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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清风逢旧识,时余眷师门 卜几刁 ...

  •   旭日东升,白马客栈在烟火气里醒了过来。

      果木炭烧得正旺,架子上肉串排开,透亮油脂滑进火里,哧的一声腾起白烟,混杂着茴香和花椒的焦香,勾引着远道而来的客人。
      黄笙抖着腕翻动烤串,厨艺愈发娴熟。食客们撸起袖子,一口烤肉一口烧酒,须臾的功夫,桌上竹签堆成小山。
      方诚士借口去内城观战采风,一大早就溜了。公孙无畏忙成了无头苍蝇,多亏时余帮厨之余,还有余力帮着上菜。

      “是谁家的烤肉,大清早就来勾引老夫?”老叟起床,伸了个懒腰,捋着胡须,溜达到院子里。
      “白岳城里独一份,尝尝?”时余将烤肉盛盘,递了过去。
      “唔,真乃人间至味!”老叟深深吸了一口香气,仿佛把肉的灵魂吸进了肺腑,继而是不绝于口的夸赞。

      “小伙子,我看你眼熟——像是在梦里见过,又像是上辈子见过!”老叟扔下最后一根竹签。
      “不是梦里,也不是上辈子,就是昨天。”黄笙吐槽。
      时余笑笑,得亏老板娘提醒,心理早有准备。
      “昨日见过啊,”老叟摇摇酒壶,又回头看看不似客房的屋子,“我昨晚留宿在你屋里?”
      时余点点头。
      “小伙子,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何故委身高墙之内,侍奉庖厨身侧。”老叟问慈祥道。
      “嘶,这话怎么听怎么怪……把人家说的像是兔儿爷似的。”黄笙皱眉。
      时余对老叟的毒舌见怪不怪,“我……讨生活。”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老叟感慨一番,忽而一本正经道,“少年,随我习武吧。我观你是个万中无一的习武奇才,拜我为师,我定让你名利双收。”
      黄笙与时余面面相觑。
      这算什么,昨日重现吗?

      “冷前辈馋酒,又怕喝酒耽误事,就想收个乖徒弟给自己当脑子。”老板娘摇着扇子悠然走过来。
      冷清风一怔,闻声回头,只见一位身姿窈窕的女子立在身后,眉脸上那道疤痕与她清秀的轮廓极不相称。冷清风霎时觉得不可思议,他缓缓举起左手,遮住老板娘的右半脸……
      “你是……小衣儿?”
      “衣月。这间客栈的老板。”老板娘自我介绍。
      冷清风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接着就是一声“嘿呦,人生无处不相逢”。

      “老板娘,你们认识啊?”黄笙凑上前来。
      “有过一面之缘。”老板娘道,“当年,前辈得了酒后失忆的怪病,求医问药,寻到了我师父。”
      “呦,一面之缘。那是你只看了我一眼。殊不知我瞪了你多少眼。”冷清风一副老学究的做派数落着。
      “有故事!”
      客栈再忙,也挡不住公孙无畏和霜飞叶跑来竖起探听八卦的耳朵。
      “当年这毛丫头不肯学医,卜兄说背不下来药典不准吃饭。她就哭鼻子。我当时扎着针,盘坐静休,偏这毛丫头在坐树底下背对我一直哭嚎个不停。本该最心平气和的一天,成为我人生最烦躁的一天。我怀疑,这病去不了根,就是被毛丫头吵吵的。”冷清风心有忿忿。
      “那可真是对不起咯。”老板娘面无悔意的说道。
      “合着老板娘跟我小时候一样不爱学习,同道中人啊!”公孙无畏惊喜。
      “那老板娘你最后老老实实背了没?”霜飞叶问。
      “没有,我最后饿晕了。”老板娘道。
      “哈哈哈——”众人大笑。

      “等一下,”时余发现了盲点,十分严肃的看向衣月,“老板娘你师父姓卜?”
      衣月点点头,不以为意。
      “能给冷前辈治病,又姓卜……你师父该不会是医圣卜几刁?”时余的声音发紧。
      衣月眨眨眼,“你们叫他医圣啊。其实,他就是个勤勤恳恳治病救人的老郎中,没那么玄乎。”
      “啊啊啊,老板娘你、你竟然是医圣的徒弟!”霜飞叶激动的跳脚。
      “淡定淡定,被你们尊为医圣的是我师父,我只是他不足为外人道的平庸弟子而已。”衣月拿扇子拍着霜飞叶脑袋。
      “什么?!医圣卜几刁!”黄笙手上的肉串都焦了,他却浑然不觉,瞪圆了眼睛看向衣月,“那个二十年前以一己之力平了江南瘟疫、被三朝皇帝请了五次都不肯进宫的卜几刁!”
      “噢,原来是京都传来的封号。听大黄这么一讲,他老人家倒颇有些‘医圣’的范了。”衣月摇摇扇子。
      “老板娘,你跟我们透个底,你医术到底什么水平?”公孙无畏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
      “不能说一无所知吧,只能说和我的容貌一样平平无奇。”衣月认真回答。
      “可我觉得老板娘你的相貌并非平平无奇。”时余道。
      “哎呦,小金花的嘴越来越甜了。”衣月笑得跟朵花似的。

