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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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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道听完,慢慢笑了起来。
那笑容让她胃里一阵翻涌,但她忍住了,面不改色地回视着他,等他说话。
陆远道说,殿下深明大义,老臣感佩。
三个月后,姬明川登基,改元承平,是为承平帝。
而姬长歌带着弟弟,悄悄离开了京城。
她给弟弟改了名字。
一个极普通的名字,安生的安,平顺的顺,安顺,像乡野间随处可见的孩子的名字,入不了任何人的眼。她挑了一个离京城三百里的小县,租了两间面朝山脚的茅草屋,屋前有一棵老槐树,春天会落一地细碎的白花。
弟弟彼时还小,不懂搬家意味着什么,只是对什么都好奇,对什么都笑。他不知道自己本该是这天下最尊贵的人,只知道阿姐给他喂饭,阿姐教他识字,阿姐有时候会在夜里坐在院子里发呆,他搬个小凳子爬到她旁边,拉着她的袖子,奶声奶气地问,阿姐你在看什么?
姬长歌那时就会低下头,看他一眼。
她总是在这种时候,久久地看他,看得弟弟也不说话了,两个人就那么在槐树下坐着,听虫鸣,听远处的犬吠,听这个小县城里每一个平凡而安稳的夜晚。
她以为,或许就这样,可以的。
然而她忘了,或者说,她知道,只是不愿意承认。
嫡血是烙印,不是名字,改不掉,藏不住。
承平帝登基的第三年,有人上了一道折子,说民间有传言,先帝嫡子尚在人世,流落于野,此乃动摇国本之事,请陛下彻查。
那道折子是谁上的,姬长歌用脚趾头都猜得出来。
他扶了承平帝上位,但他始终没有忘记,世上还有一个比承平帝更正统的血脉活着。只要那个孩子活着,承平帝的皇位就永远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悬案,随时可以被人掀翻。与其养着这个隐患,不如斩草除根,斩干净了,才能高枕无忧。
消息传到那个小县城时,弟弟正在院子里追一只黄蝴蝶,笑得响亮,惊得那蝴蝶扑棱着翅膀逃远了,他还不甘心地跺了跺脚。
姬长歌站在门槛上,看着他,忽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她带着弟弟连夜逃了。
往南,往更偏僻的地方,越深越好,越乱越好,只要人找不到就行。她把弟弟裹在包袱里背着,翻山越岭,脚底磨出了血泡,破了结痂,结了痂又磨破,就这样走了整整两个月。
然而大景的爪牙遍布四野,她背着个幼童,再怎么乔装,也终究是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的马。
他们在一个渡口被围住了。
弟弟那时候已经懂事了些,看见那些人的眼神,忽然就不说话了,小手死死攥住了她的衣角,仰起脸看她,眼睛里满是恐惧,却强撑着没哭。
阿姐,他小声叫她。
姬长歌把他拉到身后,挡在自己背后,握紧了腰间的短刀。
那一次,弟弟死于鸩毒。
是她亲眼看着他喝下去的——不是她喂的,是那些人强灌的。毒发的过程很慢,很久,弟弟一开始还能说话,说得断断续续,后来就只剩下喘息声,七窍渗出血来,将那张小小的脸染得面目全非。
可他的手,一直到最后,都死死攥着她的手,没有松。
死前他抬起眼,看着她,那双眼睛里的血已经蒙住了大半,却还是挤出了一个笑,嘴唇动了动,吐出几个字——
“阿姐,别哭。“
逃,没有用。
第二十一次的结论是这样,第二十三次是这样,第二十八次也是这样。
她换过无数种方式逃——往北,往南,往西域的大漠,往南疆的蛮荒,把弟弟送进寺庙剃了度,把弟弟藏进渔船改了户籍,把弟弟的左手刺上奴契,只求他能混进那些最卑贱、最不起眼的人堆里,让那些追命的爪牙找不到。
没有用。
每一次都没有用。
嫡血不是靠改名字能抹掉的东西。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刻在户籍上、档案里、宫廷秘录的每一页褶皱间的。只要弟弟活着,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他活着,他就是天下所有野心家的把柄,是所有动乱的引线,是这个腐朽王朝自我撕裂的最好借口。
她逃得越远,追杀来得越快。
她藏得越深,挖出来的人便越多。
第三十三次。
那一次,她不逃了,转而试图混进那些追杀弟弟的势力里,反向掌控局面。
