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前引 ...
-
北宋庆历年间,开封府。表面繁华,底下暗流涌动。朝堂上庆历新政刚失败,范仲淹被贬。地方上豪强横行,刑狱冤案频发。提刑司掌一路刑狱,权力很大,但也得罪很多人。
案情:
开封府城东,一户姓张的人家娶亲。新娘是从潭州来的,姓柳。洞房第二天早上,新郎醒来发现新娘不见了。床上只有一摊血,和一只断手。断手上戴着新娘的玉镯。
张家人报官。开封府提刑官沈怀舟带着仵作“宋青”到了现场。宋青验了那只断手,发现断口不整齐,不是刀砍的,是被人硬生生撕下来的。血不是人血——她凑近闻了一下,是鸡血。
她又在床下发现了一块帕子,帕子上绣着一个“柳”字。但绣法跟新娘的嫁妆上的绣法不一样。嫁妆上的“柳”字是湘绣,帕子上的“柳”字是汴绣。
沈怀舟站在床边,看着宋青验尸。她蹲在地上,一只断手、一块帕子,翻来覆去看了小半个时辰。她站起来的时候,把断手和帕子分别包好,递给他。
“这只手不是新娘的。”她说,“新娘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