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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岸,右转 ...

  •   一
      不是每一个人都记得自己十七岁的时候在做些什么。甚至是我,也不记得了,那段日子离我已经太远。除去整日读书写字考试,我戴近700度的近视眼镜,走在教室与寝室之间,从来目不斜视。
      但是有一个人帮我记住了,三年以后,他默默地坐在我的对面,在午后的阳光和绿茶冉冉升起的热气中,用缓慢而温柔的语气告诉我,那个时候的我,板着小脸有多么可爱。直到那一天下午,我才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金津,他脸上皮肤泛着淡淡的透明光晕,细细长长的头发耷拉着,一双眼睛亮如秋水,说话之前总是先加上“你知道吗……”。这个三年之前就坐在我后排的男孩子,在高中同班的一年半中,竟然只与我说过不上二十句话,这二十句话,在那个下午被他一一回忆,带着浅笑,告诉我说“你知道吗?那个时候你对我说……其实我想……”,竟然令我怦然心动。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十七岁的单纯令我总是与男生相隔甚远,我只是低头做好属于自己的事情,接受老师的称赞,于是生活就可以堪称完美。
      而现在,当我们都被大学里温暖的阳光普照,才突然意识到,长久以来我们忽视的这个世界,是多么缤纷和琳琅满目。甚至当年那个平凡男生坐在我的面前,跟我谈起往事,当我好好地用目光注视他,用耳朵聆听他,才发现,原来曾经有这样一个男孩子在我的生活里出现过。

      二
      金津是消失三年后突然冒出来的名字。我不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还有谁会忽然出现,而金津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的。他某日在网上来敲我的MSN,打开窗口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一直想给你一样东西。”
      金津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寻得我的时候,在杭州外国语大学英文系念两年级,英文一定比从前更好,我早知道,他富有天赋。他从那里赶最早班火车,回到上海,或许,只是为了赴我的约。星期天阳光明朗,初春四月,我换上薄薄白色T恤衫罩件马海毛灰色开衫,蹬上多日未洗的破牛仔裤,白色帆布鞋,推门而入,迎上那个宁静美少年的眼光,那一瞬间,仿若春风拂面,我话未出口,微笑先已绽开,真是看见怎样的人便有怎样的心情。
      他将小纸盒子移至我面前,我知道这就是要给我的东西。轻轻掀开盖子,里面黑乎乎一团,柔软青丝,竟已干枯成死物。他不好意思地叙说原委,当初受人之托,每日拣起掉落在我肩头背后的长头发,收集进小布袋,这样大半年,分班了,大家留影告别,从此同校不同楼层,彼此在课间遇见也是低头匆匆而过,再无半次接触。时日逝去,这时那个当年对我有意的兄弟留学去了国外,传来与女友的甜蜜合照,分分合合数个,早已忘记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姑娘。金津将盒子一搁多时,某日居然觅得机缘,与我重见。
      这件事,在这之前是我始终不知的。但当时我亦张大了口,感叹这个男孩子的细心,并且感激他这样细致的保存。那个瘦弱普通的小女孩子,原来你是幸运的,因为曾经有人这样关注你,关心你的朝朝暮暮。

      三
      数个星期我无法忘怀这一次相聚,他明媚的眼神就像温暖的春天一样,令每个清晨充满了光彩,我按捺着喜悦不与任何人提起这次相聚。为了等待金津,我甚至会不知不觉在MSN上呆到很晚,他总是在深夜里悄悄上线,然后在给我的窗口里说“这么晚了你还不睡?”,然后我就不甘示弱地回他一句“你不也一样?”,从此处开始我们每次的交谈。
      某个晴天我睡到中午,接到金津的电话,他已在楼下等我。不修边幅地出门,给他看我戴着褐色隐形眼镜的眼睛和素面朝天的脸孔,黑色卷曲的长发。是的,那时候我已长长了头发,不再需要缅怀那些逝去的长头发了。但是金津,于我却是那样新鲜,仿若记忆里不曾有过的一个新朋友。
      疯疯癫癫地跑下楼来,又看到那张明媚的脸,那个树下的少年。低着头冲到他的面前站定,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像个孩子。
      金津把耳朵里塞着的一只耳机摘下来,塞到我的耳朵里,说,“你还喜欢这个吗?”
      高二的时候我听老狼。我把《恋恋风尘》的磁带放在桌子上,令许多同学驻足张望。如今这个CD机里唱的是: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
      我猛然抬起头来看着他,他注视着我,用相当认真的口气说,“要不是因为你,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听这个。”
      我不知道五月的那天是因为当时流动在我们耳朵里的音乐而变得明朗欢快起来,还是因为我们相爱的瞬间,从那以后,我开始相信,五月是一个充满了魔力的季节。

