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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由 他今天穿了 ...

  •   千鸽岛在H市中心三十公里外,一个被江水环抱的半岛。
      岛中层林尽染,墨绿翠绿各种绿层层叠叠铺满整个岛,像是一幅颜料没干透的水彩画;远处漫江碧透,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绕着岛缓缓地流。

      翟永宁站在百米高空俯瞰整座岛屿,风从江面吹过,撩起他额前的碎发。他的眉眼生得凛冽,没有表情的时候自带一股凉意。但此刻他的眼睛却清澈得见底,眼底倒映出湖水画卷,如阳光落入深水般明亮平静。
      岛中空气仍是湿润的,是雨中水汽还没散尽的感觉,他却久违的感到了自由。
      “好了。”身后的工作人员出声。

      空气潮润,风很轻。
      他想,这也许就是自由。
      不是逃离什么,而是想飞的时候,就能飞。

      他往前迈了一大步,失重感在下一秒袭来,风声灌满耳膜,生机从四面八方向他涌来。树木,叶子,藤蔓,在他急速下坠的视野中融成一片流动的绿河。
      他的心跳快得像擂鼓,身体像是被抛在了半空。他挣着眼睛下坠,看着自己的灵魂随着身边的白鸽飞向远处。

      他仿佛看到了幼时的自己,在洁白的病房里透过窗户看白鸽在广场上逗留,没多久又毫不留恋地飞走。
      他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只白鸽,挣脱仪器的束缚,俯冲出病房,在即将落地时陡然升起,飞得很高很高,高到能来见江水拐了个弯。

      快了。
      他快要冲出这片天地了,快要飞到云上面去了,快要真正地、彻底地自由了。
      可是为什么,他却感受到了痛意。
      不应该啊,他的身上已经没有针管了,他怎么会痛呢。
      是深入骨髓的痛。

      他想起来了,他刚做了骨穿,痛是正常的。
      骨穿,做了骨穿,但是,他还没有换骨髓,他还没拥有一副健康的身体,他还没有完成与父亲的约定。
      他要好好治病,父母还在等着他出院,约定好了要一起去极地看极光,去西边看沙漠,去所有他没去过的地方。
      他怎么可以独自一人离开,留父母担心,留故友独活,留约定破灭。

      风忽然变得很重,翅膀上留下的针孔呼呼灌着风,像漏气了一样。他飞不动了,他的身体开始往下坠,从高空中直直地落下去,穿过云层,穿过鸽群,穿过灌木,要落地了。

      他回过神,看见林玦担忧的脸,看见远处还在飞的白鸽,看见一侧的手机屏幕在跳动。
      他接过林玦递来的手机,解锁,是于叔发来的消息。
      “翟少爷在哪里?我去接您。”
      他皱了皱眉,回了句,“不用了谢谢,我自己回去。”
      “怎么了?”林玦开口。
      “余向临的司机要来接我,先不管他,我想和你去吃顿饭,有空吗?”
      “当然。”

      ---
      从千鸽岛出来,天就阴了。
      “H市和B市还是不一样,天就没晴过。你能适应吗?”林玦关上了窗帘。
      翟永宁托着腮,“在G国待了5年能不适应吗,我看H市的天气未必有我忧郁。”
      林玦低笑了声。
      “适应归适应,不喜欢还是不喜欢。”翟永宁平淡地补了一句。

      酒过半巡,包厢门被叩响。
      “请进。”翟永宁提高音量。
      进门的是一位男Omega侍应生,他穿着贴身衬衫,领口微敞。他先是向翟永宁点了下头,随即眼睛就黏在了林玦身上,目的性明显。
      翟永宁和林玦对视一眼,不言而喻。

      “林总,我们经理听说您莅临我厅,专门赠送给您的的陈年好酒,我替您开。”
      他走到林玦身侧,微微屈膝,将酒杯轻轻放在桌上,眼神下垂,像在试探又在乞求。
      “我让你替我开酒了吗?”林玦目光淡淡扫过他。
      他和翟永宁一样,眉目疏淡,不同之处在于他更具有上位者居高临下的气势,于无形之中给人威压。

