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8、第二十八章 · 痕 永远在一起 ...

  •   祝来用了整整五年,才学会在提起沈厌的时候不哭。不是不难过了,是眼泪流干了。人的身体里大约有五升血,每次哭泣大约流失一到两毫升的泪水。她不知道为沈厌流了多少泪,但她觉得自己的血差不多快流干了。她变成了一个干瘪的人,没有水分,没有温度,没有颜色。像一片被晒干的树叶,脆的,一碰就碎。但她在走路,在吃饭,在上班,在笑。她像一个被线牵着的木偶,线在她心里,牵线的人是沈厌。他死了,但他的手指还在动。她在跟着他的手指跳舞,跳一辈子。
      第五年的清明,祝来没有去墓地。不是不想去,是不敢去。她怕看到那块墓碑,怕看到他的名字,怕看到那张照片。她怕自己会蹲在墓碑前哭,哭到脱水,哭到晕倒,哭到被救护车拉走。她答应过他,不能哭太久。她已经把“一会儿”延长到了五年,不能再长了。再长就是对承诺的背叛。她坐在家里,把窗帘拉上,把灯关了,把自己关在黑暗里。黑暗是她的避难所,在黑暗里看不到他的照片,看不到他的围巾,看不到他的笔记本。但她能看到他。在黑暗里,他发光。他的身体是透明的,发出淡淡的、银白色的光,像月光。
      “沈厌,你今天不要来找我。我今天不想见你。我见了你,就会哭。我不想哭。”她在黑暗里对着空气说。没有人回答。他今天真的没有来。他听话了,他不来找她了。她一个人坐在黑暗里,从早上坐到晚上,从天亮坐到天黑。她没有哭,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没有掉下来。她把它们咽了回去,咸的,涩的,像海水。
      第六年,祝来把沈厌的故事出版了。一家小出版社,印了五千册。封面是白色的,上面有一行字:你死在盛夏的第十八页。没有作者照片,没有作者简介,只有一个名字——祝来。她把样书放在沈厌的照片前。
      “沈厌,你的故事出版了。五千本,会有五千个人看到你。五千个人知道你来过这个世界,知道你画过很多画,知道你说过‘在’,知道你爱过我。你被记住了,被五千个人记住了。加上我,五千零一个。”
      她翻开第一页,开始读。她已经读过很多遍了,但每一次读都会哭。不是难过的哭,是高兴的哭。因为他在纸上活着,纸不会死,他不会死。他活在她的文字里,活在她的句子里,活在她的标点符号里。每一个字都是他的心跳,每一个句子都是他的呼吸,每一个标点都是他的表情。她写了一本书,也写了一颗心。
      书卖得不好。五千册卖了两年才卖完。编辑说要不要再印,祝来说不用了。五千个人够了。沈厌不需要被全世界知道,他只需要被一些人知道。五千个人,每人记住他一天,就是五千天。五千天是十三年。他活了十六年,又被记住了十三年。加起来二十九年,快三十年了。
      第七年,祝来在出版社升了主编。她开始带新人,教他们怎么审稿、怎么改稿、怎么跟作者沟通。她教得很认真,像在教自己的学生。她的学生问她:“祝老师,你写过书吗?”她说写过。学生问什么书,她说了一本你们没听过的书。学生问讲什么的,她说是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得了白血病,女孩陪他走完了最后一程。男孩死了,女孩活着。学生问后来呢,她说后来女孩把男孩的故事写成了书。学生问再后来呢,她说再后来女孩成了你们的老师。
      “祝老师,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真的。女孩是我,男孩是我的——”
      她停了一下。他在天堂,在另一个世界,在她的心里。她找了一个词——“爱人。”
      “他是我的爱人。”
      第八年,祝来在梦里见到了沈厌。梦里,他站在一片很大很大的向日葵花田里,穿着那件灰色毛衣,围着那条灰色围巾。他的头发长出来了,黑黑的,密密的,在风里轻轻飘动。他的脸色红润了,嘴唇是粉色的,眼睛是亮的。他没有病了,他好了。
      “祝来,你来了。”
      “沈厌,你怎么还穿着这件毛衣?都起球了。”
      “这是你买的第一件毛衣,一百四十九块,棉质的,M码,大了。你说过,大了可以多穿几年。我穿了八年了,还在穿。”
      “你舍不得换?”
      “舍不得。你买的东西,我都舍不得。”
      祝来走过去,伸出手,摸了摸他的毛衣。这一次,不是透明的。她是真实的,他也是真实的。她能摸到他,能摸到他的毛衣。毛衣起球了,毛绒绒的,像一只温顺的猫。
      “沈厌,你现在不是透明的了。”
      “因为你在我的梦里。梦是我的,你是我的。在我的梦里,你是真实的。我能摸到你,你能摸到我。我们在一起,像以前一样。”
      “你能不能不走?”
