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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朱砂明月
秦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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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迟和张茗卿的订婚典礼在五月,正是一年之中颜色最好的时候,满街黄白粉绿,张茗卿一身红色修身旗袍,耳边的坠子血红血红的,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来回晃动。
秦迟喝了酒,看着她左右逢源,愈发觉得这场仪式不真实,仿佛只是他午夜滑稽可笑的一个梦,醒了就过去了。
就在这时,他从窗前的落地玻璃中看到了阿弗,远远地站在树下,穿了白色衬衫,清清爽爽,倚着头往这边看。太远了,表情不甚分明。
阿弗,是他的阿弗。
秦迟摇摇晃晃起来往外走,被敬酒的宾客拦下,三言两语的,再往外看,阿弗就不见了。
秦迟颓然,却不敢露在脸上,只装做醉了,一个人踉跄着去了洗手间。
不知何时,阿弗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醒时梦时,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
也不是爱吧,秦迟想,对阿弗,没有那么多刻骨铭心,反而像是心中的一枚石头,说沉不沉,说轻不轻,在他不安躁动的时候能给他平静,而扶摇直上的时候,又能系住他膨胀的欲念不至于铸下大错。
阿弗是他心中的明月光,又不是,月光太薄,阿弗是有重量的。
这样想着,秦迟心里安慰了些,阿弗,他虽对不起阿弗,可是阿弗只有离开他,才能真正过得好一些,阿弗那么稚拙,不该在最美好的年华成为别人的影子,他秦迟一个依附大树而生的藤萝,不配这么践踏别人的尊严。不只他,谁也不配。
正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张茗卿,她面颊泛红,想必方才喝了不少,秦迟忙扶住她:“茗卿,怎的喝这样多。”
张茗卿倚在门边,几缕细碎的发丝柔柔垂在脸侧,许是方才同客人寒暄,新烫的卷发微微凌乱,艳红的旗袍恰到好处地勾勒着她青春美好地线条,涂得极艳的红唇嘴角翘起,眼睛微微张开,笑道:“我很高兴,延之。”
此刻张茗卿的神态,与当年初为人妻的王溶如出一辙,这样年轻,美丽,像枝娇艳欲滴但红玫瑰,那样浓的欢喜自骨子里渗透出来,即便她与当年的王溶一般,都蒙在鼓里,成为他人生攀高的长梯,但此时此刻,这份感情更该是他秦迟好好珍惜的吧。他暗暗发誓,要发自内心待她好,他已负了王溶,不能再辜负此刻的佳人。
至于王溶,至于方正,至于那些年纠葛的爱恨,在如斯的匆匆流年中沉淀下来,凝成他心头的朱砂痣,说不得,碰不得。
秦迟扶着张茗卿出去,边走边道:“茗卿,今日怎不见叔叔来?”
张茗卿笑笑:“叔叔是怕被不想干的人嚼舌根,干脆不露面,还能让我们清静清静。”
秦迟点头:“也是这个道理,等宴席结束,我们去看叔叔,可好?”
张茗卿将头靠在他肩上:“自然一切听你的。”
送走宾客,秦迟吩咐厨房做了醒酒汤,同张茗卿二人休息片刻,一同前往张公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