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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命硬 ...

  •   “……二百年后再一起,应该不怕旁人不服气……就算贫病或失忆,都争口气从旁保护你……”耳机的音量很适中,我坐在办公桌前,一边整理这星期节目的文案,一边听着这首叫做《命硬》的粤语歌。我很少听粤语歌,但这首是昨天从一位久违的朋友那里收到的。

      一个早上我都在反复听这首歌,仔细品味歌词中的意境,脑海里浮现出,三年前第一次来到D市的情景。那是一段艰苦的奋斗历程,但值得庆幸的是,在这里遇到了一些影响我人生的人,其中就有这位寄歌给我的朋友。

      歌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来的,顺便还附上了他简短的问候。信里写道:

      翰云,好久不见,不知最近过得是否安好。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没有了以前的忙碌,这边的生活很惬意。他,也还是老样子,一天到晚找麻烦。几天前他网购了一张专辑很是喜欢,逼着我天天陪他听。选了其中我唯一认可的一首发过去,希望你也会喜欢。他让我代问你好,还说,有时间可以给他写信。

      不多的几句话,让我会心莞尔。他的个性如故,依然是那么冷漠低调。只是字里行间时不时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摘下耳机,我打算出去买杯咖啡,顺便呼吸下新鲜空气。D市已经下了两场雪,寒风凛冽,刀割般刮过行人的脸上。记得三年前,我也是在这样一个寒意逼人的下午来到了D市。

      大学毕业后,在找工作无门的日子里,我看到网上有一条D市广播台招收实习生的广告,工作内容就是拿着最少的工资去替人干最累的活儿。虽然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但毕竟这也是条出路,和家人商量过后,我毅然背上行囊来到了D市。经过两轮面试,我顺利被录取,成了当时一个名节目主持人的副手,其实不过就是替她跑腿而已。电台的领导倒是关心我们几个新进员工,安排了集体宿舍,条件虽然差了些,但至少是个落脚之地,也不算太糟糕。

      那个宿舍楼下,有个不大的社区公园。平日早上提供给老年人打拳健身,到了晚间,赶上天好时,就会看到一对对年轻的小情侣,手牵手来此散步。那时我常加夜班,所以回家路上总能撞上一两对。每次遇到,我就会头也不抬得立刻跑开。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很特别的男孩。

      第一次遇到他,是一天晚上,他蹲在路边喂猫。看上去略显青涩的模样,干净利落的板寸,一身藏青色的运动服,一双看起来很久的球鞋。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听到他在对一只野猫说话。

      “你饿不饿?我给你找东西吃吧。”他很认真地对着它说,可它却完全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我有些忍俊不禁,很想走上去告诉他,猫,是没法说人话的。

      “你等着哈,我给你买吃的去,千万别走啊。”他噌得站起来,个头至少有一七五,微微有些单薄,但绝不瘦弱。我远远看着,他飞似的扭头往身后一家小区便利店跑,边跑边嘀咕着,“千万别走啊,等我!”

      我实在觉得好笑,好奇心促使下朝那只猫走去。它个头不大,应该是只流浪猫。包里有些回家路上买的零食,里头有包火腿肠。我打开后,剥开一根给它。它本来也没打算理我,可闻到香味儿,就凑了过来。还真是个“势利”的小家伙。我见它放松了警惕,开始亲亲抚摸它的头和背脊,它很是舒服的样子,边舔着香肠边往我手边靠近。最后干脆整个身体蹭到我脚边,趴在了皮鞋上。

      大约半根火腿肠下肚,小家伙就吃饱了。我依然蹲着陪它玩耍,身后突然刮过一阵风,刚才那个男孩再次出现了,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买了不少食物。

      “你……”他有些惊奇地看着我,也看到小家伙将头埋进我的手掌里,脸上露出很是复杂的神情,大概是在羡慕嫉妒恨吧。

      “我刚才喂它吃过火腿肠了,它现在应该不会饿了。”我也没抬头,只是一边摸着小家伙的头,一边轻声说。

      “唉,失策”,他很是失望地说,“早知道刚才就该抱着它去便利店。”

      “怎么,你不愿意我喂它?”我故意乜斜眼睛看向他。

      他似乎有些吓到,脸一下子涨红,身体微微往后倾,努力摆手道:“不是,不是。你喂也挺好。只要它不挨饿就行。”

      “呵呵”,其实我也就是逗他,没想到这小子这么容易就了当真。倒弄得我有些不好意思,说道,“这样吧,我还没吃饭呢。不如你把买的东西给我吃算了。”

