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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选择   不签约 ...

  •   不签约的决定在五个人之间没有经过太多的讨论。沈棠把那家唱片公司的意向书放进口袋之后,季雨说“先不签”,其他人都点了头。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要更大的舞台,而是因为他们太清楚一件事——一旦签了,她们就不再是她们了。
      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程远在听说她们拒绝了那家公司之后,专程从市里赶到了群夜。他走进排练室的时候,手里没有拿任何文件,只有一杯从路边便利店买的咖啡。
      “你们确定?”他问。
      沈棠看着他。“确定。”
      “那家公司有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录音棚,最好的制作人,最好的宣传渠道。你们可能再也拿不到这样的条件了。”
      “我们知道。”
      程远沉默了片刻。“那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问。”
      “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沈棠没有立刻回答。她转过身,看着排练室里其他四个人。季雨蹲在舞台边缘,手里还握着那张画了五只鸟的海报。小也站在鼓后面,两只手垂在身侧,鼓棒攥在掌心。阿桐坐在角落,抱着吉他,低着头。林栖站在贝斯旁边,手指搭在琴弦上,没有拨动。
      沈棠转回头,看着程远。“我们想要的东西,那家公司给不了。”
      “什么?”
      “不想唱的时候可以不唱。”
      程远看着沈棠,沉默了很久。然后他笑了,不是那种“你们太天真了”的笑,而是那种“我早就知道你们会这么说”的笑。他喝了一口咖啡,把杯子放在调音台上。
      “那我来帮你们发。”
      所有人都看着他。
      “我说,我来帮你们发。不是签约,是合作。我出钱,你们出歌。赚了钱分,赔了钱算我的。和之前一样。”
      “为什么?”沈棠问,“你又赚不到钱。”
      “我赚不到钱,但我不想让你们停下来。”
      季雨从舞台边缘站起来,走到程远面前。“你不是商人。”“我本来就不是。我是一个听过你们的歌之后睡不着觉的人。”
      季雨看着他,眼眶红了。程远伸出手,不是要握手,是把那杯咖啡递给她。“喝一口。你需要冷静。”
      季雨接过咖啡,喝了一大口,烫得龇牙咧嘴。
      程远笑了。“行了。接下来我们谈正事。专辑,真正的专辑,十首歌。半年内录完。”
      “半年?”小也瞪大了眼睛,“半年写十首歌?”
      “写不完就用老歌凑。你们已经有六首了,再写四首就行。”
      “四首也很多。”
      “那就写四首很好的。”
      小也没有再反驳。她说不过程远,因为程远说的每一句话都让她觉得——可以做到。
      接下来的日子,所有人都进入了另一种状态。不是排练,是创作。沈棠把自己关在宿舍里,几天不出门,桌上堆满了揉成团的纸。季雨走在路上的时候会忽然停下来,掏出手机,在备忘录里打下一行字——那是忽然冒出来的歌词。小也做梦梦到一段鼓点,半夜醒来用筷子敲着枕头把它记了下来。阿桐坐在排练室角落,一遍又一遍地弹同一个和弦,弹到手指发红。
      林栖也在写。她不是写歌词,是写贝斯线。她的贝斯从来不是主角——在残鸟的歌里,主角永远是沈棠的声音。但贝斯是那条暗河,在所有的声音下面流动,托着它们,不让它们沉下去。林栖想让那条暗河流得更远。
      有一天晚上,林栖一个人在排练室里练琴。季雨忽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张纸。“你帮我看看。”她把纸递给林栖。
      纸上是一段歌词:
      我有一个名字,不是我选的名字。
      我有一条路,不是我选的路。
      但我走在上面,一步一步。
      因为我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那个声音说:别停下来。
      林栖看完,抬起头。“这是新歌?”
      “嗯。写给那个出租车司机的。”季雨顿了顿,“也写给所有喊过我们名字的人。”
      林栖把纸还给她。“很好。”
      “就‘很好’?”
