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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于思玮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邵齐峰了,毕竟分离太久,太远。可是偏偏,偏偏这世界就是这么小,她不过喝杯咖啡,在平常常去的那家星巴克,周围有些吵闹,有些学生在哄笑,有些白领噼哩啪啦地敲着键盘。是刚入冬的时候,她那杯热摩卡放在桌上,白色的奶油被她搅得没有一点本来的样子,窗外头阳光异常灿烂,明亮得照在她奶白色的毛衣上,让她觉得有些燥热。
      她于是看了眼腕上的表,抬起头望望门口,就那么一瞬,邵齐峰便撞进她视线,隔了五年的时光,又一次出现在她生命里。
      于思玮似乎是愣怔了一会儿,邵齐峰也是,两个人看着对方,一时间好似都有些没有明白过来,眼前这个人是怎么会成了这个样子,当年——哦,当年,当年他们相爱的时候,他明明是个穿运动服,成日在篮筐下跳跃的男孩子。现在,怎么就成了个一身西装,妥贴恰好的男人了?
      周围吵闹声还是嘈杂,她并没有因内心受到震动而暂时失聪,听不见旁的事物。只是那么几秒钟的失神,之后立刻就回过来,因为这时她看见邵齐峰怀里搂着一个面容娇好的女人,那女人眉目含笑,一头长发挽在脑后,显出几分轻闲自在,挎着精致的白色皮包,于思玮一眼便看出价值不菲。
      正好,她也看见林绮正从街对面走过来,于是她想冲他笑笑,她的所谓招牌笑容,那时他们刚分手,她一度很是消沉,好不容易找到实习工作,公司要她和客户恰谈,她便带着一脸惨淡去了,她自己记得当时自己化了多久的妆,可惨淡终究是惨淡,谁都瞒不过。
      于是她练了很久,林绮教她,嘴角抬起,下颌微收,眼光温柔。以前她是不会那样笑的,她笑的时候眼睛眯起,露出不知道几颗牙齿,笑得肚子会有些疼,好像全世界都开心。
      可现在,她才发现自己笑不出。
      她垂下眸,喝了一口咖啡,竟变得这样苦了。再抬头时,那两个人已在柜台边等待了,而林绮,终于到了眼前。
      于思玮看出她的眼神,有些迷惑,有些迟疑。于是她先开口:“就是他,你没看错。”林绮放下包在她对面坐下,又恢复平常那副淡淡然的样子:“唔,旧情人重逢啊。”于思玮于是又抬眼看了眼柜台边,他们拿到咖啡,竟往她这边来——哦,唯一一个空位就在她右边。她突然就不想待在这了,看着曾经那么爱那么爱的一个人跟别人亲昵,她就觉得有些兴味索然——她原来并没自己想的那么放得下。
      “咱们走吧。”思玮说。
      “你还躲什么啊,于思玮,五年了,知道吗?”林绮靠在椅背上,手指叩了叩桌子,微眯着眼瞧她。她脚下一双近十厘米高跟的长靴子,思玮在做杂志的时候见过,巴黎最新款。只不知道她是如何在还未上架时拿到。不过,她总有办法的。

      五年了,思玮自然知道,可是她仍旧不想看见他,心原来还是会疼。
      “思玮,你告诉我,你好好考虑林子立了吗?我看他挺好,温柔又多金,你就从了吧,恩?”思玮嗤笑:“温柔又多金?那是你的type吧,姐还不稀罕呢。”
      “切,这么大好一男人,要不是只死气白赖地扒着你,我早都出手了,用得着你来说?”林绮不屑地斜眼瞧她,漂亮的大眼睛里有一种神采,自信而骄傲,那是她这辈子都学不来的。
      “我求你了,林大小姐,赶快出手吧!他一定马上拜倒在你石榴裙下。”她装出楚楚可怜的样子求她,还故意眨巴了两下眼睛,立时让林绮夸张地打了个寒噤,嘴里嘟囔:“妖魔退散妖魔退散,把于思玮那个泼妇还给我!”两个人都笑了。
      那天她们聊了很多,再抬头时,右边两个人已不见了。她只觉得像做了一场大梦,恍恍惚惚就只剩那一桌子的阳光,让人想不起刚才发生过什么。
      “思玮。”林绮唤她。她转过脸,目光已然柔软,嘴角还留着一丝笑意:“恩?”林绮却没说话,只定定地望住她。摩卡早已凉了,她心里清楚,这一切,早就结束了,她不能总一个人留在那。她对林绮笑:“林子立明天请我吃饭,你来吗?”

