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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丰收 丰收与灾祸 ...

  •   十字军东征开始的消息是在开春后随着暖风一起刮进村里的,传话的人说不清细节,只是一个劲儿地说国王要渡海,要去夺回圣城,要在上帝面前挣一份天大的荣耀。

      爱丽丝蹲在鸡舍边上听见这些话的时候,差点把手里的蛋捏碎。

      1190年的英格兰国王是理查一世,就是历史上那个非常著名的狮心王理查。上辈子读这段历史时,她就觉得这人脑子多少有点什么:放着好好的英格兰不待,非要跑去沙漠里跟萨拉丁互砍展示什么“骑士精神”......那家伙连英语都不会说几句吧!能不能先把你家佃农喂饱了再说骑士精神啊大哥!

      更何况这些在上辈子不过是茶余饭后的玩意儿,上网和网友辩论两句也就翻篇了,但现在她一个大活人就活在12世纪,活在一个脑子有坑的国王底下,亲身领教着中世纪原汁原味的淳朴民风。

      所以她只想骂街,谁再敢跟她提什么浪漫的骑士精神,她跟谁急!

      不过眼下这些国家大事跟她关系不大,从1190年的春天到秋天,她忙得连做蜡烛的时间都挤不出来。

      爱丽丝把堆肥翻了三轮才撒进地里,用木耙把肥料和表土混在一起;播种时,她硬逼着戈德里克把行距放宽了快一倍,惹得邻居老头在田头念叨了半个月才消停;出苗后,她又指挥乔治和汤米下地拔草,导致两个小崽子差点在地里打起来,直到玛格丽特拎着大木勺杀过去才镇住场子;等到了抽穗期,她更是天天死盯着土壤,下雨怕积水烂根,天晴又怕干旱瘪粒。

      每天夜里躺下,爱丽丝的脑子里都会像放幻灯片一样,把白天的庄稼长势过一遍。上辈子整理实验数据她都没这么拼命,实验搞砸了最多是被导师指着鼻子骂,可口粮田要是绝收那是真的会死人的。

      而功夫不负有心人,1190年秋收的数字出来了,爱丽丝自家口粮田的黑麦往年种一收四,今年种一收六。

      种一收六,以21世纪平均20-30的繁殖系数标准来看,这点“增产”依然约等于绝收。爱丽丝把麦穗捧在手心里看了又看,高兴不起来,这破数据要是搁在21世纪她怕不是会被导师当场逐出师门并勒令延毕。

      但在12世纪的英格兰农村,这块地的产量已经比周围所有田都高出了一大截,邻居们开始有意无意地往戈德里克家的地头溜达,站一站,看一看,然后默默走开。谁也没开口问,但所有人的眼睛都在死死地盯着。

      戈德里克站在田埂上,望着那片麦田站了很久。

      麦穗沉甸甸地垂着头,麦秆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年都要粗壮。戈德里克蹲下身,揪了一穗放在手心里搓开:麦粒圆鼓鼓的,皮薄,捏在指肚上能感觉到实实在在的分量,每一穗都是如此。

      他站起身,回头看了一眼田边树荫底下的爱丽丝。她正四仰八叉地瘫在那儿休息,背靠着树干,两条腿伸直,裙摆上全是干结的泥巴,头发里还夹着几根麦芒,活像一条还没晾干的咸鱼。

      戈德里克从田埂上走下来,停在树荫边低头看着她,他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后憋出一句:“今年的黑麦长得不错,留种的部分也听你的。”

      爱丽丝点了点头,今年的麦种她在收割前就挑好了,把穗最大最饱满的几株单独做了标记,单独割,单独脱粒,单独装袋,绝不跟普通麦子混在一起。戈德里克起初嫌麻烦,但她咬死了不松口,加上玛格丽特在一旁帮腔,他最终还是照做了。

      他算是明白了,现在女儿种地比他强的多,他不明白为什么,但也不打算问。

      院子里玛格丽特正在晒场上翻着新麦,汤米迈着短腿跑来跑去赶母鸡,乔治正扛着一捆麦秆从田里走回来,瘦小的身子被压得歪歪斜斜。

      爱丽丝静静地看着他们,胸口忽然觉得有些发堵。

      在她眼里明明叫“绝收”的产量,在这个时代却被称为丰收,这都叫什么事儿。

      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土,太阳开始西沉,麦田的颜色从灿金转为暗铜,风也凉了下来。玛格丽特直起腰,拿袖子蹭了蹭额头的汗,朝她这边看了一眼。没催她干活,只是静静地看了她一眼,又弯下腰继续翻麦子。

