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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Tom,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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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追了上去,在看到程觥的眉头略皱了一下的时候,迟疑了下,但还是跟了上去。
程觥对这人实在无奈,但想来对方也只是碰洒了东西要来道歉罢了,他没有生气的理由。更何况,他知道自己不爽并不是因为他,于是也就任由他去了。
程觥走到古宥和颜渊面前的时候,两人都有些诧异的看着他。程觥本想简单解释一下,Tom却在这个时候跑出来和两人打招呼,自来熟地自我介绍着就坐在了那四人座多出来的那个位置上。
“我是Tom,是……”Tom这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并不知道程觥的名字,于是转过头去看着已经恢复一脸平和表情的程觥,问道,“对了你叫什么?”
程觥回答,“程觥,你可以叫我Con。”
Tom受宠若惊,但还是立刻绽开耀眼的笑容,“我是Tom。”说罢转过头来对面面相觑的颜古二人大大咧咧一笑,“我们是朋友哦!”
这种让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话,他就那么自然地脱口而出,且引以为豪。
程觥觉得自己和Tom的缘分真是奇妙,第三次的相见却是他们自己创造的机会。
程觥选了一门课,但至今没有买到Textbook,因为那课快要开课了,于是程觥便到处去寻找Textbook的信息。在校园网上找到了这个Textbook的信息的时候,看了下价钱,还算比较划算,于是程觥便打了电话过去。
对方说话很爽快,程觥觉得那声音十分耳熟,但因为当时一心只想着Textbook便没在意,两人在电话里约定了见面时间和地点,程觥穿上外套便出门了。
到达约定的地点的时候,程觥以为自己看错了。但是,对方手里确实拿着他想要的那本Textbook,于是便走了过去,面带微笑。
他很自然地打了个招呼,带着温和儒雅的微笑。
对方看见的时候,如他所料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然后惊讶道,“Con?!”
程觥笑着点点头,想来自己也没什么事儿,于是便主动邀请,“我还没吃晚饭,如果你也没吃,可以一起来。”程觥主动邀请人是一件很罕见的事情,他觉得自己这次的邀请还不错,至少相当于他自己而言,这已经是非常棒的邀请了。
之后,程觥被Tom缠上了,要电话要MSN要个人主页,只要是程觥的东西,他就都要了过去。程觥本不想给他,但是这人竟然就缠着他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碧色的眸子闪着比太阳还要耀眼的光芒跟他说话,他本想无视,但或许那眸子实在太亮,也就答应了下来。
Tom常常在程觥耳边啰嗦。
Con,你主修商科么?我也是!
什么?你选的是Jason教授的课啊,听说他很严厉,我选的是Harry教授的,我去问问能不能转班哦!
没过几天程觥就在Jason的课上遇见了Tom,还是一样挂着耀眼的笑容,却一点都不天真,浑身上下散发着阳光气息,让人无法拒绝。
Tom理所当然的坐在了程觥身边,程觥没在意,只是上课的时候,一句话也没跟他说。
程觥很受老师和同学的欢迎,除了Tom以外,大多数学生也都喜欢坐在他周围。
这个男生,黑发黑眼黄皮肤,长得十分儒雅,平时脸上鲜有笑容,但却意外的是个十分温和的人。同学若有不会不懂,都去问他,这人耐心极好,你便是要他讲个十遍八遍他都很少露出厌倦表情。他吐字清晰,英文发音标准,词汇量丰富,讲东西的时候思维清晰,很快就能把知识点讲懂,比起某些教授来,程觥确实更受欢迎。
也有几个教授十分中意他,才入校几个月便被几个老师询问有没有意向去做TA,程觥自然是答应了。
这些,都是Tom和程觥接触了一个多星期而得出来的结论。
他对这个男人十分感兴趣。
再后来,程觥与Tom就真的成了朋友。程觥不明白Tom为什么有事儿没事儿总喜欢叫上他,虽然忙碌,但不可否认的,与Tom接触越深程觥便越欣赏这个看似大大咧咧的男孩。况且对方是本地人,在波士顿这边的人脉无比宽广,与他交流便能与更多人交流,同时扩大自己的人脉范围。程觥从不否认,这是他与Tom交好的原因之一,但也只是两人最开始接触的那段日子的目的之一。
但是日子过得久了,有些友情以外的东西就从Tom的心中慢慢滋长出来,然后抽枝、发芽,缓缓成长,直到有一天,成长到了他热烈的感情再也无法避过程觥那双冷静睿智的墨色眸子。
那天程觥过来问他,“Tom,我希望是我自作多情了,但是,你是不是对我有除了朋友以外的想法。”
Tom怔然,有,当然有,这么优秀的程觥,这么优秀的男人,本就是有能力吸引所有人的眼球,不论男女。他也没能例外。四年了,他依旧看不出程觥那双精明的眸子下隐藏的到底是怎样的表情,但他知道,程觥是个中国人,中国人在这方面的接受能力……本就不是那么强,他不认为程觥真的与他在一起,但他依旧期待。他点点头,既然这感情都到了能让对方明显感觉到的地步,再否认也是无济于事了吧。
