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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七十一章 爱好愚蠢。 ...

  •   施重重抿成一条直线的唇线轻微地动了一下,她撇开脸,却又没有彻底撇开,像是既想回答,又不知道该从哪里回答起。

      她无法回答这句话,于是她不得不先判断这句话的定义:“你的意思是什么?”

      什么叫作想?是回忆似的想,还是思念的想?

      “只要想起我,都算。”程域说。

      太阳像是下山了,落在阳台的阴影无声地挪动,像黑巧雪糕似的,溶解得越来越小。一楼的光线本就昏暗,又仿佛更暗了。

      程域看施重重无声地动了动睫毛。

      以前的施重重就很好懂,现在的,也不难懂。原来只要认真、只要用心,都不难懂。

      没有否认就是承认。她一定想过他。夜深人静时、在孤苦无依时,又或者仅仅只是某个回忆的瞬间,脑海中闪现过他的脸。

      程域的手指终于缓缓地攀上她下颌,将她的脸挪过来,正对她。

      他有一米八一,施重重大概只有一米六五左右,所以他是居高临下地这样看着她,看着她逆光的那张清秀的鹅蛋脸,比少女时期更加英挺的五官,那纤长睫毛下如夜空、如静水般的眼睛。

      身体比理智更快,等程域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微微低下头,唇不由自主地贴上她的唇。

      春夜静谧,温暖的春天到了晚上也会有种寒气,唇凉而软,可相贴之间就像火星从枯草中骤然迸发,火星四溅。

      施重重像是下意识身体紧绷一瞬,而程域动作更快,长而有力的右臂往前一捞,将她的腰彻底捞到他身前,于是她整个人都在他的怀抱之下,方便他低头俯身更亲近地吻着。

      所谓亲吻和拥抱不是两个词,而是身体的行动。

      男性高大健壮的身体和女性柔软窈窕的身躯,各自硬与软,平与曲紧密地相贴着,彻底感受彼此的气味、身体、动作、温度……身体作为表现的一切一切,成年后连父母都难以产生的、人与人最亲近的距离。

      施重重承接他灼热的吻,乃至感受得到他滚烫的鼻息,双唇用力的压力,那牢牢按在她后腰的手,来回摩挲。

      她最开始是微微屏住呼吸的,可摒不住太久,鼻尖气息一动,彻底泄露出来,于是身体下意识地发颤,又被他感知到,气息更加灼热,手臂越来越紧密,吻却愈发进攻,唇齿交缠。

      施重重的双手垂落在身侧,被他整个揽住。

      少女时想象过这样热切激烈的吻。在她的少女时期,曾经那样浪漫地幻想过如果程域吻她会是什么样,夕阳下或者星空前,他那么高大英俊帅气,性格又很直白,所以他的吻一定也会跟他的人一样,热烈进攻,就像现在这样。

      被他紧紧拥在怀里,用身体表达一切。

      前世他们结婚,也有这样的吻。

      夜里缠绵时,程域的身躯和吻都沉沉地压在她身上,可那时又是另一种,他的眼眸浓烈,却不是情欲,总是心疼、愧疚和责任。

      而现在,这个吻不再是心疼、愧疚和责任。

      怪不得他没有对捐肾这件事多说什么,原来他也希望捐这个肾,弥补一切,还掉那份债。

      这个吻只有情·欲。只有当下。只有男女之间。

      程域的大掌从她的后腰挪开,手改为牵住她的手,手指紧紧地捏住她的四根手指,大拇指不停地蹭着她的手背,唇也终于稍稍分开她,却没有分开距离,眸光在暗色中发亮,像是水中透光的琥珀,声音低哑地问:“你妈妈待会儿会回来吗?”

      他直勾勾盯着她,目不转睛,眼眸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像是在等她,等她的反应。

      施重重知道,如果想要拒绝,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无论她妈妈回不回来,只要她不想,现在就应该推开他,拒绝他的下一步行动。

      然而——

      “不会,她一般等到八九点,店铺打烊才会回来。”施重重低声回答。

      程域明白了她的意思,屏声静气几秒给她反悔时间,这才拢着她往前几步,直接进她房间,稍后,手往后,反手带上门。

      “哐。”门被关上。

      施重重从回来后一直在装。

      装自己很冷静,很清醒,很果决。

      可她不得不承认,离开程域后的她一点儿也不快乐。一点也不。

      她搜过很多这种问题,如何离开一个人,如何忘记一段感情,如何彻底释怀。她也去尝试过发展很多兴趣,加入各种社团,做各种兼职。轻微的快乐也许是有的,却无法感受到由衷的满足。

