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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Day 1 ...

  •   已经很多天没有下过雨了。

      热浪席卷着红土地,人群和牲畜踩踏出漫天的灰尘,同样在红粉尘里漫天飞舞的还有数不清的马蝇,在汗馊味和马粪味里挥之不去,嗡嗡嗡,嗡嗡嗡。

      翡翠镇的警长办公室门口闹哄哄的。

      警长室门外钉着一张全新的通缉令,刚刚手写誊抄不久,得益于超出人类忍耐程度的干燥空气,纸张边缘早熟地翘起了一个发黄蜷起的角,被疾驰路过的马匹掀起的大风吹得呼呼作响。

      WANTED.
      通缉令
      DEAD OR ALIVE.
      生死不论
      ELLIS THORNE
      埃利斯·荆棘
      Alias: “The Whistler”, ”Long Shadow”
      外号:“吹哨者”;“长影”
      REWARD: $3500
      赏金:3500美金

      每一个围在通缉令前的人都数了数上面的零,然后默默地吞咽了一口口水。

      “我的老天,三千五百美元!”

      “这么多!上回不是才一千五吗?”

      “是两千!你个白痴!”

      反正,无论上一回或是下一回的悬赏数目究竟是多少,埃利斯都是全美当之无愧的赏金之王。

      埃利斯的通缉令一夜之间被誊抄在了翡翠镇的警长办公室外、邮局、火车站、酒馆……以及一切地方,就连杂货店、理发店和马厩都无法幸免。

      原因很简单,前不久,有人在翡翠镇附近的山谷里目击到了这位声名显赫的西部传奇,以及他的手下。

      消息一出,各路人马蜂拥而至,平克顿的侦探来了,各种大小报社里知名不知名的记者也来了,当然,更多的是比八月的马蝇还要多的赏金猎人。

      新面孔们一拨又一拨,把这个只有三百来人的小镇炸翻了天。

      铁匠有事没事就爱显摆他识字的事,盯准画像下面的文字描述,在最前面大声朗读了出来:“身高约五尺四。这种矮子还敢抢劫火车?!”

      镇上的女家庭教师说:“我还以为他至少得有六尺。”

      邮局的老职员眯着眼睛读着通缉令,说:“上面写着他的体重目测只有一百二十磅,如果有六尺高,那就是一根树枝。”

      五金店的伙计问:“既然他个子不高,为什么他的外号叫长影?”

      “是目击者给他取的,因为他给幸存者留下的阴影非常漫长。”
      这是治安官的副手在解释。

      五金店伙计旁边站的是两个杂货店伙计,他们总在一块。
      其中一个杂货店伙计说:“看来喝血不长个子。”

      “什么喝血?”

      杂货店伙计用惊恐的嗓音绘声绘色地讲述道:“你没听说过?埃利斯从不喝水,也不吃东西,只靠喝血就能活。他抢劫牧场得到牛和羊,从来不喝牛奶羊奶,全都放血喝,而且要在牲畜活着的时候割脖子,直接用嘴喝滚烫的——”

      人群里一阵倒吸气声,好几个人脸都白了。

      女家庭教师回头看了看通缉令,若有所思地总结道:“那可能喝血不长个子,只长胡子。”

      通缉令上当然画了速写,出自平克顿画师之手,已经代表了这个时代比较先进的水平。

      然而无论画师的绘画技艺如何精妙,对于一个长了茂密络腮胡的男人来说,画出来也只能是大差不差。

      通缉令从五十美金赏金的第一版开始,如今已经更新到了三千五百美金的第十七版,脸颊凹陷、眼窝深,像是在狞笑。

      每一版,这位赏金之王络腮胡以上的五官都各画各的,有时候他是独眼,有时候他长得像狼,就连那半脸标志性的络腮胡,也是偶尔黑偶尔棕偶尔红偶尔金。

      没办法,画像只能凭目击者口述,而这些目击者要么距离太远要么已经被吓到尿了裤子,可信度很难高得起来。

      女家庭教师又提起了埃利斯另一个令人闻声丧胆的外号:“我听我丈夫说,埃利斯叫吹哨者,是因为他可以用哨口杀人。”

      “哨口?你吹一个我听听,杀人的口哨是什么调子?”