      “啊?”他是完全没料到我有这招,措手不及之下想了想,说,“这个不能给你吃。不过我可以请你吃饭。”

      “这么好?”我又坏笑起来。

      就这样,我打破习惯,有生以来第一次,和第一次见面的陌生男人一起去吃饭。

      。。。。。。。。。。。。。。。。。。。。

      自从那次吃饭之后,我和扬就成了朋友,而且可以算是非常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刚从大学毕业来到D市工作,因为是学设计的,所以工作相对好找一些。听他自己讲,在学校成绩不错,老师都很喜欢他,所以大三就派他到很多公司去实习。这次来D市一家著名的广告公司工作,也是大学系主任推荐的。果然有才华的人就是不同,我深表感叹。

      虽然在专业上没得挑,但就个性而言,他完全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这可真让我不敢恭维。我们后来常常见面,一起吃饭,喝咖啡,郊游或是爬山,做运动。反正他不仅闲不住,还特别爱热闹。说实话,要不是看他长得真够帅气,我才懒得去搭理他呢。这话我当面跟他说过,结果他竟然一点也没生气,还眨着眼睛,很自豪地说:“看吧,帅哥就是有优势。”真是服了。

      时间久了,我还真有点喜欢上了他这种对朋友毫无心机的爽朗个性。现在只要在哪里看到阳光男孩这四个字,心里第一时间就会想起他。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我的工作也稳定了许多。虽然大多数时间还是在做跑腿的活儿,但领导已经让我开始学习如何录音,如何编辑广播节目之类的技术活儿。看来我的表现还是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

      “翰云,翰云,翰云!”这是这个星期里第三次接到扬的电话。他每次说话都很激动,好像有特别令人兴奋的事要告诉我。刚开始我多少觉得有些聒噪,可一想起他那张不谙世事的可爱脸庞,就立刻想起他所有讨人喜欢的特质。

      “又怎么啦?”我懒散地问。

      “他——他——”我看他再这么激动下去,就快丧失语言功能了。

      “别急,你慢慢说。”

      “我是说,他明天要回来了!”这次果然是件特别令人兴奋的事,当然只是对他而言的,兴奋的事。

      扬提到的“他”,是个对他来说很特别的人。从我认识扬到现在,几乎每次见面都会听到扬提起这个人,可惜我还没机会见到他。

      我不知道他具体叫什么,每次扬都只称呼他那家伙,只知道他名字里有个陌字。听说陌是个设计天才,可以说全国范围内,但凡学平面设计的人都听过他的名字。他的很多事迹简直像是神话一样流传在这些有着设计之梦的年轻人心中。

      隔行日隔山,幸好我不是学设计的,所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不过从简历来看,他确实是个精英人士。陌很小就显露出了设计方面的天分,后来他的爷爷——一个相当有势力的企业家,将他送去了美国读书。研究生毕业后,国内一家非常有实力的大公司邀请他回来做个项目,那年他才二十五岁。而那时,扬正好也在那家公司里实习。

      。。。。。。。。。。。。。。。。。

      “没想到吧,那家伙突然说明天就回来了!”不管任何情况,扬只要提到他,眼睛就会发光。

      “好啦,好啦,吃你的红烧肉吧。”我坐在对面,轻轻夹起一块红烧肉给他。唉,这孩子怎么像打了鸡血一样呢,真是没救了。

      “我太高兴了。哈哈哈哈!”他竟然还那么肆无忌惮地在餐厅里狂笑。

      我真后悔在接完电话后还答应他出来吃饭。我就该给自己挖个洞,跳进去躲起来,然后上头放块牌子说:过度兴奋的人请勿打扰。

      “那不是挺好吗?你也想念他很久了吧。”

      “恩,也不早点告诉我。昨晚才打电话来说,之前做的项目正好完工,突然又接到国内的一个大项目,临时决定飞回来。”

      “你确定他不是因为也过分想念你,才决定回来的?”我又故意逗起他来。

      “应该不是吧。”他有些底气不足的回答。

      “有什么不会的,他是你喜欢的人,你是他喜欢的人。两人互相想念很正常啊。”

      “哈哈,要是那样就更好了!”

