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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立足 # 第11 ...

  •   # 第11章立足

      家属院的闲话,比北京胡同里的风还快,还密。

      沈绾笛搬来才第三天,关于她的议论就已经像柳絮似的,飘满了整个大院。

      「听说那位是季副营长新娶的媳妇,北京城里来的,才十九岁。」

      「十九岁就嫁人了?啧啧,现在的姑娘。」

      「长得倒是水灵,就是不知道能干不能干。城里娇小姐,怕是连煤球都没掰过,生火都得熏着眼泪找人。」

      「可不是。我瞧她那手,白得跟刚出水的豆腐似的,能干什么活哟。咱们家那口子当初还念叨,说晏礼有福气,我看呐,未必。」

      这些话沈绾笛不是没听见。

      家属院里家家户户门对门,窗户挨着窗户,谁家炒个菜、骂个孩子、夫妻拌句嘴,全院都听得真真的。她每天出门倒水、晾衣、去子弟小学上班,总能撞上几道意味深长的目光——有打量的,有同情的,也有藏着轻视、等着看她笑话的。

      她不争辩,也不解释。

      季晏礼怕她受委屈,第一天就叮嘱过:「你别理她们。这帮大嫂就爱嚼舌根,过阵子新鲜劲儿过了就好了。」

      沈绾笛却笑了笑,把我的手轻轻按回去:「随她们说去。嘴长在别人脸上,脚长在我自己腿上。我活得好不好,不靠她们一张嘴。」

      她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要在这院子里站稳脚跟,光靠季晏礼副营长的面子,不够。

      院子里的女人们看人,不看你男人官多大、工资几张票,只看你手上有没有真本事。你能教孩子读书认字,能帮邻居缝补衣裳,能在过年时蒸出一屉暄腾腾的白面馒头,能在灶台前不慌不忙地端出几样像样的菜,她们才真服你。

      所以她没等那些闲话散去,就无声无息地,开始了自己的打算。

      到校报到的第二天,她就去找了家属院小学的校长。

      那是一所子弟小学,藏在营区后头,几排红砖房,操场是土夯的,边上立着一根生锈的篮球架,篮筐歪歪地挂在一边。学生不多,统共四十几个,都是部队子弟,年龄参差不齐——大的十二三岁,小的才刚够着课桌。

      原先的语文老师随军调走了,课一直空着,孩子们要么上自习,要么由数学老师兼着带。

      「沈老师,您真愿意来?」校长姓马,是个五十来岁的小个子,见她主动上门,又惊又喜,眼镜片后的眼睛瞪得溜圆,「您可是华清附中出来的正经老师,教这群猴崽子,委屈了委屈了。」

      「不委屈。」沈绾笛说,语气诚恳,「能站在讲台上,去哪儿都一样。再说,这些孩子也是咱们军人的后代,教他们,我心里踏实。」

      马校长当即拍了板,手续办得比她想象的还快。季晏礼那头早打过招呼,就等她点个头。沈绾笛知道后,心里一软——这个男人,总在她没开口之前,就把路铺好了,连她自己都还没想周全的事,他先替她想到了。

      她上的第一堂课,是给四年级讲朱自清的《荷塘月色》。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斜进来,落在翻开的书页上。她站在讲台上,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课题,转身时,看见底下几十双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带着好奇,也带着一点不服气——大概是听说来了个「北京娇小姐」,想看看她到底有没有两下子。

      「同学们,你们见过荷塘吗?」她把粉笔搁下,轻声问。

      孩子们摇头。海城靠海,没几个人见过池塘里铺满荷叶的样子,更没见过「亭亭的舞女的裙」。

      「那我带你们去看看。」她笑起来,声音不急不慢,带着一种让人安静下来的力量,便轻声念起来,「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她念得很慢,像把那些句子一个个摊开在孩子们面前。讲到「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她停下,问:「你们见过月光照在东西上的样子吗?」