      第二天起风了,思玮挺有先见之明地穿了件长风衣,可是风沙大得很,大得她睁不开眼睛。走出办公楼时,门口已停了辆银色的保时捷,她认得,林子立的。她一向对车不感兴趣,反正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开什么车出去都是会堵,有时候把整条马路堵得停车场一样。还不如一辆自行车自在,可惜了,她不会骑自行车,这会儿的风沙更是逼得她猫腰坐进车里。
      她记得她最后一次坐自行车,是邵齐峰带她的。他们高中时回家是有段顺路的,不过他要送她回去还是得绕一段距离。起初她并不想耽误他时间,也怕同学乱传话,一直自己挤公交。可是有回秋天,她在车站等了足足半小时,周围人都走光了,车却还是没来。
      邵齐峰被老师留下谈话,推着车刚出校门便瞧见她,细瘦单薄的站在那,几乎要给满地落叶淹没了。他于是过去,叫她:“我送你吧。”她还记得他当时的样子,眼睛直望着她,坚定的。她突然就觉得很暖了,像有个火炉燃在那,滋滋蹿着火苗。
      他的车后座很稳,几乎不会晃,迎面风有些凉,他们的校服单薄得挡不住风,邵齐峰把他带的外套披在她身上。黑色的绵质衣服,有着男孩子独有的轻微汗味,绝谈不上好闻。她两只手抓着后座的梁,不停地说话,从作业多说到她同桌又借了她一次饭卡没还…突然,车子一个趔趄,她没防备,差点掉下去,幸好一把抱住前面的人。他身上也是极暖的,很舒服,她似乎听见他笑,声音很小。
      车子继续往前,又很稳了,她却再没放开。倏忽觉得肩上有些轻,回头一看,原来他的外套已经从她肩上滑下去,正躺在后面路上呢。
      她乍乍乎乎喊他:“喂,邵齐峰,你衣服掉啦!”邵齐峰敢忙刹车,回头一看,叫了一声:“哎哟!”有些狼狈地骑回去拣了衣服,又披在思玮身上。思玮正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他被她盯得心慌,不耐烦地问:“看什么看啊?”
      思玮笑出声:“呵呵,色胆包天,遭报应了吧?”
      “谁色胆包天了?你别胡说啊。”
      “哼,敢说你不是故意的?”思玮嘟起嘴瞧他,眼角眉稍都在笑。路灯底下她眼睛越发亮得惊人,邵齐峰突然就有种柔情满怀的感觉,好像他玩的单机游戏里男主角对女主角一样。说出来总有些丢脸的,不过为了眼前这个人,他愿意。
      “你是我媳妇儿,就该这样。抱紧了,知道吗?”思玮到底是女孩子,脸红得发烫,禁不住他看,低下头去,不再看他,心里浇了蜜似的。太甜太美好,总觉得这样就该是一辈子,就该是一切。
      可是如今,她坐在林子立车上,那个温热的男孩子,挽着别的女人与她重逢,他们终究成了不一样的人,走着不一样的路。
      思玮低下头揉眼睛里的沙子,却似乎越揉越难受,眼泪都给揉了出来,林子立抓开她的手,递过来一张纸:“别揉了,对眼睛不好。”她泪眼迷朦地抬头看他,这男人眼神温和,正如林绮说的,温柔多金,着实是个好夫婿。而且也很有些情调,他们刚认识时,林子立借着采访的事,请她吃了好几顿饭,每次去的地方她都要惊呼,她们杂志推荐给读者的那些地方,已够高端,够让人艳羡向往,可这些地方却着着实实地告诉她,自己完全是个井底之蛙,有钱人的世界里——是没有所谓顶峰的。
      后来林子立那期采访见了刊,她给他送去一份样刊,总觉得是该后会无期了,还认真地怀念了一下那几顿吃掉她几个月工资的饭。直到某天她上班,看见她办公桌上满满的一大簇各式各样的花,白的粉的紫的黄的…她瞄了半天,才看见那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是林子立飞扬着的签名。只有签名,都谈不上是留言。
      她不敢置信,想了许久也不明白这事是为什么,怎么会发生。身边同事老早就开始窃窃私语,她实在没心情听,于是把花一股脑塞进办公桌下,不去想它们。
      其实思玮已经很久没动过恋爱的心思了,她总觉得自己的青春,已经在五年前那个暑假终结,从此很难再有光亮。