      直到此时此刻,她才知道,自己根本没那么先进,没那么独立。

      理智上应该知道拒绝,却没有动。与其说是身体陷入了惶恐,不如说反而是她在竭力克制自己的冲动。原来她依然有靠近他的渴望,在被他拥抱的时候,她依然会感受到那种战栗和灼热。爱仿佛是她心里的一颗种子,只要被程域碰到就会立刻生根发芽,长满她的四肢百骸,全身经脉,延伸每片血肉,令她无法动弹。

      跟黄唯宜牵她手时完全不同。

      程域碰到她的时候,她的身体会有爱·欲。

      房间阴暗狭小,透着光的田字形小窗口,门口一棵大树的躯干挡住了外面所有的视野。那棵树很大,枝叶密密地垂下来,把窗外的光切成一格一格的碎片。简直像一间小小的心的牢狱。

      不想再装了。不想再装给自己脑海中那个理论上“理论上的自己”看。

      雷声从远处滚过来,暴雨淅淅沥沥地砸下来,敲在窗玻璃上,敲在楼下那棵大树的叶子上,滴滴答答。

      屋里没有开灯,这封闭的温暖的空间里只有他们两个,像是被包裹在一个温暖而厚实的茧里面。

      施重重终于放弃抵抗,抬起手抱住程域的腰,手指扣进他后背的衣料里。

      程域低头,灼热的吻和滚烫的身体像暴雨一样铺天盖地,彻底淹没她,淹没她的理智。雨声吞掉了所有的声音,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和心跳,一下一下。

      这是她曾经无比渴望过的吻和热切,只有爱`欲没有其他。

      她想过很多次,为什么是程域,为什么是他,究竟有什么特别的,以至于她还无法放弃,世界上难道就没有别的男人吗?

      后来才发现,程域不特殊,真正的特殊在于她年少时对他的狂热爱恋,因为他已经占据了那里,所以他才特别。因为他已经占据,所以也容不下别人。

      他们还没有真正地恋爱过,没有真正地相处过,没有真正地认真在一起。

      当程域展露出爱她,她就想被他爱。多可笑。

      黄唯宜和方萱的恋爱,她代入的从来不是方萱被黄唯宜爱,她从来都是代入黄唯宜。

      她喜欢强烈地有个确认自己爱的人,再用力一点一点得到他的反馈。

      仿佛就有一个目标、一份希望,这种去爱和得到反馈的冲动令她激情澎湃,令她快乐,令她满足。

      飞蛾扑火。

      ……

      雨声一声一声。

      整个世界都是静止的,慢下来,无比地慢下来,只有面前的这个人。她的世界很小,从来不够高大上,没那么有事业心,有钱够花就行。在这个人人谈爱情色变的时代里,她依然想要爱情,想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重重。”程域在喘息中低低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像一颗石子沉进她的喉咙,一直往下坠,砸在她的心脏上。

      这个房子原先是一家三口,主卧是父母的,次卧便是那个上高中的女儿,有张一米二的单人床,靠着墙,挨挨挤挤,旁边则是巨大的实木书桌、柜子、穿衣镜等等。

      房间本身就不大,单人床更是狭窄,逼得施重重算是半靠在程域身上。

      他们靠在一起,听着窗外雨声潺潺,已没有雷声,只有细密繁复的雨丝从窗口落下,包围了这个像是末日飘浮在海面的屋子里。

      窗玻璃上水痕,一道一道地往下淌,把外面那棵大树的影子冲得歪歪扭扭。

      程域的左手揽住她的肩膀,从肩头沿着胳膊抚摸到手,掌心温热的,从她肩头滑到肘弯,他们都没有说话,静静地平复心绪和身体。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的呼吸声,和窗外的雨声叠在一起。

      施重重视线从窗外的雨线收回,恰好扫过程域的腹部,那上面还有一道浅浅的疤痕,是手术的痕迹。

      疤痕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些,她伸手,指腹摸索过去,程域抬起右手,按住她的手。

      “手术对你没什么影响吧。”

      “没什么影响。正常生活。”

      “那就好。”

      “该起床了。你饿了吗?”程域揽住她的手松开,从旁边的衣柜上捡起自己的衣服,掀开被褥站在床边穿起来。

      施重重坐在床边,靠着墙壁,等他穿完她才方便起来穿衣服,于是就这样看着程域套上衣服。

      程域后背的脊椎骨微微地突出,一节节,贴着匀称的肌肉和皮肤,从肩胛骨一直延伸到腰线,察觉到视线,程域扭头,挑眉,语调带点笑意:“怎么?”