      “我不走。我在这里。在向日葵花田里。你来,我就在。”
      祝来笑了。不是苦的,不是涩的,是甜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
      第九年,祝来在出版社的书库里发现了一本样书。是沈厌的故事,第一版,五千册中的最后一册。书脊已经褪色了,边角也卷了,像一个被翻了很多遍的老书。她翻开第一页,看到了自己的笔迹——那是她自己画的沈厌的侧脸。铅笔画的,线条很简单,但很像。她画的沈厌,在笑,嘴角微微上翘。
      “沈厌,我画得不好。你画我才画得好。你的线条很稳,我的线条在抖。因为你画我的时候手不抖,我画你的时候手在抖。我怕画不像,怕别人认不出你。你长什么样,只有我知道。别人不知道。我画出来的,是你在我心里的样子。不是你的脸,是我的心。”
      第十年,祝来去了沈厌的高中。南城一中,十年了。教学楼翻新了,操场重铺了,食堂扩建了。但那棵梧桐树还在,更大了,枝叶更茂盛了,树荫更浓了。祝来站在梧桐树下,仰起头,看着那些叶子。叶子是绿色的,密密麻麻的,像一把巨大的伞。她想到了沈厌说过的话——“梧桐叶是大地的信纸。风是笔,雨是墨,每一片叶子都是一封信,写给路过的人。”她收到了一封信。风吹过,一片叶子落下来,落在她的手心里。叶子上有一只虫子咬出来的洞,洞的形状像一颗心。
      “沈厌,这是你写给我的信吗?你在大地的信纸上写了一颗心,让风寄给我。我收到了。信很短,只有一颗心。但我读懂了。你在说——我爱你。”
      她把那片叶子夹在书里,带回了家。放在沈厌的照片旁,和那些花、那些信、那些记忆放在一起。
      第十一年,祝来在出版社带的新人出了第一本书。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男女主角在高中认识,一起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结了婚,生了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新人问她:“祝老师,这个故事会不会太俗了?”她说不会,俗就是好。幸福都是俗的,不幸才是稀有的。
      “祝老师,你的故事呢?你的故事是俗的还是稀有的?”
      “稀有的。”
      “怎么个稀有法?”
      “我的男主角死了。在十七岁那年,得白血病死的。我们认识一年零五个月,他死了。我们没有考上同一所大学,没有结婚,没有生孩子,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们只有一年零五个月。”
      新人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她说:“祝老师,你后悔吗?后悔认识他吗?”
      祝来看着窗外。窗外是南城的天空,蓝的,白的,有一只鸟在飞。
      “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认识他,还是会爱上他,还是会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因为他是我的命。”
      第十二年,祝来在沈厌的墓前种了第二棵向日葵。第一棵已经枯死了,向日葵是一年生的,开完花就死。它的生命只有几个月,但它的种子会发芽,长出新的向日葵。一代一代,生生不息。祝来把种子埋进土里,浇了水,拍了拍土。
      “沈厌,这是第二棵向日葵。第一棵死了,第二棵会替它活。它也会死,第三棵会替它活。每年都会有一棵新的向日葵,在你的墓前开花。它会替我记得你,替我爱着你,替我等下去。”
      她蹲在墓碑前,看着墓碑上他的名字。沈厌,2006-2024。他已经死了十二年了。他在她的记忆里活了十二年。记忆里的他永远十六岁,永远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永远在说“在”。他永远不会老,不会病,不会死。他是永恒的,在她的记忆里。
      第十三年,祝来收到了一封信。信封上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只有四个字——“祝来收”。字迹很陌生,不是她认识的人的。她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片很大很大的向日葵花田,金黄色的,一望无际。照片的背面写着一行字:“祝来,这是我在荷兰拍的向日葵花田。你说向日葵是地上的太阳。这里有一万个太阳。我替你看了。——一个读者。”
      祝来的眼泪流了下来。五千个读者,五千个替她去看这个世界的人。有人在荷兰看了向日葵,有人在西藏看了天空,有人在云南看了洱海,有人在新疆看了胡杨林。他们替她去看了这个世界,替她拍了照片,替她写了明信片。他们把这个世界的美好寄给她,让她知道——他走了,但世界还在。世界很美,值得她继续活着。
      第十四年,祝来在沈厌的笔记本里发现了一页她从没见过的纸。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后面,夹着一页被撕下来的纸。纸的边角已经发黄了,折痕很深,像被折了很多次。她把纸展开,上面是沈厌的字迹。不是铅笔,是圆珠笔。不是以前那种工整的、瘦金体的字,是很潦草的、像在颤抖中写下的字。她的手在抖,她把纸放在桌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祝来,如果你看到这页纸,说明我已经不在了。我在写这页纸的时候是1月20日,大寒。我躺在病床上,你在旁边睡着了。你的眉头皱着,我想把它按平,但我没力气。我的手在抖,抬不起来。”
      祝来的眼泪滴在了纸上。
      “我写这页纸是想告诉你几件事。第一,谢谢你。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你是我的月亮,我的太阳,我的糖,我的命。第二,对不起。对不起让你难过了。如果可以,我不想让你难过。但我做不到。我连活着都做不到,怎么让你不难过?”