      爱丽丝忽然想起来,上辈子她亲妈也是这样。当她趴在电脑前赶论文熬到半夜时,她妈总会推门进来,站在门口看她一眼,什么也不说,只把一杯热水搁在桌角,然后默默退出去。那杯水她每次都会忙得忘了喝,等想起来的时候,早就凉透了。

      母亲这个词不管什么年代都是一样的。

      爱丽丝在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暗自思量:明年得把堆肥的量再翻一倍;并且需要挖排水沟,把水往低处引避免烂根;现在种子已经挑好了,春播前还得再筛一遍;行距还可以再放宽一点,邻居爱念叨就让他念叨去;还有靠溪边的那块地,酸碱度不对,得整点石灰草木灰撒一撒……

      她一边盯着这片在她看来跟野草没区别的麦地,一边在脑子里拉着长长的清单,正当她盘算到第五条时,汤米跑了过来,像个小炮弹一样一头撞在她肚子上,这小孩最近吃饱了饭,身上总算长了点肉,撞人痛痛。

      "姐——"

      "哦。"

      "今晚吃什么。"

      "黑面包和豆子汤。"

      "又是豆子汤。"小孩拉长了脸。

      "有豆子汤就不错了。"爱丽丝揉着自己脆弱的肋骨,"豆子汤好得很。有蛋白质,有碳水。你小子现在还能活蹦乱跳,全靠豆子汤续命。"

      "蛋白质是什么?"

      "......吃了能长大的东西。"

      "那我要多吃点!"

      "好。"

      汤米爬起来,又去追母鸡了,爱丽丝看着他的背影,又转头看了看乔治。那小子已经把麦秆卸在了院角,正跟戈德里克比划着什么,大概是在炫耀这捆特别重,是他一个人扛回来的,戈德里克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这就是她现在的生活。

      也许是因为融合了原来小爱丽丝记忆的缘故吧,这几个人天天在她眼前晃悠,吵她,烦她,弄乱她搓好的麻线,踩翻她挑好的种子,但她并不觉得烦,她想让他们吃饱。

      她想让汤米的脸上多挂点肉,想让乔治的胳膊粗一圈,想让戈德里克的腰能稍微挺直一点,想让玛格丽特不用再把属于自己的那块黑面包偷偷掰成两半省给孩子。

      哎,就当是付房租了吧,占了人家的身子,总得交租。

      ==

      深夜,伦敦。

      亚瑟盯着桌上那份羊皮纸。烛台上的蜡烛矮下去一截,烛泪在木桌上凝成一滩乳白,火苗被穿堂风拨弄得东倒西歪,连带着羊皮纸上的字迹也明一阵暗一阵。

      他白天根本腾不出手,“加冕日”那天的血迹还没从伦敦的石板缝里彻底刷洗干净,理查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把各郡郡守的官职和直属领地的征税权明码标价往外抛售了;“萨拉丁什一税”一层层摊派到每个教区头上,连最偏远村落的农夫都在暗地里问候国王的祖宗。

      而这位伟大的国王,在威斯敏斯特待了还不满一个月,就拍拍屁股出发去西西里了。

      公务像山一样一桩压着一桩,秋收的数据按惯例从各郡汇总上来——先由村长口头报数,再由郡守手下的书记官誊抄在羊皮纸上,最后和地租账目捆成一札,送进威斯敏斯特的财务署。往年这类文书他扫一眼就扔到一边了:东盎格利亚涝了,肯特旱了,约克勉强持平。

      但今年多出了一本。

      伦敦周边各村的产量列得整整齐齐,其中一行被人用指甲深深掐了一道印子——格伦沃斯村,戈德里克家,黑麦,种一收六。

      底下还附着书记官的一行小字批注:此户较邻田多出约四成,疑误,已遣人复核,无误。

      戈德里克家,格伦沃斯村。

      他把羊皮纸搁回桌面,这个村子他有印象,今年二月他去过,见过那个奇怪的丫头。那丫头蹲在鸡舍旁,袖口沾着鸡粪,抬眼看他时眼里没有敬畏,没有恐惧,只有明晃晃的不耐烦。仿佛一个披着上等斗篷、骑着高头大马的人立在她家门口,跟一只乌鸦落在树杈上是同一级别的事物。

