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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病了 狗血文照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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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情是一场缠缠绵绵的春雨,我情愿将所有记忆汇集,涓涓沉寂的静水,变成冰川消融后你眼中的第一场潮汐。 ——导语
……
1.我要死了,虽然开篇第一句就这样说实在冒昧,但我确实是要死了。
命运这东西真不是个好东西,早不早晚不晚的,非要在我快结婚时秀个急转弯,闲得慌。
如你所料,我生病了,得了一个学名贼拉贼拉难治的病,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发现时已经晚了,没救了。
这还不算最气人,还有更气人的,就是我谈了九年,追求两年,保守估计暗恋一年的女朋友也病了,需要骨髓移植,我这病就是在给她做配型前的体检上查出来的。
为什么开篇要骂命运呢?因为我的病不影响骨髓,后面的我不用说你也能猜着。
没错,别怀疑,就是狗血剧里演的那样,我一个抱着死马当活马医心态的路人,成了那个配型成功且适合捐赠的万里挑一。
牛逼吧,我也觉得牛逼。
可惜她还不知道自己需要骨髓,否则我高低把上段的事重复给她讲个百八十来遍。
嘻嘻,狗血剧照进现实,追狗血剧人的福音。
哼,看她以后还怎么嘲笑我!
啥?我们某有以后了,那没事儿了。把前面的可惜搬来这句话,这才是个真正可惜的,上段的扬眉吐气,把“以后”改成“现在”还是能够实现滴。
你问我为啥如此乐观,哈哈,因为我在写字啊,我只是笔头乐观啊,我他爹的内心快要爆炸了!
贼老天,老子自认没得罪任何人,却忘了你不是人,失策失策!
2.现在距离上一次书写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我深思熟虑,冥思苦想,抓耳挠腮,权衡利弊,又征求完她父母的意见后,终于决定将事情告诉她。
“宝儿,跟你说个事儿呗。”
“准奏。”
“我要死啦。”
“什么?你怎么知道朕正在谋划扳倒你陆氏一族的!”
“诺,医院开的单子。”
“……陆时安,这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没开玩笑,下边还有你的,沈佑宁,你也生病了,不过你放心,有哥在,死神不敢碰你的。”
她没再说话,哪怕事实再荒诞离奇,她也相信我绝对不会拿她的健康作乐,正如我相信她相信我一般。
“陆时安,我们把婚礼提前吧。”她说。
“咋不劝我多找点医生治治?”
“如果尚有一丝希望,你会跑来告诉我,让我担惊受怕吗?”
“ Big胆!居然敢将我的习性暗中摸透,看来这谋逆之罪,朕是犯也得犯,不犯也得犯了!从现在开始,朕才是皇帝,你个小卡拉米……勉强封个贵妃当当吧。”
“后位空悬,你想留给谁?!”
“皇后之位嘛——放心,肯定还是你的,不过啥时候能坐上去,看你表现喽。”
和曾经无数个清晨打趣的场景一样,我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她缓缓蹲下身,哭红了眼眶。
我并未像往常那般去哄她,而是说,“佑宁,三年之内不要找新人,我把我的骨髓送给你,好吗?”
她仰头望着我,泪眼朦胧。
我永远无法对她心狠。
单膝跪在他面前,理顺了小姑娘微乱的长发,我笑了笑说,“要不咱俩能走一块儿去呢,看,配型成功,多有缘。”
她嗓音里还带着点哭过的鼻音和颤抖,似乎仍未从我刚才的话中缓过神来,呆呆地问,“三年不找……新人?”
“国服老陈醋,我总不能辜负了你给我取的外号吧。”
“陆时安,原来我在你心里是那么容易见异思迁的人!”
她声调陡然拔高,眸中水汽再次聚焦,可尚未等我慌张,她便拭去泪珠,站起来俯视着我,倔强而坚定地说:“多的不谈,三十年,你如果真的……我守你三十年,咱们现在就去拿户口本,领证!”话落,豆大的晶莹滴在我手背。
唉,都是成年人了,怎么仍然这么幼稚?本来就不放心她的未来,现在走得更不安了。
她拉着我的手走了两步,第三步时被我拽进了怀里,脸上的冰凉浸透胸前衬衫,寒气一路侵蚀,冷到了骨血中。
“你呀你,才过完27岁生日,就能轻易对别人许下三十年的诺言,傻不傻?”我很无奈。
她反驳:“你不是别人!”