程觥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说,“Tom,我当你是好友,但不可能成为恋人,永远不可能。”别的事情或许程觥不敢说永远,但是,这件事,他知道并笃信着。Tom不是他的类型,更何况,那时候的程觥也偏执的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对男人产生友情以外的感情。但他并不排斥同性恋,他的朋友里面就有Homo,他们依然是很要好的朋友。
那天,程觥看着Tom缓缓暗下去的眼神,心中有一抹无法言喻的疼痛,似乎,就是那时候,那眼中的可以媲美太阳的光芒,渐渐消失了。程觥为之感到惋惜。碧蓝色的眸子一如往昔的似大海般深邃,但却少了阳光的照耀,少了许多东西。程觥的心,被揪痛。
现在想来,程觥对Tom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感情的,除了友情以外的感情。只是,那个时候的他,沉迷于梦想,沉迷于对成功的渴望,沉迷于出人头地,所以,就算天生对感情很敏感的他感觉到了被注视被关怀并被爱着,也不会去接受。那之后,程觥不但绝了Tom对他的感情,也生生掐死了他对Tom的那丝若有似无的感情幼苗。
Tom,真的是个好男人……
那时候程觥和Tom已经都是哈佛的研究生了,因为他们都只用了三年便修满了大学的学分并以A+的成绩毕业,而后顺利被录取成为哈佛的研究生。
本来这应该是故事的结尾,但是由于Tom是个对感情执着异常的人,所以,故事进入了另一个开端。
那天程觥拒绝了Tom之后,Tom便一直看着自己的鞋,久久没曾抬头,久到他的脖子已经麻木,久到连程觥都已经离开。
之后,程觥收到了一封来自Tom的短信,他说,Con,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就算你认为我是个变态,是个神经病,也没关系,你不能阻止我爱你。
程觥看这条信息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那双虽然明亮依旧但却还是阴霾了的碧色眸子,心疼,但还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对方。
——Tom,我并不觉得你是变态或神经,只是,你何必坚守着这一份没有结果的爱情。
Tom没再回短信。
再之后,程觥和Tom还是总混在一起,有时候一起上课,一起做Research,一起去Lab或者一起吃饭之类,但是,他们彼此都默契地没再提及感情的事情。
直到有一天,程觥对Tom说了他对未来的憧憬,他的计划,他的壮志豪情。
Tom乐于倾听,并且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一个很好的workmate,他能提出好建议,程觥非常喜欢他这点,这个人的头脑不比他笨,这个人的想法也不比他差。
他们曾经一起打工,在各个公司,于百忙之中。他们知识掌握的牢固,实践起来更是超人一等。在某些公司做实习员工的时候,甚至超过了那些公司本职,多少老板想要挽留他们,但是程觥不会停留,Tom的决定,是跟随程觥。
Tom是对的,今天的程觥功成名就,他不会有什么可以后悔的。
程觥永远记得那一天,他和Tom说了自己的想法的时候,Tom的双眼绽放出了怎样的令人心悸的光彩,仿佛世界都为之失色。但是程觥却知道,他不能为之沉沦。
也是那一天,他同时对Tom说,我不值得你这样,你该有更好的对象。
Tom眸子中的光彩瞬间失色,他冷静异常,似乎是程觥多年来无数次的拒绝让他养成了不再悲伤的习惯,他只是勾勾薄薄的却比任何人都性感的唇瓣,邪笑着问他,这世界上,还能有人比你更好么?
程觥讶然,自他将感情问题提出之后,日月依旧如梭,三年过去,眼看他们都是博士了。但为什么这个人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拒绝,无数次的悲伤之后眸子中还能亮起那么一小簇的光芒,然后愈来愈盛,而感情,成正比的,越来越深。
到如今,程觥已经无法从那双明亮的眸子里看出他对他的感情到底有多少,因为太深太沉,太久远了,甚至,无法分辨,甚至连程觥自己都有了被这样深刻的眼睛所注视的习惯。
但终究,他不会答应。他是个自私的人,于成功和未来的计较比感情来得更深更重,他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而停留,也不会让一个男人挡住了他前进的脚步。
直到他真正成功。
Tom吻住程觥,猝不及防地,似乎要用尽身体里的所有力气表达自己内心那强烈渴望的心情一般的,深情、不遗余力地一个吻。
火热。当然火热,程觥从没感受过任何人的舌头可以这么滚烫,他想拒绝,但却不忍心再去推开他,但他也不主动,任凭Tom灵活异常的舌头在他口腔内侵略游弋,一寸寸地掠夺他口腔内的津液。
这样的吻不知持续了多久,程觥被吻得有些熏熏然,但头脑却依旧发射着不可以迎接的讯号。
最后一丝理智让程觥不得不奋起反攻,他想,或许这样会有作用。他一只手扶住Tom的脑袋,压紧后开始用力吮吸Tom同样火热的口腔。良久,他将Tom推向一旁,冷漠地看着他,完全没有两人方才接过吻的神态,“你要是只想要个接吻的人,有人比我更合适。”说罢,程觥冷冷离开,只留Tom留在原地,苦笑着看着程觥离去的决绝背影,而后抬起手抹去嘴角被咬出的鲜血,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