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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双杀(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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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注意了一下这两个人的表情,然后继续分析道:“进一步的调查中,我了解到白雅是在4月7日下午19:00左右被一辆黑色轿车接走的,当然很遗憾,因为那天下着大雨,再或许那辆车故意绕了些偏僻的地方,道路上的监控摄像头并没有拍到任何有关此车的信息。于是我在A大找了一些学生或教工询问,得知这是一辆BMW公司的轿车。尚凌霄先生,您几个小时前还告诉我自己开的就是一辆黑色宝马车呢。”
“没错,但我也说过了,很多人都开这种车。”尚凌霄冷冷说道。
“所以这暂且不能算关键证据,我还没到正题呢。”余晓无所谓的笑笑,“白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晚上19:00左右,在这个时间段内,乾尊有一个A大大一的女孩子来证明他不在现场,而尚凌霄你则是参加了一场英语聚会,亦有很多人可以为你作证,这样看来,你们两人似乎都没有时间去杀死白雅并且抛尸了。
“可如果考虑到尸体在水中浸泡了一夜,温度的变化会推迟死亡时间的问题呢?我们就可以将白雅被杀的时间往前提一会儿,那就大概18:30——19:30之内。于是尚凌霄你的不在场证明也就随之失效了,我想如果你手段能做到干练一些,在半个小时内完全是有可能将白雅尸体处理完毕的。再然后,你就将装了白雅尸体的箱子放进汽车后备箱内,开车去参加那个英语聚会,最后回家时路过港口偷偷将行李箱抛进河中……”
“呵,如果白雅真是我杀的,那道‘S’伤痕我很想听余小姐你解释一下。”
“对于这一点我的确有两种猜测。一是你在第一次杀人的情况下太过慌乱,只想到将白雅的头颅割下藏起来以隐瞒她的身份,而对她大腿部那道细微伤痕没有在意或是根本未曾发现。第二是你处理尸体时发现了那道伤痕,但你自信于白雅到你家里来这件事不会被人发现,也自信于自己当晚的不在场证明,所以就故意将它留了下来,这样如果日后警方真的查到这条线索,你完全可以一口咬定这是别人的故意陷害,然后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导到与你有仇的人身上。我不得不说,后者倒算是很妙的一招,如果你能有足够实力为那个家伙再添上几位“偶然的目击证人”,那一切就更加有趣了。”
尚凌霄一下子笑出声来:“警察小姐,我不得不承认你很有当推理小说家的天赋,法医这种职业实在太对不起你那丰富的想象力了。”
余晓不高兴的说道:“怎么,难道你有证据反驳我的推断?”
“不,不,我确实没有证据,但您呢,您恐怕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我有罪吧?”
“我……”
就在余晓无话可说的时候,乾尊忽然起身道:“既然这个案子与我没什么关系,那么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
“等等。”一直默不作声的陆漓这时也放下了手机,懒洋洋的站起来走到门前挡住了正准备离开的乾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听了这么久,我也忍不住想说说自己的猜测呢,乾少爷就是再急,莫非连几分钟都待不了吗?既然都来到这里了,那就不妨安下心听听如何?”
乾尊犹豫了一会儿,接着轻哼一声,又走回自己的位子上坐了下来。余晓不知道陆漓葫芦里买的什么药,不由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得到的却是一个OK的手势。
“刚才余晓有一点说得不错,看见白雅腿上的‘S’之后,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传言中对她有好感的尚凌霄。而且在后续调查之中,无论是那辆黑色宝马车还是不在场证明的问题,似乎都将矛头指向了你。”陆漓盯着略显烦躁不安的尚凌霄,语气十足的嘲弄,“只不过我总觉得有点问题,这个案子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一切就太过顺利了,顺利的让人都有种早就安排好的错觉。
“既然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怀疑,那就索性推翻全部重新将线索整理一遍好了。第一,现在看来白雅应该是有男朋友的,那么就很奇怪了,对于一个恋爱中的小女生来说,最大的愿望应该就是与好友分享自己的甜蜜与幸福,可她却对此守口如瓶,甚至对别人说自己是个单身主义者,只有两种原因可以解释白雅的做法,一是她的恋人在公开场合早已经有了一位女朋友,二是那位男生的家人不允许他在外面随便与女孩子交往——比如说,这个人有婚约在身。
“第二,有关不在场证明的成立与否。我不是法医,对于尸体死亡时间的检验并不算很清楚,但如果按照余晓确定的时间段来看,尚凌霄你的确是拥有极大的嫌疑。不过我在来这里之前已经分别给你们两位的证人打去过电话,乾尊少爷,你猜那个女孩子是怎么说的?她说你在昨天下午18:15左右时打来手机约她去市中心新开的情侣餐厅“最弦夜”一起吃晚饭,可等她赶到那里时却又接到你的短信说搞错了,应该是“醉仙楼”而非“最弦夜”——这两个名字倒真有可能弄混。于是她又匆匆赶往醉仙楼,在那里见到你的时候大概快晚上七点了,你有些不满的告诉她已经等了半个小时,这样推算回去,似乎乾少爷你是在还没到18:30时就离开了家,自然没有时间去杀死白雅。可有一个问题,哪个男生约女生吃饭会选在醉仙楼这种正规的大酒店?况且醉仙楼离那位女孩子的家非常远,以你平日的绅士举止是绝对不会犯这种不礼貌的错误的,可你却这样做了。这依旧有两种原因可以解释:一,你一时的糊涂与失误,二,你想让别人搞不清楚自己待在家中的时间,以便令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明。这其实很好调查,只需要去醉仙楼问问有没有服务员注意到你去酒楼的真实时间就行了。
“第三,那道不该存在的‘S’形伤痕。S等同于尚凌霄姓氏‘尚’的拼音开头,这一点很容易被猜到,如果凶手真的是尚凌霄,那么故意留下这种线索让警察发现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想要反咬别人一口有很多种办法,根本不需要冒着暴露的危险干这等无聊的事情。凶手之所以会留下这道伤痕不处理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他认为自己与此S形伤痕没有任何关联,更可以通过它嫁祸给别人。可如果这个S不代表着‘尚’字,又能有什么意思呢?白雅毕竟是美术系的学生,那么与美术有关的术语或单词,并且使用S开头的——我很轻松就想到了semiotics,伟大而充满魅力的符号学,亦或者Susanne K. Langer,同样伟大的美国符号论美学家。
“如果白雅表达的真的是这个意思,那凶手就应该是经常与符号学接触的人,而恰好是美术专业的乾尊你就很符合这些条件。”
乾尊的脸色逐渐阴沉下去,他看向陆漓,刚想开口说什么就被陆漓打断,“我知道你想要证据,只要再等上一会儿,我想证据自己就会找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