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林艺为霸凌者出谋划策、策划性侵与散布不雅视频,属教唆/帮助犯,以共犯论处。
依据《刑法》第25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 ;
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按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处罚,教唆未成年人从重处罚;
第27条,起次要/辅助作用为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林艺虽未直接施暴,但策划、支招、协助实施霸凌、性侵、传播私密视频,主观恶意明显,与实行犯构成□□罪、强制猥亵罪、侮辱罪、传播□□物品罪共犯。
幕后出谋划策同样是犯罪,不存在“无辜旁观者”。法律严惩一切参与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切勿忽视共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