来,老汉摆手说不用了,那蜂蜜是奇花所酿,在阳光底下是玫瑰一般的颜色。若离开木杯,到了别的容器,会立时变色,灵效全失,所以便连木杯一起送给了她。她见老汉风尘仆仆,满口无牙,便知这不过是寻常的蜂蜜,不然岂不早发财了?当下也不说破,道声谢收下了。眼见老汉去得远了,偏偏临街的几个媳妇又来买菜,少不得一番讨价还价。她还想今天生意好,暗自窃喜。等收了钱转身一瞧,竹篮空空的,小葱已不见去向。开始她还以为是熟人开玩笑,将孩子藏起来了,前前后后地去问,竟没一个人知道下落。这才慌了神。央人替她满市场地找了个遍,也不见个人影,大家纷纷说那老汉只怕就是人贩子雇来的托儿,小葱多半是被人贩子偷去了。
      小玉断断续续地说了半天,一只手仍然捧着那个黑乎乎的木杯,好像这就是小葱一般。我将木杯拿到手中,发现它异常沉重,底座之中仿佛嵌着铁块。而那杯子木质奇密,纹路诡异,半天也看不出来历。我用尖刀将底座用力一剔,只听“当”地一响,杯底掉下一个木块,顿时金光四溢。
      “金子!”小毕第一个叫道:“这杯子里有金子。”
      果然是金子。
      “至少有三两多重呢!”小毕伸长了脖子,左看右看,小声估价。又拍拍我的肩,道:“这回你可发了。市面上一个伶俐点的丫头,父母养到十岁,算算看吃了我少食粮,最多也不过一两银子。”
      小毕虽是光棍,却一直说我的女儿太多。穷人孩子多就养不活,连男孩都要卖掉的,何况是女孩?与其晚卖不如早卖,孩子小,容易脱手,也省得伤心。
      “这回你可赚了!莫说是丢了小葱,就算是小韭小金一起丢了,也不值这么多钱。”
      这是人话么!我心乱如麻,没功夫对他破口大骂。和小玉一起到码头上细细打听,企图找出半点蛛丝马迹,直至天黑,一无所获。我们捧着手中这个黑漆漆的木杯,茫然对视,抱头痛哭。当晚我们没有回家,一家家地到镇上的客栈里询问,可曾有外地人带着婴儿入住。所有人都回答说没有。凌晨的时候我们沮丧地回到家里。在路上,我一直紧紧地握着小玉的手,她一直在发抖,却不发一言。我知道她是怎样地爱着小葱,更知道她在心里是如何埋怨自己。她不肯回家,还想继续找下去。没有线索,等待也是徒劳。何况我们身无分文,又带着两个女儿,总不能全家露宿街头罢?就这样一路流泪,双眼红肿地到了家,她直奔后屋,翻箱倒柜地找出一个荷包,交给我二十两银子和一个金镯。那是她母亲在她出嫁时悄悄塞给她的。她一直不舍得用。金镯原本有一对,芹儿出嫁时给了她一个。她脸色苍白地看着我,一字一字地说道:“荐福,拿着这些银子和手镯,去把小葱找回来。”
      我用力地拥抱了她一下。在拥抱中她的骨格咯咯作响。见我凝视她的眼睛,她对我勉强一笑。年前她刚掉了一颗门牙,笑起来总有些不好意思。她总说自己老了,不好看了。其实她的面容依然姣好,如初见时那般吸引着我。以前练武的时候,我经常向人发誓。发誓尊师重道,发誓替兄弟两肋插刀,发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隔多年,我已快忘记发誓是什么滋味。
      我向小玉发誓,我一定会找到小葱,带回家,交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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