      “又不是我说的,是见过埃利斯的人说的,说他劫火车根本不用掏枪,只要坐在车厢顶吹口哨,一声哨响,就有一个人要爆人头,像是一个燃 |烧瓶撞上去那么炸开,满车厢都糊满了鲜血和脑浆——”

      “救命啊快别说了!我昨天中午吃的面包块都要吐出来了!”

      没人再看通缉令上清晰而具体的描述:“……体型偏瘦,左撇子,惯用温彻斯特.44-40步枪。吹哨为号,两短一长……”所有人都只能注意到通缉令上“吹哨者”的外号,看得手指藏在袖子里微微发抖。

      关于埃利斯的惊悚传说在这片土地上口口相传,没人在议论通缉令上真正的罪行:

      1896年秋,怀俄明准州境内铁路勘测营地爆炸案;
      1897年春,黑水县巡回法院档案车抢劫案;
      1897年秋,大陆太平洋铁路公司火车专列抢劫案;
      1898年夏,道奇城第一汇兑银行金库爆炸案;
      1898年冬,科罗娜多油罐马车押运员谋杀案;
      1899年春,保留地牧场纵火案……

      也都不是什么好事就是了,抢劫、谋杀、纵火……说实话,不比喝热血吹鬼哨好上多少。

      “不过埃利斯·荆棘来翡翠镇干什么?”

      “不管他为了什么而来——”治安官的副手沉重地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七嘴八舌的人们在通缉令前推来挤去,在人群的最外围,玛格丽特低下头,掀开柳条篮子上的粗布,检查了一下刚买到的鸡蛋。

      确认十六枚生蛋都还完好,她小心翼翼地护住篮子,挤出了人堆,在主街上继续走了一段路,期间避开了数不清多少个横冲直撞的赏金猎人和他们同样疯狂的马,终于从翡翠酒店的后门进了酒店后院。

      后院直通厨房,一个胖厨子从厨房门里探出头来,问:“鸡蛋没碎吧?”

      毕竟,要带着一篮子易碎的鸡蛋在这个炸开锅的镇上走上六英里,不是件容易的事,一般的女仆难免要手抖。

      “没有。”
      玛格丽特回答道,她把鸡蛋一个一个从篮子里取出来,码在后院北墙阴影里的木架上。

      胖厨子没来检查,玛格丽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老实人,她说没碎,应该就是没碎。
      在这个赏金能挂到三千五百美金的年头,可以相信的人实在是不多了。

      玛格丽特摆放好鸡蛋,手指触碰到篮底油布的棱角,没有低头细看,只随手整理了一下,弯腰把篮子放回工具棚地上的角落里,然后走进厨房开始为中午的炖菜削土豆皮。

      “我看有人要倒霉咯!”胖厨子盯着锅里咕嘟咕嘟的炖肉,幸灾乐祸笑道,“老板娘找你好几次了。”

      总是如此,酒店里杂活太多,老板娘艾达娜随时都在到处找人。

      “玛格丽特?玛格丽特?玛格丽特!你死哪去了?”老板娘艾达娜骂骂咧咧掀开后厨门帘走了进来。

      “我出去买鸡蛋了,太太。”
      玛格丽特回答道。

      “怎么去那么久?”老板娘艾达娜满脸怨气,说算了,嘴里牢骚抱怨道,“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计!那帮发酒疯的赏金猎人出门前又把酒撒在柜台上了!玛格丽特,快去清理干净,别偷懒只用清水,给我用醋水,边边角角都要擦到,把柜台擦得比你的鞋还要亮堂——噢我的老天,你的鞋上有泥巴,玛格丽特!”