      后来他差人把周围几个村子都摸排了一遍,没人知道她是从哪学来的制蜡手艺。村民们只念叨一件事:戈德里克家的大女儿去年掉进井里,捞上来的时候人已经凉了,凉了小半天,忽然咳出一口水,又活了。打那以后,这丫头就开了窍。有人说是圣母显了神迹,也有人压着嗓子嘀咕,说那孩子早不是原先那个了——井里捞上来的是个“交还儿”(Changeling),真正的孩子早被魔鬼收走了。

      现如今又多出了这份额外的秋收报告。

      周围最拔尖的老农也不过种一收四出头,而她却把粪那种脏东西收集起来,在开春翻进地里;明明行距比别人拉开快一倍,麦穗却比周围每一块地都沉。

      亚瑟靠进椅背,烛火猛地一颤,将他半张脸镀成金色,另半张脸则深深沉入阴影。

      他见过无数会种地的人——罗马人、撒克逊人、诺曼人,被征服的农奴和来征服的领主,但从没有人能在短短一年内能在英格兰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把黑麦产量从四强行提到六。如果只是手艺好、运气佳,这几百年间总该有那么一两个人瞎猫碰上死耗子撞见过,可这已经和手艺与运气无关了。

      一个巧合是运气,这么多巧合就不是了。

      除非她知道一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

      他把这个念头压在舌尖上,细细品了一会儿,像含着一枚被体温捂热的铜币,边缘粗糙,带着隐隐的铁锈味。

      这绝不是什么好念头。

      英格兰年年都有人因为“知道得太多”而被绑着拖到主教面前,有人被判定是“显圣”,有人被判定是“受魔鬼蛊惑”。但这两条路最终都通向同一个终点:说你显圣,是教会的人来审;说你堕落,也是教会的人来审。

      他几乎能想象出教会的人拿到这份增产报告时,脸上会露出怎样狂热而贪婪的神情。

      增产四成、集中堆肥、种子筛选、行距管理,随便哪一条单独拎出来,放在1190年一个文盲遍地的村子里都是致命的疑点。没人会在乎她是怎么做到的,他们只会逼问她是从哪里学来的?谁教她的?教她的是圣母还是魔鬼?

      她绝对活不过第一轮审问。

      想到这亚瑟皱了皱眉,教会的做法不能说错,这跟个人好恶无关。作为国家基层力量的补充,教会需要的是稳定,一个佃农家丫头的命在“稳定”这个词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如果这丫头要是只会搓几根好用的蜡烛,那他大概率会继续旁观,但她能让这片土地多长出两粒麦子,这就是另一码事了。

      理查此刻正在墨西拿舒舒服服地越冬,军粮从各郡火急火燎地收拢上来,有些麦袋运到港口时就已经发了霉。军需官骂骂咧咧地把成吨的霉粮倾倒入海,重新采买。钱从哪来?萨拉丁什一税、盾牌钱、卖官鬻爵……这短短一年,英格兰搜刮上来的钱,盖过了自诺曼征服以来的任何一个年头。

      他从椅子里起身,踱步到窗边,窗外是伦敦深秋的夜,阴冷,漆黑,死寂。石板上加冕日屠杀的血迹表面上洗净了,但那种黏稠的血腥气,只要天一热就会从砖缝里重新泛上来。

      英格兰正在持续性失血,根本看不到尽头,所以能让土地多长出两粒麦子的人,绝对不能就这么白白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成灰。

      亚瑟转身拾起羊皮纸,在背面飞快地写下几行字,墨迹未干时,他将纸张折叠,滴下红蜡封了口。

      明天他得去郡长那边走一趟,王室的征召令要提前备好,理由是现成的——国王东征,粮草军需吃紧,急需懂行的人手。她不能算仆从,得算管事,工钱要开得适中,不能太扎眼也不能太低——就4便士吧,从他个人的私账上走。

      他把封好的密函搁在桌角。

      动作得快,教会的网络虽然比他慢,但也慢不了几天。这丫头实在太过显眼,蜡烛和收成的事能传到他耳朵里,迟早也会传到最不该传的地方。

      至于把人弄到手之后要怎么处置他还没想好,审问?审完之后呢?放是绝对不能放的,杀又太暴殄天物,关押起来也很麻烦。关押就要留着她喘气,得喂她吃饭,得腾间屋子安置,还得派人日夜盯着。他手底下没那么多闲人,也没那么多空屋子。