      一个小男孩举手:「见过!晚上月亮照在我家水缸上,亮堂堂的!」

      全班哄笑。

      沈绾笛也笑:「对,就是那样。朱自清先生写的,其实就是咱们司空见惯的月光,可他写出来,你就觉得,原来月光这么好看。」

      那堂课,孩子们听呆了。连平时最坐不住、上房揭瓦的虎子都趴在桌上,眼睛一眨不眨,连下课铃响了都没听见。

      下课后,几个小姑娘围上来,叽叽喳喳地问北京是什么样、故宫有没有书里写的那么大、长城是不是真的看不见尽头。

      沈绾笛一一答了。她喜欢孩子,站在讲台上的感觉,像回到了华清附中,回到了那些熟悉的、让她安心的日子。那一刻,她几乎忘了自己是个「穿书者」,忘了那些悬在头顶的、关于命运的梦。

      消息很快传回了家属院。

      「季家那媳妇,在子弟小学代课呢,听说是正经师范毕业。」

      「昨儿我在院外头听见她给学生讲课,声音脆生生的,怪好听。」

      「啧,还真有点本事,不像嘴上说的那么娇。」

      闲话的调子,悄悄变了。从「城里娇小姐待不长」,变成了「人家到底是有学问的」。

      变化落到实处,是从陆梅上门借酱油那回开始的。那天沈绾笛刚把屋子收拾利落,陆梅拎着个空瓶来敲门,一脚踏进院,先愣了愣——廊下晾着的白床单浆洗得干干净净,墙角码着整齐的蜂窝煤,灶台上一尘不染,连窗棂缝里都没灰。陆梅是个爽利人,嘴上不饶人,眼里却亮堂,当下把瓶子往桌上一搁,说:「绾笛,我服了。我嫁过来三年,屋子里还跟战场似的,你这才来几天?」沈绾笛笑着给她舀了瓢酱油,顺手塞了把自家晒的干辣椒:「梅姐别夸,我也就是闲不住。」陆梅接过,临走时回头补了一句:「改天教教我那口子爱吃的那道红烧肉,我老做不出味儿。」这句话,等于在家属院替她盖了章——能入陆梅的眼,便是自己人。

      打那以后,院里的大嫂们遇上她,不再是远远地打量,而是凑上来搭话。张家嫂子问城里的布票怎么换,李家婶子托她给娃写信,连最嘴碎的刘家媳妇都跑来借针线,末了丢下一句「你这手真巧」。沈绾笛来者不拒,能帮就帮,不邀功,不显摆。她心里有数:在这院里,情谊是一勺一勺喂出来的,不是一句话能砸开的。

      真正让全院刮目相看的,是搬来后的第一个周末。

      季晏礼的战友们来家里吃饭。武润年、佘浩,还有几个连里的排长,呼啦啦来了七八号人,把不大的屋子挤得满满当当,烟气、汗气、笑声混在一起,热闹得不行。

      沈绾笛提前一天就备好了菜。

      清晨五点,天还泛着鱼肚白,她就起来了,轻手轻脚地出了门,去集市上挑了最新鲜的带鱼、一块上好的五花肉和一把水灵的小白菜。回来时季晏礼刚出操回来,一身寒气,看见她拎着沉甸甸的菜篮子,手里还攥着几根葱,愣了一下:「你起这么早?」

      「买菜啊。」她把篮子往桌上一搁,笑吟吟地,「你那些战友,我可得招待好。头一回上门,不能寒碜。」

      季晏礼看着她,晨光落在她带汗的鬓角上,忽然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涨得满满的,酸酸涨涨的。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想说「你别这么累」「这些事我来做」,可最后只憋出一句:「别累着。不够了我再去买。」

      沈绾笛冲他摆摆手,钻进了厨房。

      一上午,屋子里飘着红烧肉的甜香、糖醋带鱼的酸香、还有炝锅时腾起的葱油香。她一个人,和面、切菜、剁馅、掌勺,六菜一汤,摆了满满一桌,色香味竟一样不缺。

      开饭时,武润年夹了一块红烧肉,嚼了两口,眼睛都瞪圆了:「嫂子,这肉炖得——绝了!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我在外面馆子都没吃过这么入味的!晏礼你狗屎运啊!」

      佘浩也跟着点头,嘴里含着饭含混地说:「晏礼,你这媳妇,你要不会疼人,我可替你疼了啊。」

      季晏礼笑着踢了他一脚:「滚,一边儿去。」

      可那得意劲儿,藏都藏不住,嘴角一直往上翘。

      他端着酒杯,环视了一圈弟兄们,清了清嗓子,嗓门亮得像在部队点名:「都听好了啊——这是我媳妇,华清附中的老师,正经大学生。以后谁再背地里说她娇气、说她待不长,别怪我不讲情面。」