      祝来的眼泪流得更凶了。
      “第三,你要好好活着。考大学,找工作,过好自己的人生。不要因为我死了就放弃。你放弃了,我就白死了。第四,你要忘记我。不是真的忘记,是不要再想我了。想我会难过,难过会伤身体。你要健康地活着,快乐地活着。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请求。”
      祝来把那张纸贴在胸口上,闭上了眼睛。他在1月20日那天写了这封信,在1月21日那天死了。他用了最后一点力气,写下这几个字。他的手在抖,笔尖在纸上划出歪歪扭扭的线条。但他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都是重的。
      “沈厌,你的信我收到了。你说要我忘记你,我做不到。你是我记忆里最大的一块石头,搬不走。它会一直在我心里,压着,压着,压到我不在了为止。你说要我健康地活着,快乐地活着。我在努力。健康可以努力,快乐不能。快乐是你给的,你走了,把我的快乐也带走了。我现在有的不是快乐,是平静。平静地活着,平静地工作,平静地想你。”
      她把那张纸放回笔记本里,合上笔记本,放在枕头下面。枕头下面已经放了太多东西了——他的照片,他的围巾,他的手稿,她的书。她每天晚上枕着这些东西睡觉,枕着他的一生。
      第十五年,祝来在出版社收到了一本新书。是一个陌生作者写的,书名是《向日葵》,讲的是一对少年少女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得了白血病,女主角陪他走完了最后一程。男主角死了,女主角活着。故事的情节和祝来写的很像,但不是抄袭,是另一个人的版本。作者在后记里写了一句话:“这本书献给我的妹妹。她爱的人得白血病死了,她每天都会去他的墓前种一朵花。她种了五年,种出了一片花海。”
      祝来把这本书放在沈厌的照片前。
      “沈厌,你看,又一个版本。你和我的故事,被别人写成了书。她写的是她的妹妹和她的爱人。我们的故事不只是我们的,也是他们的。每一个经历过离别的人,都在写自己的版本。”
      第十六年,祝来在梦里见到了沈厌。梦里,他站在天台上,面朝东方。穿着那件灰色毛衣,围着那条灰色围巾。风很大,吹得他的围巾在身后飘。
      “祝来,你来了。”
      “沈厌,你怎么还在天台?”
      “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看日出的地方。”
      “你在这里等了我十六年?”
      “嗯。等了你十六年。”
      “你不冷吗?”
      “不冷。因为你来了。”
      祝来走过去,站在他旁边。天边有一线光,很淡,很浅,像一个人在水面上画了一条线。光在变宽、变亮、变红。太阳出来了。
      “沈厌,太阳出来了。”
      “嗯。很好看。”
      “你看了十六年了,还没看腻?”
      “没看腻。因为每次你都在。”
      祝来转过头,看着他的脸。晨光落在他脸上,把轮廓照得很柔和。他的嘴角微微上翘,是一个笑。很温柔。
      “沈厌,我老了。今年三十三岁了。你几岁?”
      “我十六岁。永远十六岁。”
      “你比我小十七岁。我都可以当你妈了。”
      “你是我妈,也是我的爱人。你是我的全部。”
      祝来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这一次,不是透明的。他是真实的,她的手掌贴着他的脸颊,能感觉到他的温度。他的脸是暖的,像被太阳晒过的石头。
      “沈厌,你暖了。你的手还凉吗?”
      她握住他的手。他的手也是暖的,比她的还暖。他的手在她的手心里,像一个正在发热的暖宝宝。
      “沈厌,你不凉了。你好了。”
      “嗯。我好了。在天上,什么都好了。不疼了,不凉了,不病了。我每天看日出,看夕阳,看星星。画画,画很多张。等你来了,给你看。”
      “你要等我。”
      “等。等多久都等。”
      祝来笑了。不是苦的,不是涩的,是甜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
      “沈厌,你等我。等我老了,走不动了,闭上眼睛了。我去找你。你带我看向日葵,看日出,看星星。你画我,画很多张。我在你的画里活着,永远活着。”
      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年。每年清明,祝来都会去墓地看沈厌。带一束白色的雏菊,在他的墓前坐一下午。跟他说这一年发生的事——她升了总监,买了房子,学会了开车。她去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拍了很多照片。她把照片洗出来,烧给他。
      “沈厌,这是西藏的纳木错。湖是蓝色的,天也是蓝色的,分不清哪个是湖哪个是天。你在天上,应该看得很清楚。你告诉我,哪个是湖,哪个是天?”