      幸好林子立是个得体的人,只不过能帮的忙都帮了,然后问她,可否赏脸,吃顿晚餐?到了这一步,再拒绝,倒显得她矫情了。
      思玮拿起纸擦了擦眼睛,说了声谢谢,才发现已经陷在了车河里。林子立手指修长,开车的时候右手随意搭在方向盘上,侧脸十分专注,很有几分公子哥样。或许他就是这么一坐,便能迷走万千女人心。思玮直盯着他看,蓦然发现车里已静了许久,她从来不是安静的人,这样气氛,总有些尴尬,连忙低了眸,心里想着该说点什么。
      “诶,看够了?”林子立嘴角带笑,转过脸来问她,语气戏谑,她反而不觉得臊了:“林总帅得不可方物,给人看是责任。不知林总平常都用什么护肤品?我们杂志最需要这种亲身体验了,哦,不如让他们再做次专访,不谈别的,只谈男士保养。”
      她说起话来像连环炮,一点空隙都不给他留。林子立笑:“也好,我又能多见你几面。”思玮觉得他眼神格外温柔,一时间耳朵有点发热,连忙指着前面说:“动了动了,快开车!”林子立还是笑,很听话地往前开了,不过几米距离。
      堵了快一小时,终于到了餐厅,外面看去便金碧辉煌,门童帮他们开门,又去泊车,林子立便带着她进去。她忍不住又揉眼睛,总是不舒服,谁知林子立拉住她的手,说:“我帮你。”说着便抬起她的头,轻轻吹她眼睑。
      “呦,这不是林大公子么,我就说怎么迟到许久,原来……嘿嘿,美人在怀放不开手啊!”思玮泪水迷朦,看不清眼前景象,声音倒是听出来,是林子立一个朋友,方泽,此人花花公子一个,每次见他都有一位美女相伴。最近正与某女星传绯闻,两人在宾馆门口揽着彼此,亲亲昵昵的。思玮心里嘀咕,你那才叫美人在怀!
      林子立斜他一眼:“把你自己的破事管好。”径直进了包厢,她这才看清楚,里面已坐了许多人,想来他们已是最晚到的了。林绮也在,她是大美女,能说会道,自然左右逢源,正和旁边的一位崔小姐谈得眉飞色舞。见她进来,却向她使个眼色,她顺着看过去,原来坐着的,竟是邵齐峰。
      不知是世界太小,还是圈子太大?
      方泽站在他座位前,拿起面前一根筷子,敲着高脚杯,嚷嚷道:“迟到半个小时,罚酒罚酒!”大家都跟着起哄,服务员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反应也快,已经端了两杯酒上来。洋酒的味道刺鼻刺眼,似乎是兑了绿茶。思玮酒量小,这么一杯喝下去都会有些醉的。若是平常她是绝不会乖乖任人家罚的,可现在,她却一心只想快快坐定,快快把脑袋藏起来,像鸵鸟一样地埋进沙子里去。
      林子立却按住了她的手:“别理他们。”说着便拉她坐下。
      她有些愣怔,斜对面径直便是邵齐峰。
      “哎哟喂,林子立,你现在怎么这么没劲啊?”有人在喊叫,思玮手指触到冰凉的酒杯壁,她却突然觉得热,耳根都在发烫。
      五年了,她想过多少次的他的脸,想过多少次的他的声音,竟然离她这么近了,她盯着自己的手,想起昨天,他坐在自己旁边,她那么用力地不去听他,不去想他,她真怕,怕自己会哭。
      可是现在,他就坐在她抬眼可见的地方了,可是她不能。这真是残忍,她几乎忍不住,眼眶疯狂地胀痛,咫尺天涯,他们竟印证得这样仔细,分毫不差。
      还是林子立发现她不对,伸手按在她肩头上:“你怎么了?哪不舒服吗?”
      哪不舒服?她不知道哪不舒服,她只觉得全身都给泡在温水里,虚虚浮浮没了知觉。
      “没事。”她终究只答了两个字。
      一顿饭不知是怎样吃完的,她似乎恍惚听见人家给林子立介绍:“邵齐峰,苏染,……公司……”他们似乎碰了杯子,她尽了最大力气才能抬头看他眼睛,那样黑那样亮,但很沉,深深地望着她。包厢里的灯光这样亮,她微微眯了眼,有些狼狈,可是终于能微笑:“你好。”
      她在过往里放开了他的手,便该是永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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