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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4 ...

  •   49“哈哈哈——干得好,赏3粒鬼灵珠!”

      邓毅峰怪笑道。

      随着它的话落下,四周恶灵骚动,我终于确定鬼灵珠对恶灵有多大吸引力。

      气火包睿的冒失行为,要不然我也不会如此被动,身中两箭,我几乎成了废人,休说帮忙了,现在简直是添乱。

      “戍青光——你那点小心思还能逃过我的眼,得了吧,”邓毅峰目光落在我们这边,“一个嗜赌如命的废物,孩子怎么可能被你们找到!”

      我有些迷糊的脑袋瞬间清醒,抬头望向立在高处的他。

      元墨尘站在高台边缘,气喘如牛,我猜老头再来一葫芦药丸也不顶用。

      我控制的恶灵中一个女人走到近前,压低声音说,“我曾经是个女医官,先帮你处理伤口吧。”

      我瞥了一眼,默默点头,冲昌文博招手。因为我们携带的药物在他背包里。

      “会不会——很痛?”

      我迟疑问道,看她上手准备折断箭矢,抬手拦了下。

      “不会痛——我可是宫里出来的医官。”恶灵摇头,一脸相信我就对了。

      咔嚓,箭矢折断,恶灵快速抽出体内的断箭。

      “……”

      我直接昏死过去,昏迷前我心中怒吼说好的不痛呢?

      刺痛感犹如锤子,第一下把我锤晕死过去,第二下又将我锤醒。

      当我醒过来,迎上的是昌文博的大脸盘子,抬手把他脸推开。

      我盯着女医官,冷冷一笑:“你莫不是因为说谎被打死的?”

      “呀——你怎么知道?”恶灵一脸错愕。

      “嗯——我也想打死你!”

      深吸一口气,我努力站起来,似乎我昏迷的时间不是很长,现场没有什么变化。

      正在我要开口的时候,远处陆续走出几人,他们的状态明显都是被附体了。

      “将军,他们在偷地宫仓库的狗头金!”

      阿尔丹嘴里冒出一个女人的声音,他背着大包,手里拎着一把工兵铲。

      另外一边更别提了,也是老熟人,马老六的商队,目前仅存三人,他们先前的大背包不见了,人手一把铲子。

      他们自己把背包打开,把里面东西倒出来,金灿灿的狗头金大小不一。

      我说怎么离开野狼坡时怎么没见到他们,原来不声不响跑来挖金子。

      话说他们是真勇,这边打的昏天暗地,犹如神魔乱斗,他们不怕,反而还在虎嘴里拔牙,果然亡命之徒都不是省油灯。

      “你们这群混蛋!”邓毅峰脸色阴沉的可怕。

      我想到在乱葬沟最后来了未知恶灵,现在终于明白,竟然那时邓毅峰就追上去了。

      想到这个,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他对金子的重视程度不高,反而对一把不起眼的剑大动肝火,实在让人费解。

      墓葬主人不是应该对陪葬的金银更在乎,为何他不同。

      难道,我似乎想到了关键,很有可能那把不起眼的佩剑是他死前心爱的物品,或者是陪他成名的佩剑。

      “杀了吧……!”

      邓毅峰掷出冰冷的话语,简直比外面的寒冷气温还要冷上几分。

      我眼看着阿尔丹和马老□□人用工兵铲互相伤害,直到他们全部气绝身亡,身体里的恶灵才遁出。

      这一切都是他们咎由自取,富贵险中求,作为跑山人他们比我更清楚。

      眼下情况更不是同情心泛滥的好时候。

      哦……!

      昌文博在一旁直接吐了,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头破血流,脑浆迸裂,我都差点没忍住。

      “哇——多久了——好像有10多年没闻着新鲜人血味了!”邓毅峰情绪相当亢奋,元墨尘同样没有阻止四人的互残。

      “既然你们问了,我就告诉你们好了。”邓毅峰得意道。

      “……”

      谁问了,脑袋里升起大大问号,一想它是一个恶灵,不能按照人类的常理看他。

      嘭,属于他的石棺盖子打开,里面飞出一个小朋友,被蒙在黑布袋里。

      呜呜的哭声让人耳膜难受。

      “我无意中发现,他竟是身具大功德的人,如果用他炼制血灵丹,想必连地府判官都拿我没有办法,以后再也不怕那帮不通人情的鸟人!”

      邓毅峰畅快大笑,黑色布袋被撕裂,露出里面的孩子。

      没错,是李开心,我的儿子李开心。

      浑身颤抖,不由自主地向高台迈步走去,根本不看两侧扑来的恶灵,眼里只有那个被抓在空中不停哭闹的孩子。

      戍青光等四个恶灵围绕在四周,将冲上来的恶灵击退,昌文博紧紧跟在我身后。

      “对于恶灵来说鬼灵珠是大补,”邓毅峰不急不慌开口,“血灵珠则是仙丹一样存在,只不过需要机缘。”

      沿着石阶一步一步向上,手里抓着仅有的灵符,天王老子来了都不好使,对于一个父亲而言,孩子就是他的逆鳞。

      我看到元墨尘双眼闪动,似乎他也被触动,他的状态很不好,战斗这么久,本身就一把年纪,哪里禁得住这么折腾,即便他是一位高人。

      眼前一花,邓毅峰扑到近前,我只觉胸口如遭重击,整个人飞了出去,重重摔在石阶下面。

      “人类绝望的表情——真让人赏心悦目!”

      邓毅峰状若癫狂,当我再次看去,他已经回到高台。

      挣扎着起身,失血过多导致我视线模糊,眼前景物出现重影。

      我甩开好友手臂,坚定地踏上石阶。

      我承认,我是一个意志力不够坚定的人,遇到点挫折,阻力就想放弃。

      总会用人生苦短何必较真来劝解自己。

      眼下,我没有办法,放弃,哪怕我会被恶灵杀死,依旧无悔,谁让那是我儿子。

      “哇——好感人啊,一位父亲为了儿子拼命……啧啧!”

      邓毅峰似乎觉得胜券在握,一副悠哉悠哉地逗弄我。

      这一次,他没有阻止我爬上高台,他站在石棺让,手上抓着开心,孩子已经昏迷,我心里想也许是好事。

      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会不会对他造成不可挽回的精神损伤。

      瞥了一眼元墨尘,他坐在地上,佩剑放在身前,此时他脸色苍白,眼神里尽显疲惫。

      猛地,我抓着九阳雷符冲了上去。

      我想了很多种可能,最终得出结论,眼前就是一个死局,我根本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最终我选择不让邓毅峰得逞,哪怕赴死,哪怕误伤开心,我也要拼一把。

      一口气动用三张九阳雷符,整个高台都被紫色的雷电笼罩。

      “啊——你竟然不顾自己儿子的死活!”邓毅峰愤怒咆哮,我根本不理会他。

      看着他痛苦地跪在地上,手里的开心已经被他丢在一旁。

      九阳雷符针对恶灵效果从未让我失望。

      元墨尘突然暴起,冲了过去,手中的佩剑直刺邓毅峰心口,他被雷电压制,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剑刺穿他的心口。

      郑星河闪身出现抱走开心,我才彻底松口气,刚刚瞥见他躲在高台一侧,才有了冒险一拼的想法。

      50“好……很好!”邓毅峰冷笑着,他凝实的身体出现虚幻,雷电还在持续。

      元墨尘一把将我推开,他迎上一名闪过来的恶灵,弹出一粒佛珠,恶灵瞬间化作青烟消失掉。

      “带他走——要不然……。”

      元墨尘话还没说完,再次迎上一名恶灵。

      “有财,快走吧!”昌文博焦急催促。

      我看出邓毅峰定是受了不小伤害,摸摸口袋,里面还有最后一张九阳雷符,其余灵符已经用尽。

      “你们今天都得死,谁也走不了!”