      “没什么。”施重重回答,等到程域穿好衬衫,开始打领带,她才掀开被褥穿上衣物。

      穿好衣服,套上袜子,鞋子一时间没找着,施重重双手撑在床边,低头往床底探看。

      程域系好领带,察觉到她的动作,蹲在床边,将她的运动鞋勾出来。稍后,他就着这样的姿势,拿起运动鞋,解开鞋面的绑带,略微松开后,左手握住她的脚踝,右手把鞋套上她的脚,伸手快速地帮她系上系带。

      施重重微微一怔,她坐在床边,正好看见他乌黑蓬松漾着一层浅浅蓝光的头发,利落的短发,鬓角和后脖剃得很平,发顶雪白的发旋,后颈那截被日光晒得微微发红的皮肤。他那宽阔的肩膀蹲在她身侧,帮她穿上两只鞋子。

      “好了。”程域将她两只鞋的鞋带都绑出标准的蝴蝶型,这才站起身,挑眉,神情中竟颇有些满足的意味。

      “想吃什么,我现在定餐馆。”程域说完,上前拿起放在旁边的手机,快速地划开页面。

      “都行。”施重重站起身,踩实在地面,“我去趟厕所。”

      等她去厕所回来,刚走到门口,程域便转回头说:“我定了家中餐馆,有两种套餐,一种是西红柿牛腩,一种是红烧鱼,我认为你比较喜欢吃西红柿牛腩?”

      “嗯。”施重重点点头,她确实喜欢吃西红柿牛腩,走到床边的衣架,拿上外套。

      雨差不多停了,施重重走到窗口推开窗户。

      迎面便是那巨大的树干,像是榕树又像是橡树,灰黑色,粗重的皮壳,动物的鳞甲般,被雨水冲刷得发亮,又老又生机勃勃,也不知道多少年了。

      新鲜的空气一下子涌进来,带着树叶和泥土的味道。

      抬头,绿荫彻底罩住整个上空,湿淋淋的,透亮的嫩绿,叶尖上还挂着水珠,一颗一颗,映着傍晚残余的天光,缤纷绚烂。

      施重重租这个房子,很大一部分是当初看房的时候,推开窗子,便是遮天蔽日的树冠,像儿时的万花筒。

      树干挡视线,可这金黄的树冠——那时候是秋天——金灿灿的,会随着季节变化,像是一把伞支在窗口,春绿秋金冬雪,完全抵消这一切,天已经彻底晴了。

      “走吧。”程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程域先开车去了附近一家中式餐厅,今天正好周五,整个餐厅都坐满,大部分都是年轻的情侣或者一家三口,他们吃了很久,聊了很多彼此的近况。这之后程域订了两张电影票,两个人一直看到晚上十点,程域才她送回家。

      十点多,施重重回到家里,用钥匙打开门,客厅里的灯还亮着,凌兰正在靠阳台的位置,低头盯着灯光下她新种的一盆月季,用小剪刀极其精细地修剪花枝。

      枯掉的叶子和多余的枝丫被一点一点剪下来,放在旁边的报纸上,堆成一小堆。

      “还没睡?”施重重把包挂起来。

      “不想睡。”凌兰转头,那双线条优美的丹凤眼看向她,“跟程域出去玩了,开心吗?”

      “嗯。”施重重轻轻应了一句,转头拉开客厅方桌下方的小抽屉,检查凌兰今天有没有吃药和补剂。药盒早就切好分份,标着星期几,倒也不是不相信凌兰,凌兰死里逃生已经很注重身体,只不过她记性不好,偶尔会忘掉。

      这时,凌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重重,你是因为程域给我捐肾才跟他在一起的吗?”

      施重重数了数药盒,确认今天凌兰的药吃完后这才推回去,这才转头回答:“不是。”

      “你还爱他?”凌兰盯着施重重眼睛,很安静地问。

      灯光落在凌兰温柔的脸上,这房间呈现出一种老旧色泽,却也因此显得温柔,像是一家人年深日久生活的地方,最开始订房子,施重重喜欢那窗外的树,凌兰喜欢的是这露天的大阳台和这家庭生活的痕迹。

      又是一年新春,四周响满鸣叫的虫类,此起彼伏,凌兰种花更是招虫子,阳台都拉上了纱窗,只见几点黑色的蚊蚋或趴在纱窗上,向着灯光的方向用力地飞着,撞一下,又撞一下,不知疲倦。

      施重重看了一阵,之后才把视线挪回对上凌兰的眼睛。

      “是啊,我还爱他。”