      侍应生如泰山般镇定,动作更加小心翼翼,轻声开口:“林总,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你赏脸。”
      说罢,不等林玦回应,他抬头看向翟永宁,声音压得更加低柔:“翟少,听闻您没有喝酒的习惯,需要我给你换成茶水吗?”
      翟永宁从他进门眼神就锁在他身上,因他的突然对话愣了一瞬,面露微笑:“呵呵,不用了。”

      侍应生被看的一怔,竟有些怯了。
      同是Omega,翟永宁和这位侍应生的境遇却是天壤之别。翟永宁是翟家独子,是天之骄子,从小站在金字塔的顶端。父亲是高官独子,母亲是富商长女,从来都是别人看他脸色行事,他也早已习惯他人谄媚的笑脸和放低的姿态。
      一个是含着金汤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贵少爷,连呼吸都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慢与底气;另一个却只能靠出卖尊严,用卑微的讨好去换取上位者指缝里落下的一点施舍。
      他们之间,云泥之别,天堑之隔。

      翟永宁这样想来,和余向临结婚貌似也不是一件极差的事。
      林玦见翟永宁眼底笑意渐渐荡开,便没再出声赶人,他接过侍应生承上的酒杯。
      “你不久还要登机,喝什么酒?”翟永宁蓦地开口,对面二人皆是一愣。
      翟永宁含笑道:“诶呀,你哭丧着脸做什么,我替他喝了不就好了。”
      他不待二人反应,抢过林玦手里的酒杯,毫不拖泥带水一饮而尽,“比茶水好喝。好了,这下你可以回去复命了吧!”
      侍应生脸色微变,强撑着媚笑,身子仍然向前。
      “谢谢翟少了,林总不多呆一会儿吗?”
      林玦正色道:“不了,我还有事,要回去了。这是我助理的联系方式,告诉你们经理,有事找他联系我。”
      侍应生大喜过望,接下名片连连道谢后离去。

      翟永宁刚要笑,手机震动。
      是于叔的来电:“翟少爷,我在会所门口来接您回山庄,余总在等您了。”
      翟永宁笑容淡去。
      他仍作柔弱派,哽咽道:“有人来接我了,再见了林总,小生不才,不能送您了。”

      ---
      翟永宁在车里将鸭舌帽用力压下,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他偏头望向湖面,水波荡漾,倒映着灰蒙天空。
      H市的雨季密集如网,云栖山庄的青瓦白墙在水雾中静得濒临窒息。

      翟永宁径直穿过回廊,右手无意识触碰到左手的隔离手环,反复确认已是最高档。
      翟永宁不知道自己的不安从何而来,明明余向临除了话少但是看起来倒像个正人君子,或许是他的眼神总是直白得几近放肆的审视自己,好似能直接透过皮囊看透自己的内心,带着某种穿透一切的锐利。

      翟永宁心中愈加烦躁,他是一个强势的人,因而对一切未知的变数有着本能的排斥,尤其是自己掌控不了的情况。就好比下雨天,他生来就是那个站在阳光下、受万丈光芒簇拥、享受顺理成章的晴朗与温暖的人,这是冷不丁地下一场瓢泼大雨,将他完美的外表浇得湿透。
      分明前一秒还在跟太阳玩得好好的,下一秒就被强行拽入灰暗的阴霾中。他讨厌下雨,潮湿、黏腻、无处可逃。而今后,他竟要在这座精致牢笼里日日与雨为伴。

      翟永宁大步流星进入大厅,转身就看到余向临站在玄关的阴影里,视线越过昏暗的光线,静静地落在了自己身上。
      “你扮鬼呢,吓我一跳。”
      翟永宁话虽这么说,脸上却没有半分被吓到的痕迹。

      余向临并没有反应,连嘴角都没有牵动一下。
      他只是站在原地,目光沉沉地锁在翟永宁脸上,是一种近乎执拗、不肯移开的注视。

      他今天穿了一身很亮眼的衣服,很衬他;他长高了很多,更蓬勃了,有活人气了;他的气色好多了,不再带着细微的喘息了;他的下巴长肉了,应该不会再硌着自己;他身上的味道好像阳光洒进室内,太明媚了,终于不再是药味混合着麦片的味道了;他的声音不一样了,没有从前那般软糯了。他成为了他喜欢的模样,健康,阳光,恣意……
      他还是喜欢在室内戴帽子,他的眼睛还是很亮,他看人还是习惯微仰着头,还是一副是谁都不服的表情。
      他的手指上还有密密麻麻的针孔吗?还会时不时流血吗?

