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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梦长君不知(下) ...

  •   第七章梦长君不知(下)
      可是,事实上,孤不孤单,也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因为没有人可以诉说,也没有人会在乎。说出来反倒成了隔靴挠痒的苍白矫情,更何况,这么多年来,他早已经习惯了男人应当有的隐忍。耳边又响起了刚才舟舟清亮的童音,“据我观察,她还没有男朋友。”周诚笙低下头来,屋内光线充足,修长的睫毛却在他的鼻翼投下淡淡的阴影。他走到自己的卧室里,拧亮一盏床头灯,灯光氤氲,渐渐透出些暖意来,给他一向清冷的容颜也镀上一层温暖的容光。他躺在床上,伸出手来将床头的抽屉拉开,从里面摸出一个十分精致的小盒子来,他将那盒子打开,里面静静地放着一枚钻戒,并不是十分贵重,但却异常精致的钻戒,上面点缀着几颗相当可爱的粉钻。他伸出一只手来垫着自己的头,又将那钻戒拿到眼前细细观看,被打磨得十分精细的钻石在灯光之下越发流光溢彩。他从来都是内敛的人,就算以前与徐暮凝正是情浓的时候,几乎都没有在口头上表达出来过。他这样的人,不会哄女孩子开心,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再爱一个人都只是将她静静地放在心里,甚至连求婚都不例外,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才有了她后来决绝地离开,甚至......周诚笙微微皱了皱眉,心底有一处地方瞬间抽痛了起来。他猛地合上那个小盒子,再也不看一眼,就将它扔进了床头的抽屉里,然后关上,按下床头灯,卧室里便又是一片寂静冷清。
      夜风萧骚,从城市上空盘旋入高楼,在耳旁呼啸而过,心底最深处的那一块空落落的地方瞬间被风灌满,但马上却又马上变得更空。
      孤单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曾经有一个人陪着自己但最终却又毫不留情地抽身离去。

      徐暮凝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轻手轻脚地洗漱完毕就摸回自己的卧室里,窗外月光如银,像轻纱一般地洒下来,宛如一场最美好的梦境。徐暮凝只觉得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一般,坐在床上再也不愿意动。那个人啊,曾经贯穿了自己的整个青春,曾经以为他会是自己托付终身的人,曾经觉得他们两个人会就此携手共度一生......呵,当爱着的时候,有多少人以为那就是一辈子?别人会有争吵冷战,独独他们会是一辈子的甜蜜。可是,事实上,很多人都在高估自己的同时,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徐暮凝终究还是躺了下来,却殊无睡意。她翻了个身,静静地看着窗前洒了一地的白月光,少年时代的许多个场景就像电影一般在自己脑海中一一闪现。
      她认识周诚笙还是在她青春尚未开始的时候。彼时她和那个时候所有的孩子一样,课余时间诶大多数的补习班充满,不是练钢琴就是拉小提琴,不是上奥数班,就是学英语,好像从来没有过任何的不同。那个七月流火的季节,她跟着曾檬还有唐宋一起去少年宫,路过书法班的时候,却看到一个穿着白T恤的男孩子将砚台和笔墨放在桌子上,自己却趁着老师不注意从窗子翻了出来。她猛地撞上去,却被吓了一跳,那个男孩子听到她的叫声,下意识地回过头来,却让年幼的徐暮凝呼吸蓦地一滞。彼时年纪尚小,她还分不清楚什么叫“帅”什么叫“俊”,只觉得眼前这名少年好看得让人心惊,带着从水而来的清新和润泽,那双眼睛仿佛是用泪水一遍又一遍地洗过,深寂如同南方的夜。那男生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又转过身,飞快地从她的视线当中离开了。他下楼的时候,风将他的T恤吹得鼓胀,仿佛一只张开翅膀的大鸟,从她眼前迅速地掠过。
      彼时初见,她却不知道,在后来那样漫长的一段时光当中,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初恋,都和这个男孩子紧紧地缠绕在了一起。

      遇见徐暮凝的时候,可能是周诚笙生命当中唯一一段叛逆的日子。那个时候的他,阴翳,非常不喜欢说话,更讨厌与人交往,做什么都做不进去,也听不进任何的劝诫,成绩当然不好。那个时候,他父亲去世已经有四年了,这四年的时间当中,他都维持着这样的一种状态,在学校不合群,不喜欢跟同学交往玩耍,总是一个人,因为本身就是长相俊美的男孩子,这样的阴翳反而给他添上了一种神秘和禁欲美,惹来许多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的倾心,却也给他惹来更多的麻烦。因为不合群,自然就在同龄孩子当中落了单,他又是不喜欢说话的孩子,别人问他也不愿意开口,却让旁人觉得他傲慢,因此便有很多的孩子不喜欢他,总是捉弄他,他却像是不以为意一般,惹恼了总不过打一场架,老师碍于他爷爷的面子,不让他请家长,他自己没什么感觉,可那些孩子却总觉得不公平,于是更加常常去惹他......如此循环。这样的经历他从未对任何人开口,自从父亲死后,他好像就已经失去了说话的功能一般极少开口说话,自然不会对人辩解说明。母亲常年在国外,偶然间回来见到他这样子,心中有气,本来之前就和他爷爷奶奶有间隙,这下子更将所有的错全部迁怒到两个老年人身上。这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女人,在面对自己的孩子时,却总是带着前所未有的无力感。周诚笙的性格容貌大多都继承了他的母亲,他母亲是个冰雪一样的冷美人,性子高傲,也不喜欢解释,于是母子俩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伴随着战争。
      他遇见徐暮凝的时候,不过十三岁,他念书念得小,那个暑假在他中考过后,因为性格古怪的原因,他被母亲强行送到少年宫学毛笔字,说是为了磨他的性子。母亲说得有理有据,言之凿凿,让一向惯着他的奶奶也没了办法,加上他中考成绩实在太差,母亲性子又傲,不愿意求人办事,他也就被留下来再复习了一年。他父亲本是极有才华的人,在世时也曾经教过他写毛笔字,他的字本来就好,只是不喜欢显山露水,自然也就没有几个人知道,所以就算逃课不在少年宫里学习,一时半会儿也让人看不出破绽。
      和大部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不同,他逃课过后,没有混迹于网吧和游戏厅,反而是一个人,要么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要么就是坐一班公交车,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再从终点站坐回来,也有中途下的,下了之后依旧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着;再要不然,他花几块钱,找一个电影院,一坐就是一天,或者买个面包去书店,找个偏僻的角落坐下,然后也是一天的时光......总之,无论他做什么,从来都是一个人。
      和徐暮凝的第一次见面,并没有引来他的注意。那个时候的徐暮凝在他心中,就和这世间所有的人一样,得不到他的关心。真正让他记得徐暮凝的,还是后来初三开学时候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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