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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殿试放榜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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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放榜后的第三天,琼林宴。
这是大燕朝为每一科新科进士举办的恩荣宴,由礼部主办、光禄寺承办,地点设在宫中的琼林苑。申时三刻,琼林苑中张灯结彩,数十张紫檀木食案呈品字形排开,银制餐具在烛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主位设在北面,是皇帝和几位重臣的席位,东西两侧依次是状元、榜眼、探花,以及二甲、三甲进士的席位。
顾言之到得很早。作为新科状元,他比其他进士早到一个时辰,在礼部演礼厅里跟着司仪官反复练习入席礼仪。等到他真正走进琼林苑的时候,苑中已经坐满了人,进士们穿着崭新的官袍,满面红光,互相拱手道贺。几位主考官和读卷大臣坐在上首,正低声交谈,偶尔发出一阵会意的笑声。
他在自己的席位上坐下来——状元席在皇帝御座的左下方第一位,是所有进士中离皇帝最近的位置。他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目光穿过觥筹交错的人群,不自觉地往琼林苑的侧门方向扫了一眼。那里坐的是前来观礼的宗室和命妇。
他看到了一个人。鹅黄色的宫装,赤金衔珠步摇,正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吃糕点。长公主,沈月华。他的目光在那张脸上停了一瞬——眉目如画,肤白胜雪,微微垂下的眼睫在烛光下投出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但随即收回了视线。大概是近来太过疲惫,记混了。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收回目光的同一瞬间,沈知涯也微微偏过头,往他这边扫了一眼。那一眼里藏着一丝旁人无从察觉的笑意——她看到顾言之往她这边看了,但他最终没有认出她来。
很好。这说明她的伪装是成功的。沈知白和沈月华,在顾言之的认知里依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她暂时还不想打破这个错觉——至少在今晚不想,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琼林宴进行到一半,沈知涯从女眷席位上站起来,端着酒杯,不紧不慢地走到昭宁帝旁边,乖巧地坐下敬了一杯酒。几句温婉的寒暄之后,她低下头,手指轻轻摩挲着酒杯的边沿,将话题引到了正事上。
“前些日子,祖母跟月华提了一件事。镇北将军府的世子谢长渊,是个不错的人选。”
昭宁帝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随即笑了。那笑容里带着几分“果然如此”的了然,也带着几分审视和欣慰。他告诉她,太后早就跟他提过这门亲事,他起初有些犹豫——谢家手握重兵,与皇室联姻,朝中难免有人会有想法。但思来想去,谢家世代忠烈,谢长渊本人也是难得的将才,把她许给谢长渊,既是替她找个好归宿,也是为大燕留住一位忠臣。
沈知涯的眼眶微微泛红,轻轻点了点头。她端起酒杯又敬了昭宁帝一杯,然后起身告退,回到了自己的席位上。整个过程自然流畅,没有一丝破绽。
这桩婚事,从一开始就是她主动选的。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需要——需要谢长渊的兵权,需要他的北境渠道,需要他在军中的影响力。而赐婚,是让这一切合法化的最好方式。
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琼林宴散席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进士们三三两两地往宫门外走去,顾言之站在琼林苑门口,与每一位前来道别的同榜进士拱手作别。等到人走得差不多了,他才转过身,独自往宫门方向走。路过宗室席位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又往那边看了一眼——那个鹅黄色的身影已经不在了,只剩下几个宫女在收拾杯盏。
他收回目光,继续往外走,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脚步比来时慢了半拍。
琼林宴后的第四天,顾言之搬进了新住处。
这是一座位于城东槐树巷的小院,离翰林院只隔三条街,步行只需两刻钟。院子不大,一进一出,正面三间房——中间是堂屋,左边是书房,右边是卧房。院角种着一棵老槐树,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过来,枝叶蓊蓊郁郁地遮住了半个院子。树下有一口青石井,井沿上长着薄薄的青苔,旁边摆着几盆半死不活的兰草——是前任租客留下的。
他选中这座院子,一是图它清净,二是图它便宜。他虽然是新科状元,但还没领到第一份俸禄,手头的银子还是进京赶考时攒的那点稿费。租这座院子每月只需三两银子,比住客栈划算得多。
搬家的当天,他只带了一只旧书箱、两套换洗衣衫、一套文房四宝,以及那个被他放在书箱最底层的小瓷瓶。瓷瓶里的安神药丸已经吃完了,瓶底刻着的“倦归”二字却被他摩挲了无数遍。他查过,京城的药铺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药,也没有任何一家药铺用这种小瓷瓶。这两个字不是药铺的招牌,而是一个人的印记——一个他至今不知道真实身份、却已经欠下了无数顿饭的人。
搬进槐树巷的第二天,他写了一封信。信封上依然没有落款,封口处滴了一滴蜡,用最普通的桑皮纸。信的内容很短——告诉沈兄自己已经搬好,新居在槐树巷最深处,门前有老槐一株,随时可以来喝茶。他把信交给客栈的伙计,让他送到云客来酒楼。他知道沈知白和云客来的掌柜有交情,上次沈知白随口提过一句,说有什么事可以托云客来转交。
信送出去之后的第二天,午后。
顾言之正坐在书房里誊写一份翰林院发下来的前任修撰遗留的文稿抄本。窗子半开着,暮春的风裹着槐花的香气飘进来,偶尔有蜜蜂嗡嗡地飞过。院门没有关,门环忽然被人叩了三下——短促,轻快,像啄木鸟在敲树干。
他放下笔,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人让他微微愣了一下。沈知白今天穿了一件藕荷色的长衫,料子是今年京城最时兴的轻薄绡纱,在阳光下泛着隐隐的珠光,腰间系着一条玉带,带钩是一块成色极好的羊脂白玉。整个人看起来不像平时那个穿石青布衫的穷酸秀才,倒像哪个王府里偷跑出来的小王爷。唯一不变的,是那张眉目如画的脸,和脸上那副永远没睡醒似的慵懒笑容。
“沈兄,你怎么来了?”