      他的手上……
      他手上的隔离手环调到了最高档。
      他的帽檐压得太低了。
      他脸上的疏离和厌恶太明显了。
      不久前,他和林家人三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乐融融得和一家人一样。
      他会帮助陌生的Omega。
      他会替林玦挡酒。
      他怎么还喝酒了。

      翟永宁被他看得有些厌烦了,他微微扬起下巴,帽檐下的眼睛毫不掩饰的透出轻蔑与反感。
      “你在看什么?怎么,想兴师问罪?”
      又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仿佛能看透一切的注视。这种眼神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剥光了扔在聚光灯下的标本,连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不安都被对方用目光一寸一寸的剖开。
      换做别人用这种深沉又炽热的目光凝视着他,翟永宁或许还会理所当然的生出几分愉悦,认为对方是因他的个人魅力所折服,甚至还会大发慈悲地游刃开口打趣几句。
      可唯独面对余向临,他只会感到厌恶,只想用尖锐的语言回击。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觉得胸口像是被塞了团洇湿了的棉花,堵得他喘不过气来。

      “翟少爷,这束花放哪?”
      恰在此时,于叔走进大厅,手里托着一捧明艳的黄色郁金香。
      “你先放茶几上,剩下的我自己来。”
      “好的。”于叔放下这捧花,十分有眼力见地出门了。

      那花束被包装得极为细致,浅金色的丝带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每一片花瓣都饱满得几乎要滴出水来,明黄色的花冠在玄关暖黄的灯光下,似一束刺眼的阳光。
      翟永宁的视线淡淡地扫过那捧花,帽檐下的眼底连一丝波澜都未曾泛起。他不清楚这捧花落在余向临心里会激起怎样的误会,因此连半个字的解释都懒得施舍。
      明眼人都看得清,新婚伊始,朋友以花祝福。

      郁金香。新婚。

      余向临垂在身侧的手指一点点收紧,指节泛出青白。
      那束阳光太刺眼了。

      沉默在两人之间拉扯到了极致。终于,余向临的声音从齿缝间挤了出来,像是绷到极限的弦。
      “你知道今天是我们新婚第一天吗?”
      “废话。”
      “那你为什么还跑出去和其他的Alpha厮混?”余向临的声音不高,却像淬了冰的刀子,字字清晰。
      翟永宁终于抬起眼,眸子里满是讥诮。
      “什么叫厮混?林玦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百忙中挤出时间远道而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不能去送送他?”
      “只是单纯的送一程?”余向临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声音里尽是讽刺,“他存的什么心思,在你新婚第一天私下送花?他倒是自在得很,让你一个Omega替他挡酒!”

      翟永宁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他嗤笑一声,非但没有半分被拆穿的窘迫,反而往前凑了凑。
      他上下打量着面前的男人,阴阳怪气道,“哇塞,一言不发背地里监视我,还敢摆到台面上来,余总我好想夸你一句光明磊落啊!”
      余向临压下心中的怒火,用冷酷的理智不由分说道,“你最近不要外出了。”
      “你这是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吗?”
      “这些私事被媒体曝光对大家都不利。你不想你最好的朋友在百忙之中还要帮你管控舆论吧?”
      “你是在威胁我吗?”
      “这不是威胁,这是事实。”
      “我没记错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吧,你对待生人都是这样的态度吗?”
      余向临没有回答,眼神晦暗不明。
      翟永宁冷哼一声,“不想和你浪费口舌。”转身上楼。

      他走到半路停下,回到茶几前抱起那捧郁金香,顿了下,“不计前嫌”地问“我们之前见过吗?”
      说罢,不等余向临反应,自己否定了自己,“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和你这种人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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