      “很好。”
      季雨看着林栖的脸,想从她的表情里找到更多评价,但林栖的表情还是那样——安静,像一潭没有风的水。季雨放弃了。“好吧,‘很好’就‘很好’。”
      她转身要走,林栖忽然开口了。
      “季雨。”
      “嗯?”
      “你写的东西,比以前好了。”
      季雨愣了一下。“哪里好了?”
      “以前你写的是你有多痛。现在你写的是你听到了有人在喊你的名字。”
      季雨站在那里,看着林栖,嘴唇动了好几次。“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
      “我没有说话。我在弹贝斯。”
      季雨笑了。她转身走出排练室,脚步声在楼梯上越来越远。林栖一个人坐在排练室里,抱着贝斯,手指搭在琴弦上。她没有弹,只是抱着。排练室的灯还亮着。她看着那盏灯,想起陆鸣说过的话——“我给你们留灯”。他真的留了。从第一天到现在,从来没有灭过。
      她不知道这盏灯还会亮多久。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明天就会灭。但只要它还亮着,她就会在这里。
      专辑的进度比预期的慢。不是因为写不出来,是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总是不对。沈棠写了一首关于她妈妈的歌,在排练室唱了一遍,唱完之后自己摇了摇头。“不对。”“哪里不对?”“太对了。太对的东西就是不对。”
      季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太对了怎么就不对了?”“太对了就是——太工整,太完美,太像一个‘关于妈妈’的歌。”沈棠把那张纸揉成团,扔到了墙角,“真实的妈妈不是那样的。真实的妈妈是——你恨她,你也爱她。你不知道该恨多一点还是爱多一点。那种不知道,才是真的。”
      季雨看着那个纸团。她没有去捡,因为她知道沈棠说得对。太对的东西就是不对。真实的感情是混乱的,是矛盾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办的。那些东西写在歌里,会让人觉得不舒服。但不舒服,才是真的。
      沈棠重新写。这一次她没有用任何修辞,没有“像”,没有“仿佛”,没有任何一个多余的字。她只是把那个下午在医院里的感受写了出来——站在病床边,看着那个戴着氧气面罩的女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想恨她,但她躺在那里,随时会走。想爱她,但爱这个词太重了,重到说不出口。最后她什么都没说,只是握住了那只手。
      那只手很瘦,很凉。但她握着,没有松开。
      她把这段经历写成了歌词。没有恨,没有爱,只有那只手。歌名叫《手》。
      季雨看完歌词,什么都没说。她把纸递给阿桐,阿桐看完,开始弹琴。她弹了一个很简单的和弦,简单到只有一个音符,重复,再重复,像心跳。沈棠听着那个音符,说:“就是这个。”
      一首歌,从一个音符开始。然后是一个词,一句话,一个段落。慢慢长出来,像植物从裂缝里钻出来。不需要用力,只需要给它时间。
      专辑写了两个月。十首歌,每一首都改了很多遍。有的歌改了十几遍才定稿,有的歌写出来就是对的,像它一直在那里等着被找到。当最后一首歌定稿的时候,五个人站在排练室里,面前摊着十张纸。十首歌,十道裂缝,十种不同的方式说同一句话——我还活着。
      沈棠看着那些纸。“录完了,这张专辑就是我们的了。”
      “不是我们的。”季雨说,“是他们的。那些写信的人,那些在暴雨里来的人,那些在评论区说‘我也不是一个人’的人。这张专辑是给他们的。”
      沈棠看着她。“那就写一句话,送给她们。”
      季雨想了想,拿起马克笔,在白板上写了一行字:
      “这张专辑是你的。因为你和我们一样痛过。”
      林栖看着那行字,想起那些信,那些从全国各地寄来的、被水渍晕开的、字迹歪歪扭扭的信。每一封信都在说同一句话——我痛过,我还活着。
      她们不孤单。从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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