      邓毅峰嘶吼,他身体更加虚幻,只见他抓起一把黑乎乎的东西塞进嘴里,持续虚幻的身体得到稳定。

      拔出胸口的佩剑,深情地看着,手指划过剑身。

      锵,长剑被他刺入地面,犹如刀切豆腐一样轻松,没想到这把剑历经千百年依旧锋利。

      地宫开始震动,穹顶出现裂痕,碎石如雨哗哗掉落。

      他身影消失在原地,出现时已经到了我面前,举起手中长剑立斩而下。

      元墨尘再一次闪到近前,一掌将我们推开,我们踉跄滚下石阶,幸好及时停住,我也身体现在犹如破布袋,禁不起再摔一次。

      邓毅峰的剑没有丝毫迟疑地落下,元墨尘为了我们失去躲闪时机,长剑斩在他的肩头,右臂直接被斩断,掉落在地上,老头噔噔退出十多步,才堪堪站住。

      “老东西——别挣扎了,你们谁也走不了!”

      邓毅峰阴恻恻盯着元墨尘,我看出现在的情况对我们实在不利。

      “哼——你好狂!”

      伴随一声冷哼,一道人影闪到,他一身大红袄,从高台下一步步向上,手里快速弹出弹药。每一粒都会带走一个恶灵。

      脚步轻盈,收割恶灵犹如砍瓜切菜,他脸上流露淡淡微笑,似乎是前来见多年好友,不急不躁。

      我一眼认出来人是民宿老板符天翊,他经过我身边,投来好奇的审视目光。

      难道,他就是老头的大徒弟,要是他的话,今天兴许还有一线生机。

      脚步不停,直接踏上高台,走到元墨尘身边,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

      “老头——怎么迫不及待想撂挑子不干,别介啊,我还没玩够呢,”符天翊慵懒道。“啧啧——出来一趟搞掉一条手臂,你没和他说,你是我罩着的人嘛?”

      “……”

      我心话说这人好没大没小,对自己师父说话怎么这个调调。

      “人老了,觉少,想着晚上出来走走,丢了东西非赖在咱们头上。”元墨尘委屈道,“我不承认,他就动手打咱们,快点宰了他,替我出出气!”

      我好悬没从石阶上栽下去,觉得老头好幽默。

      “额——我打不过他,咱们还是回家吧,他诬陷咱们,明天去报警就是,要讲道理,别学小孩子,动不动就打架。”

      符天翊扶着元墨尘就要走,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邓毅峰一眼。

      不知道他是不屑,还是人狂。我看出邓毅峰被气的够呛,在一旁双目喷火。

      “呀呀——气死我呀!”

      邓毅峰恼怒地怪叫,长剑直刺符天翊胸口。

      后者丝毫不慌,屈指弹出,伴随一阵金属撞击声,刺向他的长剑碎裂。

      他抢步上前,一掌拍在恶灵胸口,邓毅峰如遭重击,犹如一颗炮弹飞了出去。

      最终撞在地宫墙壁上才停下来。

      “喂……还愣着干什么,这里马上就要塌了,快点走。”符天翊催促道。

      周遭的恶灵不敢上前,愣神的功夫我们已经退到地宫入口,路过包睿身旁时,我拍出一张灵符,驱散他体内的恶灵,拉上他一起退走。

      “是不是这里塌了,一样不影响他出入?”

      我犹豫开口。

      “倒也没错,他们都不是实体存在,可以无视一切物体穿行。”符天翊点头道。

      “那……!”

      “没事,我已经着手准备好封禁大阵,就是在等这一次万宝会的很多好东西,他嚣张不了多久,”

      符天翊胸有成竹地说,“惹急了,直接把他炸上天!毕竟尸骨是他的软肋。”

      我不太明白这些东西,听他说的很有把握,就不再多问。

      我们走出地宫,站在寒冷的夜色中时,恶灵都没有追来,这让我疑惑不解。

      看着雪地里一字排开的壮汉们,他们面前人手一面鼓,正在奋力敲着。

      鼓锤敲在鼓面上竟然没有声音,我什么时候见过如此神奇的事情。

      戍青光等几个恶灵消失不见,我都没有注意他们什么时候离开。

      12名壮汉分为两队,一队在前,一队在后,他们始终没有停下敲鼓,直到我们踏入野狼沟。

      本就打算要和元墨尘说些什么,最终因为失血过多,加上心力憔悴,我直接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睁开眼,感受着周围的暖意。

      昌文博趴在我旁边呼呼大睡,显然他累的不轻,同时他也受伤不轻。

      元墨尘在不远处靠在棉被堆上,面前放着一张小桌,上面摆着热腾腾的米粥,和一些炖肉。

      看见我坐起来,招招手示意我过去。

      艰难爬起来走到他的小桌前坐下。

      “怎么样,身上的伤好点没有?”元墨尘推过来一碗粥,关心道。

      “现在感觉好点,您……。”

      我本就打算问他伤势怎么样,话说一半我闭嘴了。

      他右手的袖子空荡荡垂着,在大山里,断肢肯定来不及续接,更没有那个医疗条件。

      “没什么,一把年纪了,黄土已经末脖子,少一条手臂也没什么大不了。”

      元墨尘微微一笑,毫不在意地说道。

      我当然明白,怎么可能不在意,谁愿意平白无故断一条手臂。

      “你也不要太内疚,实在过不去,就把我们多画点那个雷符,我们多半要和恶灵再斗一次,”元墨尘抿了一口粥,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他们终究是个隐患,要不是这一次他主动跳出来,我真不知道他已经强到这种程度,留着就是祸害。”

      “灵符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只是我出来匆忙,宣纸朱砂都带的不多,还要麻烦你们找一点来。”

      我思索了下,自己的本就不多,如果都给了他们,日后自己肯定没有用,反正他们守着庞大的跑山人群体,这点钱指定不缺。

      “行,你们安心养伤,我抓紧去找东西,”元墨尘点头,“我会给你一封介绍信,你去我师姐那里看看,孩子的问题尽早解决。”

      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还没有打电话回去问下孩子是不是安全回去了。

      实在不放心恶灵,我耐着性子陪老头吃完早餐,才赶快打电话回民宿。

      “孩子回来了,身体没有问题,你……什么时候回来!”老婆疲惫的声音在话筒里响起。

      我相当愧疚,这一趟没有几乎是白跑不说,还让老婆孩子受到惊吓。

      要说一无所获那倒不是,至少我书包里那块狗头金是货真价实的,想必后面很长一段时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51下渚市位于我国东北边境地区,一年中5至9月处于寒冷的冬季,6月至8月是温暖的春季。