      时余没有再搭话,陷入了沉思。
      自蒋堂主被五大侠和客栈众人救起,时余心头便一直罩着团迷雾。昨日与冷前辈攀谈之余,这团雾又加重了几分。
      冷清风脚勾着麻绳倒立时瞥见了时余手臂上细密的疤痕。和老板娘一样,冷清风一眼就看穿了时余的身份,“你竟然是三清派内门弟子,那群老顽固,有眼不识荆山玉。”
      或许就如冷清风所坚信的,“喜欢狸奴的都不是坏人”,他没有因此疏离时余,反而眼睛眯成一条缝,打量起时余,“你虽内力被废,却在以药温养筋脉,这股韧劲,我很欣赏。”
      时余一愣,“我没有。”
      “没有什么?”
      “我没有用药调理筋脉。”时余摇头否认。
      “哈哈哈,那可是被称为‘天怒’的刑罚,不用药,你连提桶水的力气都不会有,承认一下没什么丢人的。习武之人嘛,都爱角逐巅峰,你这种上了山又掉下来的失落感,我懂。”冷清风躺在麻绳上,捋了捋胡须,道,“拜老夫为师吧。重回巅峰,指日可待。”

      时余没有将这段事说与众人听,他只是在心中留存着一个小小的疑惑。
      如今,听老板娘亲口承认自己师承无方谷,时余心中的一团团迷雾忽如拨云见日般有了答案。
      一个在无方谷日日受医圣熏陶弟子,医术怎么会平平无奇呢?
      她在藏锋。
      时余十分肯定的看向老板娘——
      老板娘摇着扇子笑靥如花,和人们心中敬畏的神医形象相去甚远。

      “小时,你想了一晚上想的如何了,现在拜师的机会又回来了。”黄笙声音不大,众人却都听得真切。
      “昨天老板娘说前辈会失忆,我就没再想这件事。”时余道,“其实也没什么可想的,我只是被逐出门派,我师父又没有将我逐出师门。只要我师父认我是他的徒弟,我就不会另拜山门。”
      黄笙“啧”了一声,满脸写着可惜,“白捡的机缘啊,说不要就不要了。”
      时余神色平静:“习武是个人的事。师父再厉害,徒弟不成器,那也是枉然。昨日承蒙前辈指点,我在重习武艺上领悟些心得。我想自己先练练看。”
      衣月靠在墙根,扇子掩着嘴角的笑,“咱们小金花是有骨气的。不像某些人,见了高手就想抱大腿。”
      黄笙脸一红,嘟囔着,“我这不是替他可惜嘛……”

      “前辈。”时余突然对冷清风抱拳。
      “哎,不必解释。我又不是第一次收徒被拒绝,谁让我时运不济,总是慢人一步呢。”冷清风很看得开。
      “我是想说,这几日前辈若想畅饮,我可以帮前辈记事。但饮酒伤身,前辈万不可贪杯。”时余道。
      “那怎么好意思呢。”冷清风捋着胡须十分高兴。
      “嗷呜,我们小金花真是个人美心善的好伙计。”老板娘一顿褒奖。

      “这几日快活了,可以后咋办呢。老天爷还是非逼着我收个徒弟不可啊——”冷清风感慨。
      “那不是老天爷逼着,是前辈肚子里的酒虫逼的。”霜飞叶道。
      公孙无畏眼珠子咕噜一转,“哎?前辈哪里需要徒弟跟着。写写日记,简单记记每天发生的事,第二天醒来再看不就好了。”
      冷清风白了一眼,“我不识字。”

      老板娘收了扇子,从袖子里掏出一张药方,墨迹余香尚在,显然是刚写不久,“冷前辈,这是师父后来专门为您配的解酒方——‘半日醒’。可惜,您一直没再回无方谷。”
      “解酒方!”冷清风眼睛一亮:“喝了就不会忘事?”
      “服用之后,当日饮的酒,翌日醒来能记住八九成。”衣月竖起一根手指,话锋一转,“但是——一方只解一壶酒。您要是喝多了,超过一壶的量,该忘的照样忘。”
      冷清风盯着腰上的酒葫芦,脸上的表情像极了赌徒看着骰,“一壶……够谁喝的?”
      “所以呀,”衣月笑眯眯地摇扇子,“前辈若想在江湖过的长久安稳,要么自己把持住,一壶打住;要么……”
      “要么收个靠谱的徒弟。”冷清风嘿嘿一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清风逢旧识,时余眷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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