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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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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小时候受父母的影响,我曾经想做一名记者,可惜大学学了个不相关的专业,毕业后还没出社会就被唐骜给没收了,所以这个梦想也就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从来没告诉过别人。当初顾淬淬给我找到这份报社的工作,我开心的不得了。这次是个机会,虽然渺茫了点,但我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先给万容秘书办打了个电话,结果跟我猜的一样,被无情的拒绝了。
秘书小姐在电话那端温和的说:“小姐,我觉得李氏的李总更加符合你们杂志的定位,并且他也会热与接受你们的采访。”
李氏的李总我是知道的,各大娱乐八股杂志的常客,不是被曝光包二奶就是和某某女星厮混不清。
这姑娘太一针见血太犀利了!
我去了几次万容打探都无功而返,正如小李说的,四周有很多保安,一瞧见什么可疑人物就上前去打探。我有次在万容大门口徘徊,就被一保安大叔给盯上了。人家上来问我干啥,我脑子一转,胡诌说:“同志,有没有说你长得像吴孟达?来来来,给我签个名吧,他可是我的偶像啊,我最喜欢他演的如花了。”
我的情况不是罪糟糕的,听小李另一组蹲守在万容老总家门口,夜间企图偷偷潜入人家家里打探情报,结果被两只退役的德牧犬给盯上了,两个一米八的大个子连滚带爬被狗追,差点没被咬成二级残废。
还有俩人是去Care常去的游泳俱乐部,据说其中一哥们仿佛见到某男神似传说中的care,偷偷摸摸跟在人家后面准备来个突击,结果没留神地面一脚踩进游泳池了,那哥们天生是个旱鸭子,差点机毁人亡。幸好一救生员把人捞了上来并及时采取人工呼吸。明明是桩好人好事,偏偏救生员也是个纯爷们,急救的照片正好被一路人甲给抓拍到,事后传到某知名BL网站上,一时引起轰动,呼吁两人突破性别的障碍在一起。而那位落水的仁兄在被广大网友人肉后就再也不敢出门了。
一时间两边都没有进展,陷入了传说中的瓶颈。
我开始转运是在三天后的下午,那时我正坐在万容对面的必胜客,喝完第五杯免费续杯的下午茶。我单手撑着腮帮子,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想这怎么能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看见有几个人从万容出来,隔了数十米的距离,我一眼就认出唐骜。走在最前面的两人是他的助理,他走在中间,后面跟着秘书,跟众星捧月一样。
几天不见他还是老样子,穿着整洁的西装,干净利落的发型,一丝不苟。估计是刚办完公事,秘书手里还提着文件。我顿时回魂了,他们是从万容里出来的。
我想都没多想,抓着包把相机往肩上一甩就往外面跑。他们停在门口,我刚出门就突然出现了两辆车,其中一个助理为他开门,我看唐骜上了车,立马加快速度朝他那边跑。
车子已经渐渐开了,我好不容易才追上,一边跑一边敲车窗。唐骜在车里看文件,听到敲打声稍稍抬起头,见是我每天似乎皱了一下,吩咐司机停车。我趁这会儿功夫钻上车,坐在他旁边。一边习惯性伸手理理被风吹乱的刘海,然后笑眯眯的跟他打招呼:“嘿,真巧。”
唐骜眼睛都不抬,看着手里的文件,漫不经心的说:“哦。”
我是不是倒贴的太主动了?
什么态度啊,我决定暂时不理他。
“咳咳……”唐骜咳嗽一声。
我还挺关切的问他:“你是不是有病啊?有没有吃药啊?有没有……”
“你怎么在这里?”唐骜不温不热的打断我。
我挠挠头,讪笑着说:“那个,你是不是刚才从万容里出来?”
“什么时候眼睛这么不好使了?”唐骜抬头看我一眼,然后继续看手里的文件。
好吧,我承认这句是废话,但大少爷你也不用这么损我吧。我暂时将神马恩怨情仇放一边,弱弱的问:“那个……你认不认识万容的老总?”
“不认识。”
这家伙说话越来越简洁了,我继续撬他话:“不会吧,你不是刚从里面出来吗?”
“你来跑独家的?”
“你怎么知道!”我惊呼。
唐骜嘴角冷哼一声:“不然你能来干嘛。”他把手里的文件放好,转头问我:“别说你是特地来找我的。”
“还是大爷你聪明,我就是来跑独家的。”
他笑:“你不是摄影的,什么时候升职做记者了?”
我强调:“不是升职,是兼职!”
“哦……”他拖长了尾音,突然笑了,说:“你来套我话?”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我摇摇手否定,眼珠一转又贼兮兮的看他:“我吧,我其实来和你聊聊天的。”
“哼,你来和我聊天?确定不是来找茬吵架的。”唐骜伸手揉揉眼睛,然后往车椅上一靠,闭上眼睛。
啥?睡觉啦?
