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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亲角的迈巴赫 相亲角停着 ...

  •   我妈说我再嫁不出去,她就把我微信推给婚介所当年度VIP客户。

      这话她说得出来,也做得出来。去年我二姨家的表姐就是这么被安排相亲的,对方是个四十岁的离异男士,带着两个孩子,见面第一句话是“你月薪多少”。

      所以我决定先发制人。

      六月的北京,热得像个蒸笼。我穿着那件最正式的白衬衫,把简历打印了二十份,在中山公园的相亲角找了个位置坐下。周围全是替儿女相亲的大爷大妈,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男,86年,京户,有房”“女,90年,海归,央企”。搞得跟人才市场似的,不对,人才市场都没这么卷。

      我旁边的大妈看了我一眼:“姑娘,你本人来的?”

      “嗯。”

      “几几年的?”

      “八八。”

      大妈上下打量我,那个眼神我太熟悉了——像在菜市场挑排骨,先看新不新鲜,再问多少钱一斤。

      “属龙啊,跟我们家的马犯冲。”大妈摇摇头走了。

      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别跟老人家一般见识。

      然后就听见人群中一阵骚动。

      “哎哟,这什么车?”

      “迈巴赫吧?得几百万?”

      “几百万?你做梦呢,这车落地得上千万。”

      我抬头看了一眼——一辆黑色的大车缓缓停在相亲角外面的路边,车标我认得,因为我前男友以前画过。他说那是“一个三叉戟,但不是玛莎拉蒂,玛莎拉蒂的三叉戟比较胖”。

      想起他的时候,我愣了一下。已经很久没想起他了。

      车门打开了。

      先是一双皮鞋,黑色的,擦得很亮。然后是西装裤,深灰色,剪裁考究。然后是上半身——深灰色西装,白衬衫,没有打领带。

      然后是一张脸。

      我手里的简历掉了。

      沈砚洲。

      那个三年前被我亲手赶走的穷画家,那个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废物,那个我用最难听的话骂走的前男友——他现在穿着一身至少二十万的定制西装,开着一辆千万级别的迈巴赫,站在了北京中山公园的相亲角。

      他比三年前瘦了,但肩膀宽了。脸上的线条更硬了,像是被什么东西打磨过。眼睛下面有一层淡淡的青色,他以前就睡不好,现在看起来更严重了。

      但他看我的眼神没变。

      那种眼神,像是在看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宋念。”

      他叫我名字的方式也没变。两个字,中间没有一个停顿,像是怕叫完就没了。

      我赶紧把简历从地上捡起来,翻过去扣在腿上。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翻过去,可能是因为简历上写着“寻条件相当、成熟稳重的男士共度余生”——条件相当?他开着迈巴赫,我坐地铁都要换乘两条线。

      “你怎么在这儿?”我问。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话说得我像个傻子,他来相亲角还能干嘛?逛公园?

      他没回答我。

      他低头看了一眼我手里的简历,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说不清的表情,像是在忍什么。

      然后他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一张纸。折叠的,A4纸大小。

      他展开。

      是一份相亲简历。格式和我手里那份一模一样——都是那个婚恋网站的模板。抬头写着“个人基本信息”,然后是姓名、年龄、身高、收入。

      收入那一栏他没写数字,写的是“够花”。

      够花?

      我当时就想骂人。你开迈巴赫你跟我说够花?你开迈巴赫你写够花?你怎么不写“花不完”呢?

      但真正让我愣住的,是下面那一栏——“对另一半的要求”。

      整栏只写了一行字。

      字号比正文大了两号,加粗,居中。

      “要求:宋念,必须复合。”

      四周安静了一秒。

      然后炸了。

      “妈呀!”我旁边那个大妈第一个叫出来,声音尖得能划破玻璃,“这小伙子也太浪漫了吧!”

      “你看你看,人家开的什么车!”另一个大妈掏出老花镜,凑过去看那张简历,“小伙子,你是来找这姑娘的?”

      沈砚洲没理她。他就看着我。

      我的脸烫得能煎鸡蛋。

      “沈砚洲你疯了吧?”我压低声音,“这、这种东西怎么能打印出来拿到相亲角?”

      “你说过。”他开口了,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分手是因为我穷。”

      “我没——”

      “你说过。”他重复了一遍,“你说‘沈砚洲你看看你,画了三年画卖出去几张,连一顿像样的饭都请不起’。”

      我闭嘴了。

      我说过。每个字都是我说的。我还说过更难听的,但我不想回忆。

      “现在我有钱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就像在跟我讲今天的天气,“你当年提的条件,我满足了。你是不是该履行承诺了?”

      “我什么时候给过你承诺?”

      “你说过。”他又来了,我今天算是知道了,沈砚洲这个人翻旧账的本事一流,“你说‘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我就嫁给你’。原话,第九十七次吵架的时候你说的。我记了三年。”

      第九十七次。

      他竟然记了吵架的次数。

      我想反驳,但我找不到反驳的话。

      因为我说过。

      他往前走了一步。我本能地退了一步,小腿撞到长椅上,整个人往后倒——他伸手拉住了我的胳膊。

      他的手很大,指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三年前这双手上全是颜料和铅笔灰,脏兮兮的,袖口永远沾着洗不掉的油画颜料。现在干干净净的。

      但他无名指上戴着戒指。

      铂金的。

      我的脑子“嗡”了一声。

      “你结婚了还来相亲角?”我甩开他的手。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然后把戒指摘下来递给我:“我妈送的。催婚用的,说是戴在无名指上能招桃花。”

      招桃花?

      一个身家千亿的男人戴着一枚招桃花戒指来相亲角找前女友复合?

      我的手机响了。

      是我妈。

      “念念!你二姨说你在相亲角跟一个开迈巴赫的男人拉拉扯扯?谁啊?条件怎么样?是不是骗子?你拍个照片发给我,我让你爸查查!”

      我挂了电话。

      旁边那个大妈已经掏出手机开始录像了,嘴里念叨着:“这要是发抖音,起码五百万点赞……”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面前这个三年前被我骂走的男人。

      他的眼睛还是那么好看。

      “换个地方聊。”我说。

      他点头,侧身替我拉开了车门。

      上车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那群大爷大妈的表情,像是刚看完了一场免费的大戏。

      我钻进了车里。

      车门关上的瞬间,外面的喧嚣声被隔绝了。车里很安静,闻起来有松木的味道。不是香水,是某种很贵的皮革散发出来的。

      沈砚洲坐进驾驶座,没有急着发动车子。

      他转过头看着我。

      “宋念。”

      “干嘛?”

      “你瘦了。”

      我的鼻子突然就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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