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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前儿媳妇来访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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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朱焰回到主人的办公室,看了半天谢知安处理文件的样子。
突然,她开心地笑了。
她打开社交终端,输入家族层层加密的密码——这是她的个人账号。飞快地输入一段话:
主人看文件的速度平均是5秒1万字,而沈先生那份报告只有500字,他看了整整30秒。
他喜欢看。
他在乎这件事。
我磕的CP是美帝。
她像偷吃了灯油的老鼠,吱吱地笑起来。
谢知安扶着额头,无奈地挥手:“朱焰,你出去吧,让我清静一会儿。”
……
沈雁走出银行,正好看到精灵老板花想容站在杂货店门口,神色复杂地看着他。
他调转脚步,笑着走过去打招呼:“花老板好。”
花想容勉强扯出一个笑容:“呀!大贵人来了。以后我这小店恐怕盛不下你这尊大佛了。”
沈雁连忙摆手:“花老板说笑了。如果不是你帮忙,别说这份工作,我这条小命还不知道保不保得住。”
花想容看着沈雁,心酸地快要掉眼泪:“沈先生啊……私人助理这个职位,我梦想了三千年。如果你真想报答我,咱们商量个事,能不能哪天您晋升为阴山王夫人之后,把私人助理这个职位还给我呢?”
沈雁一阵无语。
他私人助理的职位还没坐热呢,还阴山王夫人?
如果没记错的话,阴山王夫人的位子牵扯着地府过半的势力。那位大人看起来冷静理智,并不是那种无脑霸总,为了恋爱江山都不要的主。
他从兜里掏出准备好的十个智商币,递给花想容:“还是先谢谢您这次的帮忙报信。”
能用钱解决的,还是不要欠人情比较好。
花想容将十块智商币收进抽屉,脸上堆起几分精明的笑意:“沈先生,那这十块钱的报酬我就收下了。不过咱们以后也算是朋友了,为了庆祝您劫后余生,还得了天大的机缘,您挑的这些酒食,今天就免费送您了,就当是给您贺个前程。”
沈雁乐见其成。这个精灵店老板除了略微花痴、有些胆小之外,人其实并不坏。他出身传承五百年的大家族,对这一带的情报了如指掌。
真心朋友太难得了,有这么个互相利用、互补长短的泛泛之交也不错。
他道了谢,拿起酒食准备往外走,却迎面撞上了一位女子。
沈雁当场怔住了。
这是一位身份特殊的客人,不光沈雁本人,就连沈雁如今的身份摆在这位女子面前,都透着几分不尴不尬。
她是南嘉公主,生前是沈雁所效忠皇朝的一位金枝玉叶,受尽万般宠爱。死后父皇、皇兄、皇子皇孙都为她进行了隆重的祭祀,让她在地府拥有一座华丽的公主府。
她家的江山覆灭后,失去宗庙祭祀的她本要被强制投胎转世,名下的产业也会被没收充公,可这位公主福气着实深厚,莫名得到了月老殿司长的赏识,入职月老殿成了一名地府公职人员。
对沈雁来说,令他尴尬的是他曾经的身份——这位金枝玉叶,曾经是他的儿媳妇。
但是,她又和儿子和离了,之后重新招了驸马,如今在阴宅里,法定的丈夫就是这位新驸马。
所以,作为“前公公”,他觉得这位女子并不想见到自己。同处地府快三年,沈雁从没想到与这位贵人扯上什么关系。
这种精灵开的小杂货铺,这位金枝玉叶也很少光顾。
花想容却热情地向公主打招呼:“哎呀,南嘉公主!是哪阵风把您吹来了?得有一年多没见您了,您还好吗?”
南嘉公主淡淡笑笑:“花老板好,我来买点东西。”
沈雁只得硬着头皮,也朝她点了点头,正打算侧过身子溜开,南嘉公主却先一步开了口:“请等一下,我是想来买点东西,想去您家做客的。”
沈雁不明所以,只好惯性地客气道:“不用买东西了,你看我已经买了,那咱们一起去吧。”
南嘉公主看起来有点忧心忡忡,她没坚持买礼物,只是点点头,跟着沈雁一起走出杂货店。
两人一路沉默着往前走,白马安安静静地跟在沈雁身后,沈雁好几次想开口找些话题,却又实在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这位公主对自己的儿子本就积怨颇深,对于这位从未见过面的已故公公,恐怕也不会留下什么好印象。
到达桃花树的时候,南嘉公主站住了。
她看着老桃树,幽幽说道:“沈先生,这棵桃树是我和经年一起带到您墓上的。移栽的时候,它已经在深山里不知存在了多少年,当时树干被雷击得几近枯秃。可移到您的墓上后,它却奇迹般地焕发了生机,长得郁郁葱葱。”
沈雁只能道:“公主费心了。”
南嘉公主转向沈雁:“沈先生,我也不客套了。我来拜访您,想看看经年生前写给您的那些信,可以吗?”