我立马出声:“喂……”
“别吵。”他喃喃打断我。
这我是知道的,唐骜睡觉的时候不喜欢听到一丁点的声音。我大学的时候第一次和他出去旅游,我们住的的酒店就剩一大床房了,我当时多纯真的一小姑娘啊,即使我对唐骜的人品足够有信心,还是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会出事。
那张床够大,睡三个人都没问题,我和他背对背,中间虽然隔了一大段安全距离可我还是胡思乱想一晚上,结果就失眠了,半夜我就醒了,怎么也睡不着就玩手机,结果就把唐骜吵醒了。
当时是什么个情景来着,哦,好像是唐骜转过身拉着我的手使劲把我拉到他身边。我和他靠的极近,几乎是鼻子贴鼻子,我不敢吓得都不敢动弹。他伸出另一只手勾住的我脖子,把我拉的更近些。我当时真是吓死了,想晚节不保了,心想他待会儿要是对我干啥我该怎么办啊。
事实证明是我多想了,他把头埋在我颈边,在我耳边喃喃:“你吵死了。”然后把我放了,翻身背对着我继续睡觉。
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我想我得找点事转移注意力,然后就继续使劲玩手机。结果他不耐烦的闷哼一声,一脚把我踹下床。
婚后我睡觉都不敢乱动,更别提什么磨牙打呼噜说梦话,更是想都别想。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习惯,睡觉的时候除了会呼吸,不然也跟死尸没两样。
我发呆的这会儿唐骜好像已经睡着了,皱着眉头,像有什么心事。我看着他,他工作很忙很忙,一年到头全球飞,每天睡眠平均不足六小时。每次我上床睡觉了他都还没回来,一大早我醒了他就已经走了。冬天的时候最讨厌了,我怕冷,每天睡觉的时候都把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他回来的时候我基本上刚把被窝捂暖和,他上床抱我,就跟冰块一样,我冷然后就会在他怀里扭来扭曲,企图挣脱开。
我怎么又想出神了?我使劲摇摇头,清醒点!
我突然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嘴唇,手刚蠢蠢欲动,还是算了吧,要是把他吵醒了他说不定把我从高架上扔下去。这人脾气还是挺好的,除了睡觉的时候。
我呆呆的看着他一会儿,然后嘴角也犯困了。瞌睡果然是会传染的。我捂嘴打了个哈欠,然后也往后一靠,闭上眼眯一会儿。
这两天为了所谓的独家真是累死我了,我得偷个懒睡一觉,但是坐着睡脖子很酸,头很重,身体渐渐在往下滑,然后我碰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我想应该是枕头吧。我习惯性的伸手抱住枕头,就跟平常一样拍一拍,然后心满意足的睡着了,再也没有意识。
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伸手抹抹嘴,居然湿哒哒的。我脑子里就一个反应,流口水了!
我一个机灵就醒了,睁开眼我就傻了,还是在唐骜的车上,只是我躺着,而被我当成枕头的居然是唐骜的腿。我目光悄悄往上移,正对上一双眼睛。漆黑的瞳孔,瞳孔的焦距正对着我,不愠不怒,没有一点点情绪。
我刷的一下就坐起来,使劲抹抹嘴,偷偷一瞄,果然他的膝盖上有一张超迷你版的世界地图,作孽啊……完蛋了啊。
我呵呵讪笑。唐骜眉头皱的很深,微眯双眼看着我,说:“不错,才十分钟你就睡得这么熟。”然后视线移动,转到他的膝盖上。
我企图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我说:“不好意思啊,要不你把裤子脱了我给你洗洗。”
他撇我一眼,我发现话说错了,立刻改正道:“我是说你回家把裤子换了后再给我,我拿去洗。”
“不用了。”他的语气很平淡,还透着点无可奈何。
想想也是,他的衣服平时都有专人洗,也用不到我洗。
他的话刚说完车子就停了,我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扭头看窗外,居然到了商场门口。
唐骜看都不看我,丢给我句“下车”,自己就先下去了。我不知道他又想干嘛,但也还是跟着一起下车。
这是市里有名的购物中心,网罗全球各式奢侈品。以前唐骜强制性带我来过,买东西刷卡一路到底,畅通无阻。不过我离婚后别说进去了,方圆五十米内我都没来过。
唐骜走在我前面,毫不在意膝盖上那块小地图,我想这男人就是有气场。他带我去了平常经常逛的名品店,迎面走来的女服务员居然还有点眼熟,看到我和唐骜走一起,笑着就说:“唐先生唐太太好久不见。”
我想有必要纠正她的错误,我停下来,一本正经的说:“小姐,你不要叫我唐……哎……”
唐骜一手勾住我的肩膀,带着我走。在外看来我们这姿势多亲密啊,可谁知道他抓着我的肩膀有多疼啊。我挣扎了一两下,没松手的迹象,反倒是越抓越紧了,我就乖乖不动了。
我以为他是要买裤子的,没想到他带我去了女装区。
我不明白了,问:“这是干嘛?”
“废话怎么这么多。”
这是废话吗?我瞪了她一眼,他却反而笑了。傻了吧?
