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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夏季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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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都没说,我就买了票回家,火车票。我喜欢在火车上的感觉,周围的人大声喧闹,自己却可以静静地躺着,听着,看着。别人的热闹参与不了却可以享受,想把自己心底的哀和怨都淡化到别人的幸福当中,中和反应。想里反应出高中化学中的名词。
下了火车,背着旅行挎包,熟门熟路地打的回家。说是熟门熟路也不尽然,大约的方向知道,行驶的时候却觉得四周陌生的让人心惊,仔细瞪眼看的时候又发现还是以前很熟悉的布景,景物本身没变,那么变得就只是人的心境了?什么时候开始我也会有了沧海桑田的感受啊!
跨进家门,居然看见老妈四平八稳地坐在电视机前,抱着暑片吃得嘎嘎响,真是悠闲啊!本想潇洒地走进家门满脸堆笑得迎接爸妈回家,结果却好像只是更加显得我跟条狗似的可怜。有点沮丧,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回来了!」
「先去洗澡,等会过来吃面!」
这样的对话太过平淡,好像是上高中的时候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打完球回来,去洗个澡再吃一碗老妈亲手下的面条,喝一杯冰凉的酸梅汤。然后可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玩游戏机。太真实的幻觉,以至好似看见了外面跳越的阳光在窗帘上扑腾,灰尘在亮光处舞动出快乐的曲调。我感到自己的精神似乎有点恍惚,侧过脸看老妈,头发依旧梳得很整齐,嘴角微弯,带着点笑意,一切都似乎和五年前,和我还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高中生一样,我也几乎相信我现在是17岁而不是23岁,可老妈眼角细细的皱纹提醒了我岁月的流失,一晃偏是十年的相伴,一晃也便是五年的单恋。这样的流失中那个可爱的小跟班逐渐抽长为温雅的少年,站在我的对面,不再是跟班,我却克制不住自己的眼神追随着他。这个世界的因果循环太奇妙了,也太规则,我却宁愿去追求那只有一花一叶一世界的简单。
「还赖在这干什么?」如果不是辨认出她眼中的担忧,我一定会继续抬杠几句,现在,我只想顺着她。
我提着行礼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喷头,用稍烫的水冲刷去旅途的累和心上的累。换上一件白衬衫,米色短裤,没带什么衣服回来,只好穿以前的衣服,我发现自己夏季的衣服几乎都是衬衫,没有T恤,个性太坚持,就连衣服上都能体现出来。真是不讨喜的个性,那么硬,容不得弯折。如果我肯软一点,如果我肯再赖皮一点,是不是就可以留下了,留在世界上最中心的位置上?可是我怕,我怕看见他的眼一天天的黯淡,因为我。
来到客厅,先顺手自己从厨房中找到冰过的绿豆汤,端了两杯。
老妈已经没看电视了,一个人不知道翻着什么,「看什么呢?」
「看看以前的照片!」
「咦?我也看看。」我不是爱照相的人,从小到大照片少的可怜,大多数留下的照片都是偷拍的。正对相机的脸大都眼神张扬,嘴巴斜向上抿,很嚣张。其他角度的眼神总是很寂辽得可以穿越照片直达心底。「真是两面人。哈哈。」我指着照片大笑,换来老妈忧虑的脸。「别担心,我正常的很,继续看,继续看!」
突然翻到一张照片上有很多人,我却一眼看到一个有着没有温度的眼的人,我认识他,「这个人是谁?」
「他是夏寺千啊,以前作案子的时候还来过,不过几年过去了,你可能不记得了。」
我瞪着照片良久,终于想起来夏寺千所说的我们见过,在我17岁的时候。
高二的某天,大概是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电视台在播《七龙珠》,我每天追着看的,结果那天在学校玩得忘记时间了,瞄了一眼时间,寻思还能看到20分钟,就急匆匆从学校跑回家,事实证明我真的非常倒霉,居然在快到家的街角被一条看起来很可爱很乖巧的小白狗咬了一口,尖利的牙居然穿透我的裤子,在我的膝盖上留下印记,我真是……的,想把那条狗拖回家炖汤喝。好不容易到了家门口,居然看见一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人在我家门口徘徊,原谅我那时候通通把比我大的女人叫阿姨,比我大的男人叫叔叔,所以一看就把他划归为老男人那一类了。
「请问这是方季淮律师家吗?」
(插花:随便借来用用,大家别介意!)
我抬眼看了他一眼,「这个世界法律不是万能的,你不能把每件不公平的事情都靠法律解决,就像我刚被一只蠢狗咬了,但我找不到它的主人,不能要求索赔。」我大概气晕头了,逮了个陌生人就开始诋毁那条蠢狗,「但是法律确实是样有用的工具,虽不完善却让人有安全感。」我笑了一下,我老妈是律师,我怎么也得说说法律的好处啊,「这确实是方律师家!」
(继续插花:原本的构思,是非在一个案子里说出了一句非常智慧非常重要的一句话,提醒了一群想得过于负责的人,但是,5555,时间太久,被我忘记了,原本想的是什么话。哭,下次想到就要记下来。)
原来那时那个男人是夏寺千,世界真是小,好像兜了一个圈子,该遇见的人还是会在某个地方遇见。又好像原来看过的一句话:我相信世上的事在冥冥之中都是注定的,彼此牵袢的人早晚都会在某处相遇。
牵绊这个词包含有太多的可能性,而相遇提供的只是一份楔机,相遇后就一定能把握这个相遇吗?我嘲讽的笑,很多人都从这个上天赐给的相遇中逃掉,比如我。
夏寺千会是因为我的那么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而动心的人吗?我笑笑,忽略掉身旁的视线,不用在意,有些人很容易把有缘当作注定,而轻易陷入。更何况夏寺千是什么样的人,他想要自然会自己去追寻。
在家的日子真是轻闲得过分,看不到熟悉的面孔,我就把心思全部投入原来看过的书中,老妈从来没有过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并且在老爸露出询问表情的时候帮我挡了回去。我想她是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有杨乐乐当卧底,老妈简直比我自己更清楚我身边发生的事情。
杨乐乐打电话过来告诉我那件事已经解决了,季琳没让一个人有机会把这个大错误捅到学校去,她还告诉了我方慎失常的原因不是因为范晓琳,而是因为方慎的父母离婚了。
我淡淡得应了一声就挂了电话,不管是因为什么,都跟我没有关系了。不管是因为什么,那是他的事,我已经要从他的迷潭中抽脚,这也只是我个人的事情,跟他没有关系。我们之间开始横出一条跨越不了的沟,遥遥相望,竟无语!
