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2、文成公主 我叫李 ...
-
我叫李雪雁。这是后人按在史书夹缝里拼凑出的名字,我本来的名字,早就被“公主”两个字盖住了。
他们说我是任城王李道宗的女儿,可史官后来下笔的时候,只写了四个字——宗室之女。一个不够格的公主,才需要用“宗室”两个字来凑。我知道,我不是被父皇选中的,我是被挑剩下的。贞观十四年,松赞干布的使臣禄东赞带着五千两黄金和数百件珍宝来到长安。那些金子摆在大殿上的时候,满朝文武都在看。父皇问:“谁愿意去?”没有人说话。后来他们说,文成公主是自己请命的。可只有我知道,那个“愿意”,是在一场无人应声的沉默之后,我站起来说了一句——“臣女愿往。”
那年我十六岁。一顶凤冠,一辆锦车,一尊十二岁的释迦牟尼等身像,三百六十卷佛经、医方、营造著作,还有大批农技人员、乐师、文士,加上能工巧匠,组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我走出长安城门的时候,没有回头。
走了将近一年。唐蕃古道六千多里,经陇南、青海,翻过日月山,渡过黄河源头。有人告诉我,身后那条倒淌河的水是咸的——传说那是我扔掉的宝镜化成的。我不信传说,可过了日月山之后,我确实再也没有哭过。一个背着整个大唐期望的女人,眼泪翻不过山。
柏海边上,我第一次见到了松赞干布。他骑着马,带着大队人马在河源迎接,对我行了子婿之礼。那天风很大,他站在我面前,用不太流利的汉话对我说了一句——“你来了。”那是我在吐蕃学会的第一句承诺。回到逻些后,他为我修筑了布达拉宫。
婚后九年,我做过几件事。第一件,是帮他建大昭寺和小昭寺。我带来的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后来被供奉在大昭寺正殿中心。第二件,是让吐蕃贵族子弟入唐修习儒学。第三件,是废止了吐蕃“赭面”的旧俗。松赞干布对身边的人说过一句话:“我父祖未有通婚上国者,今我得尚大唐公主,为幸实多。”他给了我王后的加冕,给了我一座城。可他只给了我九年。
永徽元年,松赞干布去世了。那年我二十五岁。按照吐蕃的习俗,我应该嫁给他的继承人。我没有。我留下来,继续住在逻些,一住就是三十年。他们尊称我为“甲木萨”——藏语里“甲”是汉,“木”是女,“萨”是神。可我知道,我只是一个答应过父皇要把这条路走完的人。大唐与吐蕃此后保持了近两百年的和平。
调露二年,公元680年,我死于天花。他们把我葬在吐蕃,举行了一场隆重的葬礼,大唐也派了使臣来吊祭。后来,大昭寺前立起了一座唐蕃会盟碑,碑文刻着“甥舅之好”四个字。那座碑,至今还在。
我这一辈子,嫁得远,活得不长,可我把那条路走通了。风从长安吹到拉萨,吹了一千四百年。那些年我走过的路,后来的人管它叫“唐蕃古道”。我不在那里了,可那条路还在。它比我的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