      没错,这里只有两个季节,春季与冬季。

      飞机落地下渚市,广播里播放着当地天气预报。

      「下渚市,大雪,北风7-8级,最低气温-32°,受西伯利亚寒流影响,未来一周将有强降雪,大家出行注意防寒保暖。」

      当我提出前往下渚市的时候,老婆的脸上很难看,我支开昌文博,打算和她沟通一下。

      中年夫妻的婚姻生活最重要的是沟通,很多人到了中年,性格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股子新鲜劲早就过了,更多是习惯了彼此的存在。

      这一年来的折腾,始终瞒着她,一系列的怪异行为已经让她烦躁不安,没有工作,外加各种高额支出,让本就不富裕的我们相当艰难。

      当然,这一次我也不打算说实话,果然老话说得好,一个谎言需要无数谎言去圆。

      我拿出书包,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三大块狗头金,没错,是三大块。

      拳头大那块是阿尔丹送我的封口费,其余两块是符天翊送我,他们去地宫附近布置封禁阵,顺手拿回几块,赠给我,当然这也不是白送,我没日没夜给他画了三天九阳雷符,足有一百多张。

      这一次的九阳雷符不是我平时使用的巴掌大,而是按他要求绘制的篮球大小。

      符天翊当时笑呵呵说:“为了配合封禁阵,最好每一张都要有键盘大小,材料等一切所需他负责。”

      我听了只想跳起来就跑,不论他说什么,都不回头那种。

      不过,瞥向元墨尘空荡荡袖子,内疚战胜逃跑念头,我只得点头答应。

      当我开始画的时候,那股想跑的想法又死灰复燃,一张相当于之前五倍的量,就是说,他要的100张,其实是500张的工作量。

      “使用如此大的九阳雷符,你们有把握?”我问出疑惑。

      “这个你到不必担心,我们是结合阵法使用,算不得什么难事。”符天翊说,他说这话时一脸轻松,我便没多问。

      他们贴心地安排十多名跑山人配合我,难度才大幅度降低。

      野狼沟被清理出一大片空地,一张张宣纸平铺在地上,下面垫着木板。

      更是有人端着朱砂,有人拿着毛巾随时为我擦汗,茶水在边上随时热着,各式糕点堆成小山。

      我这待遇绝对比主刀医生还要好,就是被这样的糖衣炮弹迷惑,我拼命画了三天,到最后直接直不起腰,在床上趴了足足三天。

      这些忙完,我提出告辞,符天翊让人送来两块篮球大小狗头金。

      说实话,这两块我看着眼熟,怀疑是阿尔丹他们曾经拥有过那几块。

      不过这个问题我没有深究,没有必要,无主的东西,为何非要纠结它曾经属于谁呢。

      “这是怎么回事?”老婆神色巨变,慌忙拉扯被子把金子盖住,压低声音问道。

      我清晰看到她吞咽口水的动作,是啊,任谁看到这么大两块金子不心动。

      我当初看到都心动了,抢夺念头还没升起,怎么花已经想在前面,这都是这几年穷的,人一旦穷怕了,真的会眼红。

      “给民宿老板帮了个忙,”我指着我几乎断掉的腰说,“这是报酬,不要说什么太多这样的话,这一次的活差点要我命,拿的无愧于心。”

      我说的没错,确实差点丢掉小命,只不过是为了自己儿子,不是民宿老板。

      反正混淆也好,说谎也好,善意的谎言只为让老婆安心,兴许多年以后我会和她坦白这些事情。

      “我知道下渚市那边条件很恶劣,不过是另外一个活,报酬已经包含在内。”我指着金子,心里祈祷她不要多问。

      “好吧,你要记得,千万不能做违法的事,”老婆盯着我的眼睛,态度缓和很多。

      和老婆商量过后,我们把小块的狗头金送给昌文博,这一段时间,他陪我们到处跑,也没有正经工作。

      没有这份金子,我们也只能寄希望日后有机会报答,如今有了,我自然不会吝啬。

      “行啦,你看看这个。”昌文博摇头拒绝,拿出他自己的背包,倒出来一块狗头金。

      他呲着牙说:“老头同样给我一块,足够了,还想着换成钱分你一半呢,既然你也有不少,咱们各花自己的吧。”

      “接下来,我就不拉着你了,我们可能会在那边定居一段时间,等事情处理完,我们再一起喝酒!”

      我们再春市分开,临走前我们把狗头金换成了现金,看着小数点后面几个零,心里踏实很多。

      购买了大量御寒衣服,坐上飞机前往下渚市。

      我们在下渚市住下,短暂休息,适应了一下这边气候,我们才准备前往溪云崖。

      实际上我们目的地是下渚市溪云崖,因为我考虑到山里艰苦,不如把落脚点放在清口镇。

      稍微打听过清口镇的情况,这里原本是一处石油小镇,周围有油田,工人以及工人家属在这片荒地上建立起一个村子,到后面规模扩大,直接被定为镇级。

      说是一个镇子,实际上就两条街,建筑都是砖混二层小楼,设施齐全,常住人口足有一千。

      十多年前油田枯竭,不过镇子没有冷清,原因好像是靠近西伯利亚,这里早就成为一个集市。

      我们赶到清口镇的时候天都黑了,在镇子上唯一的旅馆将就住下。

      老板是一位中年妇女,一头齐耳短发,烫成奶奶卷,眼角的鱼尾纹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她叫梅丽,今年才32岁,是一位混血儿,父母在这里相识相爱,最终生下她,没几年父亲和别的女人跑了,妈妈带着她在这片贫瘠的地方刨食。

      她至今未婚,因为早已习惯这里的生活节奏,始终不愿离开,这里有大量外地人进进出出,她的旅馆倒也不愁客户。

      回想着符天翊给我的信息,是他推荐我们来这里住。

      她为我们端上来土豆炖牛肉,嘴里叼着烟,盯着我看了很久。

      “你们是来?”

      她开口询问,显然这是她职业习惯,作为一个开旅馆的女人,需要八面玲珑,又要凶狠不怕事,因为旅馆的客人形形色色,什么货色都不缺。

      “我们打算常住一段时间。”我吃了一口土豆回道。

      “你们是自愿的嘛?”

      “怎么这样问?”

      “这荒凉又冻死人的鬼地方,脑子有病才会自愿来!”

      梅丽盯着我,啧啧道。

      52餐厅位于旅馆二楼,墙壁贴满报纸,我猜想是为了省涂料钱,与动辄几百一桶的涂料比,几毛钱一斤的报纸似乎性价比更高。

      按理说,每隔一段时间需要更换新的报纸,时间久了报纸发黄卷边,甚至会大片大片脱落,这边天气使然,室内空气干燥,更促使这个可能。

      在墙上竟然看到1999年的报纸,这面墙简直就是一个报纸博物馆。

      深褐色的木地板,我猜测是桦木材质,2005年我曾干过一段时间的木地板销售。

      桦木多生长在西伯利亚,因为它木质细腻光滑而深受人们喜爱。

      这一屋子的地板年头也不小了,很多地方出现开裂情况,至于原有颜色早就看不出。

      我们8点05分落座,8点35分吃上东西,正值饭点周围的桌子几乎坐满。

      来到北方发现,这边的人身材普遍高大,健壮,似乎与长久的恶劣天气有关。

      有顶着外国人面孔普通话说的比我还要地道。

      我特意点了一瓶52°白酒,外面的天气撒泡尿都能冻成立柱的冷,不整一口白酒实在扛不住。

      “哈哈哈——!”