她花了整整两年,凭着前几十次攒下来的人脉与手段,在陆远道的党羽里楔进了几颗钉子,又借顾长青的手,将几个死追不放的幕后主使一一揪出来,押上了刑场。
那一次,弟弟活到了十一岁。
十一岁,比之前很多次都活得长,长到他已经会和她下棋了,会在她输了之后,煞有介事地分析她哪一步走错了,会在深夜她批阅文书时,悄悄爬到她的书案旁,将脑袋枕在她的臂弯里睡着。
那段时日,是姬长歌在漫长的百世里,极少数的几段安稳时光之一。
可安稳是有价的。
那年深冬,北境战报传来,拓跋兀破关。姬长歌手里没有兵,没有将,霍镇城那一次死得太早,她来不及把他捞出来。朝廷的大军一败再败,溃兵如潮水般涌回来,将那点来之不易的安稳冲得七零八落。
新帝在这一片兵荒马乱里,终于想起了宫外还有个嫡皇子活着。
弟弟死于那年的第一场大雪里。
刺客翻墙进来的时候,弟弟正在院子里接雪,仰着脸,伸开手掌,看那些雪片一片一片落进他的掌心,慢慢融化。
他死得很快,快到他大约没有感觉到痛。
姬长歌赶到时,雪地里只剩下一小滩深色的血迹,和他那双还微微张开的手。
她跪在那滩血迹旁,在雪地里跪了很久很久,久到膝盖以下都失去了知觉,久到青雀拉她拉了三次都没能拉动,直到最后一口气撑不住,倒在了他的血里。
那一次,是江晚舟在大雪里找到她的。
他从京郊一路走来,穿过了烧成焦炭的村镇,踩过了满地的死人堆,鞋袜上沾满了泥雪与血污。他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冻僵了,脸朝下伏在地上,身下压着大半个身子的积雪。
第五十七次。
那一次,她已经不再试图逃了,也不再试图藏了。
她只是沉默地看着弟弟长大,看着他从襁褓里的小团子,一点一点抽条,长成一个有眉有眼的少年郎,然后沉默地看着他在第十四岁那年,被人秘密鸩杀。
行刑的人是承平帝派来的,毒下得极隐秘,混在弟弟每日必喝的安神汤里,一点一点地渗,渗了三个月,才要了命。
弟弟临死前已经痛得无法言语,只是攥着她的手,七窍淌血,却仍旧死死地看着她,那眼神里没有怨,没有恨,只有一种让她窒息的、无从描述的不舍。
他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声音出来。
但姬长歌看懂了。
他说的是,阿姐,你保重。
第六十次,是个分水岭。
那一次,弟弟死后,姬长歌在他的灵前坐了整整三天,没有吃喝,也没有睡,只是坐着,将前六十次的记忆一页一页翻过去,像是在做一道永远算不出答案的题目。
逃,不行。
藏,不行。
扶他登基,不行。
不扶他登基,也不行。
结论只有一个,一个她早就知道、却始终不肯承认的结论——
只要他活着,他就是一个活靶子。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而是因为他的血,因为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方式,因为这个腐朽到骨子里的礼法与权欲,不允许一个威胁到权位的嫡血活着,哪怕他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她想起了第九十九次的那句话。
——下一世,在襁褓里,杀了我吧。
那时她没能回答弟弟。
但那一夜,在他的灵前,坐了整整三天之后,她终于在心里,给出了一个答案。
她知道那个答案是什么。
她只是还没有力气去正视。
崇德元年的暴雨还没有停。
殿内的烛火又矮了几分,将四壁的阴影拉得越来越长。青雀抱着弟弟在暖榻边坐着,弟弟睡熟了,胸口一起一伏,睡颜安详得像是这世间最平静的东西。
姬长歌看着那小小的胸口起伏,看了很久。
她想起了第一次那滩被大雪压着的血迹,想起了四十二次的那只陶罐,想起了每一双在临死前攥住她的手,想起那些“阿姐你保重“,想起那些“别哭“。
然后她想起了江晚舟。
她回头,隔着屏风,看向偏厅方向,那里灶火的光晕还亮着,一个清瘦的身影低头守着药炉,一动不动。
第六十一次,出了一件从未有过的事。
弟弟睁开眼睛,看着她,说——
“阿姐,我记得。“
姬长歌当时正坐在书案后头,手里握着一管毛笔,面前摊着一张写了大半的舆图。她听见那句话,笔尖顿了一下,在纸面上洇开一个浅淡的墨点。
她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慢慢放下笔,抬起头,重新看了弟弟一眼。
弟弟坐在她对面,那年他八岁,脸上还带着孩子气的圆润,眼神却有某种东西,是八岁的孩子不该有的,是那种被时间磨砺过的、沉甸甸的东西,像是一块历经风霜的旧石,压在一双过于年轻的眼睛里,显得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