      亚瑟烦躁地揉了揉眉心,将那团理不清的念头强行逐出大脑。桌案上还摊着几份翻得起了毛边的文书,全是各地报上来的粮草征集数目——数字参差不齐,有人哭穷,有人推诿,有人干脆搁那儿装死。这些实实在在的数字固然让人头疼,但至少比那个悬而未决的“交还儿”麻烦要来得具体,有抓手。

      他把那封惹出事端的密报又折了两折,随手压进一沓文书的最底下。动作很轻,像是在抽屉深处藏起一件易碎品,随后抽出了粮草册子最上面那份翻开。

      东征的后勤问题才是眼下火烧眉毛的死局,一万多张嘴等着喂,战马的草料、辎重车的补给路线、沿途各郡的仓廪储备——每一项都要他亲自过目,每一项都刻不容缓。

      现在事情太多,先把人晾一晾吧。

      等人晾凉了,刺磨平了,话才好问。

      ==

      爱丽丝这几天更烦了。

      秋收的热乎劲儿还没过完,麻烦就换了一茬。这一茬不在地里,在人。准确地说,是想来跟她“结亲”的人。

      想想也正常。她家的黑麦能增产五成,她做的蜡烛比谁家的都耐烧,同时她本人喂鸡、铲粪、劈柴、搓麻绳样样精通——这搁在12世纪的英格兰农村100%是涨停板上的超级绩优股。哪怕爱丽丝本人看起来就像根干巴的豆芽菜,常年挂着副死鱼眼,往树底下一瘫活像条没有梦想的咸鱼。

      第一个上门的是村里的面包师,他老婆是最早用过爱丽丝蜡烛的客户。他拎着半袋子粗面粉抢先登门,跟戈德里克在院子里坐了半晌,从麦子的收成绕到天气的好坏,从天气又绕到新颁布的苛捐杂税,最后稳稳当当地落脚在:“你家大女儿过了明年春耕,就该14了吧。”

      戈德里克支吾了两句,说孩子还小。

      面包师立刻反驳说不小了,他老婆13岁就生了头胎;

      戈德里克又找借口说孩子脾气怪;

      面包师大手一挥表示能干活就成;

      戈德里克被逼得没招,最后只能祭出杀手锏:这事儿得问孩子她娘。

      于是面包师走了,当然,面粉也没留下。

      第二位是北边村子的一户富农,人家是骑着骡子来的,带了一小罐蜂蜜和一块上好的腌肉。这大哥段位高,不跟戈德里克废话,直接找玛格丽特谈。玛格丽特把话头打着太极,没把话说死,但也没点头。人走后,她坐在灶火边,纺锤搁在膝盖上半晌都没动一下。她在心里疯狂拨算盘,算哪家能让女儿后半辈子过得稳当些,最重要的是,离那个骑马的权贵远一些。

      第三位是裁缝家的儿子,这小子倒是勇敢,自己跑来的。他今年16岁,满脸青春痘,穿着一件肩膀明显宽出一大截的束腰外衣,一看就是偷穿了他爹的行头。

      小孩手里死死攥着把野花,杵在院门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爱丽丝,憋了半天憋出一句:“我听人说,你很能干。”

      爱丽丝当时正蹲在鸡舍边捡鸡蛋,头都没回:“鸡也能干。”

      男孩还傻愣愣地杵在那儿,乔治路过,毫不客气地撂了句:“她在干活,别吵她。”直接把人请了出去。

      第四个、第五个……来的人五花八门,铁匠的外甥来过,邻村一个刚死了老婆的年轻佃农也来过,还带着个两岁的娃,明摆着是来找后妈的。那娃穿着开裆裤,小脸被风刮得皴红,手指上全是泥,搁在21世纪就是还在上托儿所嘬手指头的年纪。

      爱丽丝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那孩子,什么都没说。

      也没法说吧!这些人是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问题,这属于时代的局限,观念的鸿沟,不是犯罪,也跟人品无关。用21世纪的现代价值观去苛责12世纪苦哈哈的佃农,那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所以她连跟玛格丽特吵架的理由都没有。

      玛格丽特不识字,一辈子没出过村,在她的认知里,女人这辈子最完美的结局就是嫁个靠谱的汉子,生几个崽,不被饿死,不被冻死。她绝不是想害女儿,她手里握着的只有她认知范围内唯一能保护女儿的武器:嫁人,求安稳,活下去。