      “沈厌,这是云南的玉龙雪山。山顶的雪是白色的,云也是白色的,分不清哪个是雪哪个是云。你说雪是天空的骨灰。玉龙雪山的骨灰,积了几万年了。它的骨灰比天空的重,落下来就再也没有飞起来。”
      “沈厌,这是新疆的胡杨林。胡杨活了一千年,死了一千年,倒了一千年。三千年。你只活了十六年。你的时间太短了。但你的爱很长。长过三千年。”
      每年清明,祝来都会在他的墓前坐一下午。从天亮坐到天黑,从春天坐到夏天。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等他回来,等他说话,等他笑。她知道他不会回来了,但她还在等。等是她唯一会做的事。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在等。等他好转,等他康复,等他活着。等了一年零五个月,他没有好转,没有康复,没有活着。他死了,她还在等。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这是她能给他的最后一点爱。
      第二十一年,祝来在沈厌的墓前种了第二十一棵向日葵。每年一棵,二十一年,二十一棵。它们在墓碑旁边站成了一排,像一支小小的军队。它们在守护他,在替他活着,在替她爱他。每一棵都是一个年份,每一棵都是一段记忆,每一棵都是一句“我爱你”。
      “沈厌,二十一年了。你走了二十一年了。你活着的时候十六岁,现在你三十七岁了。你在天上,天上没有时间。你永远十六岁。我在地上,地上有时间。我老了,三十七岁了。和你一样大了。终于一样大了。”
      她在墓碑前坐了一下午,从天亮坐到天黑。她站起来,腿麻了,扶着墓碑站了一会儿。墓碑很凉,凉意从掌心渗进来,像二十一年前他手的温度。
      “沈厌,我走了。明年再来看你。”
      她转过身,走了几步,停下来。
      “沈厌,你在吗?”
      风停了。树叶不响了。整个世界安静得像一幅画。
      她听到了。不是用耳朵听到的,是用心听到的。他在说“在”。和开学第一天一样。她从第一排转过头,看向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他坐在那里,晨光落在他脸上,他的嘴角微微上翘。
      “在。”
      只有一个字。
      祝来笑了。这一次,没有眼泪。
      “沈厌,我听到了。你会一直在。在我心里,在我记忆里,在我每一次呼吸里。你不会走。你答应过我的。你说‘会的’。你从来没有骗过我。这次也不会。”
      她走出公墓的时候,门口的那个老太太已经不在了。她太老了,可能已经死了,可能也在天上。她在天上卖花,卖给那些死去的人。死人们买花,送给还在世的爱人。沈厌会买一朵,让风寄给她。她在清明那天收到,放在他的墓前。那是他给她的回信。
      祝来开着车,回到家。她推开门,走进房间,把窗帘拉上,把灯关了,把自己关在黑暗里。她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写下了一行字。
      “沈厌,你走了二十一年。我活了二十一年。不是二十年,是二十一年。你死的那一年,我也死了。活着的,只是你的记忆。”
      她合上笔记本,放在枕头下面。枕头下面已经放了太多东西了——他的照片,他的围巾,他的笔记本,他的手稿,她的书。她每天晚上枕着这些东西睡觉,枕着他的一生。她闭上眼睛,在黑暗里等他。他来了,浑身发光,银白色的,像月光。
      “祝来,我来了。”
      “沈厌,你来了。”
      “你想我了吗?”
      “想了。每天每夜每分每秒都在想。”
      “我也想你。在天上,每天每夜每分每秒都在想。想你的时候,我会画你。画了很多很多张,贴满了整个天空。你看到的每一片云,都是我的画。我在画你,画了一万张。”
      祝来笑了。
      “沈厌,你现在很会说话了。以前你不是这样的。以前你只会说‘好’‘嗯’‘没事’。”
      “因为以前我快死了,没力气说。现在不会死了,有的是力气。我可以一直说,说到你烦。”
      “不会烦。你说吧。我听着。”
      沈厌看着她,笑了。那种笑是“你真好”的笑。
      “祝来,我爱你。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从这个世界到那个世界。爱了一辈子。”
      “我也是。”
      她在黑暗里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是暖的,很暖,像春天的太阳。她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在梦里,他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
      ——全文完——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