      四
      我以为接下来我会成为一个幸福小女人。我换下破牛仔裤,穿起了薄薄的纱裙,我在耳边别一枚橙色小发夹,在寝室的玻璃瓶里装满大束情人草。我没有想过,一个人的出现和消失,通常仅仅花费一分钟而已。
      金津仅在一个星期之后,就从我的世界里再次消失了。人人都会不甘心,人人都想得到真相。我疯狂打他手机直到逼迫他换号码,每个深夜的等待再也没有结果。
      每个人都设想自己的初恋将多么缱绻,后来我发现,很多人的初恋都很可笑,都是无端的开始和结束,甚至不知道那个他究竟是不是存在。多少年后,回忆往事,该是羞耻还是怀念?

      五
      宋桑是那种一走到人群中就立即被淹没的男人,长相平凡性格沉默。他毕业不久,但工作业绩优秀,拿到不菲的薪水,是势头直往上窜的IT精英。一年默默追求,他不送我鲜花,不送我巧克力,只在闲暇时帮我修电脑,给我买我喜欢的书籍,把自己的DV机借来给我拍小纪录片。大三的那段时间我在拍一个关于话剧的纪录片,看多了那些编剧演员在小酒馆里面大吵大闹,每个还没有成名,便已似才华洋溢的艺术家,每天生活入不敷出,还要标榜哥们义气。
      到话剧导演的住处去拍摄,进门两张床铺铺着破棉絮,所谓桌子只是一张用旧书垫起来的木板,我只能倒吸一口凉气,祈祷片子快点完工。于是宋桑第一次带我去他的住处,我便忽然发觉,原来他竟开始深得我心。简洁的小房间,深蓝的大靠垫,银色手提电脑只占去写字桌的一小部分,计算机书籍从书柜的顶端一直排到底部。
      不想过颠沛流离的生活,当那场DV秀落入尾声,我搬进宋桑的小屋,每日睡到晌午去上课,闲时在他的写字桌上摆一束清香勿忘我。我要怎样才能满足?幸福将来已经不远。班级里同学暗暗羡慕,我的男友有钱不花心,只想一心一意对我好。

      六
      我打扫卫生间,整理衣橱,做一些家常小菜,把一切料理得井井有条,并且,扔掉所有的破牛仔裤。我开始逐渐退出班级活动,夜晚风大,从学校回住处还要坐好几站的车。
      一年,竟然已把女孩变成主妇。同学开始讥笑我买的衣服越来越实惠,思想越来越老套,文章写不出当年冷冷的风采,彻底和地下摇滚划清界限。当小资我还没有经济基础,而宋桑不温不火,用他细致的舌头挑剔我的饭菜,他每日加班到深夜,回家来倒头呼呼大睡,我们交流无多。我的前途在哪里,有时亦会这样想,可是想想便算,双方父母都默认,哪里还有勇气改变现状,何况,人都是有惰性的。
      改变现状的不是我或者宋桑,而是另一个人。他用当年一样的方式出现,在深夜里敲我的MSN。神秘人物一出现,我便发现我背叛的血统一早就有遗传。只是众人不知道而已,他们大惊失色,不知道周格两年前伤心的心结。金津,你不告而别,没有解释,你是我心里永远的痛,只因为我不甘心。
      金津用美丽的言语引诱了我。或者我不能这样怪罪他,因为他才是我生命里那个隐秘的No.1。他说你来,你来,我多么想你。他说当年的不告而别只不过因为一场情感纠葛,现在他孑然一身,于是可以自由地选择爱谁。两年前的一场诀别,在一声召唤下烟消云散,变成误会。我原是不想去的,做个为爱狂奔的女人,朋友告诉我不值得。直到每日看厌了的宋桑出现在面前,冷冷嘲笑我小女生的爱好,我才突然解了魔咒似的意识到爱情已经离我太远。
      我不要平淡不要安定,我只要爱。