他笑着捏捏我的脸,语气温和:“好老婆,我错了。去挑你喜欢的吧。”
他刚说完我就脑子暂时进水短路了,任由着一群女服务员带我在各式各样的衣服里乱窜。我看的眼睛的花了,唐骜倒是悠闲的很,坐在沙发上随手翻着最新的杂志。
我走马看花似的转了一圈然后跑去过在唐骜身边坐下。
他转头看我,问:“怎么,都不喜欢?那我们换一家。”
我真是被他糊弄的云里雾里了。我故意说:“这里的所有店我都不喜欢,我就喜欢穿卡玛美邦班尼路,怎么样!”
“什么东西,没听过。”
我随口瞎掰:“大牌子。”
他嘴角上扬,戏谑着说:“好吧,不过晚上想穿所谓的大牌子去酒会?”
我抓住重点,问:“什么酒会。”
他说:“今晚八点越秀山庄有个慈善酒会,我缺个女伴。刚想给公关部打电话你就主动送上门来了。”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怪的呢?我说:“你都不问问我晚上有没有空,愿不愿意去的啊!”
“我现在不是问你了吗。”他笑的一脸无害,然后补充道:“忘了告诉你,care也会去。不过你不想去……”
“我去。”我举双手赞成要去。
他笑得很满意,真是的,有这种人嘛!不过能见到care本尊,那么我的稿子还用愁嘛,嘿嘿嘿嘿……
我想想就笑,越笑越欢,唐骜轻轻拍我的一记脑门,“笑的难看死了,快去换衣服。”
我最后挑了件奶白色的连衣裙,下摆微蓬,设计简洁,美观又大方。服务员在我耳边称赞:“唐太太,这件衣服很衬你的皮肤。”
其实我很少穿这种衣服,以前我也很少陪唐骜出席活动。隔了这久,倒是有点不习惯。不过这件衣服真的很漂亮,像朵百合花花,洁白、纯净。
我走过去给唐骜看,得意的在他面前转了一圈,说:“怎么样。”
他盯着我看了会儿,然后笑了:“很久没看你这么穿,倒是有点不习惯。”
我不好意思的抓抓头发,对着他笑笑。又想到之前在他膝盖上画地图,就问:“你不换身衣服吗?”
他说:“你来帮我挑。”
我一向都很没品味,所以也很少给他买过衣服。我说:“我不会挑的。”
他说:“没关系的。”
额,今天这家伙真生病吃错药了?
最后我让服务员挑了几套衣服,然后再从里面挑了件让唐骜去试穿。不过这家伙身板那么好,穿什么都好看。我邪恶的想要是把美邦往他身上一套,估计还真能忽悠别人说是大牌子。
我趁唐骜换衣服那会儿功夫替他挑了个领带,他从试衣间出来,我走过去帮他理理衣服,顺带帮他把领带系好。
我说:“这真是我自己挑的,没让别人帮忙,你看看怎么样。”
他看了眼镜中的自己,皱着眉说:“嗯,品味有待提高。”
我撇撇嘴,不服气的说:“你看看这不是挺好的啊。”我又站到他旁边,看着镜中的那对男女,喃喃道:“以前看你和沈净歌挺配的,现在瞧瞧,觉得我们俩也挺登对的。”
唐骜说:“你在嘀嘀咕咕这什么?”
我不经大脑说了句:“我说我们还挺有夫妻相的嘛。”
我从镜子里看到后面的服务员捂嘴偷笑,我看到唐骜眼睛都不转的盯着我看,我想我又说错话了。
唐骜又替我挑了首饰包还有鞋子,刷卡的时候眉毛都不皱一下。我初步算了下,他请个女伴的成本还真高。从头到脚一整套装备开支还挺吓人的,这都能抵上我多少房租了啊,如果折合成红票子,能够周游全国多久啊。我又觉得自己多想了,以前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的钱是他的,现在他的钱还是他的,人家花钱的都不心疼,我心疼个毛线啊。
我们出商场的时候居然已经六点多了,不知不觉已经逛了很久。唐骜的车子停在门口,司机下车替我们开门。我在车上闲着无聊,翻来覆去研究唐骜给我买的包。
唐骜撇我一眼,说:“你看什么?”
我说:“这么小的包怎么塞得下相机啊。”
“你带相机干嘛?”
“要是待会儿能拿下care,我就可以就地采访了啊,多方便啊。”
唐骜又在我头上拍了一记,“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笨。”
我啊啊啊叫了几声,然后去抓他,嘴里反驳:“那你还拍我,越拍越笨的啊!”
他单手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将我一捞,抱住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就在我唇上轻轻一啄,然后放开我。
居然被前夫给劫色了,我恼羞成怒,说:“你干嘛!”
他一本正经的说:“这样算是抵替你买东西的费用。”
这家伙当我什么人啊!想亲就亲想抱就抱啊!额,不过亲一下就能抵那么多。
我气鼓鼓的说:“既然这样你再多亲几下,顺带帮我把车和房子买了吧。”
他笑得狡邪:“那我不是太亏了。”
什么人嘛!分明就是混蛋加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