      老板娘的一句话逗笑餐厅很多人。

      “生意人——还是打工?”

      梅丽脸上挂着轻笑又问,老板娘似乎很热情,她不住地问我们,与南方的冷淡相比,北方人的热情令我有点怀念。

      在南方生活了二十来年,早已经习惯了冷清,住在一个楼层的邻居都有可能两三年都说不上一句话。

      因为毗邻西伯利亚,边境隔着一条东陵江,河面在冬季结冰,很多胆子大的倒爷会背货过去卖,然后把北面的货背回来卖,一来一回赚的差价,比上班强太多。

      这种事脑子灵活,胆子大,不过即便这样,每年掉进东陵江的人没有十个也有五个。

      还有一种人,他们是猎人,这边原始森林广阔,猎人们靠着猎杀野狼,鹿,山鸡等动物,卖皮子,卖肉,似乎从不缺买家。

      我摇摇头,我既不是倒爷,也不是猎人,就是单纯的游客身份,想必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

      “嘿——可真新鲜,那就祝你们玩的开心,但凡有什么事你找我绝对好使。”梅丽好爽道。她就像个女汉子,嗓门大,还热情。

      显然我们这一家三口成为了焦点,周遭的人一边喝酒一边低声议论猜测我们来这里的目的,他们一点不避讳。

      老婆觉得被一群人盯着不自在,催促我快点吃,吃完我们快速起身离开餐厅,回到三楼的房间。

      房间格局很简单,进门的右手墙面钉了根树枝,用来挂衣服,一个被处理的很平滑的树墩子,我猜想是换鞋用的。

      一张床,搭配上两个床头柜,似乎这玩意是标配,不过我始终不喜欢床头柜,用处不大,还容易成为卫生死角。

      当然还有一间不太大的厕所,这些几乎是全部,同样是木地板,因为采用地暖,在屋子里可以直接光脚,不用担心冰脚。

      牡丹花图案的大红被面,被子是纯棉的,足有三四斤重,压在身上格外暖和。

      不得不得老板娘是个勤快人,在这冰天雪地的北方,一个旅馆的被褥可以干净的看不出油渍,污点,这就很难得。

      一整晚被包裹在暖意里,开心睡得很安稳,我却有些失眠,因为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时不时会传来阵痛。

      在这里住上一晚150元,我觉得还算好,长期住指定不合算,我打算在附近找一个院子,这样生活费能便宜不少。

      一整晚外面呼啸的风声没停过,我们赖在床上直到中午才愿意起来。

      “老板娘这附近有没有出租房子的,或者院子?”

      我找到老板娘打听道。

      “你们还真打算常住啊?”梅丽好像看怪物一样看我,“租什么房子,直接住我这就行,镇上都是集体供暖,绝对冷不着,再说,一日三餐热乎的饭菜给你准备着,自己在这里生活了不容易。”

      “我怕开销太大!”

      “别扯了,你自己住,这边房子倒是不贵,有的一个都要不了1500块,取暖费贵啊,1月至少5000块,你买菜做饭,最低得4000,里里外外一万多,”梅丽乐呵呵地说,“我不要你一万,不要你八千,给我6000一个月,一天三顿热乎饭,怎么样?”

      我陷入沉思,我来之前有了解过这边物价,正如老板娘所说,冬季时长久,导致清口镇取暖是最贵开支,青菜和水果也是高消费。

      “好——我一个月一个月的付没有问题吧?”我的想法是具体住多久还不一定,没有必要一次性把钱都压在这里。

      “没问题。”梅丽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蹦蹦跳跳地离开。

      我挠挠头,觉得自己似乎忘记还价,好像都是被她牵着走,等反应过来钱都付过去了。

      “你——你小子——是,是不是来挖金矿?”

      我循声看去,是一位中年男子再和我说话。

      他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似乎是许久没有修剪,一顶狗皮帽子上面满是油泥,显然他不曾洗过。

      长时间睡眠不足导致眼窝塌陷,一张营养不良的鞋拔子脸。

      整个人带着几分醉意,说话结结巴巴,眼神里带着敌意。

      “我不太懂你在说什么。”

      实际上我不愿和一个酒鬼搭话,这种人脾气差,性子急,聊不好容易发生矛盾。

      “周迷糊,别喝两杯猫尿就屁话多,你最好别惹事,姑奶奶不开心可喜欢骂人!”梅丽撩帘从后厨出来,喝斥道。

      “我……就是打个招呼,你急急什么啊。”男人畏惧地嘟囔两句,不敢抬头看老板娘。

      “别理他,一个酒蒙子,”梅丽提醒道,“他叫周为民,我们都叫他周迷糊,一喝酒就开始吹牛。”

      我好奇瞥了一眼那位周为民,他似乎也在偷瞄这边,发现我看他,连忙若无其事喝着酒。

      我心想似乎可以找他聊聊,一个地方总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会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兴许了解萨满情况。

      等他起身离开,我跟了上去,户外积雪几乎没过膝盖,不够人们硬生生趟出来一条小路。

      “喂……!”

      “什么……事!”

      周为民用他那浑浊的眼睛盯着我看,手死死抓着酒瓶,生怕我抢他酒似的。

      53“喝两杯怎么样?”

      我晃着手里的酒瓶,盯着站在不远处的周为民。

      “我,我又不是缺,缺酒的人。”他把塞在怀里的半瓶酒拿出来炫耀,脚下踉跄。

      “那打扰了。”我说,随即毫不犹豫转身就走,不过脚下的步子很慢,看似是怕滑倒,实则我心里在默数。

      1.2.3.4

      “等……等等!”

      周为民急促的声音传来,我故作莫名转身看着他。

      “什么事?”

      “喝喝酒可以,不过下酒菜得你买买。”

      这人好贪心,除了酒还要让我买菜。为了一口酒说话都顺溜不少,他眼睛里的光就像小猫看到鱼干,好色老头看见美女。

      “没有问题!”我点头同意,心中几乎笑翻了。

      为什么笃定他会喊我,其实很简单,他在旅馆喝的什么酒,15一瓶的当地小烧。

      这种酒度数高,纯纯勾兑酒,架不住便宜,一瓶足一斤酒,正常的酒蒙子一顿一瓶,喝这种酒的酒两种人,一种力工,卖力气挣钱,一天挣不到二百块钱,他怎么可能喝贵的,15一瓶喝着迷糊,睡的舒服,这才是力工。

      还有一种是,上年纪的老人,他不用干活,兜里的三瓜俩枣足够他生活,没钱了随便找个日结活,混一天,结了工资兴许能够他吃几天,他们大多是老光棍,或者儿女在外地,纯纯是靠酒麻醉自己过日子。