      我很是无语地看着扬灿烂的笑容,心里有种莫名的感觉,说不上来是高兴还是羡慕。

      “喂,喂,别拿出你这副‘晒幸福’的嘴脸来给我看。”我撅起嘴,撇过头去,装出不悦的表情。

      “低调,低调!”他凑过来,将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小声,故作神秘的样子很是可爱。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唉,真是想装生气都不行啊。

      。。。。。。。。。。。。。。。。。。

      扬和陌认识了三年,交往了两年半。扬很自豪地告诉我,一开始是他主动追的人家。不过在国内这个大环境下,同性之间的感情,还不是可以被公开的事情。所以他们的交往一直都处在非常隐蔽的状态下,几乎没人知道。

      “翰云”,有一次,扬很郑重其事地问我,“你会看不起我们吗?”

      我也煞有介事地想了想,回答道:“我除了对您老明目张胆地晒幸福很是不满以外,似乎也就没啥意见了。”

      “哈哈,我就知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一个爱着流浪猫的人,一个用心去爱另一个人的人,一个对朋友完全信任毫无戒备的人,我又怎会想过瞧不起呢。

      只是有时候我也会有些担心,他们的将来要如何走下去。心中除了祝福,似乎也帮不上任何忙。

      。。。。。。。。。。。。。。。。。。。。。

      接下来的一周,扬没有再和我联系,很明显这小子是重色轻友去了,幸好我也习惯了。

      一大清早同事拿来不少报纸。我闲来无事,正欲翻阅,就听到隔壁桌几个女孩正围在一起八卦新闻。

      “喂,你们听说了吗,有个很有名的设计师是个同性恋啊。”一个女孩用她高亢的音调扯着嗓子叫着,生怕偌大的办公室里有人听不到她的声音。

      “我也听说了,好像是被记者拍到了,俩人手牵手的照片。”另一个女孩附和着。

      “真恶心。”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

      我的心突然被揪了一下,有种不祥的预感。打开笔记本,搜寻了一下新闻,果然看到了昨天晚间的那条报道:著名平面设计师某某被怀疑是同性恋。虽然用了怀疑两字,但照片里分明就是手牵手,而那个矮一点个头的人,正是我最熟悉的扬。

      立刻拿起手机找了个借口跑到外面,扬的电话却关机了。也许是害怕有记者跟踪吧,我叹了口气,浑身像是被什么东西抽掉了所有力气。

      三天过去了,我一直没有联络到扬,着实为他担心,心想着实在不行我就去找陌,他应该知道扬在哪里。

      晚上又一次来到那个当初我们一起喂猫的路边,小家伙再也没出现,扬也没有出现。我的心沉得厉害,小腿像是灌了铅,连抬起来都很困难。好不容易走到宿舍门口掏钥匙要开门,却被身后一个声音吓了一跳。

      “翰云”,从过道的黑暗处,走出一个身影,不看也知道,是扬。

      “你这家伙,跑哪儿去了。我急死了!”我没好气地冲到他跟前,直接朝他胸口狠狠打了两拳。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他落寞的表情,完全没了昔日的神采,眼里布满血丝,头发也被抓得格外凌乱。

      “进屋说吧。”我打开那个不到十坪的宿舍。幸好之前一起实习的同事大多都辞职了,台里还没招新人,所以我现在一直都是一个人住。

      “我被开除了。”刚一坐下,他就沮丧地说道。

      “是吗。”我并没感到惊讶,这种事在国内还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大众风气毕竟还是会将这类人看成异类。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倒了杯奶茶,坐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背说:“算了,没事的。这不是你的错。”

      “他要跟我分手。”他低着头,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来。

      这次我有些愕然,问道:“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分?”

      “他说这样对我好。”扬的脸色很难看,虽然看不太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那张脸上一定写尽痛苦二字。

      “那你怎么想?”

      “不知道。我现在什么都没了。”声音带着哭腔,他整个人显得格外无助,我坐在旁边,很想抱住他,劝他别难过。可我做不到,我知道他在克制眼泪,在伪装坚强,就是希望在我面前,不至于被同情。

      “翰云”,他突然抬头,挤了一个很难看的笑容,说道,“你能不能把膝盖借我靠一靠。”

      嗯——我默默点头,他脸朝外地躺下,将头枕在我的膝盖上。我没有说话,僵直着坐在那里,心里却又说不出的苦涩。直到隐约感觉到裤子被什么打湿,我伸出手轻轻抚摸他的头和背,就像那天抚摸那只小猫一样。

      。。。。。。。。。。。。。。。。。。。

      第二天去上班之前给扬留了字条,让他留下住几天。好好睡一觉什么也别想,等风波过去再说。到了台里,竟然被通知去参加紧急会议。出席的人里,不仅有台里的领导还有那个知名的女主播。她当时做的是一档关于名人访谈的节目。不知道台里用了什么法子,竟然说请到了那位目前绯闻缠身的设计师来做专访。