      满桌哄笑,有人起哄:「嫂子,敬你一杯!」「季副营长护得紧,咱不敢说不敢说!」

      沈绾笛在灶台边盛汤,听见这话,嘴角忍不住弯了弯。她端着汤盆出来,被武润年一把拉住:「嫂子,坐坐坐,别忙活了,今天你可是大功臣,得我们敬你。」

      她也不扭捏,洗了手,在季晏礼身边坐下。

      那顿饭吃到日头偏西。男人们喝酒划拳,她在一旁添茶倒水,偶尔搭两句嘴,说话得体,不卑不亢,既不抢风头,也不怯场。临走时,武润年拍着胸脯说:「晏礼,以后嫂子有什么事,言语一声,兄弟们全包了。这嫂子,我们认!」

      人散了,屋子又静下来,满地花生壳和烟头,洋溢着热闹过后的余温。

      沈绾笛收拾碗筷,季晏礼抢过来:「我来。」

      两人一个洗碗,一个擦桌,肩膀挨着肩膀,谁也没说话,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踏实。水龙头哗哗响着,窗外的槐叶被风吹得沙沙响。

      收拾完,季晏礼从口袋里摸出个小布包,递给她。

      「什么?」

      「你打开看。」

      她解开布包,里头是一对银耳坠,坠子是小小的梅花形状,做工不算精细,但很雅致,在暮色里泛着温润的光。

      「路过供销社,看见觉得衬你。」他别开眼,耳根有点红,「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不喜欢就放着。」

      沈绾笛捏着耳坠,心里软成一团,像被温水泡开的棉花。

      她踮起脚,在他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喜欢。很喜欢。」

      季晏礼愣了一瞬,随即笑起来,眼睛弯成一道月牙,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夜里,等季晏礼睡熟,沈绾笛又悄悄摸出了枕头底下的本子。

      她借着月光,在密密麻麻的字里添了一行:

      「今天陆梅来借酱油,说我屋子利落,她服了。院里的人,开始拿我当自己人。

      晏礼今天在弟兄面前说『这是我媳妇』,声音亮得像点名。我耳根红了,可眼睛是笑的。

      我忽然觉得,就算真的忘了什么,能有这样的日子,也值了。」

      「三月十二,我上了第一课,孩子们喜欢听。晏礼送了我耳坠,梅花形状的。他说,这是我媳妇。

      我忽然觉得,就算真的忘了什么,能有这样的日子,也值了。」

      写完后,她停了笔,望着窗外那轮月亮。

      日子好像真的在往好的方向走。家属院的闲话散了,孩子们喜欢她,丈夫疼她,连赵芸那个怯生生的女人,都成了她牵挂的人。

      可她心里那根弦,始终没敢松。

      因为梦里的画面还在——赵芸、穿越、还有一个叫赵运的名字,像一根细细的刺,扎在她看不见、却总隐隐作痛的地方。

      她知道,平静只是表面。

      真正的风浪,还没来。

      而她,得在自己还记着季晏礼的时候,把根扎得再深一点。

      到家时天已经黑了。季晏礼在厨房忙碌,锅里的菜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飘满了整个屋子。沈绾笛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很踏实。这不是她想象中的生活——没有华丽的装饰,只有一间平房、一口压水井、一棵老槐树,可这就是她和爱的人在一起的生活。「回来了?」季晏礼回头看她,「洗手,准备吃饭。」沈绾笛点点头,走进屋,在床边坐下。枕头底下,那个蓝布本子安静地躺着。她伸手摸了摸封皮,然后把它拿出来,翻开新的一页。「今天到了海城。家属院比想象中热闹。陆梅很热情。季晏礼在厨房做饭,背影看起来很可靠。院子里的槐树还没发芽,但我知道,春天很快就会来。」她停了停笔,又在下面加了一行:「还有,赵芸来借酱油了。她看起来……很可怜。我想帮她。」写完后,她把本子合上,放回枕头底下。窗外,月亮升起来了,圆圆的,挂在老槐树的枝头。海风轻轻吹过,带来一丝咸腥味。她知道,从今天起,她和季晏礼的命运,已经开始脱离了原书的轨道。那个叫「作者」的声音,再也不能替他们把结局写死。而她,会亲手写下新的故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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