      我拿的什么酒,一瓶75块浓香型山城老窖,纯粮食酒,口感绵顺,怎么会不打动他。

      这瓶酒是打算在房间里喝着玩的,伤势未愈,后半夜难以入睡,才想着买一瓶到时迷糊一下。

      周为民打着晃在前面走,我把酒踹起来跟在后面。

      不远处一台柴油拖拉机头挂着铲雪组件,朝天的大排气管里冒着黑烟,轰隆隆响的发动机。

      铲雪机头是一个巨大的扇叶将积雪卷进机器,通过一侧的出口把雪吹出去。

      拖拉机在右侧缓慢行驶,位于它左侧是一辆渣土车,车斗把吹出来的积雪接下。

      30分钟左右一辆渣土车就会被装满积雪。

      地面保障人员则是在前面开路,预防碰到埋在雪里的车子。

      铲雪拖拉机在前面平缓行驶,后面一长队汽车尾随,要不然单凭低底盘轿车很难在这么恶劣天气行驶。

      红蓝两色的警灯在十字路口指引车辆停车避让。

      把自己裹成球的人们像企鹅们一样,一个跟一个行走在踩过的小路上。

      天地一片白茫茫,一个个黑色或灰色的点行走在各个路上,天地似乎由彩色变成黑白。

      出了梅丽旅馆向东走出去约莫五百米,隔着十多间商铺,是一家商店,从招牌风格到室内陈列都像极了六七十年代供销社。

      “孙寡妇……给我拿拿个猪耳朵,豆腐丝,香肠,外加两包花生。”

      周为民扯着嗓子喊道,手把玻璃柜面拍的啪啪响,生怕我反悔似的,时不时回头看我眼色。

      货架后面走出一位身穿粉色棉背心中年妇女。

      一个词在我脑海里蹦出,她觉得配得上风韵犹存这个四个字。

      紧致的皮肤,火辣的烈焰红唇,想必她年轻时绝对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

      “周迷糊,信不信我撕烂你的死嘴,天天孙寡妇孙寡妇的叫,没完了——”女人叉着腰,一对丹凤眼瞪着酒蒙子。

      周为民畏惧地退后几步,似乎他很怕这女人,又忍不住逗人家。

      我猜他多半有贼心没贼胆,属于那种自卑又斩不断的性格。

      “呦——小哥儿面生嘞!”

      她目光一转看向我,丹凤眼发出光来,我浑身一激灵,怎么有种被饿狼盯着的感觉,她略显侵略性的目光,似乎恨不得跳出柜台,把一身衣服扒光。

      “初来乍到——还请姐以后多关照!”我说着上前两步递出一支烟。

      女人用两根纤细手指夹着香烟送到嘴边,我划燃火机,手掌拢在一起为她点燃。

      她微眯着眼睛吐出白烟,眼前好像时间被调成0.5倍速,女人红唇微动,洁白牙齿开合。

      我听见自己吞咽口水声音,一切恢复正常,慌乱退后两步,看向店里其他位置。

      该死,你有点出息好吗!

      “咯咯咯——!”孙寡妇爽朗地笑着。

      她麻利地把熟食打包,看向周为民。

      “咳咳……你看我干什么,他付钱!”

      周为民似乎抬手指向我,我也不啰嗦掏出手机扫码。

      “呦呵——小哥儿真大方,竟然肯为酒蒙子买单。”孙寡妇调侃道,“周迷糊你可不能骗人家新来的。”

      女人话里意思我怎么会不明白,她是点我周为民不靠谱喜欢骗人。

      我点点头表示感谢,说:“姐。咱们下次得空一起喝一杯。”

      “你可不兴骗姐姐,我等着你。”

      孙寡妇展颜一笑。

      我逃也似的走出商店,周为民带路,一拐弯进了旁边胡同,向后面一条街走去,再次穿过商铺之间缝隙。

      当我站在他房子前时,整个人都蒙了,觉得自己应该转身回去。

      在镇子边上一个醒目的土堆,路过不注意看都会以为这是一个坟头。

      入口的地方是个斜坡,被挖出几级台阶,撩开包浆的棉门帘,一股子霉味扑鼻。

      值得庆幸这里温度很高,昏暗的灯光亮起,一张破床垫堆着破被子。

      一面土墙上被掏出几个格子,里面摆放着几张照片,几块土疙瘩好似宝贝一样被珍视地放在格子里。

      不知从哪里捡来的轮胎,上面放着一块玻璃,上面堆着几个空酒瓶,泥土地面倒也干净。

      这里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被子很破,床垫也残破,不过整个地窖里很整洁。

      “随便坐,我这个破地方几乎没有人来,今天你这位贵客来简直蓬荜生辉。”

      周为民一改先前的迷糊,他声音很有条理,底气十足吐字清晰,哪里还有一个酒鬼样子。

      他把刚刚买来的东西一一打开,从床垫下面掏出一个纸包,撕开包装里面露出两个干净杯子。

      两个酒杯并排摆在桌上,把手伸过来示意我拿出酒。

      酒水哗啦啦落进杯子,2两半的杯子被倒满。

      他什么都没说举起杯子看着我,我领悟端起杯子,一声清脆玻璃碰撞声,我们都是一饮而尽。

      周为民也不管手干不干净,抓起猪耳朵丝塞进嘴里,脸上心满意足神情。

      “这味地道,果然只有孙寡妇手艺才对我胃口,”周为民感叹道,“那娘们儿——她老公死去三年有余,为何看不上我。”

      咳咳!

      我捂着嘴咳嗽不停,心话说你这样别说孙寡妇看不上你,随便换个女人估计也看不上。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的人配不上她?一个邋遢的酒鬼,喝着廉价白酒,整日浑浑噩噩。”

      周为民说,一副能看穿我心思的眼神。

      “先前你问我是不是来挖金,这话从何说起?”

      第二杯酒喝下,夹起一片红肠吃进嘴里,大多香肠为了降低成本,会将肥油加的更多些,若是用来炒菜还不太差,若是作为凉菜直接食用会很油腻。

      果然红肠只有原产地的味道最佳鲜美,只是咸度有些高,吃多肯定会口渴。

      “你不知道?”周为民错愕地看着我,“溪云崖以北密林中有金矿存在,我以为你是为金矿而来。”

      “我们第一次见,你怎么断定我是为了金子?”

      “这几年不知为什么,很多年轻人又开始喜欢上淘金。”周为民皱眉道:“我在这里搜寻二十年,眼看即将寻到金矿,自然不愿有人搅局。”

      “哦——明确告诉你,我对金矿不感兴趣,”我举起酒杯示意他喝。

      “啊——好吧,是我想多了,为先前的不礼貌道歉,”周为民说,“这么好喝的酒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喝过了。”

      他痴迷地样子让我一愣。  54发愁时喝酒一杯倒,高兴时喝酒千杯不醉。

      地窖里陷入寂静,只有酒杯碰撞声。

      周为民又变回迷糊样子,双眼迷离,他坐在凳子上身体摇晃,几次差点栽倒,要不是我抓住他衣服,估计会被摔的不轻。

      他的样子让我想起我爸,他同样是一个好酒的人,逢喝酒必定醉的一塌糊涂。

      眼前这位的酒品目前还不错,不知道稍后会怎么样。

      “我18岁来到清口镇,只因别人说这里有金矿,”周为民打着饱嗝,眼里露出回忆。

      他一张嘴我便知道接下来会有一个枯燥的故事。

      “很多人笑话我想发财想疯了,他们觉得这里盛产的东西只有一个,寒冷。”

      “真的有黄金吗?”

