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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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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旧书
旧书是时间的骸骨。
我这样说,并无半分不敬的意思。恰恰相反,在我所能想到的一切譬喻里,唯有“骸骨”这个词,才能准确地传达出一本旧书所拥有的那种沉默的、坚硬的、超越了皮肉之躯而直抵本质的力量。骸骨是生命最后的证词——皮肉可以腐烂,毛发可以化灰,唯有骨骼,能够在泥土里沉睡千年,然后在某一个考古学家的手铲下重见天日,用它的形状、它的密度、它的裂纹,向世人证明一个早已灭绝的物种曾经怎样在地球上奔跑、捕猎、繁衍、死亡。旧书也是如此。那些发黄的纸页是它的骨骼,那些褪色的墨迹是刻在骨骼上的铭文,那些虫蛀的孔洞、水渍的晕痕、折角的褶皱,都是时间在它身上留下的咬痕。它曾经是活的——曾经被一双双手翻阅过,被一双双眼睛注视过,被一颗颗心灵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刻深深地、无望地打动过。如今它死了,或者说,它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像一只蝴蝶被压在琥珀里,翅膀上的花纹还保持着飞翔的姿态,可飞翔本身已经成为了永恒。
我拥有这样一批“骸骨”。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的是从旧书摊上淘来的,有的来自图书馆淘汰下来的旧书堆,有的是从老宅阁楼的藤编书箱里翻出来的,还有的是朋友搬家时嫌重、一股脑儿塞给我的。它们没有统一的规格,没有统一的品相,没有统一的年代。有清末的石印本,用的是连史纸,纸白如玉,字黑如漆,墨色饱满得像刚从印刷机上取下来,凑近了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油墨香——那是松烟墨混着桐油的味道,经过一百年的挥发和氧化之后,从浓烈变得幽微,从刺鼻变得沉静,像是一位脾气暴烈的老人终于被岁月磨去了棱角,只剩下一点若有若无的、需要仔细分辨才能捕捉到的余韵。有民国的铅印平装书,封面是那个时代特有的装帧风格——手写体的书名,配一幅极简的木刻插图,鲁迅设计的那些封面就是典型的例子,黑与白的对比,粗犷的线条,带着一种从德国表现主义那里借来的锐利和冷峻。这种书的纸张通常不太好,用的是进口的新闻纸,含酸量高,放了几十年之后就会发黄、变脆,翻的时候必须十二分地小心,稍一用力,纸页就会从装订线处齐齐断开,像一片枯叶被风从枝头拽下来,发出一声极轻极细的呻吟。还有极少的几册线装书,用的是手工宣纸,筒子页,纸捻装订,青布函套。这种书最耐老——宣纸的寿命比机制纸长得多,只要不被虫蛀、不遭水淹,放上几百年不成问题。我有一册光绪年间刻印的《陶渊明集》,纸页已经泛黄了,不是那种刺眼的枯黄,而是一种温润的、含蓄的象牙黄,像陈年普洱泡到恰到好处时的那种颜色。翻开来,纸页之间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那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像是一阵穿堂风翻动了桌上的稿纸。
每一本旧书都有它自己的气味。这不只是“书香”两个字可以概括的。新书的气味是单纯的——油墨的味道、胶水的味道、纸张被机器碾压时残留的工业气息,尖锐而直白,像是一个还没有学会掩饰自己的年轻人,把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旧书的气味则复杂得多——它的纸张在几十年的氧化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化合物,那是木质素分解之后释放出的香草醛和苯甲醛的混合物,带着一种类似于香草、杏仁和干花的甜香;它的墨迹在时间的浸泡下慢慢挥发着残留的溶剂,那是松烟、桐油和动物胶分解之后的幽灵,带着一种接近于焚香、却又比焚香更淡、更远的幽微气息;它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老宅的阁楼、潮湿的地下室、临街的书店、抽烟斗的老人的床头——也都把自己的味道留在了它的纸页之间:灰尘的味道,霉斑的味道,烟草的味道,樟脑的味道,还有那些它曾经的读者在翻阅它时从指尖渗出的汗液和油脂的味道。所有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经过几十年的发酵、醇化、沉淀,最终成为了一种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这本旧书的体香。我把一本旧书贴在脸上,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气。那气息从鼻腔灌入,在肺叶里打了个旋,然后顺着血管涌向四肢百骸。就在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这本书的一生——它从印刷厂的装订车间里诞生,被运到书店,摆上货架,被一个年轻的学生用省下来的饭钱买走;它在他的书架上站了几十年,看着他从学生变成先生,从青年变成老年;他死后,他的子女把他的藏书论斤卖给了收废品的,它被扔在脏兮兮的编织袋里,和旧报纸、旧杂志、旧纸箱挤在一起,颠簸了不知多少里路,最后被旧书摊的老板挑了出来,擦干净封面,摆在摊子最显眼的位置上,等着我来把它领回家。
这就是旧书的旅程。它不是一本书的旅程,而是一个人的旅程——它从一个人的手中流到另一个人的手中,从一代人的书房流到另一代人的书房,从一个时代的记忆流到另一个时代的记忆。每一次流转都是一次告别,也是一次重逢。告别的是旧主人,重逢的是新读者。在这个过程中,书没有变——字还是那些字,句子还是那些句子——可读它的人变了,读它的时代变了,读它的心境变了,所以书的意义也变了。一本旧书,在它诞生的时候,也许只是一本畅销的通俗小说,被同时代的人当作消遣,读完了就丢在一旁,没有人把它当一回事。可一百年之后,当所有同时代的通俗小说都化为了纸浆,只有它硕果仅存地躺在某个旧书摊的角落里,它就变成了一部珍贵的社会史文献——它的情节、它的人物、它的语言、它的价值观,都成了学者们研究那个时代的珍贵样本。它用它的幸存完成了从“读物”到“文物”的蜕变。