      想到这爱丽丝只觉得无力。

      论实际年龄,玛格丽特顶多30岁,而上辈子的爱丽丝已经25了,要不是赶上穿越这档子事,俩人在21世纪的大街上碰见,爱丽丝高低得喊人家一声姐。但现在玛格丽特是她名义上的娘,在绞尽脑汁地替她谋划退路,她不能因为这些退路不符合现代人的三观,就冲一个处处维护她的母亲发火。

      但这不妨碍她烦。

      这天傍晚,送走最后一位访客后,爱丽丝在灶台边坐了很久,灶火已经塌了,只剩几块红通通的木炭在灰堆里忽明忽暗,她手里捏着一根细麻绳,绕在指节上,松开,再绕上去。玛格丽特在一旁洗刷木碗,锅底的稀麦粥被她刮得干干净净,屋里只有她们俩,乔治和汤米被戈德里克带出去搬柴火了。

      “磨坊主家今天又托人来问了。”玛格丽特没有回头,声音平淡得像在说家里的柴火快烧完了一样,“说只要咱家同意,他开春就能送聘礼过来。”

      爱丽丝没吭声,麻绳在手指上绕了三圈。

      “你爹觉得这门亲事行,磨坊主家底厚实,家里关系干净,跟上面那些大人也没什么来往。他家那男孩你也见过,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

      "他才15。"

      "15不小了。"

      "我说我13。"

      玛格丽特放下手里的木勺,转过身来。灶火微弱的红光映照着她额头上那道陈旧的疤痕,显得格外沧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嫌太早,你不想嫁,你总觉得自己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爱丽丝抬起头,静静地看着她。

      玛格丽特不认字,不会算账,但她不瞎。大女儿掉进井里之前,胆小怕生,爱哭,笨手笨脚,见到生人就往她裙子后头躲。可从水里捞上来以后——她敢冲权贵翻白眼,会做上等的蜡烛,会倒腾粪堆,能指挥弟弟搭鸡舍像模像样,还能挑出地里最好的麦穗留种。

      处处都透着邪门,处处都对不上号。

      可是脸还是那张脸,声音还是那个声音,半夜睡觉觉得冷时还是会习惯性地往她怀里缩。所以她咬死了不问,一个字都不去追问。

      “我不管你现在的本事是从哪儿来的,”玛格丽特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丝哀求,“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永远不会害你。”

      爱丽丝垂下眼帘,把麻绳搁在膝盖上,“我知道。”

      “那就听我的劝。早点嫁过去,安稳下来。上次那个粗眉毛的大人要是再找过来,看你已经许了人家,兴许就不往别处动歪心思了。”

      爱丽丝沉默了很久,她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玛格丽特这架势是真的等不及了,再拖下去,怕是真的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没有人有错,只是她无法接受这种被安排的命运。

      有什么办法呢?她只能跑。

      爱丽丝咬了咬下唇,把逃跑的念头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掂量了两遍,最后认命般地轻轻吐出一口气,决定先用缓兵之计。

      “再等半年。”她说,“半年之后要是还没别的法子,你让我嫁谁,我就嫁谁。”

      玛格丽特盯着她看了好一阵,终于妥协,没有再逼迫。

      然而,仅仅到了第二天清晨,天还没完全亮透,爱丽丝就被一阵地动山摇的马蹄声硬生生震醒了。

      真的是被震醒的,冻得坚硬如铁的土路将沉重的撞击声顺着地面直接灌进干草铺里,听动静绝不止一两匹马。

      爱丽丝猛地睁开眼,撑起身子,全村的狗都在疯狂狂吠。玛格丽特已经如临大敌般站在门口,背对着屋里,双手死死抵住门闩,整个人的脊背弓得像一张拉到了极限、随时会崩断的硬弓,戈德里克不在屋里,大概是已经先出去了。

      “出什么事了这是……”

      爱丽丝烦躁地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从干草铺上爬起来,赤着脚踩到门边往外看。下一秒,她的瞌睡虫瞬间灰飞烟灭。

