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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霉绿色头发的刺客 ...

  •   刺客张三牵着长毛狗,刚一走近黑色的磁门,就立刻“啪”地一声,以一只青蛙的姿势被吸了上去,紧紧贴在了门上。
      往常遇到这种情况,周围的侍卫们早就冲上去,用竹矛竹戈扎成肉酱了。今天这里一片静悄悄,所有的矛和戈刺到一半,都停在了半空,因为有个人发出了一阵大笑。
      刺客左脸贴在磁门上,只好努力转动右眼珠向笑声处看去。大殿空旷的正阶上站着一个人,穿着比戏佣还五彩斑斓的衫裙,正“咯咯哈哈”笑得前俯后仰。
      所有的侍卫都放下兵器,跪了下来,于是刺客得知,这个大笑的人,就是他要刺杀的秦始皇本人了。嬴政(鉴于连古代的很多文献都称他为嬴政,钻石在这里也沿用习惯)前俯后仰,直笑得冠冕上的垂珠阵阵乱抖。自从他的偶像韩非被李斯毒死在牢里以后,他好久都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从刺客张三尚且自由的一只右眼看去,嬴政是一个戴着垂珠帘冠冕的大胖子,不过看上去,最多的肉都集中在肚子上。他身上穿的衣服呈现出不规则几何图形,这里多了一角,那里缺了一块,简直称得上是奇装异服。不过正由于这种不对称,我们可以看见他穿的衣裳由内而外依次为淡黄色,淡红色,明黄色,朱红色,深紫色,深褐色和黑色。
      (关于嬴政的衣服颜色问题,有人说那时的服装颜色限于染色技术,只有黑色、深灰和深褐色等几种,这完全是无稽之谈。那时的工业技术发展水平,远在我们想象之上。现在有些什么颜色,在那时基本上都已经全了。只不过那时流行深色,比如黑色、朱红、深紫等,这完全是为了防脏,因为秦国的时候,大家都不经常洗澡和洗衣服。谁要是对此有异议,就请参见青铜剑的化学镀铬技术,要不是挖出了实物,谁也不能想象那时就有了这样的防锈工艺。)
      一阵风吹过,吹得嬴政华丽的裙摆一阵摇动,露出了裙摆下一双穿着翘头履的脚。这双脚和他的大肚子一比,就像是一双三寸金莲。
      刺客心想难得他能以这么小的脚支撑住这么庞大的身躯,也不禁大笑了起来。
      嬴政停下笑,诧异地看着他,但是侍卫们都气愤了,七手八脚把刺客从磁门上撬了下来,叉到嬴政面前。在忙乱中,刺客头上的黑头巾掉了下来,露出了一头霉绿色的头发。
      刺客发髻已经散开,霉绿色的头发随风飘动(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霉绿色完全是用草汁染出来的,所以说其实染发技术在2000年前就已经有了,虽然不太成熟,一洗就掉,但好在环保安全),嬴政歪着头,向他打量了半天,说:“你不要以为长着绿色头发就很与众不同了,朕的骊山工地上就有一个蓝眼睛黄头发的,也不过是个监工。”
      不过其实嬴政心里很高兴,因为他就喜欢别出心裁,与众不同。上次荆轲来行刺的时候,非常有创意地把凶器藏在卷轴里,令嬴政惊喜地忘乎所以,差点中刀,后来他绕着柱子跑了好几圈,看到大臣们惶急的眼神才终于痛下决心拔出剑来解决了荆轲的。
      现在嬴政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马上猜测:“你一定是诸侯国的人,来报灭国之仇?”
      出乎他的意料,刺客竟然说:“统一有什么不好的?以前也老是打来打去,一样要死很多人。再说了,现在就算是侵略,是灭国,几十年以后,各诸侯国的血脉混在一起,只知道自己是大秦的后代,谁还会想着以前是侵略是灭国?”
      这个前卫的观点甚得嬴政的欢心,他点点头,又说:“你是借献狗来行刺的,你的狗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本事?”
      刺客自信地一笑:“我可以马上展示给您看。”说罢一扭头,想召唤长毛狗。
      不幸的是,刚才戈矛乱上的阵势已经把可怜的长毛狗活活吓死了。现在他直直地躺在地上,惊恐的眼睛还大大的瞪着。
      狗既然死了,话题只好重新回到刺杀上。
      嬴政一拍大腿:“朕猜到了!你一定是为了修长城的事来行刺朕的!”
      但是刺客这次又摇头:“修长城也有道理,毕竟是为了保卫国家。”
      这下嬴政猜不出了,刺客也不肯主动坦白,两个人僵持了半天。最后刺客眼珠一转,说他要一个和嬴政公平决斗的机会,才肯告诉嬴政他刺杀的目的。
      嬴政还犹豫未决,闻讯赶来的郎中令已经为这番讨价还价生气了,始皇陛下是有尊严的人,怎么可以和一个不体面的杀手公平决斗呢(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红与黑》里的于连)?他作为始皇陛下的服务人员愿意替始皇陛下与刺客决斗。其实他心里还是不太愿意,因为他当然觉得无论如何他的尊严要远远高于刺客。
      “不和您决斗,您就把我扔到牢里去好了,总之我是不会说的。”刺客撇嘴说。反正行刺失败了,他也没打算活。
      听到“牢”这个字,嬴政一下子想起了韩非。
      那次他下令把韩非关进大牢不久就后悔了,偶像是要放在供桌上拜着的,怎么可以下放到污秽不堪的牢房里去折磨呢?为表诚意,秦王政破例亲自急冲冲地大步奔向大牢,但是漂亮的裙子限制了他的脚步幅度,等他一路绊着走到大牢,想给偶像一个惊喜时,小非非嘴角的毒血已经在地上拼出了一个“freedom”。
      谁干的?谁干的?嬴政当时就暴跳不已。但当他知道是李斯时,反而平静了下来。在头上的珠帘撞到第58响的时候(他气得浑身发抖),他就已经镇定下来,神色如常地走出了大牢。
      大牢不是个好地方,让朕想起韩非,嬴政有些怅然地对刺客说。可惜刺客表示不太清楚韩非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我倒可以替他回答。
      如果要问我谁是写得最好的中华作家,我一定会回答:现在是网络深处某个不知名的写手(由于该写手的低调,钻石也愿意替她持续这种低调从而不报出她的名字),20年前是王小波(这篇文章就是在向他模仿),500年前是徐渭,1000年前是苏轼,1500年前是曹植,2000年前么,就是这位结巴的韩非子了。文章这么漂亮,说起话来,却是结巴,可见天才必定是有缺陷的,样样完美的,必定是Gay, 样样完美又不是Gay的, 必然早夭。

      ……停顿三分钟,因为钻石忙着把自己归类……

      “带他进殿。”嬴政做出了决定。他右脚一撑,忽然转身滑走了,看得刺客张三合不拢嘴。
      原来韩非事件过后,他就命令巧匠在他的翘头履下面装了两个滑轮,从此变成滚轴翘头履,可以非常方便迅速地滑来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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