      我问,心里不由得好奇,难道真有金矿,一个人浪费大好年华钻进大山里,只为一句虚无缥缈的话坚持至今。

      他没有说话,对着我神秘一笑,从床垫子里掏出一个五颜六色的笔记本放在我面前。

      各种零食袋拼凑出的书皮包裹着,打开第一页,是一张裁剪下来的报纸。

      「溪云崖一猎人无意间捡到一块金矿石,经过检测含金量达到35%」

      我翻到下一页,同样还是报纸。

      「流经乌海朝日山脉的东陵江支流发现金沙,大量淘金客前往。」

      乌海朝日山脉是一座横跨两个国家的大山,一部分在我自己国内,一部分位于西伯利亚,常年被积雪覆盖。

      东陵江确实有一条小支流流经山脚下,从地质学角度看,存在金沙倒不是空穴来风,就是看量的多少。

      「一采矿公司花费一年时间,始终没有找到矿脉,仅仅收获几克金沙,最终这家公司血亏破产。」

      可以看出他很用心收集资料,但凡出现过的信息都被他很好保存着,金矿传言基本是围绕溪云崖,乌海朝日山脉,东陵江这些地方。

      打心里我钦佩他,为了一个发财梦把自己最好的年华浪费在这里。

      笔记本没有全部看完,交还给他,没有置评他的对与错,又有些走路都能捡到金子,有些人守在金矿边上一辈子也无缘发现它。

      “我几乎就就要摸到矿矿脉了。”周为民压低声音神秘一笑。

      “你在清口镇十多年,有没有听说萨满巫师的事情?”

      我开口问道,其实刚刚已经打消和他打听萨满的事情。

      “萨满……?听说溪云崖附有个疯婆子,”周为民眉头皱着,“都说她吃小孩,用人骨头熬汤,我劝你离她远点。”

      我心里顿时觉得今年这一趟算是白瞎了,里外搭进去一百多块钱,不该抱期望能从一个酒鬼身上问道什么。

      周为民已经喝的坐不住,把他扶到床上,我没有丝毫犹豫转身就走。

      户外又开始下雪了,我照着原路返回,路上没有几个行人,想来也是,零下30多度,谁没事撑得在外面闲逛。

      路过商店的时候,透过浑浊的玻璃窗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在里面走动。我猜想一定是老板娘。

      其实我没喝多少,大多数被周为民喝了,主要为了扫听消息,不可能把自己灌醉。

      脚下积雪发出咔哧咔哧的声音,我裹紧大衣围脖死死按在嘴上。

      回到旅馆已经是下午19点05分,酒后被寒风一吹,还有些上头。

      显然晚饭我是吃不下了,坐在餐厅角落,喝着杯子里的茉莉花茶,酒后的一杯茶相当舒服。

      “怎么,你今天跑去和周迷糊喝酒?”梅丽居高临下审视着我。

      “对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了解一下当地风土人情。”我说,放下杯子盯着老板娘。

      “呵呵……怎么样,他也给你讲了18岁的故事?”

      “对啊,我觉得挺精彩,有一瞬间我差点被感动哭了。”

      “外乡人,你究竟来这里干什么?”

      梅丽问,她这一次的神情不再是嬉笑,冰冷的神情让我一怔。

      “我来找萨满巫师,你相信嘛?”

      我听到密集的摩擦声音,抬头看向四周,餐厅里的男男女女有一个算一个都在注视着我。

      似乎我嘴里说出巫师这个词令他们很敏感。

      “嘘……你不想活了,清口镇的禁忌你也敢说!”

      梅丽示意我噤声,她眸子里流露着慌乱。

      我继续低头喝茶,心里却在瘙痒,对一件事情感兴趣,恨不得马上就能知道情况的心情。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是坐着,老板娘前前后后忙碌着,时间来到21点只有零星两三人还在喝酒,外面的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喝,喝不死你们,下班了,赶紧滚回去睡觉!”梅丽犹如河东狮吼一样的气势吓得最后几人慌忙起身离开。

      “说说吧……你找萨满巫师做什么?”梅丽问,她落座在我对面,两根手指夹着烟,静静盯着我。

      “这里人为什么对萨满巫师反应这么大?”我反问,迎上她目光丝毫不示弱。

      “你先说……!”

      “你先说……!”

      我们几乎异口同声,说完又一阵沉默。

      “我不知道你出于什么目的,不过,我不得不提醒你,萨满巫师在清口镇是禁忌。”梅丽脸色阴沉。

      “到底为什么?”我满心疑惑问道。

      “三年前镇东屠夫家小儿子生病,请萨满巫师治疗,那老太婆不理会,两天后孩子死了。”

      “两年前镇北李老太太夜里摔倒,致使腰部受伤,请萨满巫师前往治疗,老太婆说没空,老太太第二天一早去世。”

      我心话说果然如符天翊他们说的,这位萨满巫师不好相与,想要请她帮忙估计没有那麽容易。

      “你要是找她帮忙,做好心理准备,她不一定帮,你要是找她麻烦,我劝你尽早离开。”梅丽说。

      “怎么,她能咬人不成?”

      “那倒不知道,不过,听说她养了一头老虎,谁也不敢招惹她。”

      梅丽眼神闪烁着光,我从眼神里看出她不相信老虎的事。

      “你知道她在哪个位置嘛?我想抽空去看看。”

      我问,不管怎么样,找萨满巫师是首要大事情,我能等开心不能。

      梅丽陷入沉思,随即开口:“我只听说只有爬到溪云崖顶上,那里有一座破庙,在哪里喊她,多数时候会有回应。”

      默默记下重点,准备起身回屋睡觉,来到这里只喜欢暖乎乎的被窝,外面实在太冷。

      55清早起来,老婆指着开心说

      “你有没有发现开心晚上睡得很安稳?”

      “嗯,希望他快点好起来,因为折腾睡眠不足,最近消瘦不少。”我说。

      掀开被子看到那颗肉疙瘩还在,好像被泼了一盆冷水,是了,我想的太简单了,肉瘤去除之前,一切还要小心应对。

      老婆要看着孩子,开心难得睡得踏实便没有叫他,我独自去吃早餐。

      当我打好早餐落座,感受到今天这里气氛有些不同,视线在寥寥几位食客脸上扫过。

      惊恐——是的,我很确定他们眼底流露的情绪是惊恐。

      是什么让他们出现一致的情绪,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本打算老板娘出来问询,这是第二个奇怪地方,平日里好像开屏的孔雀,到处撩闲的梅丽足足半小时没有出现。

      负责打餐的厨师垮着脸,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老板娘在时,他就像老黄牛,永远使不完的力气。

      “刘哥,昨晚打牌输了?”

      我借着拿鸡蛋功夫不着痕迹和他搭话。

      “昨晚没玩,最近手里没钱,等开支呢。”

      厨师说话时有气无力,挺拔身姿也好像无骨鸡爪软塌塌的。

      “喂喂——新消息,案发现场的人说,周迷糊心脏被掏了!”