      院子里赫然立着六匹高头大马。一字排开,马头全冲着她家大门。领头的那匹栗色骏马她认得,皮毛在晨雾中亮得晃眼,鞍具精良得绝不是乡下玩意儿。马上坐着的人她更认得:沙金色的头发,浓密的粗眉毛,原本的绿斗篷换成了深蓝色的厚重呢袍,肩头那枚银色别针依旧在清晨的冷光中泛着寒意。

      他身后的几名骑兵腰悬长剑,马鞍旁挂着筝形盾,罩袍的胸口处绣着统一的纹章。上次她没看真切,但这一次,那图案清清楚楚地撞进了她的视线。

      三只狮子。

      那是英格兰王室的纹章,在1190年的英格兰,这枚纹章只属于一个人——理查一世。

      说得直白点,眼前这个阴魂不散的粗眉毛,是直接替狮心王办事的王室近臣。能带着六名王室骑兵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直接围堵一个乡下农户的院子,他的地位绝对比她之前估计的还要高得多。

      戈德里克孤零零地站在院子中央,双手死死攥着一把生锈的草叉,没有举起来。他的姿态根本不像要战斗,反而像是一个手足无措的孩子不知道该把手往哪儿放,佃农举草叉对抗王室正规骑兵,那是纯粹的找死行为。可如果不握着点什么,他又觉得自己作为父亲什么都没做。

      他想不通这些高高在上的人为什么会来,想不通他的大女儿究竟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值得六个王室骑兵天不亮就把他家的院子给踏平了。

      粗眉毛翻身下马,没有拔剑,也没让身后的骑兵跟上。他独自一人走进院子,高级皮靴踩在深秋结满白霜的冻土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他在离戈德里克三步远的地方停下。

      “戈德里克,格伦沃斯村佃户,持有王室领地三十英亩。”男人的语调平缓而冷硬,像是在法庭上宣读一份已经签押完毕的判决书,“今奉王命,征召你的女儿爱丽丝,入王室听用。”

      爱丽丝像被一根无形的钉子死死钉在了原地,脑子里“嗡”地炸开了一片白噪音——国王的征召令?!

      她前世的历史知识在脑子里疯狂翻页,翻得比PPT还快。狮心王理查,1190年,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前夕,为了筹集军费,这位败家子大哥把苏格兰卖回给了苏格兰人,把各级官职明码标价公开拍卖,甚至公开扬言“只要价钱合适,伦敦也不是不能卖”。他对整个英格兰进行过不止一遍的地毯式搜刮。

      但……连平民女人都要征?连一个13岁的乡下丫头都不放过?!

      Fu○k!

      戈德里克就那么僵在原地,手里依然死攥着那把草叉。他干裂的嘴唇剧烈地颤抖着,却发不出半个音节。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艰难地挤出几个字:

      “征……征去做什么?”

      那声音听起来极其陌生,干涩得仿佛是从开裂的陶罐底部生生刮出来的。他目不识丁,羊皮纸上那些弯弯绕绕的拉丁文对他毫无意义,但他认得纸卷底下吊着的那团刻着狮子、还长着翅膀红蜡封,这玩意儿只要落到哪个农户门口,那家的人就必须得走,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心里有千言万语在翻滚,他想说她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想问她到底犯了什么罪,想大喊这不合规矩——佃农只需交纳地租,根本没有服兵役出人的义务。然而所有的反抗都如鲠在喉,在王室的绝对威压下,他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活了32年,敢跟收税官扯皮,敢跟磨坊主争算盘,敢为了地界跟邻居打得头破血流,但他这辈子从未直面过王室的骑兵。

      亚瑟从斗篷内侧抽出一卷羊皮纸,递了过去,那团血红色的王室蜡封刺痛了人的眼睛。在这个时代的任何法庭上,这枚印记的意思都只有一个:驳回受害者的一切上诉。

      玛格丽特疯了一样从屋里冲了出去,跑掉了一只鞋都浑然不觉。她径直撞到亚瑟面前,双手死死揪住男人昂贵的呢袍袖口。

      “大人——”这声凄厉的哀求仿佛是从胸腔最深处硬生生撕裂出来的,“她还只是个孩子啊!若是她有什么得罪了大人您的地方,我来赔!我来替她赔命——”

      亚瑟没有粗暴地甩开她,他微微垂下眼睛,那对粗眉毛之下的深绿色的眸里既无不耐烦,亦无怜悯。他只是平静地看着这个绝望的母亲,像一个人站在河边看水,看了太多年,什么都流过去了。