      “好的,太太,我这就去擦。”
      玛格丽特放下土豆站起身,在粗棉布围裙上擦了擦手,油污、酒渍溅在上面,已经快要看不出本白的颜色。

      她在艾达娜的注视下走到水槽边,用右手拿起抹布,另一只手拎起醋水桶,用肩膀顶开后门帘走进大堂,找到柜台脚的污渍,蹲下。

      劣威士忌,五十美分一瓢,少说大半瓢都泼在这里了。

      艾达娜不卖这种便宜酒,应该是哪个钱夹不厚的赏金猎人在对面小酒馆买了带进来的,多半是住公共阁楼里二十五美分一晚通铺铺位的那几个。

      酒渍还混了些红土泥巴印子,看来有人用柜台边蹭过鞋底了。

      八月的风像烤炉里吹出来的,污渍干涸得很快,变得一坨黏黏糊糊的,把抹布按上去,要用不小的力气才能搓动。

      一遍擦不干净,玛格丽特把抹布收进醋水桶里拧洗。

      好在今天的大堂安静得很异常,一大清早就会在酒店大堂里喝酒吹牛的人大多都去警长室门口凑热闹看通缉令去了,只有角落歪东到西横着几个从昨晚醉到今早的人,都安静得像是死了一样。

      也正是因此,当酒店大门上挂的铃铛因为有人推门而入响起的时候,大堂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了过去。

      玛格丽特的视线被柜台挡住了大半,从她蹲下的位置,只能看见其中一个人脚上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停在门口的擦鞋垫上,以及往上两条浆得没有一丝皱褶的深灰色裤腿。

      两个男人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一个人想替另一个人拎行李的殷勤话响了一路,那个人客气但简略地婉拒了。

      玛格丽特继续与柜台脚边的顽固污渍作着斗争,只用一点余光瞥了两眼停在柜台前的两个人。

      “……您一路辛苦了,能去车站接您,是我莫大的荣幸……”

      喋喋不休说话的是那个年长的男人,玛格丽特对他有些印象。

      那人叫坎巴拉·科尔,是本地的商会会长,拥有镇上唯一的杂货店和唯一的五金店,玛格丽特不知道跟他是镇长表弟有没有关系。

      反正她只是去店里买过几次东西而已,和她打交道的都是店里的伙计。

      至于这位商会会长嘛,在玛格丽特印象里,是个话很少脸很臭的人。

      而此刻,玛格丽特记忆中总是臭脸的商会会长科尔,正以玛格丽特从未见过的热烈笑容,朝柜台前面站着的另一个年轻男人谄媚地笑着:
      “……我明白,翡翠酒店当然比不上费城或着芝加哥的酒店,但我对您发誓,这已经是镇上最好的酒店了。商会早就在酒店为您预留了最好的房间,您在入住期间的所有开销都将会记在商会账上,祝您旅途愉快!”

      “不必麻烦,费用我会自己承担。”
      年轻男人开口,嗓音平静。

      商会会长科尔的笑声顿了一下,旋即又爽朗地响起来:“不麻烦!不麻烦!只不过是翡翠镇商会的一点点心意,请您笑纳。”

      商会会长科尔一边笑,一边朝年轻男人伸出手,大声笑道:“总之,小沃斯先生,欢迎来到翡翠镇!”

      “请叫我艾德里安,科尔先生。”
      艾德里安·沃斯礼貌而短暂地回握了一下,听不出喜怒。

      玛格丽特抬起头,从抹布后面看了新面孔一眼。

      那是一个穿浅灰亚麻衬衫的年轻男人,弯起的手臂上搭着深灰色马甲,马甲右口袋露出一只金链垂出的猎人怀表,拿着浅色巴拿马草帽的手上戴着一枚黄铜薄灰的印章戒,另一只手拎着一个硬框的矩形牛皮行李箱,肩上还有一个单肩宽背带的邮差包,翻盖搭扣,仅从大小和形状判断的话,里面装的大概是湿版摄影相机。

      作为一个从外乡经过长途旅行刚来到翡翠镇的人,他整洁体面得像是刚从理发店走出来,并且也没忘记穿上刚在杂货店置办的一身干净新衣。

      这就是玛格丽特对艾德里安的第一印象,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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