      “李大嘴,你这消息靠谱不?”

      “嘿,你还不信我哥在现场,他亲眼看见的,心口的位置是一个血淋淋的窟窿,”外号李大嘴的中年人用手在心口的位置比划,说的绘声绘色好像他亲眼看到一样。

      “什么情况,哪里的案发现场?”

      我问道。

      “你——哦,你外来的消息不灵通也正常,”厨师左右看看,压低声音神秘兮兮说,“周迷糊昨晚死在家里,早上6点他的一位酒友路过他家门口,你猜怎么着?”

      “嘿,你别卖关子啊!”

      我催促他,心里已经翻江倒海,周迷糊怎么会死了呢,昨晚我离开时他好好躺在床上啊。

      关键是他的死不会牵扯到我吧,似乎知道我和他一起喝酒的人不在少数,路上遇到的路上都有二十个人,商店孙寡妇亲眼目睹我们一起买熟食。

      大爷,这简直跳进黄河洗不清啊,完了完了,不管我是不是凶手,他家里可是有不少我指纹,杯子上,酒瓶上,还有那笔记本。

      坐在座位上,手里大肉包瞬间不香了,满脑子都在猜测周迷糊的死因。

      “定性了定性了——你们猜怎么着?”

      “李大嘴你不卖关子会死啊!”

      “就是,要不是我怕血,早就直接过去看了。”

      白了几位同桌一眼,李大嘴狡诈地嚷嚷着加5个肉包子,同伴无奈付钱,谁都清楚李大嘴是趁火打劫。

      我沉浸在啃包子,实则耳朵就差飞过去听他们聊什么。

      “蒲警官亲口说的,周迷糊唔是他杀,在现场提取唔唔到大量陌生人指纹,”

      李大嘴忙着把肉包整个塞进嘴里,生怕别人和他抢。

      “该死,你饿死鬼投胎啊,不能等说完在吃。”

      同伴因为他含着包子说话很不满。

      手里的半个包子掉在桌面,骨碌碌滚落到地上,我没有试图去接,因为满脑子都在回荡,提取到大量陌生人指纹这句话。

      这陌生人指纹还能是谁,可不就是我自己的。这叫什么事啊。

      慌忙起身穿好外套冲出餐厅,刘大厨在身后咆哮,“没给钱!”我充耳不闻,踉跄着冲向周迷糊家。

      站在东麒巷路牌下面停下脚步,接下来穿过南宁大街拐进清平巷,走过昏暗巷子就能看到周迷糊住的地窖。

      可是我抬起的腿始终迈不出,内心在激烈挣扎。

      一个声音哀嚎着让我别去,一露头注定锒铛入狱,下半生就毁了。

      一个声音强硬地说,去,怕个鸟,不是你做的有什么怕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讲求证据。

      红绿灯提示音哒哒哒急促响着,红绿两个颜色交替了不知多少回,偶尔有人经过身边,奇怪地看着我。

      终于,我迈出了第一步,不急不慢向着周迷糊家走去,心里依旧怕的要死。

      我看到了那个醒目地窖,红蓝色的警灯疯狂闪烁,一条警戒用塑料带把地窖围了起来,很多人冒着严寒站在警戒线边上。

      有人脸色冷冰冰的,他们不是关心谁死,而是造成这起惨案元凶,因为会危险到他们的安危,我是这么猜测。

      有几位汉子脸上挂着笑,他们嘴里叼着烟,冷眼旁观看着,我猜他们可能早就看不惯周迷糊,觉得他一个酒蒙子很碍眼。

      视线一顿,在人群看到梅丽,她1米7的身高,在人群里想不醒目都难,她眼神冰冷,不是投向地窖时,而是看向身边围观的人。

      她对一群冷漠的人很鄙视,我猜周迷糊是不招镇子里人们待见,他毕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人心怎么会这么冷漠。

      我看到一个曼妙身影,她今天依旧一身大红花袄,脖子上一条红围脖,她眸子里闪着光,不知在想什么。

      两位身穿夹克中年男人在盘问周围的人,被找上的人大多摇头苦笑。

      当我出现在不远处,还未引起注意,心里暗暗想,不要关注我,不要关注我。

      男人盘问到商店孙寡妇,女人时不时点头,偶尔摇摇头,最终不知道她是有意还是无意,抬头看向我这边,她抬起纤细指向这边。

      不用问我也猜到她们大致说了什么。

      孙寡妇一定在说,我看到他们一起进了我的店铺,还和我炫耀有人请他喝酒。

      两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手里抓着的小本子,走路时腰间响起哗啦啦声音。

      哪里应该是手铐吧,是玫瑰金颜色,还是银色呢。

      我为自己冒出的这个想法感到害怕,我应该惶恐才对啊。

      他们一只手伸向另外一侧腰间,棉服被撩起的时候露出皮套一角,夕阳的映照下一点金属光泽一闪一闪。

      想必那边是手枪吧,刑事案件的办案民警才会带枪支。

      我敢肯定只要现在敢拔腿就跑,他们一定会抽出枪套里的手枪对天明枪。

      当然了,第一颗子弹是空包弹,电视剧都是这样演的,具体真假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万一他们直接朝我开枪,第一发又不是空包弹,肯定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只听其中一人说:“嘿——朋友有空聊会嘛,嗯,是关于周为民先生的事情,希望你配合。”

      他掏出证件递到我眼前,黑色外皮上两个金色字就足以震慑我,打开后里面的徽章更让人升不起丝毫抵抗情绪。

      “当然没有问题?”我爽快点头答应,眼角余光瞥向远处人群,老板娘梅丽投来关切眼神。

      当然少不了一些好事者的嘟囔,我猜想用不了两分钟,我被民警带走问话的消息会传到旅馆,传到李大嘴为首的一众吃瓜群众耳朵里。

      不知道哪一个是李大嘴的哥哥,好像也不是很重要,他们只是例行问话,还没有把我定性为嫌疑人。

      起初我认为他们会把我带去所里,关进门很厚的审讯室。

      我做在不锈钢椅子上,说整个人身处一盏灯下方,他们则是与我一桌之隔,一个负责记录,一个负责询问详细问题。

      从我怎么和周迷糊搭上话,再到我们前往商店路上的细节,遇到什么不寻常人与事。

      最后,则是重中之重,我们喝酒期间聊天内容,一个外乡人初来乍到我处于什么目的找酒鬼喝酒。

      我自认为欣赏不下几十部警匪片,对于这些程序熟记于心。

      “咱们进屋里谈。”

      为首的人说,他们一人在前,一人在后,做好了我逃走的可能性,不过让他们失望了,我根本没有那个打算,更准确说我没有那个胆子。

      地窖里依旧是酒气冲天,包浆的被褥凌乱地堆在床上,床边有一个白色粉末洒出来的人影印记。

      撩开棉门帘之后我就在观察,周迷糊不在,外面只有一辆警车,按照推测他多半被拉走,接下来会是法医大显身手的时候,他们要在尸体上找出线索,死因,以及死亡时间。

      白色粉末人形印记处有一大片血迹,地上散落着几个酒瓶子,我昨晚带来的酒瓶完好地摆在桌子上,两个酒杯以及碗筷被装在透明证物袋里。

      “周先生——他……!”我摆出惶恐吃惊神情看着他们。

      “是的,已经死了,心脏被掏走,当场死亡,没有搏斗痕迹,现场勘查结果是这样。”

