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妇女,处3–10年;二人以上□□、长期多次性侵、侵害未成年人,属加重情节,可处10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 。
- 女主15–17岁(已满14周岁未成年)
被胁迫/暴力性侵,直接定□□罪;两人多次□□+长期施暴,属法定“情节恶劣、□□、多次性侵未成年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
设定说明
女主从15岁起被两名加害人长期、多次□□,属于:
- □□罪(□□+情节恶劣+未成年被害人)
- 司法实践中,此类情形量刑极重,绝非轻罪 。
最后想说
被性侵从来不是受害者的错。法律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行为零容忍、重打击。写这段,只为还原现实残酷,提醒大家:未成年不是猎物,性侵必受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