      “那就好。”凌兰笑了笑说,继续低头剪她的花枝。

      施重重静了两秒,还以为凌兰会骂她,这么久依然抓着程域不放。

      “喜欢就去追,没什么大不了的。”凌兰低头,仔细剪断几根枯黄的花枝,放在旁边,“要是受伤了,就回来。”

      施重重推开卧室的门,开窗透气透久了,整个屋内都一种被打湿的绿植的气息,却无比清晰新鲜。

      走到窗口,外面已是黑沉沉一片,只有路灯零星地亮着,地面未干,倒出模糊的光影,她盯了很久,之后,关上窗户,打开衣柜,挑出换洗的睡衣,进浴室去洗了个澡,吹干头发后出来,站在床边。

      走的时候被褥还没叠,奇形怪状地堆在那里,令人想起来什么。

      然而更令她想起来的事,程域蹲在身侧,低头帮她系上鞋带,抬起头看她的那一下,眉梢眼角充满笑意。

      施重重掀开被褥躺下,拧开旁边的台灯,借着昏黄的光线刷手机。

      刚点开微信,便有一条未读微信。发在十分钟前。

      程域:睡了么?

      施重重回复:还没。

      程域:最近新开了一个草莓音乐节,在这周六晚上,看看感不感兴趣吗?后面跟着一条链接。

      程域现在都会问她了,今天看电影也是挑她想看的。

      施重重回复:好,我先看看。

      施重重点开链接,大致浏览一眼,是个很盛大的音乐节,有很多当红的乐队。她转回来回复。

      施重重:可以,看起来挺好的,你定吧,我的时间比较自由。

      程域:好。明天什么安排?

      施重重:没什么安排,就是烤面包。

      程域:我去找你。中午找你吃饭,晚上估计要晚一会儿。有个会,大概七八点结束。

      施重重盯着这行字,发消息问:你刚到家?

      程域:对。要准备去洗澡。

      施重重:好,那你赶紧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我也要睡了。

      程域:明天见。(开心

      施重重按灭屏幕,把手机屏幕朝下盖在床头,台灯拧到最低档,双手放在腹部,刚闭上眼睛两秒,又睁开,她重新拿起旁边的手机,点开屏幕,点开程域的微信:

      明天见。(开心

      程域居然发了个表情包。

      微信的对话框,绿色是自己的回复,白色是他的回复。施重重划了划,没有再多的记录。但今天是他们聊天最轻松也最自然的一天。

      再隔了一阵,施重重点开QQ。

      这么多年,放弃了微信和手机,但她一直都有看消息,只不过默认隐身状态。

      这么多年,程域的每一条消息,她都看过。每一条,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完之后不回复,退出登录,像从来没有来过。

      刚回来,在医院的时候,她对他说:“程域,真想追回我,就让太阳从西边升起,让时光倒流,去告诉从前的我。”也是那天深夜,沉寂多年的班群、小学群,那些几乎解散的群聊,在同一刻骤然亮起。她坐在医院的病床边,其实早就看到了。

      程域:谁还记得过去的施重重?
      程域:帮我告诉她。
      程域:我爱她。

      这句话太突兀了,以至于只有零星几个人回复他,直到现在还晾在这里。

      王威:什么情况?
      林思思:域哥转性了?
      李一缇:谁是过去的施重重?这是什么意思?

      没有一个人真正接他那句话。它就那么孤零零地挂在对话框里。

      施重重放下手机,侧身盯着台灯落在地面上的影子。那影子被灯罩压得很低,只有拳头大的一团。

      她没有告诉程域,刚刚关上窗户的时候,低头看见凹凸不平的路面积蓄出那片又薄又亮的水坑,正倒映着一枚小小的月亮。那一瞬间,简直就像是从西边升起来的太阳。

      爱不爱程域永远是她的决定。只不过她终于学会不再沉溺于自我感动和幻觉,而是真正地去了解他,感受他的反馈,也随时准备接受失败。

      也许他们还是不合适的,性格不合适,脾气不合适,依然会分手,老死不相往来。可她不会遗憾,也不会不甘心。他们就只是一对正常的情侣。不过就是恋爱而已,她也会终于迈过程域这个坎,把从他身上学到的,应用给下一个人。

      小时候她总是发誓不哭。可这么多年过去,当回来后第一次在医院看见施明华斑白的发鬓,在美国手术室外看见程域被推出来时苍白病弱的脸,刚刚凌兰轻描淡写那句“要是受伤了,就回来”,包括程域那句徒劳无功的“我爱她”——都令她想哭。

      她只能承认,爱很愚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第七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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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今天统一修文,不更新了。2026/8/9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