我:“好好好,我不是别人,我是你爱人,对吧,宝贝儿。”
她闭紧了嘴巴,只羞红了脸颊。
结婚证到底是没领成。她态度很坚决,我也很坚决——几个月寿命的人占掉她的头婚,于她太亏。
这种事情,她可以拎不清,但我得拎清。
算了,她也得学着拎清。
3.(从头读了一遍,总感觉2写的像小说,不管了不改了。这样呆着吧。)
接上文哈,虽然电视小说里那些深情Boy,最后一定是把自己搞得众叛亲离,再匿名捐献,默默守候。
可生活不是苦情剧,我知道我们不是男女主,更知道我走之后迟早会有人打动她,她会逐渐遗忘有关我们的一切。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哪会像小说那般牢固,幻想之所以被称为幻想,是因为难以得到——幸好我不喜欢看小说,也不经常幻想——但我还是这样做了。
以一种看似无比真诚,甚至真诚到有些丑陋的姿态向她坦白我的蛮横要求,主动摧毁她心中自己完美的男友形象。
她似乎被我的直言不讳冲击到了,怔愣片刻。
我并不担心她会因此而不爱我。相反,在“生死、爱情与时间”的博弈中,我的胜算已提升至百分之一百。
——往后余生,哪怕她真的遇见另一个狡猾的男人,哪怕她结了婚,也依然会对我念念不忘。
或许如此说来显得无耻,可眼瞅浇灌了九年的果树,即将结出甘甜饱满的果实,却被告知,留在果园的时间已所剩无几,将由下一位有缘者替自己呵护。
不说把果树围起来,怎么也得搁旁边种棵草,昭示自己来过,或者延缓果实脱离青涩吧。
没办法,如那个外号所言,我实在不是个大度的男人,她多看别人两眼,我都会难受,更何况未来那人远非看两眼那么简单。
给情敌制造困难丝毫不会让我产生负罪感,我所愧疚的,从来都是无法护她一生又把她养得太过单纯娇纵。
那天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开始感到一些后悔。
若是匿名捐赠,她会找我、骂我、恨我,会怪我不辞而别,却绝不会这样的迷茫忧伤。
我该去抱抱她的,可依赖是种毒药,对现在的她也对现在的我。
4.(又读了遍,栓Q,不小心就偏题了,不过好像本来也没什么题,不算偏,呃……那个3除外。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在解释啥啊?我给谁看啊?长篇大论一堆灰,有病吧!)
(哦忘了,我是真有病,嘿嘿,那没事了。)
5.本来下定决心不继续的,躺病床上实在太无聊,想了想,还是再次拿起了笔。
记录一下,现在距离写4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她深思熟虑,冥思苦想,抓耳挠腮,权衡利弊,终于决定好在金秋九月接受我的骨髓。
(是不是觉得这段特熟悉?没错,懒得编了,我套的之前的公式。哈哈,无所谓了,自由发挥就好,管什么文法平仄呢,只剩两三个月的时间,我不抓紧去陪女朋友,搁这支个小书桌写枯燥的文字已经超级对得起这张A4纸了)
手术进行得很快,她和我的身体都经不起等待。
移植后,我经历了一段颇为惬意的时光。
没有处理不完的工作,没有人际关系的烦扰,沈叔许姨时常前来探望,带的东西不仅有美丽的鲜花,更有我的忌口外(其实忌不忌口都一样)世界各地的特色小吃或者高端餐厅的大盘少菜。
我父母走的早……不对啊,我这扯我爸妈干啥?跟我要表述的有零个关系。
呃,好像还真有点,说吧,顺嘴的事。
我家和他家是邻居,我妈和许姨又是十几年的闺蜜,理所应当的,我与她打小认识,是青梅竹马的亲昵。
不过小孩可不懂啥青梅竹马,爱的火花。
12岁前我挺不乐意跟她一起呆着的。
两岁的年龄差对小学生来讲,是“成熟”与“幼稚”的分水岭。
拜托,哥年少时也是个统领一班的孩子王,被人看见陪小姑娘跳皮筋很损逼格的!
所以我与她的关系达成一种诡异的平衡——在家陪她玩芭比,在校高冷装不熟。
(其实陪她玩芭比我也挺不情愿,无奈老爹七匹狼太痛!)
12岁之后的某天清晨,我吃早饭时突然想起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近三天没看见她了,这情况放在平常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请了半天假,跑隔壁去找她。
回忆太太久远,只记得粉嫩公主床上鼓起一团小包,我费了好大劲儿才将她从被子里挖出来。
小姑娘眼睛肿着,小嘴儿瘪着,发丝胡乱贴在脸颊,瞧着便让人心疼。
我问她怎么了,她不说,我软言劝她,她死活不说。
无法,我“噔噔噔”下楼,去问保姆阿姨,(那周沈叔他们好像出差去了吧,反正不在家)这才知道,因为有些胖,她班的见男给她起了好多外号。
佑宁以前确实不咋瘦,用个通俗点的比例来说,差不多是身高一米五,体重120那样吧,很健康的身材,放到现在评价,其实也挺好,属于丰腴型的美人。
但一群连善恶都分不清的小孩子,可没有同大人一般的包容心。
在他们眼中,如果班级里有许多胖胖的孩子,佑宁自然不会成为另类。
班级里只有佑宁一个胖胖的小孩,那怎么办呢?
嘻嘻,能怎么办呢?
他们只是单纯天真的小孩啊,他们除了复述一些偶然听来的“肥婆、肥猪、恶心怪”,除了一些善意的玩笑和捉弄之外,还会做什么呢?
佑宁哭了,佑宁不来上学了,佑宁抑郁了,甚至佑宁……跟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写的有点投入,有点放飞自我了哈,差点飘上天,给自己个小嘴巴冷静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