      七
      宋桑发现了一切。他偷查了我的聊天记录。他突然改变面色,冷冷地抛出一句,你要是去了,我就再不当你是我的女人!而后我们大吵,而后他像个孩子一样软弱下来,抱紧我软绵绵的身子,企图抓住这个活生生的实物。我知道他的心里是多么害怕。
      那几天小屋里弥漫着一股湿冷的空气。我在那个下午离开的时候,狠了心没有写一个字。
      一个人坐在火车里奔向杭州,不是为了看烟雨缥缈的西湖,不是为了南宋时代的飞檐孤塔,而是为了内心忽然死而复生的一点爱,我想确定,那就是爱。
      金津在火车站的那头用目光迎接我。这是多少异地恋人曾经经历的一幕。肉身还未曾接触,目光先已纠缠。如果爱也是一个劫数,我愿闭起眼睛承受。
      一天中的24小时,改变一生中的前20年。蜜糖一样的快乐拥堵在心头,初恋的感觉在中断了两年之后重新回归。回上海之后,我未曾踏进那个生活了一年的地方半步。
      宋桑不愿意放弃我。孩子气的他从前百般挑剔我,现在忽然意识到了我的重要。我是他生命里唯一深爱的女人。在我之前,他的木讷让他丝毫不得女生青睐。本来也是,真的是在一个适当的时候遇见了我,天上掉下来的天使一样,令他如获至宝。
      而这一边,金津不变的清水般的眼睛蛊惑着我。他在深夜里发来短信说,格格,不要忘记我们“金生金世”的诺言。那天送我离开的黄昏,他的眼睛淹没在夕阳的余晖里,只有那句话我记得:将来我们生一对双胞胎,名字就叫做“金生”和“金世”。
      两个男人拉扯着我的灵魂,而我的身体,孤身于此。

      八
      时间流逝了我依然在这里。我当自己够心硬,可我终究是一个需要怀抱的女人。而金津的一双眼睛在那么遥远的地方,照射不到我生活的土地。宋桑忽然开始洗心革面,知道了对我的好。他的玫瑰他的美味的食物,加上了细心的叮嘱,通通勤快地往寝室里送。三个星期过去,于是我要和宋桑和好如初,可是我并不能割舍金津。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我很贪心,可是我同样奉献到彻底。我的日日夜夜都不是自己的,我的出生,大概就是为了同时满足两个男人的情感需要。
      宋桑凡事都顺着我,失去之后他懂得了忍让和珍惜。金津放手让我飞,他只要求,结局给他。我一下子被娇纵,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被需要。
      这个时候我的夜生活开始频繁起来。被朋友拉去泡吧,啤酒都是成桶成桶地往桌上送。抽烟的数量和席间男人的数量一起激增。黑纱镶金丝的吊带裙穿在身上正是合身。他们一个容忍一个在远处,都拿我没有办法。
      后来搬回宋桑的住处,他忍受我深夜手机按键的声音,他自然知道那不是为他,原来爱让人退让到没有尊严,同时让我残忍不知悔改。清晨宋桑去上班,他带着惶恐,把菜刀砍到木衣柜上泄愤。这些事,我从来没有对外人说过,也许我是一个坏女人,即使他的这刀砍在我身上,也不会有人表示惊讶吧。

      九
      我跟金津说,你来看我吧,我想你。
      金津说好,下个月的今天我来看你。可是最后他没有来,他失约了。纵然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我只想起朋友曾经对我说过,不要爱一个不肯为你奔走的男人。每次的反反复复,是否冥冥中已经注定,爱有多少就是多少,你不肯为他让路便只好俩俩相望。
      一个人不能同时喝两口咖啡,睡两张床,我若不愿被撕裂,就要首先放手。少年时代的美梦会在成人阳光的照射下蒸发不见,我的初恋,我的爱人,令我多么疲倦。爱情不是一场游戏,激情快过一阵呼吸。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厦门。我想起高晓松年轻的时候在厦大宿舍楼梯口写出的《冬季校园》。尽管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找好工作,不知未来何去何从。这就是毕业旅行,这时候我才感觉到,一个人,不也满好。
      我很累,天空是明净的,生活是单纯的。我要本分的日子,快乐,既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回到上海,我把钥匙放在宋桑家门口的地毡下面。直接回去空荡荡的寝室,同学们都找到了工作,陆续搬离这里。现在我谁都不想要,我想接下来的人生,我所要找寻的,只是我自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左岸,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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