      56“你好,我叫蒲浩,这位我同事乐明杰,”蒲浩说“经过我们证实,周为民死亡前曾和你一起喝酒,能否请你讲一下期间的一些谈话以及是否有不正常的事情。”

      这位蒲浩蒲警官一头半白半黑短发,整个人看上去异常消瘦,眼窝发黑,多半是最近睡眠不足。

      说话的时候总是一副笑呵呵,他腰上钥匙扣是一只可爱的卡比巴拉毛绒玩具,很小,只有10公分左右,我猜他有个孩子,多半是女孩。

      这些推测算不了什么,毕竟我是一位父亲,只有同为父母的才能理解。

      “能麻烦你先暂时交出手机嘛?”乐明杰说。

      “没事,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不拿出来也没多大问题。”

      这位警官皮肤白皙,青春痘长满脸颊,头发被修剪的很好看,与老警员不同,他很在乎头发,为了发型达标,太阳穴两侧被修剪的很短,耳朵以上才是长发。

      他神情冰冷,说话死板,典型才上岗应届警校毕业生。

      我没有多抵触,拿出手机交给年轻的警官,开口道:“你好,我叫李有财,没错,我们在旅馆餐厅碰到,你懂的,作为一位已婚有娃的中年男人,找个酒友是多么难得,我先提议请他喝酒。”

      “为什么……?”乐明杰冷着脸问

      我挠挠头,稍微思索后答话,“一把花生,两杯子,三两酒,唠家常需要什么理由?”我看到年轻警官脸色不太好,接着说:“非说个理由,他和以前的我很像,觉得和这样的人喝酒至少不会无聊。”

      我看着乐明杰手握着笔在笔记本上快速书写,最后他握着笔在本子上点了又点。

      猜测他对我说的话不是很理解,一定在本子上画了不少问号。

      “你们都聊了些什么?”蒲浩问,他眉头一挑一挑的,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们怀疑我杀了他?”我不答反问。

      “李有财——请你配合,我们问,你答!”乐明杰啪的一拍桌子,怒斥道。

      我心里好笑,年轻人就是沉不住气。

      蒲浩冷眼旁观,嘴角上扬,抬手按住自己同事,“没有抓到凶手前,所有和他接触过的人都有嫌疑。众多嫌疑人里你嫌疑最大,我们会依法办事,放心,你没犯法不可能诬陷你?”

      心里惊呼漂亮,与只会咆哮的年轻人相比,这位蒲警官做事绝对算得上滴水不漏。

      “我当然明白,我们一起喝酒,他聊了他如何来到这边……”我说,其中周迷糊说的一部分我照实说,萨满巫师的部分直接隐去不谈。

      “我离开时他已经喝醉,是我把他扶上床,不过——。”

      “不过什么?”蒲浩身体前倾,一副聆听姿态,生怕听漏一句话。

      “我刚刚进屋的时候发现少了东西,周迷……周为民的一个记录勘查金矿位置的笔记本不见了,放在这面墙的土质样本少了几颗。”我说,抬手指着墙上格子。

      是的,墙上上中下有三个被挖出来的格子,第一排放着照片,第二排放有6个土球。第三排放有12个石块,现在土球少了两个,石块少了5个。

      一开始我也费解,杀一个酒蒙子有什么意义,他大多数时间处于迷糊状态,只有春三月他才去挖金矿,谁会没事找他麻烦。

      当然,除了一种可能,他周为民挖金矿的事情始终有人盯着,出了高品质金矿石,藏在暗处的人急了,打算杀人灭口,把矿石拿走这部棋走的很臭,这不是遮盖事实,是指明事实。

      “哦……!”蒲浩两人一间错愕被我尽收眼底,暗自好笑,你们不是专业的吗,怎么会没有发现。

      随即我明白过来,周迷糊独居,屋子里的陈设一般人不会知道,除非好友,要不然谁会知道少了什么。

      我走到土墙前,抬手指着几处丢失物品的位置。

      蒲浩两人上前,低头仔细观察格子里的痕迹。

      如果一个东西长时间摆在一个地方不动,周围就会落灰,以至于物品正下方没有灰尘,东西拿开后会出现明暗痕迹。“蒲头……你看。”

      乐明杰指着不是很明显的痕迹,他再抬头时看我的眼神变了,那股子傲气,冷漠减了几分,多了几分尴尬。

      他们是专业刑侦民警,竟然没有发现关键问题,打心里自然羞愧不如,独属于他傲气自然抗不住。

      我走在会旅馆的路上,天空灰色的积云很低,给人一种压抑感。

      路过商店,我推门进去,扫视一眼那道妙曼身姿,不过让我失望,没有看到。

      扫视一眼店里陈列,小店不大五脏俱全,几乎生活必需品应有尽有。

      最角落有一架爬犁,底部是两条长长的板子头上向上弯曲,保证抱起来不会扎进雪里,上面的部分是木板钉出来的平台,从色泽到形态都是不可多得的好爬犁。

      一般这样的爬犁多用于雪橇犬,八只十只雪橇犬在前面拉拽,驾车的人站在后面把控方向。

      “嗨——又见面了!”

      未见人先闻声,软糯轻柔的话语如沐吹风。

      孙寡妇从一个货架后面走出来,她穿着一件粉色全身围裙,手里拿着抹布。

      我猜她刚刚在打扫卫生,我进门没有说话,以至于她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我。

      “那爬犁不错!”

      我指着角落,路过这里鬼使神差走进来,本就没打算买什么,被她发现总要说点什么。

      “嗯,那个是我爸送我的12岁生日礼物,一个爬犁外加一头矮脚马,可惜我们不太会养马,我18岁那年,小马死了,从此我再也没有用过这个爬犁。”孙寡妇说,眼神里有些淡淡忧伤。

      “不好意思,让你回忆起伤心往事。”我连忙道歉,暗叹自己眼光果然独到,随便指了个东西,竟然是女人曾经心爱的东西。

      “今天买点什么?”孙寡妇问。

      “来半斤猪头肉吧,”我说。

      直到我走出商店,我们都没有说关于周迷糊的事情。

      回到旅馆我直奔餐厅,自己拿了一个杯子,坐在角落自己喝起来。

      “怎么,你没被抓走?”

      梅丽扭着腰走了过来,一脸不悦地说。

      “喂——你盼点好行吗,我被抓了,你得少赚多少钱!”我没好气地瞪她一眼。

      她看我的眼神多了点审视,我猜她对我是凶手的怀疑很深。

      闷了一口酒,吃着猪头肉,我好像如鲠在喉,对凶手恨得牙痒痒。

      你说什么时候杀人不行,非得赶巧我去喝酒,你事后杀人。

      我知道最终我会被撤去嫌疑,可是我不爽啊,好像被泼了洗脚水,即便洗过澡了,心里还是会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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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魔法师阿兹莱》 《我在都市除恶》 《我会御兽》 《重生后成了妖怪》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