      “她没有得罪任何人。她的技术对王室有用。”男人的声音毫无起伏,“人我今天必须带走,相应的补偿金稍后我会派人发放。”

      “我不要什么补偿金!”玛格丽特的声音尖锐得几乎要划破早晨的冷空气,“你要把她弄到哪里去?!她才13岁——”

      "伦敦。"

      玛格丽特的手瞬间触电般地松开了。“伦敦”这个词,在她的世界里太过遥远,也太过恐怖。在从来没出过远门的佃农认知里,伦敦根本不是一座繁华的城市,那是一张血盆大口。活人被它吞进去,连根骨头都不会吐出来。佃农只要踏进伦敦的地界,命就不再属于自己,国王的脚底下根本不在乎多垫一具枯骨。

      更何况王室派人强行征召一个年轻的佃农女儿进城,在乡下人的观念里从来都只有一个令人作呕的理由,那个所有人心知肚明却不敢宣之于口的理由。

      爱丽丝愣在门口,一只赤脚踩在冰冷刺骨的霜土上。她倒没有玛格丽特脑补得那么害怕,她只是生气,单纯的气。

      c○m!她在心里骂了一句,没敢出声。

      爱丽丝敏锐地瞥见了那个粗眉毛混蛋腰带上挂着的一个小物件——赫然是她亲手制作的那半截蜡烛,底部歪歪扭扭地刻着一个“L”。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品种的跟踪狂变态?!就为了半根破蜡烛,居然搞出这么大的阵仗?!

      c○m!fu○k!sh○t!

      在绝对的强权面前,任何时代的国粹脏话到了这种时刻,都只剩下一个用途,也就是在心里无能狂怒。她在心里疯狂输出着这一年多来从村里老流氓那儿学来的古英语词汇:

      Swīn-fyl?(猪屎)!Scīt-wyrhta(屎壳郎)!Ars-clypa(马屁精)!

      活该你们金雀花王朝最后败在理查这个战争狂人手里啊!Fu○k!

      玛格丽特红着眼眶回过头,绝望地看向她。那眼神里浓烈的母爱和无助,像一柄重锤狠狠闷在了爱丽丝的心口。她深吸了一口冷空气,把那只悬在半空的赤脚结结实实地踩进了泥地里。

      "妈,没事。"

      爱丽丝一开口,发现自己的声音出奇的平稳。“我去。没事的。”

      她知道的,她理解的。

      不去是绝对不行的。抗命?那不仅是自己死路一条,这几个王室骑兵拔出剑来,分分钟就能把自己的便宜家人门以“叛国”的罪名全砍了,她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

      玛格丽特缓缓地摇着头,泪水断了线似的往下砸,但她终于克制住了继续上前撒泼的冲动。戈德里克依旧呆立在原地,手里死攥着那张象征着生杀大权的羊皮纸。乔治和汤米被外面的动静彻底吵醒了,两个小团子惊恐地挤在门框边,汤米死死抱着哥哥的胳膊。他们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看到母亲在嚎啕大哭,父亲拿着一张纸像座雕像般沉默,而他们原本平静的院子里,站满了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佩剑的恐怖陌生人。

      爱丽丝转身回屋,弯腰套上那双用麻绳补了又补的破鞋。经过灶台时,她顺手摸起昨天刚搓好的几根备用麻线灯芯,贴身揣进怀里。走到门口时,她停顿了一下,回头深深看了一眼这间屋子:漏风的茅草顶,坑洼的泥巴地,房梁上还挂着玛格丽特亲手采来的那串风干草药。

      她在这里住了一年半,虽然穷得叮当响,但这是她在12世纪唯一有归属感的地方。

      她跨出门槛,径直走到亚瑟面前站定。她现在的身高勉强只能到男人的胸口。她仰起头,面部表情已经精准地切换回了那副雷打不动的死鱼眼待机模式。

      “走吧。”

      粗眉毛低头定定地看了她一秒,随后对她身后的戈德里克和玛格丽特微微颔首,算是道别,转身大步向外走去。

      爱丽丝跟在他身后,没有再回头。

      沉重的马蹄声再次响起,踩上了那条通往伦敦的泥泞土路。隔壁同样被惊醒的老妇人站在自家木门后,战战兢兢地抬手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嘴里念叨着祈求上帝保佑的祷词。

      爱丽丝没听清她念的什么,也懒得去听。她只是面无表情地,冲着灰蒙蒙的天空,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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