我将头埋进被子中,闷闷的笑,自己似乎越来越戏剧化了,一幕幕悲壮的情景在脑袋中播演,自己都感动得不得了。
躺在床上,我弄清了很多事情,方慎喜欢那种类型的女生,是因为他喜欢我老妈,他羡慕我有这么好的家庭,可他不知道世上只有一个我老妈这样的人,容貌气质再像也不是一个人。方慎那晚抱着我是因为知道了他父母终于离婚而不是因为和范晓琳闹别扭,因和果总是交缠得那么复杂,我再次弄错,不过也无所谓了,谁也不会计较我这小小的错误。不管怎么样我知道这个理由让我好受很多,我终究还是一个放不开的人。
天慢慢黑得早了,这个扰人的夏季终于要过去了,空气不再那么粘稠,显得有点薄了,我习惯在7点以后出去逛,沿着马路走,丝丝凉风吹得人很舒服。有时候走在路上,会突然想到方慎的脸,看到那个清晨曙光中他的身形,很清晰,像神迹般在眼前,我拼命告诉自己这是幻象,拼命忍住想上前触摸的冲动。努力去忘记一件事一个人是很困难的,因为相处的时间太久,不管到哪都有曾经走过的痕迹,甩不掉的影子与记忆几乎将自己逼上悬崖。
以前在小说中看见女主角在分开后如何痛彻心扉地思念男主角,我总是要笑,离开了就会忘记,再如何深厚的感情也会在时间下像余波的水面般慢慢平缓,直到止水。
其实这些都错了,思念不会让人痛彻心扉,而是会让心脏慢慢衰竭,每想一次,每与自己的思念斗争一次,都感到有某种东西从身上剥离,哗啦啦的掉落,不知道是什么。
我用全部的理智让自己平淡,我知道忘记是需要时间的。我也知道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忘记的,即使也许我要花另外二十年来忘记这十年。
忘却是幸福的。我要将记忆转为忘却。
回到家通常是8点左右,自己以为逛了很久,很多回忆播放了一遍又一遍,其实表现在时间上也许只是几分钟。这时候对街的大排档也开始人多起来,嘈杂的人群,叫卖,和俗套的卡拉ok声,很热闹,隔着一条街,像隔着整个世界。
休息了几天,表情已经变得平静了很多,甚至有一点冷酷,被以前的同学看到也许会认不出来了,嬉皮笑脸的痞子沈非也能变得这样正经,真是天上下红雨也不可能啊。所以其实我还是原来那个沈非,只是,我收起了自己的面具,我用自己嫩生生的脸直接去面对这个世界,无论风雨直接咂过来吧。
今天奇怪得播起了杨千桦的歌曲。
也许是你修长的手指尖
也许是你突然笑起来的感觉
轻靠着你的肩 我已经不在乎 靠不住的永远
有时候不知不觉会流泪
……
这家老板可真是会挑,歌声像利刃插进了只开始糊了一层纸的伤口,变得血淋淋。
忍了很久的泪一下子掉落,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成串成串得,停不了。
有人在街那边笑闹,而我却在街这头哭泣。这里有太多刺激我情绪的因素,一个场景,一张脸,一首歌,甚至这里的空气……
我要走,走到天边,走到看不见方慎的影子的地方。
我平静地告诉老妈我要去德国,去那个我渴望了很久的地方,去那个提出相对论的人的国家。我已经存了五年的钱,像是预料到这么一天。我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人,但对于方慎,我几乎从一开始就做好了逃亡的打算。老妈沉默良久,终于叹气,挥手让我走。我知道,我又再一次伤了他们,我从来不想却仍旧让很多我很在乎的人伤心,所以方慎也是一样,他最不愿意伤害的也许就是我,可正也是他伤我最深,我明白,所以我不会怪他。
站在机场大厅中,我最后一次环顾这个地方,这个几乎将我套牢的地方,现在是夏末,没有纷扬的碎花为我送行,只有暴烈的阳光最后一次眩了我的眼,提醒我这个夏季是多么得冷热交加。我不指望在这里上演电视剧中那样皆大欢喜的拥抱场面,这是生活,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华而不实的梦不存在。
飞机起飞的轰鸣声中我撕碎了斜有方慎名字的纸,走,要走得干净。一切的快乐悲伤终将断裂在我的身后,忘却。
然后开始幸福的生活。
——完
注:本篇是个人最喜欢的一篇作品,感情本就不是付出偏能得到,很多时候都只是自己一个人的梦,一个人的舞台,梦醒,就要开始新的生活。没有什么是应该的,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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