我常常在旧书里发现前主人留下的痕迹。一道铅笔画的线,标记着某个让他心动的句子;一个折角,那是他读到某一段时停了下来,也许是被什么事打断了,也许是舍不得一口气读完,故意折个角,留待明日;一处被水打湿的痕迹,边缘泛黄,形状像一片模糊的地图,那大概是某个下雨天他抱着书跑回家时留下的——雨水透过书包渗进书页里,他心疼地把书摊开晾在窗台上,可水渍还是留了下来。最让我心动的,是一行写在扉页上的钢笔字——“购于民国三十七年春,时客金陵。”民国三十七年,那是一九四八年。金陵是南京。那一年,淮海战役还没有开始,南京还是民国的首都,紫金山上的梧桐还没有被砍掉,秦淮河里的画舫还在夜夜笙歌。那个买书的人,也许是某所大学的学生,也许是某家报馆的编辑,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爱读书的小市民,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里,用口袋里仅剩的一点钱,买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在扉页上写下这几个字,然后夹在腋下,走回了他在南京的某个临时的家。他不知道一年之后会发生什么,不知道这本金陵购得的书会跟着他漂洋过海、离乡背井,不知道几十年后它会出现在一个南方小镇的旧书摊上,被一个他从未谋面的后人翻开,读到这行褪色的钢笔字,然后站在这行字面前,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旧书最动人的地方——它不只是书,它是一座跨越时间的桥梁。你翻开一本旧书,看到的不是冷冰冰的铅字,而是一个曾经活过的人的灵魂,他用他的笔迹、他的折痕、他的水渍、他的批注,在书页之间留下了自己存在过的证据。他也许已经死了几十年,可他的灵魂还活在这些痕迹里,等着下一个翻开这本书的人来唤醒。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那些旧书从书架上取下来,一本一本地翻开,读那些前主人留下的批注。有的批注写得很认真,蝇头小楷,工工整整,引经据典,像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有的批注则很随意,铅笔字,歪歪扭扭的,只是简单的一句“妙极”或者“不通”,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率真。有的批注甚至不是文字,只是一些奇怪的符号——惊叹号,问号,三角号,还有我完全看不懂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含义的神秘标记。我像一个窃听者,通过这些痕迹,偷听着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前的人的心声。那个在扉页上写下“购于金陵”的人,他读到哪一页的时候笑了?读到哪一页的时候哭了?读到哪一页的时候想起了自己的家乡、自己的母亲、自己年少时的恋人?我永远不会知道答案。可我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藏在这本书的纸页之间,藏在那些褪色的墨迹里,藏在那些模糊的水渍里,藏在那些被反复翻阅之后变得格外柔软的纸角里。只是它们不肯说。它们是沉默的,像所有的旧物一样沉默。
旧书还有一种奇妙的时间感。一本新书,你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时间是一维的、线性的、不可逆的,像是坐在一列火车上,从起点开到终点,窗外的风景依次出现又依次消失,不能倒车,不能跳站,不能在半路停下来。可一本旧书不同——它的纸页上叠加了不同的时间层。铅字是第一个时间层,那是作者写下的、一百年前的时间。批注是第二个时间层,那是前主人在某一个具体的午后或深夜里留下的痕迹。折角是第三个时间层,水渍是第四个时间层,虫蛀是第五个时间层,书脊上粘着的一根干枯的发丝是第六个时间层。当你翻开一本旧书的时候,你面对的是一幅由时间层层堆叠起来的画卷,每一层都有它自己的故事。而读一本旧书,就像是展开一张由许多双手接力绘制的藏宝图——作者画下底稿,每一个读者都在上面留下自己的记号,然后把它传给下一个人。你拿起它时,不是一个人在阅读,而是与所有曾经拥有过这本书的人一起阅读,是在与他们进行一场跨越时间的接力。
书的命运有时与人何其相似。有些书,刚出版时洛阳纸贵,人人争相购买,书架以陈列它为荣,可几年之后,风潮过去,它便被遗落在角落里吃灰;有些书,生不逢时,刚问世时备受冷遇,无人问津,可几十年后,被有识之士重新发现,奉为经典。有些书,遭遇兵燹,被投入火海,与它所栖身的藏书楼一同化为灰烬——天一阁的劫难、绛云楼的烈焰,多少孤本善本就在火光中永逝了;有些书,侥幸存留,却在辗转中流离失所,被书贾肆意拆散,被蠹虫啃噬殆尽,被潮气浸透霉变,最终只剩残页数片。可就是这残页,就是这幸存者,见证了所有的繁华与毁灭,依然倔强地留存着文字,留存着思想,留存着那些早已化作尘土的著书人倾尽一生心血凝成的几行墨字。
我把书重新插回书架,站在那一排排旧书前环视这间书房。檀木匣子在书桌一角,残砚在窗台上,碎瓷在匣子里,铜镜在樟木箱底。它们安安静静地,不吵不闹,不争不抢,各自守着自己那份沉甸甸的沉默。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离开,我收集的这些旧书也会再度流散,被装进编织袋里,论斤卖掉,被另一个爱书的人从旧书摊上捡回来,擦干净,放在他的书架上,成为他的旧物。他会发现我留下的折角、我用铅笔画的线、我在扉页上用极淡的铅笔写下的一行小字。他会想知道我是谁。他不会知道。可他会知道——曾经有一个人,和他一样,爱过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