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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到底是再见太难,还是再见太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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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校门往左拐,那条老巷还是当年的样子,青石板的路面被踩得发亮,墙根底下还堆着半摞废弃的红砖,连巷口卖炸串的推车,都还停在十年前一模一样的位置。
油锅里的滋啦声隔着半条街就飘过来,香得人鼻子发酸。
林晚站在推车跟前,指尖轻轻点在玻璃柜上,一个一个数过去:“要两串里脊,三串年糕,还有那个,你当年总抢着吃的烤肠,要刷满甜酱,不要辣。”
老板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手里的铁签子翻得飞快:“还是老样子?”
我刚要应声,林晚已经先笑出了声,点了点头:“对,老样子。”
我站在她身边,突然就想起高二的傍晚,我们俩总一前一后蹭到这里,我攥着兜里皱巴巴的零花钱,每次都把烤肠全推到她面前,说我不爱吃甜的。
那时候她总信以为真,低着头咬烤肠,嘴角沾着甜酱,我就站在旁边,假装看巷口的树,偷偷用余光瞟她。
那时候我以为,这样的傍晚能有无数个。
炸串很快递过来,烫得我们俩都倒着气换手,她咬了一口年糕,甜酱顺着签子往下滴,她慌忙去接,指尖蹭得黏糊糊的,我从口袋里摸出纸巾递过去,她接的时候,指尖又碰到了我,还是像上次那样,凉得像块冰。
我们沿着老巷慢慢往深处走,脚步放得很慢,像在踩地上每一块熟悉的砖。
巷子里的墙面上,还留着当年用马克笔写的涂鸦,歪歪扭扭的,有别人写的名字,也有我当年偷偷写的、林晚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被后来的人涂了半笔,只剩模糊的半个轮廓。
她停在那面墙跟前,盯着那半个字看了好久,没说话。
我也没敢开口。
我那时候总以为,把名字写在没人看见的地方,就不算告白,就不会被拒绝,就还能安安稳稳站在她旁边,当那个放学路上跟在她身后的人。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和她站在这里,一起看着这半笔没写完的名字。
“那时候我每天放学,都要在这面墙跟前站好久。”她先开了口,声音轻得像怕惊飞了什么,“我总在猜,哪个是你写的。”
我猛地转头看她。
“猜了三年。”她笑了笑,指尖轻轻蹭过那半笔痕迹,“到毕业都没猜出来。”
风卷着炸串的香气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得乱了点,她抬手去捋,袖口滑下来一点,我看见她手腕上,还戴着当年我运动会赢了、随手扔在看台上的那根红绳,已经洗得发白了,绳头都磨起了毛。
我喉咙一下子就紧了。
我记得那根红绳。
当年跑接力赛拿了三等奖,奖品就是这么个破红绳,我嫌丑,领了奖就随手扔在看台的栏杆上,转头就忘了。
我从来没想过,它会在她手腕上,戴了整整十年。
“你那时候,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傻?”她咬了一口里脊。
“没有。”我几乎是立刻就开口,声音发哑,“我那时候,天天都在等你借我笔。”
她愣了愣,随即就笑出了声,笑得肩膀都在抖,手里的炸串都差点拿不稳。我看着她笑的样子,和十年前那个红着耳朵、把碘伏塞给我就跑的小姑娘,完完全全重合在一起。
原来我们俩,都在那些没说出口的日子里,偷偷等了对方好久。
老巷的尽头,就是当年我们总绕路去的那家旧书店,玻璃门还是当年的样子,推开门的时候,头顶的风铃叮铃铃响,和当年的声音分毫不差。
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抬头看见我们,推了推眼镜,半天反应过来:“是小陈和小林吧?当年总来我这借习题册的两个小孩。”
林晚点了点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我们沿着书架慢慢走,指尖蹭过一本一本的旧书,最后停在最里面的角落,那本翻得卷了边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居然还摆在当年的位置。
我伸手把它抽出来,扉页上,还留着我当年用铅笔写的、半道没写完的数学公式。
“你当年总在这道题旁边写备注。”她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我借了你的书,抄了整整三个月的笔记。”
我握着书的手,猛地一紧。
我那时候总故意把笔记写得工工整整,总故意把不会的题空在最显眼的位置,总故意把书落在教室,就等着她来借。
我以为我藏得天衣无缝,以为所有的小心思,都只有我自己知道。
原来她从一开始,就全看懂了。
走出旧书店的时候,天已经快黑透了,巷口的路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暖黄的光落在地上,把我们的影子叠在一起。
她手里还攥着没吃完的半串烤肠,脚步越来越慢,最后停在巷口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我跟着她坐下来,两个人并排坐在台阶上,看着巷口来来往往的人,谁都没说话。
风里全是炸串的甜香,还有旧书店里纸张的味道,像把这十年的时光,一下子全吹回了我们面前。
“陈屹。”她突然开口,把最后一口烤肠塞进嘴里,擦了擦手,“你说,要是当年,我敢在你把书落在座位上的时候,抬头跟你说一句‘我喜欢你’,现在会是什么样?”
我看着她被路灯照亮的侧脸,喉结滚了半天,半天只说出一句:“我会立刻跟你说,我也是。”
她笑了,转过头来看我,眼睛亮得像盛了满街的星光。
“我知道。”她说。
我们就那样坐了好久,久到巷口的人越来越少,久到手里的炸串早就凉透了。
我好几次想开口,想问她接下来要去哪,想问她是不是还会留在这个城市,可话到了嘴边,又全咽了回去。
我不敢问。
我怕一问出口,这像梦一样的一天,就醒了。
最后是她先站起来,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对着我伸出手:“走吧,送我回去。”
把她送回家后,她只说了拜拜。
没有说再见。
可又算说了再见,还会再见吗。
我握着手机,站在路灯底下,突然就红了眼。
风卷着深秋的凉意吹过来,我裹了裹外套,指尖又想起了那十九支刻着三道痕的笔,想起了这十年里,每一个翻来覆去的深夜。
我终于把她等来了。
可我也知道,我留不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