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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架过弯,人的头在后
入冬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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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后的第一场大活,是从建筑工地下来的。
四十七岁的架子工老宋,上午还站在二十六楼的架子上绑钢筋,中午从架子上摔了下来。人送到急诊的时候已经不行了,下午走完流程,四点多,电话打到我们那儿。
电话是老周接的。他听完,把电话搁下,对我说:「去,接人。」然后又补了一句,「先把告示挂出去。」
告示,就是挂在告别室门口那一块小木牌,写着「使用中」。太平间的规矩,只要有遗体在告别室,牌子就挂出去,好让后来的人不用白等。我们这儿地方小,一天只有一间告别室,来的人多了,就得排队。
我挂牌子的时候,老周在后面说:「这一家,人多。」
「多到什么程度?」
「比你想的多。」他说。
他说对了。老宋是下午六点半到的「下面」,人是用工地那种蓝色的简易担架抬进来的——不是医院的推车,是那种窄窄的、绑着绳子的旧担架。抬的人有八个,都是工友,个个一身灰浆,进了门不知道该站哪儿,就在走廊里站成一排,像一支打了败仗还没散伙的队伍。
这还只是先头部队。
七点不到,太平间外面的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是一群人的。我出去一看,从楼梯口一直排到走廊尽头,男女老少,全来了。有抱孩子的,有搀老人的,有穿棉睡衣的,还有两个穿着同款棉袄的老太太,一看就是亲姐妹。
我后来数了数,连工友带亲戚,一共十七个人。
十七个人,挤在告别室外面,谁也不说话,谁也不肯走。告别室一次只让进四个,这是规矩,我在门口站着,一句一句地劝,请他们排队,一个一个来。
他们排了。队伍安安静静地排着,从告别室门口,一直排到走廊拐角。没有人插队,没有人大声说话,连孩子都不哭——有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手里攥着一辆红色的小汽车,大概是他爷爷给他的,他一直低着头,用手指在那辆车的车轮上转来转去。
轮到第四个人的时候,拐角那边忽然吵起来了。
是老宋的儿子和工头。
工头是从工地直接过来的,穿着一件崭新的黑色羽绒服,手里捏着一个信封,一直在往老宋儿子手里塞。老宋的儿子不要,两个人推来推去,声音都压着,可是走廊里太静了,什么都听得见。
「你拿着!」工头的声音有点急,「这是规矩,工地上出的事,工地上有交代!」
「我不要你的交代!」老宋的儿子,三十来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工装,「我爸给你干了十八年架子工!我不要你的钱!我要我爸!」
最后一句是把嗓子喊出来的。喊完,他自己先愣住了,站在原地,看着手里那个信封,像不认识那是什么东西。
走廊里那支队伍,安安静静地看着他们,没有一个人说话。
告别的队伍还很长。天彻底黑了,太平间外面的走廊,只有顶上一盏灯亮着,照得每个人的脸都是半明半暗的。我看见队伍里有几个工友,站在最外圈,脚上还是那双沾满灰浆的靴子,手里攥着安全帽,帽檐冲下。
告别室这一晚上,进进出出,一共走了十七个人。
最后出来的是老宋的妻子。
她进去的时候我没注意,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是被她的两个女儿搀出来的,其实不是搀,是架着,两条腿已经软了,可她还在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跟屋子里面说:「老宋,我先回去了啊,你等我,你别怕黑。」
她走到门口,回过头,又对着里面,像对着一个躺在床上的人说话:「晚上我把你爱吃的腊肉带上。你那边冷,你多穿点。」
我站在告示牌旁边,看着她被人搀下楼梯,忽然想起来,她还不知道她男人现在躺在冷柜里。她一直当他是躺在床上的。告别室那几张凳子,她可能真的当成他们家的床头了。
人都走完了,走廊空了。老周从里面出来,手里拿着登记簿,让我记今天的流水。
我记的时候,笔尖顿了一下。我不知道「家属十七人」这四个字怎么写才对。要是按规矩写,就是:家属及工友十七人,先后入告别室,无异见。
可我知道不是这么回事。这十七个人里,有十二个是从二十六楼直接下来的,八个小时前他们还和死者一起站在钢筋架上。这不是「无异见」,这是——我把笔搁下了,一时想不出该用什么词。
老周在旁边看着,没催我。过了一会儿,他说:「写吧,照规矩写。」
我照写了。写完,他拿过去看了一眼,签了字,把簿子合上。然后他忽然说:「担架过弯,人的头在后。这一条,你今天看见了吗?」
我愣了一下。这是白天接老宋的时候,他做的一个动作,当时我没留意——那个蓝色的简易担架过走廊拐角的时候,他自己站在拐角的那个位置,伸出手,扶住了担架的前端,让担架慢下来。担架上的老宋,头是朝后的,过弯的时候,老周的整条手臂,几乎是把那个人的头,整个兜住了。
「看见了。」我说。
「为什么头在后?」
「怕磕着。」
「不止。」老周说,「是因为活着的人,过弯的时候,也总是要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人死了,不回头了,我们替他回。」
他说完,拿起挂在墙上的老棉袄,往外走,走了两步,忽然回头问我:「小陈,你当护工五年,在急诊科,见过几个走掉的?」
「记不清了。」我说。
「一个一个跟我说说,」老周站在门口,很认真地看着我,「能记住几个,说几个。」
我站在那儿,脑子里过了一遍。五年,我抬过的担架上百回,从抢救室往太平间送的,也总有四五十个。 faces 一张一张地过。有的记得,有的真的想不起来了。我最后说:「记得三四个吧。」
「三个,四个,都行。」老周把棉袄的扣子系上,「记住几个,几个就是债。」
「什么债?」
「你忘不掉的债。」他说,「人这一辈子,谁也不欠谁的,就欠这些记不清名字的。你今天记三个,将来哪天你自己的事来了,你就是拿这三个当本钱,慢慢还。」
他没头没尾地说完这一段,推门出去了。
我站在工作间里,那本登记簿还摊在桌上,页脚是我自己的名字。外面,走廊尽头的那扇窗,是黑的。窗户玻璃上映着屋里的灯,也映着我自己的脸。
我忽然想起五年前,也是在急诊科,也是这样一个冬天的晚上。
那天夜里,急诊科送来一个中学生,十七岁,晚自习上到一半,心梗,就这么没了。我在抢救室外,抱着一摞刚发下来的物理竞赛卷子,那是我给自己报的名,我这辈子第一次报名,想试试自己到底能走多远。卷子我还记得,第一题是力学,我到现在都记得那道题的图——一个小球,从斜面上滚下来。
我抱着一摞卷子,站在走廊里,看着那扇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听见里面喊肾上腺素,喊肾上腺素,然后喊得一次比一次轻,最后那个声音就停了。
后来,我抱着一摞卷子,一个人坐在走廊尽头那张长椅上。那张椅子的第三根木条是松的,我一坐上去,它就咯吱响了一声。
就那一下,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明白得很清楚,像一道我做了五年的题,忽然有了答案:
我这个人,不管干什么,都注定要留在这一行了。
不是因为我救得回来什么,是因为我忘不掉。
那些忘不掉的名字,一笔一笔,全都是我的债。老周今天问的那三四个,我跟你说实话——不止三四个。
是四十七个。
五个年头的每一天夜里,我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