在后辈的来信中,儿子沈经年的信占了一大半。沈雁用后代们烧给他的柜子,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七八个柜子套起来装这些信,就怕房屋漏雨把信打湿了。
两人走进屋里,沈雁打开一层层黄金、白银、木质的柜子,撬开一把把不同年代的锁,又从包了七八层的油纸袋里掏出几封保存完好的信件。
他把信放到茶几上,请南嘉公主坐在沙发上。为了不打扰她,他开始做清扫卫生——按照吸血鬼先生的要求,拖了10遍地,擦了10遍家具,又一趟趟地抱着桃花往浴桶里加花瓣。
工作结束的时候,他看到她还坐在那里,信只看了一半。
天已近黄昏,他点亮了一盏羊皮封灯,端放到桌上。
本想悄悄离开,南嘉公主却抬起头,声音很虚弱:“先生,可以陪我坐一会儿吗?”
沈雁只得坐下,温言劝道:“公主,这都是陈年旧事了,放在世俗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千年,都放下吧。”
南嘉公主看着沈雁的眼睛,仿佛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层悲痛:“我嫁给经年的时候,只有十五岁,他那时已经三十五岁,是当年的状元郎,却已经做到了首辅宰相的位置。是年纪最大的状元,也是最年轻的首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按常规出牌的人。”
“沈先生,您应该记得,您去世的时候他才二十五岁,还是一个穷书生。但这十年间,他从县令做到知府,做到吏部侍郎,然后又做到首辅。他是一个经天纬地的人才,您给他起的名字‘经年’,名副其实。”
“我仰慕他,不是他中了状元,也不是他当上首辅宰相,而是从小在父皇的口中听到的,在心中形成的完美丈夫。”
“父皇说,沈经年这个人,他具备名相应有的一切能力,却低调得像个老书吏。他有能力、有手段,是权臣,但他用的全是阳谋。”
“他的出现,让我父皇与皇兄在位的靖、元两朝,少了许多阴谋算计与血腥纷争。那是一段真正的盛世,恰如经年这个人一般,稳重端方,清朗干净。史书中记载的靖、元两世的辉煌功业,九成都是出自他的手笔,可他只埋头做事,把所有的名望都留给了父皇和皇兄。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沈雁摇头:“我并不知道。”
南嘉公主苦涩地笑笑:“因为他想讨一个恩典,一个能对抗最高权贵家族的恩典。后来在我的叔伯们的‘圈地运动’中,他成功地从那些连父皇都要礼让三分的皇家老辈们手中,把您的墓保了下来。他用的,就是一辈子攒下的人情。”
沈雁闭上了眼睛。
南嘉公主站起身:“对不起,我让伯父难过了。”她把信收好,轻轻放进沈雁怀里:“我先回去了,等有时间,我再来读完。”
门外响起轿车停放的声音。
沈雁却再也动不了了,他抱着那摞信,像一千年前的风雪夜,抱着那个可怜的孩子。
他的经年。
谢知安径直走进来,他的黑色大衣似乎沾染着夜晚的风霜,他站到沈雁面前:“刚才那位女子是谁?”
他只是一个人,像个下了班的年轻人,提着一个宽大的公文包,身边并没有吸血鬼,没有僵尸,也没有朱焰。
沈雁虚弱地回答:“我前儿媳妇。”
谢知安:“……谁?”
沈雁这才发觉自己竟然精神恍惚至此,他连忙站起来,把信放到茶几上,又接过谢知安的公文包:“她是南嘉公主,现在月老殿工作,我们生前是故人。”
他又朝后看去:“侯爵大人和姜大人没和您一起回来吗?”
谢知安脱掉黑色大衣,向浴室走去:“我让他们休息了。”走到门口,他突然停住脚步,指指茶几上的信:“你要不要先放好它们?”
沈雁正忙着给信件做防潮包装,听见谢知安的话后,竟一时间忘了对方是自己的上司,是位握有实权的权贵,是动一动手指就能决定自己生死的大人物。
他抱起信,向卧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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