      女主播信心十足的保证一定把专访做到位。而我的任务是去搜集这个设计师的背景资料,替她做功课。

      第二天,终于我见到了陌——穿着一席银灰色风衣的时尚男人。不愧是从国外回来的高材生,不愧是有雄厚背景的富家公子,他站在我们所有人面前时,是那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可我心中有一股无名火,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是扬那天晚上的沮丧和无奈,对比眼前这个男人,我突然发觉,即便他再优秀,再天才,都不如扬那么耀眼。

      采访进行得很不顺利,女主播拼命抛出各种问题,可他冷漠地只以几个字来回答,甚至不愿多说一句完整的话。气氛跌进谷底,一时间整个录音室变成了冰窖。我在导播间也为那女主播捏一把冷汗。直到最后,她无可奈何,只好把之前的绯闻拿出来问。

      “我看了前几天一篇关于您感情方面的报道,不知您对此有何解释?”

      “没有。”他一直就那么坐着,没有换过姿势,甚至都没有变换过表情,一张冰冷得如扑克牌的脸。就是这个人,在扬被解雇的当天提出分手,还说这是为他好。就是这张脸,可以对爱人的现况无动于衷。我握紧拳头,无名火越来越无法控制地在心里燃烧。

      突然陌整个人从座位上弹起来,示意中止录音,一脸生气的表情,很是难看。我那时正在晃神,没太留心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似乎是女主播对他是同性恋这件事说了些很武断的话。

      “我的私人生活不需要你们来操心。”他丢下这句话,径自走出了录音室。

      “那你还爱他吗?”走过走廊大厅的时候,我追上去,站在他背后问。

      他愣住了,回头看了我一眼,眼里还是冷漠,却瞬间闪过一丝错愕。

      “有个朋友曾经告诉我: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爱的,就是这个人,不管他有多少优点或是缺点,也不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我想起扬当年说过的话,“爱情本身没有错,你们并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既然你说你的人生不需要别人来操心,那为什么又要放弃呢?”

      泪不听使唤地流了出来,连自己也有些吓到,不知道是不是一时太激动了。他静静地看着我,没有回答。

      后来他找来一个类似助理的公关人员,和台里的高层沟通了一下,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晚上我回到宿舍,扬特意做了晚餐等我。两人正打算开吃,就听到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陌。

      “是我叫他来的。”扬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嗯,你们也该好好把话说清楚了。”我笑了笑,虽然扬完全不知道今天在台里发生的事,但作为朋友,我还是想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半小时后,他们从外面回来,扬又恢复了昔日的激动神情。跑进屋就抱住我大声嚷嚷:“翰云,我要出国了,我们……我们……”

      陌站在他身后,还是一副冷漠表情,可我看着他的脸时,却隐约察觉到一丝情意,也许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冷酷无情。

      “恭喜你们。”我没有再问原因,只是淡淡的回复,虽然可能我会因为扬的离开而失落一阵子,但终究这是个好的结果。

      “谢谢。”这次是陌回答的。这两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真是难得。

      。。。。。。。。。。。。。。。。。。。。。。

      扬和陌走了之后,我的人生又变回平淡。不知道为什么,台里突然决定让我开始担任某些节目的助理主持。我想,一定是陌那时候说过什么。但不管怎么样,我终于从实习生升格为正式员工,心里还是有些欣慰。

      三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和他们断断续续地保持着联系。奇妙的是,大多数时候都是陌给我发邮件,简单汇报一下他们当下的情况。估计扬是太过沉浸在幸福之中,完全忘了我的存在了。每到这时我都会苦笑一下,无奈摇摇头,心里想着,那天当陌的面流泪真是太丢人了。

      现在我也接受了那档名人访谈,可惜没办法再次采访到陌,不然我倒真想问问他,最后那天他到底和扬说了什么。之前也会收到一些听众来信,其中不乏有人告诉我,他们爱上了同性,却不敢告诉任何人,也不敢公开。这周的点歌,我特地选了陌送来的这首《命硬》,

      然后写了一段编者按:

      爱情这东西本就没有对错,只要认真付出认真对待就好。当你真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爱的是这个人,不管他有多少缺点,不管他是谁,更不用管他是男人还是女人。真正爱了,就不要轻言放弃,就算全世界都在反对,也要争口气坚持下去。珍惜你可以爱一个人的机会,更要珍惜那个深爱着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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