“来给你送点东西。”沈知白提起手里的竹篮,里面整整齐齐地放着几盆花苗,土坨用稻草细心扎好,每一株都绿油油的,长势喜人,“上回你说井边那几盆兰草快枯死了,我从朋友庄子上挖了几株茶花。耐活,好看,不容易养死。适合你这种连仙人掌都能养死的人。”
“我没有养死过仙人掌。”
“那是因为你没养过。”
顾言之侧身让她进门。沈知白踏进院子,先环顾了一圈,然后径直走到井边,蹲下身把那几盆半死不活的兰草移到一旁。她从竹篮里取出一把小小的木铲,开始松土,动作出人意料地熟练——一手扶着花苗,一手培土,再把土轻轻压实。做这些事的时候,她的神情专注而认真,和平时那个歪在软榻上剥花生的纨绔少年判若两人。
顾言之也蹲下身,拿起另一盆花苗。两人并肩蹲在井边,一个培土,一个递苗,配合得意外默契。暮春的阳光透过老槐树的枝叶洒在他们身上,光影斑驳,井沿上的青苔在光斑里泛着湿润的绿意。
“沈兄,”顾言之看着她那双在泥土里灵巧翻动的手,“你经常种花?”
“算是。庄子上有一小块地,专门种东西。”她顿了顿,似乎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说,然后像是做了什么决定,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不是花,是粮食。稻子、麦子、豆子,还有些从南方找来的新种子,不知道能不能在这边种活,就一样一样地试。”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但语气里有一种被时间打磨过的平静。她告诉顾言之,庄子上的试验田从第一年颗粒无收到第四年亩产翻倍,中间经历了无数次失败的选种。最开始什么都不懂,雨水一冲种子全烂在地里;后来开始学堆肥,结果肥力太大烧死了半亩苗;再后来总算没死苗,收成还不如隔壁没施肥的地。到第四年才摸到门道——什么土配什么肥,什么种适合什么季节,什么时候该浇水,什么时候该控水。都是慢慢试出来的。
“八年。”她把最后一棵茶花苗稳稳地栽进土里,拍了拍手上的泥土,“从第一年开始到现在,八年了。”
顾言之看着那双沾满泥土的手——那双刚才还在松土培土的手,也会在纸上画出矿山舆图,写出比任何人都清晰的漕运账目。他忽然意识到,这个人平日里那副懒洋洋、笑嘻嘻的模样,也许并不是全部。在那层壳子底下,藏着一个花了八年时间在泥土里反复试错、从不言弃的人。
“这几年有没有想过放弃?”
“没有。”她回答得很快,快到几乎不像经过思考。然后她转过头看着他,露出一个很淡的笑容,“你呢?一个人从江南来京城,考了三年才考到会元。你有没有想过放弃?”
顾言之沉默了一瞬。他从不跟人提这些——在所有人眼里,他是江南才子、新科状元,风光无限。没有人问过他,在那三年里,冬天用次等炭取暖被烟熏得咳嗽不止的时候,夏天借住在寺庙里被蚊子咬得浑身是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放弃。可是此刻,蹲在井边,手里还握着一株茶花苗,他忽然觉得可以在这个人面前说出来。
“没有。我答应过一个人,要考进翰林院。考不进去的话,欠他的十顿饭就还不上了。”
沈知白愣住了。那十顿饭——她当时只是一句戏言,早就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个人一直记着。
“傻子。”她低声说了一句,然后转过头去,“水桶在哪?种完了得浇透水。”
顾言之去井边打了半桶水,把水瓢递给她。沈知白接过水瓢,舀了半瓢水,顺着茶花苗根部慢慢浇下去。水渗进新培的泥土里,发出细细的咝咝声。两人并肩坐在井沿上,看着那几株刚种下的茶花在暮色中轻轻摇曳。
“顾兄,”沈知白忽然开口,“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翰林院那边,想好怎么走了吗?”
顾言之沉吟了一会儿。这个问题他已经想了很久——从他得知自己中了会元的那天起,就一直在想。
“翰林院是大燕文官的最高起点。从这里走出去的人,有的做到了六部尚书,有的进了内阁。我如果能做好,也许有一天能参与朝政的实际决策。但如果只是按部就班地熬资历——修撰升编修,编修升检讨,检讨升侍读——大概要熬上十年才能有说话的分量。”
“你不想熬?”
“不想。”他摇头,语气比方才沉重了几分,“我考状元,不是为了在翰林院里熬白头发的。我想做事。漕运、盐政、边防——这些事不能等十年。那些在河边扛活的苦力等不了十年,那些被盐课压得喘不过气的灶户等不了十年。我想尽快做出成绩,拿到说话的分量。”
沈知白偏过头看着他。暮色从巷子两端缓缓合拢,把她脸上的表情染成一片柔和的灰蓝。她的眼睛里有某种东西在闪烁——不是惊讶,不是赞赏,而是一种更深层的、像是终于找到了同路人的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